中国文化通史(套装共十册)

第二节 各风俗领域的其他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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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风俗的变革,不仅体现在衣、食、住、行方面,它还涉及娱乐、社交、节日、婚姻、生育、丧葬等领域。

一、新式公众娱乐活动的普及

民国的公众娱乐活动多种多样,与以往不同的是,新式娱乐如看电影、看话剧、逛公园在一些地区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看戏等旧式娱乐活动已不再一统天下。

民国建立以后,中国电影业大力发展。就电影制片厂来说,先后有数十家;就所拍影片讲,有成百上千部;就电影观众讲,有数千万人;就电影导演、演员讲,也出现了一大批享誉海内外的人物。这使得看电影成了当时民众极为重要的娱乐手段。电影院建立之多,使民国政府不得不专门下文,规定:男与女不可混坐,不得放色情影片,最晚于午夜子时散场等[10]。

民国的电影主要有6类:武打片、侦探片、爱情片、社会片、时事片、纪录片。

中国第一部武侠片,是明星公司1928年拍的《火烧红莲寺》。该片放映后,大大满足了观众的娱乐心理,很受观众的欢迎,于是连拍续集,共拍了18集。其他公司见此情形,也抢拍“火烧片”,相继拍出了《火烧青龙寺》、《火烧白雀寺》、《火烧灵隐寺》、《火烧百花庄》等。火烧片多了,观众就不耐烦起来,于是就有了女侠片的拍摄热潮。在中国人眼中一向扮演柔弱角色的女子,竟成了威风凛凛、武艺高强的侠客,这自然颇吊观众的胃口。这样,《女侠红蝴蝶》、《荒江女侠》、《王氏四侠》、《白玫瑰》等影片就纷纷拍出上映了。

侦探片首次出现于电影院是在1921年。该年7月,中国第一部侦探片《阎瑞生》公映,它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该片引起了巨大轰动,观者如潮,在上海某家影院“连映一星期,共赢洋四千余元”[11]。各电影公司见侦探片如此卖座,就纷纷抢拍这类影片,而且大多拍得很离奇。像《红粉骷髅》、《新婚大血案》、《古屋魔影》、《美人血》、《警魂歌》、《神出鬼没》都是如此,但也确实吸引了一些文化层次不高但又喜欢热闹的观众。

爱情片中较著名的有《海誓》、《爱情与黄金》、《红楼梦》、《野草闲花》、《三个摩登女性》、《三笑》等。

武打、侦探、爱情题材的娱乐片,占据了20世纪20年代中国电影市场的主流。由于观众素质良莠不齐,加之一些制片厂只考虑赚钱,就导致了娱乐片越拍越离奇,连**镜头也出现了,有的影片如《金钱之王》,“无论男女演员,皆半裸式”[12]。这种情况引起了有识之士的忧虑,他们提出了“迎合观众心理与提高观众眼光”的问题,指出前者是“死路一条”,后者才是正道,因为“艺术的欣赏,不仅在博得群众的一笑而已”[13]。

有这种认识的电影工作者,是拍摄民国社会片、时事片的主力。1914年,幻化公司拍摄的揭露鸦片罪恶的《黑籍冤魂》,是中国第一部社会时事片。以后,揭露军阀混战的《春闺梦里人》,描写世态人情的《难为了妹妹》,反映抗日的《共赴国难》、《东北三女子》、《风云儿女》、《八百壮士》、《塞上风云》、《长江万里》、《东亚之光》,揭露民国末年社会黑暗的《万家灯火》、《还乡日记》、《大团圆》、《八千里路云和月》、《一江春水向东流》、《乌鸦与麻雀》等先后拍摄上映。由于这些影片反映了人们关心的社会现实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民众的心声,因此很受观众的欢迎。

民国时期的纪录片为数不少,且具有观赏性,其题材很广泛,从风景、名人、社会活动到战争,应有尽有。

名人纪录片,较为著名的有《孙中山》、《孙传芳》、《吴佩孚》、《冯玉祥》、《中国人民领袖毛泽东》等。风景纪录片则有《西湖风景》、《庐山风景》、《长江名胜》、《北京名胜》、《上海风景》、《南京名胜》、《神秘的西藏》等。纪录社会活动的影片也不少,如《强行剪辫》、《国民大会》、《沪太长途汽车游行大会》、《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游艺大会》、《天主教大弥撒》、《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成立》等。内容为战争的纪录片有《武汉战争》、《抗日血战》、《十九路军血战抗日》、《北伐大战史》、《长城血战史》、《空军战绩》等。此外,还有体育纪录片,如《全国运动大会》、《中外足球比赛》等。

由于民国时期的影片如此之丰富,观众又很多,这就很自然出现了一些明星与影迷。而他们的出现,又促进了电影这一重要的公众娱乐活动的普及。

除电影外,跳舞与看话剧也逐渐成为重要的公众娱乐活动。

在城市地区,随着西风的强力熏染,交际舞已较为流行,成为中上层人士重要的娱乐方式。当时,一些大饭店不仅经常举办舞会,而且还通过各种方式加以宣传,如北京六国饭店的大门口,就长期贴着赞美交际舞的春联“以安宾客,以悦远人”。为满足客人的需要,各饭店还招募大量舞技上佳的舞女,对于不会跳的人进行辅导,对于羞怯的宾客则进行鼓励。

除跳舞外,观赏舞蹈也是民国公众的一项娱乐活动。被观赏的具有表演性质的舞蹈有芭蕾、现代舞、各国民间舞蹈。也有按照西方舞蹈方法编排的中国民间舞。由于当时的舞蹈,多是西舞或西化了的舞蹈,因此跳舞与观舞的人,多是些有新文化修养的人。

新剧即西传的话剧也是当时一些都市居民的娱乐手段,看话剧已成为民国都市居民习以为常的娱乐活动。从民国话剧的剧目看,初期是由郑正秋等人领头排演的家庭戏。这类戏多讲的是家庭琐事,因其贴近生活,普通观众挺爱看。当时比较著名的家庭剧有《童养媳》、《尖嘴姑娘》、《虐妾》、《虐婢》、《怕老婆》、《妻妾争风》等。家庭剧的热潮持续了一段时间,到了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的20世纪二三十年代,话剧的主要题材就开始转向社会问题了。曹禺的《雷雨》、《日出》,洪深的《赵阎王》、《少奶奶的扇子》,欧阳予倩的《车夫之家》都是这一题材的话剧,上演后深受观众欢迎,并成为经典名剧。

“九一八”事变爆发后,抗日题材的话剧开始成为主流。《放下你的鞭子》、《飞将军》是其代表作。话剧在此时,娱乐性质大为减退,已成为鼓舞人民抗战的有力“武器”了。

二、社交方式的变革与西式礼节的流传

进入民国以后,随着西方文化传播的进一步扩大,公众的社交方式也变得丰富起来,并随地域、城乡、社会阶层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当时的社交方式还处于转型期,总体上还不太固定,因此不同的人群恪守各自的习惯,并随社会的发展而多多少少都有些变化,这就使民国社交方式呈现出变动性的特征,其趋势是由中转西,受西式风俗影响越来越大。

打招呼是当时最常见的社交活动,也是最基本的社交活动。人们在这种活动中常用的礼节有鞠躬、作揖、点头、脱帽鞠躬。鞠躬、作揖是中式社交方式,点头礼则是西礼中最普通的。如果戴着帽子,须把帽子摘掉再点头。施礼时可视对象不同或停或行,如遇长者,则必须停下脚步行礼。点头这种社交方式在当时的一些农村地区也已不再陌生,而为一些农民所采用。脱帽鞠躬礼是一种西礼,它与鞠躬这种中礼相同之处在于二者都是表示恭敬的礼节,不同之处在于前者只在正式隆重的场合中使用,而后者则使用得较频繁也较随意。在施脱帽鞠躬礼时,施礼者用右手握住帽前缘中央将帽取下,双腿采立正姿势,上半身向前倾斜45度后恢复原状。一般而言,还礼者亦应鞠躬回礼,但长者或上级可以略略欠身点头即算回礼。

拜亲访友也是常见的社交活动。传统方式较为简单,一般不预先通报时间而随意性较大,客来主人往往留其用饭。而西方方式则有一些讲究:朋友间拜访,时间一般安排在下午4点到5点之间,或晚上8点左右,拜会日则多选星期天。如是首次拜访,则时间不宜过长,以二三十分钟为宜。拜访时,先按门铃,次将名片递与门房,进门后即脱去外套、帽子、手套,将其挂于衣帽架上再入客厅,与主人握手寒暄。握手,是访友中经常用的社交方式,在这方面,中国人西化的程度最深。握手时二人相距一步,握后上下微摇,受礼者为男士可重一些,如为女士则需轻握。受礼者如为长者或上级,则不可摇动。其中的规矩也挺多,如“与位高于我者见面时,必由位高者先伸手”;“与妇女见面时,必须由夫人先伸手”;“握手时不可混杂,尤忌作交叉式,如忙中偶尔失检必须重为之”[14]等。主人与客人握手寒暄完毕,双方落座,主人一般备烟茶待客。送客时,女主人先与来访者告别,但不送出客厅,男主人则一直把客人送到门口,并帮客人穿衣。最后,二人握手告别。受人拜访后,一般应于近期内回访,但双方都不轻易留客人用饭。

宴会、茶会、舞会也是民国时司空见惯的社交活动。

中式宴会讲究男女分座、辈分高低。八仙桌分上位、下位,位尊者居上位,位卑者居下位,不可乱坐。西式宴会则于举行前,由主人先发请帖,写明时间地点,时间一般安排在中午12点半或1点,有时安排在晚上。客人接帖后应于24小时内回复,言明来或不来。如去则应夫妻二人赴宴,一般不携带子女或其他亲友。因为西式宴会讲究“派对”,主人预先算好男女客人的数量,并安排一男一女互为“派对”,主人夫妇则必须分开坐。吃饭时客人按桌上名片落座,席间以“派对”为主谈话,但对周围的人也应照顾到。饭后往往有娱乐活动,客人不能马上告辞,可稍留片刻再与主人告别,但勿惊动他人。

茶会的时间往往选在下午4点至6点,主人或发请帖或登报通知客人,多由女主人发出。茶会地点不定,室内室外皆可。茶点或由侍者或由主人取给客人,其间大家可以自由交谈。

舞会多在夜间举行,“大抵九时开始,十二时以后终局”。舞场礼节完全西式,通常有以下几种:与已婚女士跳舞,先征得其夫同意;一曲舞毕,男士应将女舞伴送至原处,并鞠躬致谢;主动求舞者只能是男士;女士不愿跳,男士不可勉强。

三、新旧并存的婚丧习俗

民国时期,西方基于自由恋爱、男女平等基础上的婚俗已通过多种渠道传入中国并影响着都市青年。虽然在广大农村,人们仍遵循传统婚俗,但在一些不很偏僻的地方,婚俗也多多少少有些改变,增添了一些新内容。

民国时新式婚姻,可分两类。一类是完全西化的婚姻,照搬西洋婚俗习惯,大都市中的洋派人家遵循此俗。另一类是中西兼采,但以西俗为主的婚姻。县城、中小城市甚至农村地区的一些人家多遵从此种改革了的婚姻习俗。

依大城市中完全西化了的婚姻习俗,青年男女结婚前要订婚。男方送给女方金戒指或钻石戒指为订婚礼物,女方也送给男方饰物。男女方两家的亲戚朋友都要参加订婚仪式。也有些更摩登的青年,干脆就在报纸上登“订婚”启事,既时髦又省事。

“刘忠麟,吴惠麟订婚启事:我俩承董自新、陈三葆二位先生介绍,择于国历十一月三十日在苏州订婚。复员期间,一切从简,特此敬告诸位亲友。”[15]

至于结婚启事,在当时就很普遍了,但其目的不是为了省事,而是为了通知亲朋好友。依照西俗,结婚是不可以登个启事就完事的,因此,启事中不能登“一切从简”、“谨此敬告”之类的话。试举一例如下:

“王一敏先生及夫人之长女梦莲与张达强结婚启事:婚礼谨于国历三十五年十月二十日十二时在静安寺路家中举行”。

亲朋好友看到启事或接到请帖后,往往先送礼。西俗只能送物品,但国人稍做变通,也送钱;西俗只给女方送礼,收礼后女方立致函谢,国人又变通之,也给男家送礼。

婚礼一般在午前或午后举行,地址或在教堂或在自家住宅。但不论在哪里,都得有证婚人。亲朋好友参加婚礼时,须穿长礼服。如婚礼在教堂举行,则先去教堂;婚礼在自家住宅内举行,则直奔其宅庆贺。

所有典礼完毕,众人齐集新郎家客厅,由新郎的好友作为代表致词,新娘为大家切蛋糕,分送客人。大家再玩一会儿,这时有人想走就可以走了。

这种婚礼总的说来简单而郑重,也正因为如此,它较受人们欢迎。在其启发之下,集体婚礼也在中国出现了,当时的报纸对此多有报道。“上海市社会局主办之胜利纪念集团结婚典礼,昨晨十时,在中正中路浦东大厦举行……钱市长亲临证婚,仪式简单,庄严隆重,参加结婚者共四十二对。男女童子提宫灯花篮前导,鱼贯步入礼堂,相对行礼后,由社会局现代局长万克信(何惕庵代)宣读证词,钱市长分别发给结婚证书……至十一时三十分礼成。”[16]

另一类新式婚俗中西兼具,其形式也已逐渐流行、固定,“其仪式,设一喜堂,用证婚人、主婚人、介绍人、男女傧相、男女来宾、奏雅乐,济济一堂。礼毕,在饭馆设席答谢。一日即可了事,至多不过两日。城市内结婚多仿行之,乡间仍不多见也”。

其礼也有一定的程式,多为时人所仿用,各地或有差别,也不是很大。其顺序基本如下:司仪入席,奏乐,男女宾入席,男女主婚人入席、面外立,证婚人和介绍人入席、左右对立,新人入席、面内立,奏乐,证婚人读证书,证婚人用印,介绍人用印,新郎和新妇用印,证婚人为新郎和新娘交换饰物,新郎和新娘对立行三鞠躬礼,新人致谢证婚人和介绍人、行三鞠躬礼,奏乐,新人向男女族尊长行三鞠躬礼,新人向男女宾致谢、行一鞠躬礼,男女宾答谢、行一鞠躬礼,新人退,奏乐,男女宾退,司仪退。

民国时,丧俗也是新旧并存,处于渐进革新之中。政府号召人们实行火葬,但并未禁止土葬。一则中国土葬传统根深蒂固,二则土葬亦不违西方习俗,并不显陈旧落后。因此当时的新旧丧葬习俗之争,主要指的是仪式、过程之争。

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人们遵循的仍是传统的习俗。其程序大致如下:

第一,入殓。“亲丧居厅事,三日大殓,朝夕上食”[17]。死者气绝前后,即给他换上新衣新裤新鞋。气绝后则以红绸或红布盖面,棺材停于堂中,家人则在棺前焚烧纸钱并燃香,合家举哀。随后孝子着孝服,赴亲友家报丧。

第二,报庙。人死后第2天或第3天晚上,各亲友陆续来吊唁,携带锡箔、纸钱等。丧家则约请鼓乐、僧道,设坛做法事,鼓乐喧天。孝子则至庙中,多为城隍或五道庙,焚香点纸。

第三,开吊。亲戚朋友获知下丧日期后,即送来祭礼,丧家则设宴款待。开吊的日期,至多3天,少则1天。有钱人约请僧道或鼓乐作佛事,开吊的最后一项是辞灵遣棺。

第四,出殡。“或延僧道礼忏,行遣奠礼。戚友素服送殡,安厝而返”。其过程为移棺、送灵、撒路钱、安神。

第五,下葬。丧家将死者入土,并添土掩埋成为丘堆,孝子在坟上添些新土,并焚香烧纸,痛器而返。在上述传统丧仪中,有不少弊端。当时的开明人士指责丧家死了人还要宴客收礼,实在可耻。

当时城市中的西式丧仪,则较为简略。先是人去逝后,其子女亲戚或发书信或在报上登讣告,告之死者生前亲友、同事。

哀启:显妣李母候太夫人恸于民国十七年阳历十一月十日酉时寿终正寝。择于十二月十三成主,十四开吊,十五日发引。恐认不周,谨此报闻,孤哀子李宜长泣血稽颡。丧居奉天小南门里交通银行路东胡同本宅[18]。

亲朋好友看见讣告或接到书信,一般都于约定时间内来奔丧,男士左臂佩黑纱,女士胸前缀黑纱结,带着挽联、挽幛、鲜花等物。丧礼开始后,先奏乐,再献花读祭文,然后全体人士向灵前三鞠躬。死者生前好友扶柩而出,死者子女随其后,来宾次之,至公墓或火葬场。其时,“火葬、公墓在都市上犹可见”矣[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