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独具特色的教育思想
两宋时期的教育思想,内容十分丰富。不仅表现为理学教育思想内部有各种不同的派别,而且还表现为与理学教育思想异趣的“新学”教育思想和事功学派的教育内容,涌现出了一大批有重要影响的思想家、教育家和实践家,他们分别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对教育理论、教育问题和教育方法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发表了不同的看法,显示出了独具特色的教育主张,极大地丰富和充实了中国古代教育思想宝库。
一、重教思想
自孔子以来,儒家的历代学者都以“治国平天下”为己任,以为有善人才能有善政,兴教育培养人才是治国平天下的大事。因此,在宋代,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都继承了这一传统,对教育的作用、目的和方法均作出了颇为精彩的论述,称教育可以兴国立邦,可以教人从善。
宋代较早的教育思想家胡瑗(993—1059年)一生不进科场,淡泊功名,但对教育却竭心尽力。北宋初年,针对当时学校凋敝,只付科举的状况,胡瑗提出:“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教化之所本者在学校。”[50]在他看来,教育是治国的根本,要治理好国家必须要造就人才,而人才又必须要通过学校来培养。因此,只有大力兴办学校,真正以学校来作为培养人才的基地,才能达到“明教化、成风俗”的目标。所以,必须改变目前“科举日益重,学校日益轻”的状况,巩固教化之本。为此,他自己贡其一生之精力,“夙夜勤瘁二十余年,专切学校。始于苏湖,终于太学,出其门者,无虑数千人”[51]。
在培养人的方针上,胡瑗强调“以体用为本”。就是以“明体达用之学授诸生”[52]。他认为不但要“通经”,而且要“致用”,只有“明夫圣人体用”[53],才能够“以为政教之本”[54]。“明体”的目的在于“达用”,学而不能用,就无任何意义可言。胡瑗在湖州教授时,立经义、治事二斋。“治事则一人各治一事,又兼摄一事。如治民以安其身,讲武以御其寇,堰水以利田,算历以明数是也。”[55]这是他“明体用之学”的必然逻辑,也是针对当时宋王朝政治、经济、军事等现实要求而产生和形成的教育思想。他认为“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因而确立了这条可贵的主张,并见之于教育实践。
在培养人的实践上,胡瑗强调三个方面:一是注重发挥和发展学生的特长,即“各因其所好,类聚而别居之”,使得学生中“好尚经术者,好谈兵战者,好文艺者,好尚节义者,皆使之以类群居,相与讲习”[56]。显示了胡瑗“因人施教”的特点;二是强调与实践结合。即“每讲罢,或引当世之事以明之”,[57]或“使论其所学,为定其理;或自出一义,使人人以对,为可否之,或就当时政事,俾之折中”[58]。显示出把学生能力与教师诱导相结合的特点;三是注重社会调查。即“必游四方,尽见人情物态,南北风俗,山川气象,以广其闻见,则为有益于学者矣”[59]。体现了他重知识来源,重与实际结合的特点。
范仲淹(989—1052年)是“庆历新政”的倡导者,一生重视教育发展。无论是担任地方行政官员,还是指挥边防军事,或是参政中央,都非常重视兴办学校,建立书院。提出了“欲治天下,必先察学”的主张,认为“善国者,莫先育才,育才之方,莫先劝学”[60]。只有大力兴办学校,才能使士子入仕之后,“列于朝则有制礼作乐之盛,布于外则有移风易俗之善”[61]。由此便可王道兴,天下治。事实上,他在庆历年间大兴学校,就是基于这种思想。
在大力兴办学校的同时,范仲淹也提出了明确的教育目的,即既要培养治国治人的人才,也要培养其他方面的实用人才。他说:“天下治乱,系之于人,得人则治,失人则乱”[62],认为“国家之患,莫大于乏人。”[63]而缺乏人才的原因,就在于“诚教育有所末路,器有所未就而然耶”。[64]所以,必须重视教育,培养人才,“敦教育之道,则代不乏人。”[65]
王安石(1021—1086年)是宋代著名的教育改革家。他的教育思想有许多独到之处。他从广阔的社会改革这种大背景来观察和思考问题,把教育理论和实践,始终同他的政治实践与变法改革活动交织在一起。他指出:人才是国家的栋梁,人才得失事关国家的盛衰安危。又说:“国以任贤使能而兴,弃贤专己而衰。此二者必然之势,古今之通义,流俗所共知耳。”[66]寥寥数语,言简意赅,反映这位“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在人才问题上的远见卓识。正是基于此,王安石十分注重学校的兴办,说:“古之取士,皆本于学校……自先王之泽竭,教养之法无所本,士虽有美才而无学校之友以成就之,议者之所患也。”[67]并且多次向朝廷呼吁:“天下不可一日而无政教,故学不可一日而亡于天下”![68]
二、重视德行修身的思想
宋代的教育家十分重视德行修身,始终把道德教育放在首位。他们在道德建设方面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强调学校、社会和家庭三重教育并举。在官学、私学和书院教育中都很重视加强对学生的道德教育,大力提倡教书育人的思想。要求教师不但要学识渊博,还要力行仁义道德;教师不但要向学生传授知识,还要培养学生的道德人格。张载认为,学习就是为修身进德。即“博学于文以求义理。……勤学所以修身也,博文所以察德也,唯博文可以力致”。[69]他要求教师应以身作则,自己德性充实,便可使他人随而自化。即“天理者时义而已。君子教人,举天理以示之而已。其行已也,述天理而时措之也”。[70]“己德性充实,人自化矣,正己而正物也。”[71]程颢(1032—1085年)、程颐(1033—1107年)在从事教育实践的几十年中,总结出了“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的教育指导思想,提出了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出德才兼备的人才。朱熹(1130—1200年)是儒家学术思想的集大成者,是儒家教育思想的重要代表人物。在教育指导思想上,他始终把道德教育放在首位。他说:“立学校以教其民……必始于洒扫、应对、进退之间,礼、乐、射、御、书、数之际,使之敬恭,朝夕修其孝悌而无违也。然后从而教之格物致知以尽其道,使之所以自身及家,自家及国而达之天下者,盖无二理。”[72]
重视社会教育,并把社会教育同地方政权建设、社会风俗改造和封建道德知识的普及结合起来是宋代进行德行修身的一个特色。一些政治家、思想家和教育家纷纷从不同的角度对百姓进行德性教育和道德灌输。如范仲淹十分重视品德教育,提倡人们要树立先天下而后自己的人生观。宋朝统治者大力宣扬尊孔崇儒,对民众进行封建伦常的教育,时常用诏令、文告的形式训育民众。而理学家们更是身体力行,把“布宣德化、导迪人心”,“正名分原风俗”[73]看作是己任。要求百姓做到“家家孝友,人人雍和,息事省争,安争循理”[74]。同时,还把道德教育深入到基层,借助乡里、宗法和家庭的力量,利用封建基层行政组织和家族组织施行教育,其主要的形式有“乡约”、“宗规”、“家训”。宋代著名的“乡约”是北宋吕大忠、吕大钧兄弟制的《兰田吕氏乡约》。南宋时,朱熹在此乡约的基础上,“取其他书及附己意稍增损之”,形成了《增损吕氏乡约》加以推广。“宗规”、“家训”宋以前已有之,从宋代开始便逐渐增多。范仲淹制订的范氏“义庄规矩”为宋代封建家庭组织的族规、家规的建立树立了典范。这些措施对团结、教育族人起了重要的作用。
宋代把家庭教育作为道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宋代重视家规、家训,通过家教,使人们从小就受到道德教育,有助于士庶百姓接受传统的思想道德。宋代家教因当时社会现实所致,尤其突出了爱国主义教育,涌现出了许多爱国世家。如杨(继业)家,岳(飞)家,等等。不仅形成了好的家风,而且成为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为人民世代效法。
宋代十分重视道德教育的方法,许多思想家都各自从不同的角度阐发了自己的思想主张:二程重视“敬”的功夫和“诚”的境界,提出主敬存诚。“敬”是专心、主一,心不分散。“诚”是真实、无邪、不虚猾。要达到诚的境界,必须从敬入手。他们认为,敬是学圣入道的突破口,“敬为学之大要”[75],“入道莫如敬,未有能致知而不知在敬者”。敬的作用在于祛除私欲的干扰,二程说:“一不敬,则私欲万端生焉。害仁,此为大。”[76]他们认为,有了敬的功夫,才能达到“诚”的境界。当然,不敬就无诚可言。二程还反复强调道德教育必须知其理,做其事,真知力行,知行统一。在他们看来,道德教育必须以知为本,落实到“行事动容周旋”之中。指出,学是为了致用,知是为了行;学者不患不能知,患知而不能行。如果徒知其理,不做其事,甚至言行相悖,那就无益于社会,是学者之大患,为二程所坚决反对。
朱熹主张以立志、主敬、存养和省察为四大端的修养方法。“所谓志者,不是将意气去益他人,只是直截要为尧舜。”[77]也就是要树立学为尧舜或为圣贤的远大目标。所谓“主敬,不是万虑休置之谓,只是随事专一,谨畏不放逸耳。非专是闭目静坐,耳无闻,目无见,不接事物,然后为敬。整齐收敛这身心,不敢放纵,便是敬。尝谓敬字似甚字,却是个畏字”。[78]亦即培养小心谨慎的道德态度。所谓“存养”,就是要求学者专心。说:“如今要下工夫,且须端庄存养,独见昭旷之原,不须枉费工夫钻纸上语。待存养得此昭明洞达,自觉无许多窒碍,恁时方取文字来看,则自然有意味,道理自然透彻,遇事自然迎刃而解,皆无许多病痛。”[79]所谓“省察”就是在人的私欲“将发之际”和“已发之后”,进行反省和检察,把私念去除。说:“深察私意之萌多为何事,就其重处痛加惩窒,久之纯熟,自当见效。”[80]
王安石提出:“善教者浃于民”的思想。他认为,教育方法的根本精神在“浃于民心”,即润泽浃洽于受教者之心,使他的思想真正有所感动,有所变化,不在于“暴为之制,烦为之防,劬劬于法令诰戒之间”[81]。如果单纯依赖规章制度为手段,这是“以道强民”,是形式主义的东西,不可能得到圆满的效果。教育的良好方法在于“以道扰民”,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以正确的思想来打动受教育者的内心世界,使其从心坎里心悦诚服。王安石还认为,道德教育必须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根据社会的具体情况和可接受的道德标准来“因材施教”,注重思想教育的微妙性。
三、蒙童教育思想
宋代的许多教育家十分重视儿童教育。他们在总结前人教育经验和自身教育实践的基础上,从人的心理特征出发,提出对儿童进行学前教育和学校教育的主张,并认为二者是相互联系的一个整体,是整体中的不同阶段。而每个阶段其心理和生理的特征又不尽相一,因此,所实施的教育内容和方法也应有所不同。
儿童教育是青年与成人教育的基础。朱熹把八岁以前这一阶段的教育称之为学前教育。认为这一阶段对儿童管教要严,做到有教有爱,倘若娇生惯养,任其所为,致使“骄惰坏了,到长亦凶狠”。朱熹把学校教育分为“小学”和“大学”两个阶段。这两个阶段的划分是以年龄和智力为标准的。因而在学习的内容和培养的目的、要求上也有所不同。在他看来,八岁至十五岁是小学阶段,是打基础的阶段,教授的内容是“学其事”,即须从洒扫应对进退开始,将伦常礼教教给儿童,进而再教给他们诗、书、礼、乐之文,使儿童在日常生活和具体行事上,熟悉伦理纲常,达到存养已熟,根基已深的程度。他指出:“人生八岁,则自王公以下,至于庶人之子弟,皆入小学,而教之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82]儿童通过“兴其事”而知其然并养成习惯,形成封建教育所要培养的人格。
朱熹非常重视小学阶段的教育,他曾专门编著《小学》作为这个阶段的教材。在《小学》一书里,他把古人贤人的“嘉言懿行”汇集起来,分为内篇和外篇,共385章,以立教、明伦、敬身、稽古为纲,以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心术、感化、衣服、饮食为目,引用许多格言故事,具体而形象地向学生举出榜样,使学生即读、即教、即知、即行,通过行动,学习榜样,达到“习与智长,化与心成”。朱熹的这些主张,是有着一定的教育心理意义的。与此同时,他还提出了儿童教育内容、方法的特点及其理论根据,如“小学是事,如事君、事父兄等事”。“小学之事,知之浅而行之小者也。”“学之大小,固有不同,然其为道,则一而已。是以方其幼也,不习之于小学,则无以收其放心,养其德性,而为大学之基本。……是则学之大小所以不同,特以少长所习之异宜,而有高下,深浅,先后,缓急之殊。”[83]由此来看,朱熹强调对儿童进行教育,不仅要求讲究教育规律的一般性,而且也已初步触及了儿童年龄阶段的特点,要求教育者要适应儿童生理、心理的具体情况来实施教育手段。这些见解,反映了朱熹对学生培养规律上的一定认识,从一定意义上说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古代教育理论的内容。
程端蒙(1143—1191年)和董铢(1152—?)是南宋时期著名的理学家、教育家。他们在广泛传播理学的同时,也十分重视研究儿童教育的理论和方法。其中他们所著的《性理字训》和《程董二先生学则》就是这方面的代表。
《性理字训》,是程端蒙为小学编著的教科书。其内容是将《四书集注》的基本理学思想精练成命、性、心、情、才等30个基本概念,然后用易接受的事例,通俗地加以阐释,并和以声韵,作为小学生学习理学的启蒙书。在这本书里,程端蒙把教育目标与理学修养目标统一在一起,就是要通过这种启蒙,使学生从小就能达到“存天理,灭人欲”的精神境界。而在教授的方法上,则是先使学生明白:“性即理也”,然后引导他们树立坚持天理的大志,从“明理”、“修身”两个方面进行修养和内省体验,从而达到灭去人欲,改变气质,恢复天命之性的目的。这本书没有按照一般理学家的著书习惯,从理的方面去展开讨论,而是从性论讲起,以阐述如何做人,如何去恶从善为内容,同时又十分注重声韵,浅近易懂,易诵易记,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可见,他对儿童教育必须重视思想化、知识化、通俗化相结合的规律已有所认识,此等认识是值得称道的。
《程董二先生学则》,是程端蒙和董铢二人合著的小学生学则,共18条。根据朱熹关于小学阶段的教育目标,《学则》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为有关对儿童进行道德培养的基本原则,另一部分为引导学生学习的方法。通过这些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程、董二人具体地发挥了朱熹的教育思想和主张,并由此而构成了一个理学教育的模式。如在《学则》中规定:“居处必恭”、“步立必正”、“视听必端”、“言语必谨”、“饮食必省”等,完全是朱熹关于对小学生应教之以“洒扫进退礼节”的具体体现。这部《学则》与朱熹的《白鹿洞书院教条》相配合,构成了一整套培养道学家的教育大纲。
四、务实循序的教育方法
宋代的学校,无论官学、私学、书院还是私塾,掌教者大多是有一定声望和教养颇深的学者。他们在长期从事教学实践,耕耘探索的过程中,积累和创造出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带有规律性的教学方法。这些方法不仅是中国古代教育思想中的精华,而且在文化的发展史上也应占有一定的位置。归纳起来,着重介绍以下几个方面:
1.分斋施教 胡瑗长期从事教学活动,经验十分丰富。事实上,考察胡瑗一生的教育实践,其中最精彩的部分之一,就是他的“分斋施教”的教学方法。他一反过去那种“仕进尚文辞而遗经业,苟趋禄利”的学风,主张经义实学并重,设经义、治事二斋,对学生实行分斋教授。经义斋,“则选择其心性疏通,有器局,可任大事者,使之讲明六经”。[84]显然,这是专门研究儒家经典为主要教学内容的,其目的是为其统治阶级服务的。治事斋,“一人各治一事,又兼摄一事,如治民以安其生,讲武以御其寇,堰水以利其田,算历以明其数是也”。[85]可见,治事斋实则是分科教学,所开科目主要有治兵、治民、水利、算数等,学生专治一门主科,同时兼治一门副科,或专或兼,各因不同情况而定。这种分斋教学和设立主副科的制度,在当时来说是件了不起的改革。
2.因材施教 “因材施教”是一条教学原则和教学规律。因此,多为宋代教育家们所重视。胡瑗重视因材施教。《宋元学案·安定学案》中说:“先生(胡瑗)初为直讲,有旨专掌一学之政。遂推诚教育多士,亦甄别人物。故好尚经术者,好谈兵战者,好文艺者,好尚节义者,皆使之以类群居讲习。先生也时时召之,使论其所学,为定其理;或出自一义,使人人以对,为可否之;或即当时政、俾之折中。故人人皆乐从,而有成效。”在因材施教的过程中,胡瑗的具体做法也是灵活多样的,但总的精神是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把学生和教师的积极性很好地结合起来,所以取得了“人人皆乐从,而有成效”的卓越业绩。胡瑗的这种方法对宋以及宋以后的学校教育影响甚大。张载“教人至难,必尽人之才乃不误人,观可及处然后告之。……人之才足以有为,但以其不由于诚,则不尽其才”[86]的思想,朱熹“草木为生,播种封植,人力已至,而未能自化。所少者,雨露之滋耳,及此时雨之则其他迷矣,教人之妙,亦犹是也”[87]的主张,把因材施教比喻为雨露对草木的滋养的思想,可以说是继承和发挥了胡瑗因材施教的教学主张。
3.循序施教 “循序施教”是教学原则和教学规律的另一重要方面。张载认为,教学过程是知识积累的过程,通过知识的积累和深化,才能掌握事物的根本道理,所以教学要循序施教。他说:“教人当以次,守得定,不委施。”[88]“穷理亦当有渐,见物多,穷理多,如此可尽物之性。”[89]朱熹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心理特点,提出了在教学中要贯彻由近及远,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施教的教学原则和方法。他说:“事有大小,理无大小。故教人有序而不躐等。”[90]“必自易知而易从者始。”[91]“先传以小者近者,而后教以大者远者。”[92]又说:“学不可躐等,不可草率,徒费心力。须依次序,如法理会,一经通熟,他书亦易看。”[93]教学是如此,读书也是如此。“只在眼前日用的便是,初无深远幽妙。”[94]“于显处平易处见得,则幽微底自在里许,且于近处加功。”[95]这里所说的低处、平易处、眼前的日用处,都是指的基础,为学就应当从基础抓起,扎扎实实去做,才能够最终达到高处,幽微处,深远幽妙处。因此,朱熹说:“读书之法,当循序而有常。”[96]所谓循序施教,就是要求读书必须由易到难,由近及远,“如攻坚木,先其易者而后其节目;如解乱绳,有所不通,则如置而徐理之,引读书之法也”。[97]
当然,以上的教育思想代表着宋代诸位思想教育家的基本观点和内容。除此之外,还有许多教育实践者从不同的方面,提出过有着一定价值和特色的教育思想,如吕祖谦(1137—1181年)的“教以国政,使之通达政体”,重视实践与理论结合的学以致用的观点,以及“学者须当为有用之学”[98],“为学要须日用间实下工夫”,“以务实躬行为本”,重在实用的思想;陆九渊(1139—1193年)的以心学为主,“教人做个人”,强调内心自省,注重个人人格修炼,主张“自省、自觉、自剥落”的思想;周敦颐(1017—1073年)的“学为圣人”的思想以及石介(1005—1045年)的“张而不急,弛而不废”,注重学生劳逸结合,以达“优游而至道”的思想等。这些均对今天的教育发展有着一定意义的借鉴价值。
综观宋代诸家的教育思想,我们不难看出,他们都是在继承前代思想家、教育家的基本教育思想的基础上,并根据各自的哲学,政治观点加以发挥和改造,从而形成了各具特色,观点鲜明的教育理论和教育思想;而各家又相互影响,相互扬弃取舍,不断地加深着自己对教育本身的认识,不断使自己的教育方法趋于成熟和完善。这些思想和主张不仅促进了当时教育的发展,而且也为后世的教育事业起到了相当大的推动作用。
注释
[1] 《文献通考》卷四十二。
[2] 《宋史》卷一五七《选举三》。
[3] 《新唐书》卷一一八《百官三》。
[4] 《宋会要辑稿·崇儒一》之三十一。
[5] 《玉海》卷一一二《学校·元丰太学三舍法》。
[6] 《宋史》卷一五五《选举一》。
[7] 《宋史》卷一五七《选举三》。
[8] 《宋史》卷一五七《选举三》。
[9] 《文献通考》卷四十六《学校考七》。
[10] 《宋史》卷一六五《职官五》。
[11] 《宋史》卷一五七《选举三》。
[12] 《宋史》卷一五五《选举一》。
[13] 《宋史》卷一五七《选举三》。
[14] 《文献通考》卷四十六《学校考七》。
[15] 《范文正公集》补编《重建文正书院记》。
[16] 《宋史》卷一五五《选举一》。
[17] 《朱文公文集》卷七十四。
[18] 《宋元学案》卷六十九《沧州诸儒学案上·修儒叶息奄先生武子》。
[19] 《宋元学案》卷六十九《沧州诸儒学案上·文简刘云庄先生爚》。
[20] 王栐:《燕翼诒谋录》卷二《礼闱禁怀挟》。
[21] 沈括:《梦溪笔谈》卷一。
[22] 《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一》。
[23]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六十八。
[24]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十。
[25] 范仲淹:《范文正公文集》卷一《答手诏条陈十事》。
[26] 《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之十五。
[27]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
[28] 范仲淹:《范文正公集》卷十。
[29]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四七。
[30] 王安石:《王文公文集》卷三十二《乞考科条制》。
[31] 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三十一《选举四》。
[32]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三。
[33] 陈傅良:《止斋文集》卷三十五《答林宗简》。
[34] 《宋会要辑稿·选举七》之二《举士十三·亲试》小注。
[35] 《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之十三。
[36] 转引陈植锷《北宋文化史述论》,66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
[37] 苏辙:《栾城集》卷二十一《上皇帝书》。
[38] 《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之二。
[39]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
[40] 《宋史》卷一五五《选举一》。
[41]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十九。
[42] 王栐:《燕翼诒谋录》卷五《初立别头试》。
[43] 同上。
[44]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四。
[45] 《文献通考》卷三十一《选举四·举士》。
[46] 《却扫编》卷下。
[47]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三。
[48] 《宋史》卷一五六《选举志二》。
[49]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卷十三。
[50] 《松滋县学记》。
[51] 《宋元学案》卷一《安定学案》。
[52] 同上。
[53] 同上。
[54] 《宋元学案》卷一《安定学案》。
[55] 同上。
[56] 《宋元学案》卷一《安定学案附录》。
[57] 《麈史》。
[58] 《宋元学案》卷一《安定学案附录》。
[59] 《默记》卷下。
[60] 《范文正公集》卷九《上时相议制举书》。
[61] 《范文正公集》卷三《代人奏乞王洙充南京讲书状》。
[62] 《范文正公集·得地千里不如一贤赋》。
[63] 《范文正公集·邠州建学记》。
[64] 同上。
[65] 《范文正公集·上执政书》。
[66] 王安石:《临川文集》卷四十二《兴贤》。
[67] 《乞改科条制札子》。
[68] 《慈溪县学记》。
[69] 《张载集·经学理窟·气质》。
[70] 《张载集·正蒙·减明》。
[71] 《张载集·语录上》。
[72] 《尤溪县学记》。
[73] 真德秀:《谭册谕俗文》。
[74] 真德秀:《再守泉州劝谕文》。
[75] 《河南程氏粹言》卷一。
[76] 同上。
[77] 《朱子语类》卷八。
[78] 《宋元学案·晦翁学案》。
[79] 同上。
[80] 《性理精义》。
[81] 《原教》。
[82] 《朱子文集》卷七十六《大学章句序》。
[83] 《朱文公文集·小学辑说》。
[84] 《宋元学案·安定学案》。
[85] 《宋元学案·安定学案》。
[86] 《张载集·语录抄》。
[87] 《朱子语类》卷三。
[88] 《张载集·语录上》。
[89] 同上。
[90] 《小学·嘉言》。
[91] 同上。
[92] 同上。
[93] 《朱子语类》卷十。
[94] 《续近思录》卷二。
[95] 《朱子语类》卷八。
[96] 《学规类编》。
[97] 《朱子大全·读书之要》。
[98] 《左氏传说》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