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通史(套装共十册)

第四节 史学批评与《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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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宋的史评作品相当多,如胡宏的《皇王大纪》、范祖禹的《唐鉴》和吕祖谦的《东莱博议》以及两宋文集中的史论等。史评包括历史评论和史学评论。论古史的起始,论封建,论井田,论历史人物与事件,论天理纲常与历史盛衰得失,构成历史评论的方方面面。在史学评论中,最有生气的是郑樵(1104—1162)在《通志》两百卷中的史学批评。

清代的梁启超从史学批评的角度把郑樵和刘知几、章学诚三位史家联系起来,说:

批评史学者,质言之,则所批评即为历史研究法之一部分,而史学所赖以建设也。自有史学以来二千年间,得三人焉:在唐刘知几,其学说在《史通》;在宋则郑樵,其学说在《通志·总序》及《艺文略》、《校雠略》、《图谱略》;在清则章学诚,其学说在《文史通义》。[97]

梁启超将刘、郑、章三人并列是肯定三人在史学思想史上的重要地位,但三个人各有不同的特点。章学诚说,刘言史法,吾言史意,也是这个意思。郑樵的史学批评在那个时代具有自己的特点。

郑樵《通志》

第一,郑樵的史学批评具有广泛的特点。他对前代的大史家和学者,几乎都有评论。他推崇孔子,但对《论语》却有微词,认为这是一本“空言著书”一类的著作。司马谈、司马迁是孔子五百年以后的大著述家,《史记》是《六经》以后最重要的著作,但这部书也有两点未可人意的地方。一是,限于客观条件,司马迁见到的书不多,因此《史记》有“博不足”之恨。二是,司马迁写史的语言风格不统一,又“间有俚语”,因而又有“雅不足”之恨。郑樵对班固的《汉书》批评最多,归结起来:其一,《汉书》断汉为代,割断了历史的联系,“是致周秦不相因,古今成间隔。”人们从这种史书中,无法了解古今制度的“损益”情况。其二,班固宣传“汉绍尧运”一套的无稽之谈。其三,《汉书》的《古今人表》,强行把古今人物分为九等,失去司马迁作《表》的用心。其四,班固“无独断之学,惟依缘他人以成门户”。这表现在《汉书》中武帝以前的材料,取自《史记》;自昭帝至平帝记载,“资于贾逵、刘歆”,并且是班昭使《汉书》得以完篇。其五,《汉书》的《艺文志》写得好,但《汉书》的《艺文志》出自刘向、刘歆的《七略》:“若班氏步步趋趋不离于《七略》,未见其失也;间有《七略》所无,而班氏杂出者,则踬矣。”还有班固对一代典制也缺乏了解。应该说,郑樵的批评的主要部分还是不错的。

对于其他的学者,郑樵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批评:董仲舒、刘向、刘歆宣传灾祥理论,影响很坏。刘向、刘歆不重视图谱,使图谱之学失传。范晔、陈寿沿袭班固的路数,没有创新的精神。魏晋南北朝和唐初的史臣,没有纠正断代史的缺点。这一时期的史书任意褒贬美刺,互相指责,南谓北为“索虏”,北谓南为“岛夷”,这都是错误的。刘知几不应该尊班而抑马。刘知几和司马迁都“不通姓氏之学”,他们写的作品,涉及这一方面,出现不少错误。欧阳修的《新唐书》的《表》依据谱牒,谱牒为“私家冒荣之书”,其记载不足信。司马光写《通鉴》纪年繁琐,用岁阳岁阴之名。此外,对杜预、颜师古都有批评。[98]

郑樵的史学批评反映他的历史见解和史学的观点,在当时来说,在理论上相当深刻。这是他史学批评的第二个特点。

首先,郑樵认为五行为世界的本原,而五行的变化是无穷的,由此他对理学作了原则性的批评。他说:义理之学是“空谷寻声”。他批评“灾祥说”,指出:

说《洪范》者,皆谓箕子本《河图》、《洛书》,以明五行之旨。刘向创释其传于前,诸史因之而为《志》于后,析天下灾祥之变,而推之于金、木、水、火、土之域,乃以时事之吉凶而曲为之配,此之谓为欺天之学。

郑樵称“灾祥说”为“欺天之学”,并且揭露历代史《志》,如天文志、五行志、祥瑞志等的理论依据上的荒谬。他又说:

且万物之理不离五行,而五行之理其变无方。“离”固为火矣,而“离”中有水;“坎”固为水矣,而“坎”中有火。安得直以秋为大水,为水行之应,成周宣榭火,为火行之应乎?况周得木德,而有赤乌之祥;汉得火德,而有黄龙之瑞。此理又如何邪?[99]

值得注意的是,其一,“万物之理不离五行,五行之理其变无方”的提法,肯定“理”是不离五行的,而五行的变化并不是机械地运动。其二,以对立统一的观点解说《周易》的卦义,击破了灾祥说的依据。“离”卦是“火”,但离中有“水”。“坎”卦是代表“水”,但是“坎”卦中有“火”。矛盾的事物是相互包含。固定以一种卦,代表一种征兆也是没有道理的。

这里捎带多说几句,郑樵对“离”、“坎”卦的解说,是取虞氏的卦变说,《离》与《坎》旁通。《坎》卦,虞氏注:“《乾》二五之《坤》,与《离》旁通。”同样,《离》卦,虞注:“《坤》二五之《乾》,与《坎》旁通。”明末王夫之又作了进一步的发挥,他说:“故《颐》有《离》象而失位,二阳旋得乎中,则为《坎》。《大过》有《坎》象而失位,二阴旋得乎中,则为《离》。《颐》、《大过》、《坎》、《离》定位于中,而阴阳消长乃不失其权衡。”[100]清人钱大昕说:《坎》、《离》等八个卦,“皆以旁通为对者也”[101]。但是相比之下,郑樵说“《离》固为火矣,而《离》中有水;《坎》固为水,而《坎》中有火”,更为简洁、更富有辩证的特色。其次,郑樵从历史贯通的思想,提出他的古史观点。

1.人类的起源 郑樵在《通志》中谈到原始人的情形,说:

人与虫鱼禽兽同物,同物者,同为动物也。天地之间,一经一纬,一从(纵)一衡(横),从而不动者,成经;衡而往来者,成纬。草木成经,为植物;人与虫鱼禽兽成纬,为动物。

然人为万物之灵,所以异于虫鱼禽兽者,虫鱼禽兽动而俯,人动而仰;兽有四肢而衡行,人有四肢而从行。植物,理从;动物,理衡。从,理向上;衡,理向下。人,动物也,从而向上,是以动物而得植物之体。向上者,得天;向下者,得地。人生乎地而得天之道,本乎动物而得植物之理,此人之所以灵于万物者,以其兼之也。[102]

这里指出了人与动物同源,又具有动物、植物两重优点,所以人为万物之灵。他的解说,特别强调人的直立行走的意义。两宋的邵雍以及程颐与后来的朱熹都有关于人的起源的论述,但是相比之下,郑樵不只是没有天理的说教,而且相对地说,也含有一定的真理因素。

2.关于初民社会的描述 郑樵综合先秦思想家的论述,描述了人类最初的社会的情形。他说:

臣谨按:三皇伏羲但称氏,神农始称帝,尧、舜始称国。自上古至夏、商,皆称名,至周始称谥。而称氏者,三皇以来未尝废也。年代则称纪。

厥初生民,穴居野处,圣人教之,结巢,以避虫豸之害,而食草木之实,故号曰有巢氏,亦曰大巢氏,亦谓之始君,言君臣之道于是乎始也;有天下百余代。民知巢居未知熟食,燧人氏出焉,观星辰而察五木,知空有火丽木则明,故钻木取火,教民以烹饪之利,号燧人氏。以夫燧者,火之所生也。时无文字,未有甲历纪年,始作结绳之政而立传教之台;始为日中之市而兴交易之道,亦谓之遂皇。或言遂皇持斗机运转之法,以施政教,此亦钦若昊天以授民时之义也。[103]

这段文字和《周易》的《系辞》内容大致相同,而少了神道设教的说明。司马光的《稽古录》卷首,也写伏羲氏,但着重是写伏羲“以木德继天而王”,说明皇权天授的由来。如果再和《韩非子·五蠹》篇、柳宗元的《贞符》篇相比较,《通志》增加了有关文字、文明产生的内容。郑樵的描写,是把人类的古史理解为一个不断进化的过程。

在另一个地方,郑樵写到古代的君臣之道,有更加详细的说明:

上古之时,民淳俗熙,为君者唯以奉天事神为务,故其治略于人而详于天……唐虞之后,以民事为急,故其治详于人而略于天。[104]

这里实际上已经涉及有关国家职能的问题,虽然他不可能对这个问题有科学的理解,但他揣测到原始社会治理是“详于天而略于人”;到了唐虞之后,管理职能发生变化,“详于人而略于天”。这已经是性质上的变化。

此外,郑樵对历史发展的阶段、对封建社会的兴衰等问题都有独到的论述,并以这些认识去评品历史著作。

第三,郑樵提出“会通”的思想。用“会通”思想评价史学作品,这里面体现他对历史一定的理解,也是他对史书编纂的要求。“会通”思想是一个体系。《通志》的《总序》开篇说:

百川异趋,必会于海,然后九州无浸**之患;万国殊途,必通诸夏,然后八荒无壅滞之忧。会通之义大矣哉。

历史前后互相联结、相互因依,因此写史应当反映这样一个历程。按照这样的标准去衡量史学作品,他特别推崇通史著作,批评那种割断历史联系的断代史。他强调历史的前后联系,这是不错的,但具有“通识”的史家写断代史,同样可以成一家之言。突出一代盛衰变动,断代史又有自身的优点。这里,我们不争论通史、断代史的长短,也不去评论班、马的优劣,重要的是从中看出郑樵的历史眼光。

第四,郑樵批评前代史书以天人感应说、灾祥说解释历史,反对以所谓的《春秋》笔法,在史书中搞“任情褒贬”。前面我们已经谈到这一问题。郑樵认为,在史书中以灾祥说解说历史兴衰的变动,是一种“欺天之学”。他称在史书中以所谓的《春秋》史法、搞字字褒贬是“欺人之学”。他说:

凡说《春秋》者,皆谓孔子寓褒贬于一字之间,以阴中时人,使人不可晓解,《三传》唱之于前,诸儒从之于后,尽推己意而诬以圣人之意,此之谓欺人之学。[105]

郑樵主张史家的职责在如实记载史实,而不在褒贬。他说:“史册以详文该事,善恶已彰,无待美刺。读萧(何)、曹(参)之行事,岂不知其忠良!见(王)莽、(董)卓之所为,岂不知其凶逆!”因此,他认为史家没有必要在书中写论赞,他说:“且纪传之中既载善恶,足为鉴戒,何必于纪传之后,更加褒贬;此乃诸生决科之文,安可施于著述!”在记载史事时,写史书要平心直道,“著书之家,不得有偏徇而私生好恶,所当平心直道,于我何厚,于人何薄哉”。[106]

在中世纪,所谓的纯客观的史学是不会存在的。但郑樵揭露封建史学“欺人”、“欺天”的实质,要求史家如实地反映历史的真实,有进步的意义。

另外,郑樵在批评前代的文献学时,提出了治学要用类例的方法。他说:

善为学者,如持军治狱,若无部伍之法,何以得书之纪;若无核实之法,何以得书之情。[107]

这里说的“部伍之法”,郑樵解释是:“古人编书,必究本末,上有源流,下有沿袭。”[108]“类例,犹持军也。若有条理,虽多而治,若无条例,虽寡而纷。类例不患其多也,患处多之无术尔。”[109]“类例”主张强调治学、整理文献,要分类研究;分类要在探究文献本末源流的基础上进行。这在文献学史上有重要的意义,清人章学诚说:

自刘、班而后,文艺著录,仅知甲乙部次,用备稽检而已,郑樵氏兴,始为辨章学术,考竟源流。[110]

郑樵的严格学术批评,招来不少非议。南宋陈振孙说郑樵“讥诋前人,高自称许”。“虽自成一家,而其师心自是”。[111]清人如钱大昕、王鸣盛、戴震、周中孚等,对郑樵的学术批评很反感,说他“大言欺人”[112]、“贼经害道”[113],郑樵的史学批评受到这样的指责,是不公平的,章学诚有中肯的分析。说:

郑樵生千载而后,慨然有见于古人著述之源,而知作者之旨,不徒以词采为文、考据为学也。于是遂欲匡正史迁,益以博雅,贬损班固,讥其因袭,而独取三千年来遗文故册,运以别识心裁,盖承通史家风,而自为经纬,成一家言者也。学者少见多怪,不究其发凡起例,绝识旷论,所以斟酌群言,为史学要删,而徒摘其援据之疏略,裁剪之未定者,纷纷攻击,势若不共戴天。古人复起,奚足当吹剑之一吷乎。[114]

郑樵的史学批评给当时的学术界带来一股新鲜空气。郑樵也说他的批评,其用意是要打破那种“经既苟且,史又荒唐”[115]的局面。他又说,他非好攻古人,其批评用意在“正欲凭此,开学者见识之门户,使是非不杂糅其间”[116]。

总之,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说,两宋的史学思想都是中世纪史学思想的一个大的发展,在理学浸润的学术氛围中,郑樵的史学是独树一帜,坚持实学的主张,具有反理学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