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爱

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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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边渐渐涌出一团绚丽夺目的朝霞,新的一天来临了。

我看到朝霞映衬下,岳霞慢慢的站起身来,美丽的面容是那样的凄切而疲惫。无泪的、忧郁而迷茫的眸子,在晨曦中闪闪发亮。

她,大概听到了,我灵魂的呓语了吧……

除夕之夜

“蓬啪──啪啪──啪啪啪”鞭炮震耳,硝烟弥漫。大门上,两盏大红灯笼高高挂起,红光映门。娃娃们穿着新崭崭的衣服,放下刚才捂住耳朵的双手,又拍着巴掌欢呼雀跃起来:“团年啰,团年啰!”我们一家在刚刚粉刷一新的老堂屋里,欢聚一堂──四世同堂:大大凉菜、卤菜、炸菜;豆瓣脆皮鱼、凉拌肚条、油炸花生米……不时散发出一股股诱人的香味,馋得猴急似的第四代的娃娃们,眼睛盯直了桌子上,口水直往下流,胆大性急的趁大人不注意,唿的一下,拈上一块塞进嘴里,经佑孙孙们的爹叮嘱说:“仔们,莫忙嘛,要懂规矩礼性!你祖祖年岁大,行动不方便。等他来坐好了,就开饭嘛!”突然,一个调皮的孙孙,把手握成话筒状,催了起来:“祖祖──祖祖──团年啰!”稚气的喊声分外清脆。“来啰,来啰!”爷爷在我们的搀扶下,慢慢坐到正中的太师椅上,然后挥了挥手:“吃吧!”爷爷──前清光绪7年(1882)生,到今年(1982)满打满的算的100岁了。一张古铜色的脸上,透着慈祥的欢快,额上深深的皱纹里,名刻着世纪风霜的残痕。项下的银须,似奔流的瀑布,映衬白发,耀眼生辉。“爷爷,今天我要首先给您斟一杯!”爽快彪悍的老二,操起一个“竹叶青”瓶子,就要开张了。“二弟,稍待一下,今天是除夕之夜,明天便是春节了。”“亲友馈赠,佳节不忘竹叶青”聪明的儿子耀耀一句现炒现卖的广告词,把全家都逗笑了。“哟──大哥今天要锦上添花了!那嘛,就快点啥,硬是知识分子吗?斯斯文文的。”“来了,来了!”我大步流星似的从柜子里拿出一个精致的方盒子,上面“竹叶青”三个大字,分外醒目。“给我,给我”老二一打开瓶塞,一股清香就扑鼻而来。爷爷禁不住好奇地问:“这是啥子酒?咋这样香?”我急忙说:“爷爷,这是竹叶青,是中国的名酒,今年,县政府慰问拨尖人才,发的慰问品。我能有今天的成绩,全靠您老人家的教导,所以,特地带回来孝敬您老人家。祝您老人家像这‘竹叶青’酒一样,越老越焕发青春。”爷爷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好酒,好酒!真是好酒。说到酒嘛,这可是个好东西,我一生一世没有离开过。14岁那年到南部运盐。拉上水时,白头霜银亮亮的,灌上几口酒,热呼呼的,跳下水去拉船,哗啦啦的雪水在脚上碰,也熬得住。到现在,我喝了快90年的酒了。90年来,什么样酒没喝过?像‘竹叶青’这么好喝的酒还是喝头一次呢!也是今天的社会好哇,你们也争气,我也算是享个老来福哟。”爸爸接过话头,说道:“爹──您老人家高寿也是我们的福呀。”这时,我也由衷地说了一句:“爷爷长寿的遗传基因将惠及我们的子子孙孙。”爷爷兴高采烈地又说:“你们赶上了好时代,国家兴旺发达,个个都有出息,今天这酒我一定要喝好。”说罢,他又举杯大吮了一下。“我这把老骨头,倒还顶得住病魔的纠缠,我还想多看看这个世界,多喝几口这样的好酒。”我插话说:“爷爷──您这个健康老人的想法,是一定会实现的。现代科学研究,人的寿命要活到三百五六十岁。”老二接下话茬:“活个三百岁吧!”老三不甘寂寞地笑着说:“那时候,竹叶青的换代产品,香气冲上灵霄宝殿,恐怕王母娘娘还要专门派人下来买酒办蟠桃宴咧!”你一言,我一语,两个多小时过去了,那些娃娃们早已饭饱菜足,溜到屋里看电视嬉闹去了。借着酒力,望着“竹叶青”的包装盒,我的思绪飞驰,又回到了当知青时的一个夜晚:大队书记披着外衣、挺着肚子,打着饱隔,醉熏熏的从一家院子里出来,踉踉跄跄地嚷道:“没问题,我──我明天就把──把推荐上大学──大学的表──给你──给你拿来。”然后,转过身来,从腋下抽出一个盒子端详:“竹叶青”三个大字直刺我的双眼。唉,吃饭都艰难,哪买得起“剑南春去打通关节哪!”“老大,老大!”爷爷的话打断了我的思绪,我连忙下襟危坐,聆听爷爷的教诲:“老大,莫要傲哟,你看,现在政府这样关心你们,过年还送这么好的酒,你明年一定要好好的干啰!”

她真是个冷漠的女子,看着她的字,他想象着她的模样。在他的印象中,码字的女子向来都是素面朝天,没有太多的色彩。可为何,她可以如此孤傲。

他是她的书迷,仅此而已。在她未成名前便是。

在他的眼里,她就像是个迷,或是一个古老的传说。令人不禁好奇,迫切想知道其中谜底;又让人心生畏忌,怕靠的太近,误中了那些可怕的咒语。

而她,却对此毫不介意,仿佛在她的世界里,她只能看到自己。在华丽的彩色信纸上,她雕刻着她所向往的爱情,或凄美,或浪漫。那繁华似锦的文字,就像阳光下她精美细腻的脸。她一直生活在旖旎的幻境里,挥舞着手中似乎不会停滞的笔杆。

远远的,他望到了海市蜃楼上冷若霜雪的女子在拭泪,惊艳若虹的仙女在拂琵琶……

若干年前他们在网络上相遇。他相信这是上天的注定而她却认为这是他的殷勤献媚。因为他在她之后讲出了与之相同的三个梦想:读书,写作与流浪。

她不了解自己,他这样想。

霓裳蓝裳,他仍清晰记得那张燃起他梦想的面孔,也依旧怀念那托着他梦想升起的地方。他一直游走在各个文学网站上。

事隔多年,他依旧来往于寻梦的路上。在看不到霓裳蓝裳华丽的辞藻之后,他终于又遇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然而,她是那么不一样,却写出令他极为迷恋的文字。于是,他仿佛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顺势而上。

在这个长篇小说遍地开花的时代,他成为了网络上红极一时的短篇作者。他羡慕那些能够将故事码成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字的人,而自己却无法把那么多的人物及故事情节统统堆积到一起,错综复杂。他觉得那样会使他窒息。

又一本轰动文坛的长篇小说铺天盖地席卷而来。《巾帼没有须眉》看似近乎残忍的笔触之中流露出笔者对主人公的怜惜。他习惯读完整本书之后再去关注作者,稍作了解一番之后再重复阅读。

将离,是她!他好像看到她微微上扬的嘴角,她成功地实现了他们的十年之约,成为了轰动文坛的新星。在随书附赠的书签上,他知道了下月9号她将在丽江签名售书的消息。

签名会上,他带着那本已经被他翻阅的泛旧的《巾帼没有须眉》摆到了长长的等待队伍中。

来到这位作家面前的时候,他伸手轻轻地把桌上的书拨到一边,将自己的书翻开到扉页放到她面前。

“将离!”他喊出她的名字。

起先,她一愣,然后面无表情地瞥了他一眼,提起笔签下了她的笔名,如此反复,他亦不特殊。他甚至有些讨厌眼前这个男子,尽管他看起来像是她学生时代迷恋的一类,只是此时也惘然。

拿回书之后,他便被蜂拥的认亲挤出了她的视线。他绕到人群的外围望着她,休闲鞋,牛仔裤,白色的针织上衣,黝黑的长发缓缓批到肩上。他能看到的只有这些。

待人群散去,他向工作人员莞尔一笑,全然没有了刚才的冷漠。这使他更加确信刚刚并非有意冷落自己。

她只身走出大厅,厅外的玻璃墙壁上满是她新书的封面广告。她看着它们轻松一笑,转身走入旁边的书屋。他紧随其后,唯恐就此失去了他的踪影。

她用纤细的手指掠过书架上一排排的书籍,最后在一本短篇文集上停了下来。那是他刚刚出版的一本新书《流年》,也是唯一的一本。她熟练地将它抽出来,小心翼翼地抱着走向银台。

他一直愣在门口望着她,她迎面走过来。

丹凤眼,柳叶眉,樱桃嘴……他从未想象过她是这样一个耐看的女子,更加从未奢望过她会买来阅读自己的文字。

她付过款,与他擦肩而过。

“焱!”他又一次呼唤她的名字,而非笔名。那声音仿佛从枯井中跳出出的精灵,陡然开启了她尘封已久的记忆。然而正如他所见到的,几年的时间仿若过去了几个世纪。如今的她早已脱胎转世,另为他人了。

“士为悦己者死!你可记得?”

她转过身,看到他深邃的眸子里透露着无比的忠诚。她当然记得,那是她曾对她的蓝颜知己讲过的话。

“焱,我会一直在你身后。”他也对她如是说过。那种超越了友情,却也不参杂爱情的情谊,一直在她的心中不曾忘怀。

但当这男子如此真切的站在眼前时,她才发觉那些只不过是心中过于完美的梦。他们在现实中不过是陌生人而已。

她不答,转身离去。从此,她仿佛隐形了一般在文学界销声匿迹。

他又从现实退回到了网络上,继续无度地透支着黑夜。他知道此次丽江之行,不言而喻地实现了他们的又一个十年之约。

“你可以长久的驻扎在我的梦想,却无法真正走进我的躯体,或许我一直生在梦魇离,才会让你有机可乘。”

他记起那日她离去的身影,才明白一切早已过去。他们再不是阳光下爱做梦的少年。

又是一个三年,他如愿成为了众人瞩目的青年作家。他的第一本长篇作品《流年,谁的记忆里留住了我孤独的岁月》也轰然问世。于此同时,一本与之及其相似的小说《士为悦己者死》也如同雪花般在中国大地上飘散开来。在她的书中,女子最终选择了同秦可卿一般的死法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而在他的故事里,男子最后执着地守护着自己的梦想,郁郁而终……

他们这两个如同对话般契合的故事成为了文坛新的焦点。无数的肯定与赞叹在读者与媒体之间蔓延开来。然而除了他们二人,又有谁会知道这两个著名的写作者,竟只是两个当年爱做梦的少年。

碎了

他们是初中同学,他坐在她的后面,她很少说话,矜持得像六月的荷花,对他不理不睬。他总是逗她,她若是逼急了,便对他的桌子发一通火。偶尔,他会发现他桌上的东西,东倒西歪。而他也不在意,不生气。在学校的苗圃里,摘几朵含苞待放的玫瑰,放在她的书包里,而她通常也是领情的。那些花儿,才不至于散落到天涯。

时间过得如飞的快,白驹过隙。分别在即,他写信给她,说一些伤感的话,一些只有少年才能说才会说的话,一点都不在乎她是否在乎他,不在乎她心里的想法。他是自负的,一直如此。他只是想写什么便会认真的,一丝不苟的写在信上,然后几经转手,叮嘱再三的交给她。然后,如释重负。她有时亦是看的,间或的会拿在手上出神,心里有淡淡的欢喜,丝丝的温暖。那样的日子,单纯得跟水一样,两个年轻的心就这样被一封封信牵连着。即使,这些甚至都不是情书。

临近中考的时候,他们互相鼓励着,而大多的时候,是他写,她读,默默的读,默默的想。偶尔会抬头看一下,只是看不见他的人,只能看着窗外,追寻他的模样。他们的来往日益少了,忙得昏天暗地,成堆的作业,无数次的考试。

那是2002年的5月,家乡的菜花开得正是烂漫的时节。他在刻苦的学习着,常常在深夜忘了写一直有她的日记,那是**,她亦是努力的,常常在深夜的灯光下,对者窗子,朝南看。那时,他的家在南方。

那年的夏天来得特别早,流火的七月,他在家等待她的消息,却始终一无所获。她似乎在回避什么,一直销声匿迹。八月快结束的时候,她终于送来了消息,她在电话那头说,我们分手吧,语气决绝。他楞在那里,不知所措。一瞬间,仿佛一切的梦魇铺天盖地,不分时间,空间的袭来。等他缓过神的时候,电话那头的那个人早已挂上了电话。后来他才知道,原来她没有考上他的学校,他遗憾,以为不会再见,纵使再见也是朋友的身份。

九月的时候,生活重新变得忙碌起来,花花绿绿的人群,灯火通明的县城。正如某个作家说的,生活在面前扑开了新的旅程。世界很大,很精彩。他开始发现他的渺小,他偶尔也会想她,只是想的时间日益少了,他时常问自己,是自己太年轻,还是爱情太年轻,他想不出所以来。他极度自负,总是一副漫不经心的摸样,在人群中觉得异常的孤独。他心高气傲,却又偶尔自卑,斑斓的陌生世界在少年的面前蒙上了一层厚重的面纱,而等他揭开他们的时候,一切似乎早已尘埃落定。

三年的生活匆匆而来,又迅疾而去。青春在他的没有如水一般的展开。他在这个过程中,变得敏感,沉默。眉宇见少了清朗,多了些忧郁,多了些记忆的影子。人是会变的,敌不过时间。

她也会偶尔打听他的消息,尽管很关心,却又装作漫不经心,他们是那么相似,连固执的性格也一样。她最终选择了和他一样的学校,在她那个严厉老爸的要求下,而她自己亦是向往的,那里有漂亮的假山,绚丽的花儿,还有一个宽阔的球场,里面有许多人在奔跑,而他亦是其中之一。

他总是会对她说,下午有球赛,一定来。她总是低头不语。然后站在一大群人后面,或许看不见,但是她只想听听声音,听他在球场上大声咆哮的声音,静静的站着,一言不发,直至比赛结束,人潮散尽,她亦跟着消失。他每次都是寻找着,失望着。一年又一年,他们还记得,就象他们之间,明明很在乎,却始终,南辕北辙。

又三年一晃而过,失去的很快。转眼已是2006的夏天。他和几个朋友亦可称做兄弟几个人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号啕大哭,朋友们还以为,他是因为一个漂亮的女孩,纷纷的劝慰他。在他的咆哮里,才知道原来是她,原来是她。兄弟们便把她约了出来,他们一起却了海边,当车快到海边的时候,咸腥的海风一直吹,他觉得晕眩,也许是爱情来得太过突然,也许是爱情到来得太过措手不及。那阵海风一直吹了一个夏天,那个夏天他是高兴的,他本来就是一个喜悦的人,经常手舞足蹈,时常微笑。

夏天过后,他已迎来他的大学生活。那种他梦想中的自由的充满**的生活,在他的眼里他看到很多,如繁星一般,遮天蔽日。他时常想,这是多么丰盛的生活。他们用手机保持着联系,时断时续。说一些无聊的话,关心的话。

06年的秋天,雨水特别多,犀利的下个不停,这是一个多雨的季节,他不喜欢。她在那个季节的末尾,对他说,隔得太远,不如分手吧。他说,好。他觉得很麻木,不再有那年梦魇般的感觉。他早已料定这样的结局,聪明如他。他终于意识到,生活在他21岁的时候终于,对他关上了有关少年时代的一切梦想的闸门。他变的敏感,反复不定。最安静的时候是在深夜,偶尔想起她,会点上一棵烟,却放肆的想,放肆的回忆,去掉所有的白日的假面具,放肆的描摹那张他深爱了六年的脸。

偶尔他还会听张学友的《情书》,安静的听,默默的想。偶尔上网,会去她的空间看她写的日记,想象她在大学里的情形,想象她行走在大学的人潮里,淡定。想象她是否还象以前一样,象一朵矜持的荷花。有时会看到她对另一个人说想你,觉得这样才上生活,有聚有散,才会那么真实,象个人生。

他总是抽烟,一根接一根,身上总有一股好闻的烟草味。而他是如此的欢喜,朋友们都不理解,只有他,一如既往。他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一边抽烟,一边听音乐,悠扬的节奏,氤氩的烟气,弥漫在狭小的空间里,有一种沧桑的优雅。

他开始喜欢摇滚,喜欢伍佰,喜欢阿信。在日记里,他说,人生有那么多的美好,激昂的事,为什么要伤感呢?人会老,因为时间在流逝;人会分别,因为生命是流动的。大学快一年了,他一个人行走在南方某个大学里日升日沉,春暖花开。看身边的朋友成双结对,他问自己,始终是怀念那个**的吧,嘴角就会弥漫开笑容。

他是怀念的,怀念那年的**,怀念那些失去的烟火般灿烂的日子,怀念那些单纯如水的少年。

匆匆的,一年,两年,三年,四年,大学生活就象天边一闪而过的流星,只剩下一个耀眼的尾巴。那年的暑假,他回到那个绿色葱郁的小镇,夏天的小镇飘**着柴草香。酷热的天气,他就坐在家乡的河里,和少年时一样,和小他很多岁的孩子们一起,笑得很开心。仿佛回到了从前。

偶尔会去镇上,去以前的学校,踢几脚球,约几个老朋友,吹吹牛,日子过得波澜不惊,平淡得白开水一样。在家里的时候,会和他苍老的奶奶说说话,有时他会注视着奶奶,看时光在她的脸上刻印下的深深的皱纹。心里是酸楚的。

这样的日子,突然的有一天就结束了。在镇上的网吧里,在他交钱的瞬间,一个身影在他的面前一闪而过,分开了太多的时间,彼此的变化早已让对方失去了相认的勇气。他平静的看着她,有淡淡的欢喜。她亦注视着他,一脸的惊讶,不确定。

“是你!”几乎是同时的,他们都笑了。是啊,这么长的岁月流走了。早已淡忘了问候,一开始的一切还只剩下什么呢?时间就是有让一切变得无足轻重的力量。

“什么时候去工作啊?”他问,他发现,即使这么多年过去了。面对她时他依旧是那样的自然,那种出自内心的欢喜的自然。

“九月就走了,去安徽。”她亦轻松的回答,落落大方。

九月就走了,他心里想着。安徽,那是一个什么样的俊秀灵气的地方,那里有一个什么样的人在等她?

“你什么时候走啊?”她轻声的问。

他抬头看她,看到她的眼睛,那一刻他是惊讶的,原来这么多年,不只是他一个人在坚持,她亦是珍惜的。只是覆水难收,他也知道这个道理。于是他故作轻松地说:“八月吧!先去处理一些事情。”

“嗯,那以后一切顺利吧。再见。”

擦肩而过,走到她身后的时候,他想,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了,迈开大步的时候,身后仿佛有什么东西坍塌了。轰隆隆的巨响。

是夏天的惊雷。瞬间,大雨滂沱。

狗儿

狗儿是我从街边捡回来的,一起捡回来的还有它视如珍宝的一根小骨头。

我有洁癖,不怎么喜欢猫猫狗狗。我看见狗儿的时候,它满身污垢地趴在臭水沟边,两只爪子摆弄着脏到看不出是什么细长的一根东西,唯一清爽地是两只很黑的眼睛。我很惊诧一只狗居然有那样的眼睛,小心翼翼地提高紫色的裙摆,踮着脚尖,将狗儿和那个细长的脏东西一并捡了回来。这是狗儿的坚持,它死咬着不放,我只好将它两一起洗洗干净,才发现原来是一根长长又扁扁的细细骨头,很像小号的肋骨。

我很好奇狗儿的坚持。确切地讲,狗儿还是有点审美观的,就是这么根小骨头,洗洗干净,再仔细瞧瞧,居然有点好看,比喻说做成钥匙扣什么的,挺有特色。不过在我做了一系列努力,狗儿始终不肯让步后,我就不再坚持,找了根蓝色的丝带,干脆将小骨头系在狗儿的脖子上。狗儿喜欢蓝色,显然对这个决定很满意。它“噌”地窜到我身上,粗粗的小舌条来回地**。这大约是一条狗表达感情的最好方式吧,我却哭笑不得。我总不能委屈地告诉大伙,脸上湿湿的一大片,纯属一条狗的口水吧!所以我总说,狗儿不是一般的狗狗。我说这话的时候,狗儿就站直了身子,抖抖它引以为豪的蓬松大尾巴,胸前的小骨头也随之摆摆晃晃,一副得瑟的小模样。

洗干净后的狗儿有很细软的毛,浅浅淡淡地黄,透着太阳的光亮,蓝色丝带上的小骨头一甩一甩的,煞是好看。它很爱漂亮,对自己那条蓬松的大尾巴尤唯怜惜,帮它梳理尾巴是它最开心的事,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误认为它是条小母狗。后来外婆说,母狗肚子上有两排“小米粒”。我翻过狗儿的肚皮特意看了看。狗儿惊恐地张大眼睛,很害羞地四脚乱弹,我一句吼:“别动!”它吓的就只敢委屈三两声了事。

狗儿的肚皮上果然只有一排“小米粒”。为此,我输给了胖妞两斤果果外加一大块浓黑巧克力,还在好长时间被她嘲笑温雅的陌居然“耍小流氓”。我很是郁闷,恨恨地弹了一下狗儿的脑门,狗儿用湿湿的小鼻尖碰碰我的指尖,乖巧地将脑袋埋在手心里。

妈妈很不能理解我和狗儿的感情,整天和它说话,用我的沐浴露给它洗澡,还省下最爱吃的美国进口脐橙喂它,尽管它总是故意摆出一副高傲的臭模样,居然还用屁股对了我,或者拿牙拼命地咬我挂在脖子上的玉香囊。就好比我怎么也想不明白狗儿和它的小骨头,狗儿到哪都坚持地带着。即便是我,也不能过份地碰。狗儿窜来窜去,打烂了我喜欢的紫色玻璃杯。我一恼,扔了小骨头到门外。狗儿疯了似地冲出去紧紧地衔住,气咻咻地看着我,后来喂它喜欢的蛋炒饭,也还整整两天对我不理不睬。

我很是奇怪,一只喜欢吃蛋炒饭、爱漂亮的狗,哪来的那些臭毛病和这样大的脾气。

也许,每种洁净的感情都是值得我们去尊重的吧,尽管只是狗儿和它的小骨头。

狗儿其实是很听话的。调皮也不过是用碎碎的牙齿磨着我的指尖蹭来蹭去,并不舍得真的咬下去;又或者在我碰它的骨头时,它也对着玉香囊气哼哼地龇牙咧嘴。它很享受耷拉小脑袋在我的手心上,一边听我絮絮叨叨,一边任由我轻轻地梳理它淡淡而光亮的毛。

也许,人才是最寂寞脆弱的,只有面对这种近到不能触及而恰恰可靠灵透的单纯情感时,才会彻底地不需要掩饰。我不知道狗儿是怎么理解这些的,我固执地认为它是听懂了的,至少比身边所谓的明白人要懂的多。也或者,一只狗的世界比起我们,本就单纯幸福太多。它只是在我反反复复念叨这些的时候,用湿漉漉的小鼻尖嗅嗅我的手或者一遍一遍地**,没有半点的轻蔑和丝毫的不耐烦。

“给你取个名吧!’多多’怎么样?”我上下拨弄着狗儿的小骨头。狗儿哼哼两声,以表示对我过分地亲昵它的骨头以及取这么个女性化的名字强烈不满。

“那叫小小狗吧!”我继续摆弄。

狗儿仍然有些介意,从我的怀里钻出来,有意识地挺了挺胸。

“不然,拿走你的小骨头了哦!”我继续逗它。

狗儿显然对这样的威胁很愤怒很无奈。它有些着急,低低地“呜呜”了两声,便埋了脑袋不再出声。

“哈哈,以后你就叫小小狗了!”我为再次地战胜狗儿,不用煞费脑筋地想名字洋洋得意,顺手又拨了骨头一下。

第二天上班,我心神不宁,脖子上的玉香囊不见了,实在想不起来顺手丢在哪里。下班时,狗儿正在和楼下那只漂亮的小花母狗追来撵去地玩闹。

“小小狗,回家了”我懒洋洋地。

狗儿玩的起兴,不理我。

我有些好奇,它们争夺的是什么。

“小小狗!!!”我定睛一看,大吼一声。

那两个小东西,居然咬着我的玉香囊不亦乐乎。狗儿吓的一哆嗦,小花母狗呜咽一声撒腿跑开。狗儿冲着小花母狗的背影“汪汪”了两声,哀哀地站在原地。狗儿毕竟只是狗儿,它的世界也许只要有小骨头的存在就很满足了。它本能地捍卫自己小骨头的尊严,却并不明白,我可以疼惜到什么都舍得给它,但只仅仅限于它。尤其,玉香囊这样一个日夜肌肤相伴的体己东西,怎么能让不相干的其他狗儿拿了玩耍?!

狗儿恼怒地蹦跶开。这个臭家伙,居然一夜未归,全被我给惯坏了!第二天清晨,我懒懒地起床。一夜的梦,气咻咻的样子,碎碎的牙齿磨着我的指尖,蓝色的丝绳挂着小骨头……全是狗儿,我很有些疲倦。我收拾好垃圾散散地打开门,狗儿蜷缩在门角,疲惫不堪,倔强地偶尔睁眼看我。

我极度心疼。刹那间,所有的担忧和委屈像开了闸的水,没有方向,只想一个劲地往前奔。

“你走你走!都走了还跑回来做什么?”我大声呵斥狗儿,眼泪夺眶而出。

狗儿围着我,很不安地一圈一圈地打转。

“你走啊!”我更加恼怒,拎起狗儿那条引以为豪的蓬松尾巴,扔出去,关上门。狗儿在门外不断地低低哀号,不停地挠着门框。

我的心都碎了,一整夜的担忧,终是抵不过,打开门,狗儿还在挠,胸前的小骨头一摇一摆。

“你故意的是吧?叫你挠!”我一把扯下小骨头,“嗖”地从窗口扔了出去。一声刺耳的撕裂声,蓝色丝绳也裂成了好几股。

狗儿“嗷嗷”地哀嚎着,转身就跑,不过三五米,又停下,回头看我一眼,全是委屈和哀怨,撒腿跑开了。

我“砰”地关上门,嚎啕大哭。所有的情感都如此不堪一击,即便是我和狗儿,深深地用了心,误以为彼此不愿不舍离弃,也不过是脆若蝶衣。我想,我的狗儿也许就这样丢失不见了。

几日后,收到朋友的邮件:一只小狗和细长一根骨头在蓝天白云下玩耍的图片。想起很久以前听说,关于肋骨的故事,我突然就明白,距离心脏最近部位肋骨的疼痛才是真切到无法形容。狗儿和小骨头之间,深入到彼此的唇齿相依,与我和狗儿的相互依恋其实是没什么分别的。也或许,我们三个在那时候都没有意识到,不过是本能的不忍不想分离罢了。

我现在时常会想,狗儿有没有找回小骨头,有没有饿肚子,有没有好吃的美国脐橙,有没有人再帮它梳理漂亮的蓬松大尾巴。

我并不去找它,它真的想我想家的时候,自己会回来,我想

孩子的蓝色水晶

你是你的,我是我的,我们的是我们的。时间会走,世界会变,我会在这里,或者你身边。——写给孩子

下班铃响,起身,清洗咖啡杯,关电脑,收拾桌子,手机放入包包,回家。

今天,我穿了白色的衬衫,紫色的褶裙。衬衫如雪,很滑,像丝一般。褶裙像蛋糕,碎碎的淡淡小花,似乎很远就能闻见芳香。太阳照在我微微有些红的卷发上,随意地紧跟步伐散漫着,很不错。

我喜欢纯粹的东西,比喻淡香的水果,浓黑的巧克力,醇厚的咖啡。再比喻白色的衣衫,紫色的褶裙,宝蓝色的心,像拉萨上方纯净的天空。

路过那条街,我踮起脚。这条街还算干净,狭窄的水泥路,拥挤着繁芜的嘈杂,卖脆饼的小伙,炒菜的大哥,开杂货店的大妈……平凡地毫无特色。

我撑着紫色带花边的伞,漫不经心地晃悠着。街边有个小小门面,里面有个孩子,年纪不大。我想只能称他为孩子,很是清爽,倔强地紧紧抿着嘴,专心在摆弄什么。玻璃柜里零零散散放了根雕、木刻、竹镂、甚至还有手工编制的小工艺品。有几样还算好,但没什么太大的特色,我随便看看准备绕过。

孩子摊前的人并不多,随便看一眼的,问问价格的,好不容易有停下来东拨西扒挑三拣四的,孩子并不很热情,偶尔地抬抬头,也只是淡淡,接着低下头继续摆弄手上的东西。

柜子的一角有个十字精灵,蓝色的底色,像是自己刻的,不算特别精致。我没来由地有些喜欢。

我拿起来:“这个,怎么卖?”

孩子抬起头:“这是我自己做的,不卖。”孩子笑起来很单纯,目光清澈。又瞄了我一眼:“姐姐指甲上的花很好看,和姐姐很配。”

我有些惊讶,忍不住打量了孩子,他的手边放了一些蓝色的珠子,晶莹剔透,太阳斜照进来,珠子散发出宝蓝透剔的亮,夺人心目又不抢眼,甚是漂亮。

孩子又抬了一下头:“水晶的。好看么?我想串成手链。”

我点点头:“好看,我非常喜欢。”

孩子的眼睛亮了一下:“真的,姐姐?”又拿起那个十字精灵,“姐姐如果喜欢,送你吧。”

第二天下班,孩子眼睛闪了闪,冲我笑笑,依然低头串那些珠子。我停下来专心地看孩子手工。孩子的话并不多,偶尔抬头应付摊前驻足的客人。

第三天路过,孩子仍忙着自己手上的活,间隔看看我们,我,或者街上川流不息来来往往的人们。

孩子的生意并不算很好。隔壁杂货店的大妈忍不住过来:“小伙子,你这样卖东西是不对的,要热情!这个和这个应该放一起,那个和那个要分开……”

孩子张了张口,牵动一下嘴角:“谢谢。”

大妈自作主张拾掇起来,不停地唠叨着:“现在的年轻人呐,什么都不会。我摆摊这么多年,比你,那可是强多了。”

孩子停下手中的活,抬头看我一眼,淡淡笑了笑。

第四天下班,我很惊讶,孩子在和卖炊饼的小伙唠嗑。小伙手舞足蹈,一双手绕的和饼似的在头顶上乱飞。孩子的话不是很多,偶尔附和着大笑几声。看见我,孩子收敛地很勉强笑了笑,瞟了一眼丢在一边的珠子。脆饼小伙顺手拨开珠子,大声嚷着:“小孩,我将脆饼放你这,算是免费替你招揽客人了!你也甭谢我,赶明儿发大财了,别忘记哥哥我了,哈哈……”

我忍不住回头,脆饼肆无忌惮地压在那个蓝色的十字精灵身上,几颗水晶散落在地,落寞地蹦了两下,躲进柜角看不见了。孩子还是很勉强地笑着。

来孩子店里的人明显多起来。脆饼小伙,炒菜大哥,杂货店大妈,偶尔的三两衣着整齐的,还有零零散散花枝招展的小姑娘大女孩们,连洗头房小阿妹都随便捏着一样娇声娇气地问:“哥哥,这个好好看哟,怎么卖的呀?”“呀!小帅哥,那个是你自己做的呀?!你好厉害哦,也替我做一个嘛!”“GG,我帮你串珠子好不好啊!”孩子很熟练地漫不经心应付着,“这个送你了。”“这个便宜点你拿去,不要告诉人家这个价哦。”……

周围欢天喜地笑声一片。

炒菜大哥用惯有嗓门的吆喝着:“你看你看,依了我们说的,管用吧?!”孩子很小声嘀咕了一句:“我以前摆放挺好的,每样东西质地意义不同,所以是有层次的。”“层次?层次顶个P用!年轻人,虚心点,我们这都是为你好。”“是啊是啊,别总搞些别人看不懂的东西,要不是我的脆饼,估计到现在你都卖不出几样。”……孩子的声音很快被淹没在一堆吐沫里。

我小心地护着裙子,从那些吐沫面前走过。

第十天下班,我仍然警惕着裙子,孩子突然叫我:“姐姐!你能和我一起串这些珠子麽?”

店里的喧闹突然安静下来,我下意识地看看四周,愣住了。孩子坚持地走到我面前,定定地看着我,“好麽?”目光像一只鹿,清澈、温顺、倔强,受到丝丝的惊吓。我突然有些心疼,不由自主接过珠子。孩子开心地领着我:“来,来,姐姐坐这里!我们的这条手链将是最漂亮的!”

挑东西的阿妹很不屑地撇了撇嘴,脆饼小伙气恼地朝玻璃柜里丢了块脆饼,炒菜大哥愤愤然扔下炒勺,杂货店大妈首先打破僵局:“摆摊的,串啥珠子!还真当自己手艺人,几个人能买!”嘀咕着,顺手掏了双鞋垫甩在柜子上,飞快地转身跑了。

孩子并不介意,很开心地串着珠子:“姐姐,我最喜欢这种颜色了!”“姐姐,你紫色的裙子挺好看的。”“姐姐,这边,这几样都是我自己做的呢,你看,好么?”……

我还是笑,抬头看见杂货店大妈很轻蔑地哼了哼,起身进了自己的货铺。

下班再过那条街成了一件快乐的事。我和孩子串珠子时,偶尔也唱和着双簧,居然卖了好几样的根雕和竹镂。对买脆饼或者其他杂货的客人,孩子搭理的少了许多。

孩子的话明显多起来,而且很风趣。孩子会问:“姐姐,你挂的那块玉很精致,还有香味呢。”我笑,“那是玉香囊,用来放香料的。”孩子便说,“真好,很配姐姐。”又坏坏地说:“若放在我这里更好!”孩子有时也说:“姐姐,你的声音真的很好听,裙子也非常好看。”脆饼小伙于是又朝案板上狠狠地摔下几块脆饼。

和孩子一起串珠子的时候,我是快乐的,孩子也很快乐,常常因又串了一颗珠子笑的大声又肆无忌惮。孩子看着我蓝色的连衣裙和手腕上蓝色的景泰蓝镯子:“姐姐?”我说宝蓝是我最喜欢的颜色,孩子闪了闪眼睛,抿抿嘴。

脆饼小伙再也不往孩子的玻璃柜里扔脆饼,炒菜大哥串门也少了许多,杂货大妈没生意的时候便坐在门口嗑瓜子撇嘴,即便是招揽客人,也会斜着眼冷冷地笑。就是那几个常在的花枝招展小阿妹,也来的越发的少。

街道两边渐渐堆积起大大小小的垃圾。我皱皱眉,每天踮脚提裙摆,还是会不小心弄脏银色的高跟鞋,偶尔的几滴污水溅在裙摆上,碎碎的花便暗淡下去。

“今天,大约珠子快串完了。明天就换条路回家。整天串珠子,孩子的生意没法做了。”这几天,孩子有些沉闷,这样的念头我已经想了很多遍,看见孩子却开不了口。

珠子越来越少,街道也越来越拥挤。我小心地说:“另一条街比这边整齐,以后姐姐下班也许会从那里回家。”孩子抬头看着我,我赶紧又说:“不过也不一定。说不好哪天姐姐换新衣服,撑新伞,心情好,或者想你了,来这里看看也不一定。你以后记得照顾好自己,记得要快乐。”孩子头也不抬:“恩。”半响又说:“这条街买这些东西的人实在是少。姐姐你看,我都快成卖脆饼和鞋垫的了!”

我有些不忍,我习惯了也喜欢看孩子单纯的笑。微微上扬的嘴角,故意眯起的眼,斜斜地望着太阳的方向,嘴唇上一抹温暖的绒毛,坏坏的样子像透了从小在我手边打滚的黄色德牧小狗。

孩子勉强地笑笑:“姐姐。”我很心疼孩子有些苍白的脸,打定主意,今天最后一次串珠链,不能再影响孩子的生意。我“嗯”了一声,“这几天,生意不怎么好,是串珠子影响了生意么?”孩子半晌没有回答:“没事没事,我也是极爱了这些珠子的。”

“姐姐,或许某一天,我也不在这里。可是这里,真的有我不舍得的东西。”孩子说的时候,不看我,使劲眨了眨眼睛。

我的眼睛有了雾水,孩子隐忍的难过让我的心很疼,像绷紧了的弦,一触就断。可是我不得不掩饰这种难过,他毕竟还只是个孩子。我如往常一样平静地看着他:“好,换个地方也许会好一些,好好生活。”用手偷偷抹去眼角的泪:“今天有风,眼睛都迷了,明天再串吧。”

孩子坚持说了一句:“姐姐,我明天是在的。”我的泪止不住地流。狠心不回头,我不停地在心里说:“孩子,记得要快乐和幸福。”

生活,是场再现实不过的闹剧,台上的人欢天喜地,看戏的人冷眼旁观,然后慢慢吐出一个很残酷的现实:人是靠杂烩炒菜填塞牙缝,油腻腻的脆饼填饱肚皮,乱七八糟的杂货支撑生活。肚子饱了,才有兴趣来看看闲情逸致或者干脆的热闹。水晶手链再怎么好看,也得经过那些脏兮兮的手反复摸过后才可能被认同。

第二天,我换了衣装,素色的白衣白裤,滴水的水晶耳环,美丽的卷发用皮圈束起来,阳光照在上面,居然也会有亮晶晶的柔色。

孩子不在,我远远站在街道另一边,玻璃柜上串成一半的蓝色手链,很亮,散发出迷惑到清冷的美丽,还有散乱的水晶。

我的泪,滚了下来。

我装作没看见,孩子藏在街角的小小身影。

放弃了就不要可惜

女孩子说,她和相恋四年的男朋友分手,因为她爱上了另一个男人,可惜这个男人很花心,她只是他其中一个女朋友,她爱得很辛苦。却舍不得放手。她问自己,她放弃一个很爱她的男人而去爱一个不爱她的男人,这是错的吗?

她放弃一个很爱她的男人,但她不爱他,既然如此,为什么要后悔?

你不爱他,他多么爱你,他待你多么好,他的条件多么优秀,也是徒然的。自己不要的东西,为什么还要可惜呢?既然你甘心情愿放弃,你就没资格可惜。他曾是那么慷慨地等待你,他本来是你的,你自己选择不要,那就永远不要可惜。

世上有很多东西是可以挽回的,譬如良知,譬如体重,但是不可挽回的东西更多,譬如旧梦,譬如岁月,譬如对一个人的感觉。你曾经爱过他,但是那份感觉已经逝去了,无论多么努力也是无法挽回的。

放弃一个很爱你的人并不痛苦;放弃一个你很爱的人,那才痛苦。爱上一个不爱你的人,那是同样痛苦。

也许你还年轻,等你年老一点,你就不会那么笨,放弃一个爱你的人而去爱一个不爱你的人,那时你已经没有太多青春去追寻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爱情与尊严的抉择

在尊严与爱情面前你选择什么?我相信很多人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尊严,对,在一些我们可以理智而且客观的面对分析问题的时候,我相信每一个人都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尊严,也包括我。可是如果真的爱了,如果说真的处在那种境地中,处在那种爱的痛苦中,我们是否仍然能够毫不犹豫的选择尊严,或许在那时候感情的冲击让我们忘记了一切,徒然选择没有尊严的爱情,我知道那种无奈与无助,那是痛苦的,宁愿承受拥有的痛苦,也不愿意选择放弃。因为我们没有勇气去面对那种失去,如果理智的说那不叫失去,但我们依然无法去面对,其实爱情不是全世界,让你没有尊严的他更不是你的未来,更不是你的全世界。

我只想说一句,没有尊严的爱情绝对不是真爱,我想告诉世界上的每一个人,如果你遇到一份让你痛苦,让你疲惫的没有尊严的所谓的爱情,请你毫不犹豫的选择放弃,那不是爱,那是一种对爱的摧残,一种对真爱的无视,我们不要把自己困在一个自己为自己设的圈子里,给自己一点勇气走出去,走出去会有更多一点的幸福,更多一点的快乐。最近总在听到这样一句话,一个人真的好轻松,不谈恋爱真的好轻松,这无疑让我们感觉到恋爱,去爱一个人,或被一份不是爱的爱而困惑是一件多么让我疲惫的事。所以如果你真的在寻找真爱,如果你真的渴望一份真爱,请你毫不犹豫的选择放弃,那时候就不应该再说‘Never give up!',你就坚决的选择 give up,给自己一个机会,下一个转角处就是幸福。

为什么只有单身贵族,难道我们不能做单身穷族吗?只要我们真正的拥有自己,为什么不可以?女人不要指望去依靠任何一个人男人,凭着自己的实力去赢得一切,一定要坚信我们可以,相信可以就一定可以!请记得,没有任何人我们都可以,一样可以与现实抗争到底,一样可以拥有自己想到的幸福……

我们爱上的也许是爱情本身

和他认识在地铁里。那天我背着大书包上车,一个男孩子在我面前“蹭”地站起来。“谢谢!”我刚要坐下,忽然,他用手轻轻地拉住我,一脸诚恳地笑说:“位置是让给这位婆婆坐的。”我身后是一位上了年纪的婆婆,我闹了个大红脸。他又善解人意地说:“书包重,我可以帮你拿。如果你信得过我。”我打量起他来。干干净净的校服上,我看到他胸前学校的标志,原来是邻校的学生。那天,我们在同一个站下车,又在地铁口分手。

之后,我经常在地铁遇到他。我们褪去了尴尬,常常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各自学校的闲事。渐渐地,我觉得自己与他有了一种依恋,一天见不到他心里就忐忑不安。

“地下铁碰着他好比心中爱神进入梦/地下铁再遇他沉默对望车厢中/地下铁邂逅他车厢中的畅谈最受用/地下铁里面每日相见愉快心里送……”有一天,在一家音响店里,我听到梁咏琪的《几分钟的约会》,心里一动,这不就是描绘我的心情吗?“约会”这两个字灼烧我的心。

我恋爱了吗?我自己也不知道。我买了《几分钟的约会》的碟,转录在MP3里不停地听。它唱出了我的心情:“每天几分钟共你相识于约会中/旅程何美丽如像爱情小说中。”

但,不知他是怎么想的呢?是不是也有如我一般的感觉?终于,我有了试一试的冲动。

第二天,我们又见面了。我准备将一只耳机递给他。没想到,他说:“我们学校有住宿的空位,以后,我不用走读了。”我呆住了。这几分钟的旅程,我整个人呆了,我不敢想象,以后没有他的日子,我会怎么过……

分手的时候到了。我把耳机塞进耳里,是歌曲的最后一句:“日日地碰着他/无奈心中爱神要玩弄/地下铁约会要是终断令我心暗痛。”

那一刻。我才知道,我贪恋的也许不是和他在一起,而是暗恋的美与温柔;我爱上的,也许不是他,而是我年轻的爱情本身。

爱情这两个字,听起来真的很美,仅仅只是这两个字,就让人有一种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向往。然而触摸的时候,爱情也许就像烫手的山芋,对那些走投无路的、饥饿的人们来说,即使明知接住这颗山芋,会把手都烫得长满水泡,却还是忍住疼痛紧紧拽住。那些饥饿得来不及思考的人们,谁又忍心抛开,那填饱肚子的唯一的粮食?

有人说:爱情是一种青春的病毒,它在最适宜生长的青春时节发作,沾上它,人就开始糊涂;你渴望它给你幸福,它却扔给你痛苦,当有一天,成熟之后的我们终于有了免疫能力,也许就不会再相信爱情了。也许真是如此吧!

天黑了,孤独又慢慢割着,有人的心又开始疼了。

风很疼。我不明白它流浪的方向。月光下我的影子很长,浅淡却很忧郁。我暗自微笑。没有人,来去的方向早已注定。仿佛无常的命运,仿佛空挡的街景。我无数次回头,巷子里依旧没有你的脚步声。那是路边的小树枝,拉着春天的衣襟。仿佛邂逅,仿佛离别。

你的眼神刻在日记本里,还在温柔。挥手已成远去;欢笑被雕成石头立在春天的童话故事里。我吹起爱的气球,让它在我们之间飞舞。是谁那起冰冷的的圆规,留下空碎的眼,还是记忆。

风来了。我把信留在雨里。天空没有云,惟有谎言。人生是一段爱情。爱情是一阵回忆。不在乎两个人的握手,只相信这是该来的奇迹。你走了,春天也走了。只有我站在这里,仿佛我也走了。

有一种爱他们说叫做放弃,有一种痛他们说只能藏在心底。于是,当眼睛湿润的时候,我选择让眼泪流进嘴里,然后吞进胃里。

我坐在这里敲敲打打,一种莫明的悲哀和凄凉。常常傻傻的问自己,人为什么要长大?长大了的我们为什么要学会如何在红尘中颠簸?

没有开始的结局

孤夜,孤燈,孤月,難眠

当枫叶飘零的时候

离大雪纷飞的时候还远吗

当时间抹走我来时的脚印

我还能找回最初的自己吗

浅蓝中带着一缕轻风的天空让人看了心情总会不错。深蓝中透着一种神秘的大海让人身在其中总会全身舒畅。白色中夹着一点明媚的阳光让人觉得生活在温馨中.浅蓝的天空,深蓝的大海以及明媚的阳光伴随着每一个人在风风雨雨中长大,感谢大自然给人类带来的这些欢乐,让人在喜、怒、哀、乐明白做人的真理.

有人说时间能使人忘记一却,包括那些不想忘记的东西。你的容颜、笑容、声音随着时间的流逝以在我脑中变的模糊。唯一能记住的是心中那份没有结局的单恋。我承认我割舍不下这份感情。努力的去忘记,努力的去不想,却记得越深,伤的更痛。在你的生命中我始终扮演着过客,你不会去在乎这些过客更不会为过客去做一些你不想去做的事。而我这个过客只能默默的为你祝福中承受着那种痛那种伤。你的容颜始终挥之不去,而我却只能努力的忘记你。迫切渴望奇迹出现,却从来不曾获得过。相思不会随着时间而流逝,伤心却总会带着泪水。

爱上你不是我的错,拒绝我也不是你的错,拒绝后继续爱着你那是我的错吗?错在何处?此情若懂,多错何妨。真的很爱你,真的很在乎你。听不到你声音的那种担心,看不到你人的那种焦急,思念你的那种悲伤,希望你的那种失望。夜深了丝毫没有睡意,现在的你是否熟睡着,熟睡中的你是否做着美梦,现在的你是否过的开心。很想听听你的声音,很想看看你的笑容,很想拉拉你的小手,很想……很想……

早已习惯上QQ马上看你是否在线,而我却习惯影身上线,似乎知道即使我上线你也不会和我说话,但好象是自己在逃避宁愿骗自己说是因为自己隐身,你不知道我在,所以也就不会和我说话,一旦上线了,如果你还是不理我的话,那我只会更难过,所以宁愿就这样一直隐身,真的不想去面对,也不知道和你说些什么。其实我是不敢和你说话,害怕你的沉默,那种感觉真的很难受,所以现在我开始习惯了沉默,但我沉默,是因为害怕不能承受。我应该早就明白很少有爱了很久才答应的,该答应的早答应了,放弃吧!

经历过第一次真正的爱的失败以后,已然不知道爱是什么了,你给我的感觉很怪,依恋着却又很少想去占为己有,其实只想经常能看到你,以为看到你幸福,自己就会幸福,不过这样的想法现在都是奢侈的.失望而归,绝望而受伤,悲彻的心凉。那场风花雪月、那刻青春飞扬、那种**四射,永远留在心中,在许多年后慢慢回味,慢慢回忆...

一段没有开始的感情,一段不会有结局的感情。一切开始的那么自然,让我不知所措,就像上瘾的毒药,越来越沉溺,越来越沉迷。让我负出的却是沉重的代价,换来几年的折磨。告诉自己不爱你,眼睛却在说谎,眼泪在出卖自己。很想再继续爱你,可是理智在吵架,放弃真的可以解围吗?单恋是模糊的,可怜的是没有选择的余地,如果在舍不得,这样下去心更会伤痕累累。

以前总说男儿有泪不轻弹,现在明白只是未到伤心处。你,一句朋友让我流下了人生第一滴泪,也是人生中最后的泪。当眼泪划过脸庞时心真的很酸很痛,告诉自己心已亡,告诉自己用最后的眼泪为你祝福。一切已经结束,你继续你的幸福,我还是我的熏衣草花语。一段没有开始的结局已结束。再见,单恋,再见了,朋友!请接受我的祝福。

忘记你真的可以,时间不长就用一生!

世界上最珍贵的是什么

总是在失去以后还会对往事有所眷恋,也许这是人的本性。拥有的时候不懂得珍惜,失去了才知道他的价值。有个故事曾经让我感动,说是有个在当地很灵验的圆音寺有一只蜘蛛,由于每天都呼吸着寺里的空气日子久了他也有了灵性,在他修炼了1000年的时候有位游历的高僧路过此处,于是来到寺里,在临走时抬头看到了盘结在网上的蜘蛛,于是问他:"蜘蛛,你认为世界上最珍贵的是什么?"蜘蛛答到:"未得到和已失去。"高僧笑笑离去了。

过了不久春天到了,一阵微风把一颗露珠吹到了这个寺里,刚好结在蜘蛛网上,阳光下露珠晶莹剔透,特别好看,蜘蛛很开心,每天象珍宝一样爱护它。很快1000年又过了,高僧再次来到寺里,送经完毕后在看到蜘蛛,这时的蜘蛛已经有1000年的道行了,高僧又问同样的问题,蜘蛛也同样的回答。高僧笑笑又离去了。秋天来了,一阵风把露珠刮走了,蜘蛛伤心极了。可是也余是无补。高僧第三次来的时候,没有问蜘蛛问题,却说蜘蛛你对你的答案改变吗?蜘蛛答道:不变。高僧说:"那好我让你转世去人间回来你在告诉我答案。

于是蜘蛛转世为一家大户人家的小姐,名叫蛛蛛,几年过去蛛蛛已经出落的十分美丽,16岁时皇上为太子选亲,很多名门闺秀都去参加,期间蛛蛛偶遇武状元甘露,他文武双全,英俊潇洒,蛛蛛暗暗喜欢他。觉得甘露和她相识冥冥中自有安排。但不久的诏书却让蛛蛛万万没有想到,皇上将蛛蛛许配给太子芝草,把公主清风许配给了甘露。

蛛蛛很伤心于是觅死,他的灵魂见到高僧,于是问高僧这到底是为什么?高僧告诉他:甘露就是当年那个晶莹剔透的露珠,但是露珠是有风带来的自然也由风把他带走。而现在的太子芝草当年是长在圆音寺门口的一株小草,由于修炼多年转世去了人间。他爱慕了你3000年,可是你却从来没有低头去看过他一眼。蜘蛛听完高僧的话将魂魄复体看到身边为他伤心准备自刎的芝草太子,刹那间痛苦万分,于是上前夺去太子手中的剑,抱在了一起。

此时高僧出现,问蜘蛛,"蜘蛛,世界上最珍贵的是什么?"蜘蛛答道:"不是未得到也不是已失去,而是珍惜现在的每一刻"高僧听后满意的笑了。故事到这就结束了,可是最后的话让我印象很深刻。是啊我们应该珍惜现在,无论生活,爱情都应该好好珍惜。

朋友说他现在是幸福的,可有时还会想起以前的那些人那些事。想念,呵呵,标准的说应该是怀念吧。曾经真的是想念,想到心痛,可现在就算想起,那也只是因为想起以前的美好的回忆,而他只是那些曾经美好回忆里的主角,所以自然会想到他。生活是这样的,你越想忘记的东西越记得清楚,因为你太在乎。亲爱的朋友,抓住现在吧,或许你的不在乎正在伤害着另外的人。我眼里的爱是一种始终如一的不离不弃,无论任何时候都会坚持自己的初衷。正如歌里唱的:爱是一种信仰。与其说将爱情进行到底还不如说将信仰进行到底,无论是想念还是怀念都是美好的的,就让我们用这些美好去建设我们的和谐生活吧……

爱的反面不是恨,是漠然。

爱一个人,愿意倾自己所有,为了对方付出自己的一切而不顾后果。喜欢一个人,有时也愿意付出,但不会是全部,也不会是不顾一切的那种。

爱一个人,爱过之后会是怎样的?恨,只是表面的。如果你还恨的话,那说明你对他(她)还是有感觉的。一对恋人分手后,女的在她的朋友面前手自己是怎样怎样地恨他,甚至在谈到他的时候都咬牙切齿,但自己在心里却不止一次承认自己还是爱他的。

真正的恨不是在朋友提到他(她)时作咬牙切齿状,也不是在嘴上恨是轻蔑地“哼”的一声,更不是在见到他(她)时对他(她)破口大骂,说他(她)如何如何欺骗自己的感情,浪费自己的青春。恋爱是两个人的事,不存在浪费的问题。

真正的恨一个人,或者说不再爱一个人了,那应该是沉默的。沉默得一言不发,波澜不惊的那种。

如果哪一天,你发现那个爱你的人不再主动与你联系,和你在一起时也不再多说一句话,甚至在你对他(她)无理取闹时也不再像以往那样和你争吵,取而代之的只是毫无表情的沉默或是轻扬嘴角。那么,他(她)已不再爱你了!你的存在与否对他(她)来说已不重要,你在他(她)耳边说的话语对他(她)而言就像一个陌生人的嘈杂,他(她)可以以一个陌生人的宽容来忍受,绝不会有太过复杂的表情。

他(她)不再爱你,但,也不恨你。因为恨也是一种感情,一个真正不再爱你的人是不会恨你的,他(她)不想与你在感情上有任何纠葛。

如果这样,我们还能作什么?

也许我们应该选择离开。无论自己是否还爱着他(她),我们都应该离去。死缠滥打没有用,那只会让后来觉醒的自己嗤笑当初的自己,想想当时在那个人面前一定丢尽了脸面,显尽了丑态。我们离开,应该是很潇洒地离开,而不是和他(她)歇斯底里地争吵之后还要苦苦哀求对方留在自己身边,到最后彻底绝望才泪流满面地离开,那多狼狈,多没面子。或许,我们应该对他(她)说一些感激的话,诸如感谢他(她)曾经给自己那么多的爱,一直以来对自己精心的照顾。如果可以,再给他(她)一些祝福。说不定这样,他(她)会觉得歉疚,觉得他(她)的舍弃是一种损失……

离开,让受伤的我们做得潇洒一点。

转身离开,让他(她)的漠然自己承担,也给自己的爱一个新的空间。

转身离开/有好多话已不用说出来/放在心里/日子久了或许会变简单/即使哪天遇见/也可以微笑着擦肩……

爱情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每个人都渴望拥有美好爱情,但爱情如果是很容易被获得的话那么也就不再珍贵,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为失去一段爱情的时候而撕心裂肺!

在如今这个物质至上的社会,很多的东西都会变质。友情,亲情,爱情尤是!于是很多的人感叹真爱难寻!当面临一段感情破败的时候总是觉得自己是最可悲的人,于是开始怀疑爱情,怀疑自己,怀疑生活是否有意义!

人是父母养大的,却是要自己学着长大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悲伤,每一段的情感经历是让你或多或少的懂得些什么。在面对下一次爱情来临时好好的问自己,在爱一个人的时候是否仅仅是因为爱而去爱的?是否自己的感情也是纯净的?

当爱情不再纯粹,需要某种考验的时候也就不能称之为爱情!

爱情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所以不必为流逝的爱情耿耿与怀。因为你再怎么不甘它也只能是过去了,是再也无法改变的事实了。当然,因为深深爱过,所以心会痛。因为痛过,所以刻骨铭心。因为刻骨铭心所以无法忘记。如果你真的无法忘记,就请你把它深埋在心底,时间会将一切淡化,无论你经历过什么都会过去的,都会变成往事。若干年之后再回头那些疼痛就已不如当初那般不可触摸!

记住,爱不是用来折磨的,恨也只能让自己痛苦!

眼泪知道什么是爱

很多时候,过去是无从想念的。遗失了发黄的照片,遗失了曾经保存很久的东西,遗失了枯萎的记忆。伸出手,抓不到任何东西。也许,总有些东西会留在生命最深处,深深浅浅的痕迹,当心轻轻拂过,已不会感到疼痛,只有一份麻木。

办公室里,喝着咖啡,苦苦的滋味。快乐与忧伤,一切都已成为过去,依然能感受到的那份真实与感动、虚伪与悲伤。眼泪,悄悄滴落在键盘上。

记得有人说过:"当你的眼泪忍不住要流出来的时候,睁大眼睛,千万别眨眼,你会看到世界由清晰到模糊的全过程。心,在眼泪落下的那一刻变得清澈明晰!爱久了,成了一种习惯;痛久了,成了一道刻痕;恨久了,成了一种负担。只是等待,无论时间是否冲淡了一切,心,却在它原来的位置,以固执的方式、速度执著地跳着……

一个人在你的一生中,遇见一个懂得用心爱你或是遇见一个值得你用心去爱的人,是幸福的。拥有的往往不是最好,因而也不会懂得珍惜。也许,这个时候,等待比拥有更好!

有心的人,再远也会记挂对方;无心的人,近在咫尺却远在天涯。如果你的爱情停留在曾经,它只属于那个时间;如果你的爱情停留在生命里,它就会成为永恒,甚至超越永远!或许,我们都想永远地忘记一些东西,比如伤痕,我们想永远地忘记一些东西,比如心动,安妮宝贝曾说过:"有些事情是可以遗忘的,有些事情是可以纪念的,有些事情是可以甘心情愿的,有些事情却一直无能为力。"你会忘记一切,眼泪不会。也许,很久我们都不会哭了,无论受伤或者心疼,就那么冷眼地看着,或者在嘻笑打闹中隐没了。

始终,眼泪伴随着时间,不会融化。原本以为一切终成为一张风干的标本……只是,眼泪知道……

滑落浪漫的瞬间

听过诙谐的解释,说浪漫便是浪费…呵呵,算是一些被所谓的“浪漫”掏空了钱包的人们无力的渲泄吧。

或许我是茫茫人海中的异类,对于万物总有着与众不同的说词,便不例外于这一次。

浪漫是种感觉,无需任何的点缀。耀眼的珠宝配上轻轻的音乐,再来一顿烛光晚餐,算是浪漫么?不可否认是种很好的感觉,可是又几人浪漫的起,这样浪漫过一次的人,是否能够浪漫的起第二次??坐着豪华的汽车去看那漫天的繁星,是否浪漫?也很浪漫,但毕竟不是拍电影,怎样才会有那合适的场景,恰到好处的微风,以及醉人的台词……

如此说来浪漫难寻,如此算来浪漫无踪?

说个例子吧,感觉一下我所谓的浪漫:

有个朋友,生日那天依旧上课,放学后拖着沉重的步伐回到家中,走到楼下,看见地上铺满了小蜡烛,微微的

烛光照亮了整个走廊,弯弯曲曲的一条烛光路摆在自己的面前,一路走下去,路的出口便是自己的家,男友穿戴正式的站在门口迎接她的回来,手里还捧着一束芬芳的鲜花……

有个朋友,女友胃病复发,卧床不起,一整天粒米未进,朋友预订了一份外卖,韩国的拌饭,饭送到后朋友没有急着送去给女友,而是打开饭盒,慢慢的将已经拌进饭里的洋葱,一根一根剔除,有人不解,上前去问:既然她不吃洋葱,为什么不在顶饭的时候就告诉做饭的说不要放就好了。朋友说:要是不放洋葱,便没有了拌饭的香味,本来就没有胃口,怎么在忍心去伤害她的味觉?

有位老人,结婚多载从未动过锅碗瓢盆,在老伴65岁生日那天,5点便起来去赶早集。忙活到了下午才做出了一桌子的糊饭生菜。擦去满头的汗水,抬起失望的眼睛看着老伴,迎接他的是老伴感动的哽咽。

有个朋友,年龄尚小,刚刚在读初中,女友去了外地读书,他便跑去拉面馆打工,存了足足2个月的钱,给女友买了枚戒指,飘洋过海的邮寄了出去,为的是在女友的生日那天可以准时收到礼物。

什么是浪漫,浪漫无需金银的挥霍,有的时候它甚至只是一个眼神,一句真诚的问候,一束简单的花朵,一首老掉牙的情歌……

若你是腰缠万贯,那么一顿昂贵得晚餐远不如自己亲自下厨来的浪漫,若你厨艺堪佳,那么亲自下厨远不如写首狗屁不通得情诗来的浪漫,若你才华横溢,但同时穷困潦倒,那么一首扣人心悬得情诗远不如用辛苦打工的钱买束廉价的玫瑰来的浪漫……

在那特殊的时刻,去享受那让人不得不感动的瞬间,然后慢慢体味,为了这个简单的瞬间对方付出的心思。这便是浪漫.

有人说,浪漫没用,其实浪漫是一个测验,如果连费心思为对方营造浪漫的心都没有,那么,若多的信誓旦旦又有几条可信?

感悟爱情真谛

爱情是一朵生长在悬崖峭壁边缘上的花,想摘取就必须要有勇气!

鱼对水说:“在你一生中,我是第几条鱼?”

水说:“你不是在水中的第一条鱼,可却是我心中的第一条”

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我们都不是彼此生命中的第一个。

可是你是我第一个想嫁的人。

距离产生的美感与思念都是暂时的,都是源于一方不在身边的不习惯,一旦这种不习惯被习惯了,距离便会产生疏远。

生命是一项随时可以终止的契约,爱情在最纯美的时候,却可以跨越生死。

或许是宿命的安排,让我们在一个意外的时间,意外的地点,因为一点点意外遇见命中注定的他。

有一种感觉总是在失眠时才承认是相思

有一种缘分总是在梦醒后才承认是永恒

有一种目光总是在分手时才看见是眷恋

有一种心情总是在离别后才明白是失落

原来在爱人死后,活着的人是靠着回忆继续爱着的,

所以不要以为为爱的人死就是爱,

若真的爱,就为爱的人活着,活到很老很老

爱的最高境界在于“不说”,就是把爱情摆在心里,含在口里,流盼眼底,都比挂在嘴上可贵而扣人心弦。

爱情原本是心灵感应,其深刻处便在于不可言之的那份感觉

每个女孩都是一个无泪天使,当天使爱上男孩便有了眼泪,天使落泪坠入凡间,所以每个男孩都不该辜负你的女孩,因为他曾为你放弃了整个天堂

世界上有许多出色的男人和美丽的女人,然而属于你的感情只有一个,千万不要因为别人的眼光而改变自己的挚爱,千万别活在别人的眼里而失去自己,也永远不要太贪心

爱+爱=两倍的爱

爱-爱=无私的爱

爱*爱=无限的爱

爱/爱=唯一的爱

没有人是故意要变心的,他爱你的时候是真的爱你,可是他不爱你时也是真的不爱你了当一个人不爱你要离开你时,你要问自己还爱不爱他,如果你也不爱他了,千万别为了可怜的自尊而不肯离开,

如果你还爱他,你应该希望他会幸福快乐,希望他跟真正爱的人在一起,绝不会阻止,

你要是阻止他得到幸福,就说明你已经不爱他了,而如果你已经不爱他了,你又有什么资格指责他变心呢!

真正爱一个人是无法说出原因的。

你只知道无论何时何地,心情好坏,你都希望这个人陪着你,

真正的感情就是两人能在最艰苦中相守,也就是没有丝毫要求,

毕竟感情是付出,而不是只想获得。

分开是一种必然的考验。

如果你们感情不够稳固,只好认输,

真爱是不会变成怨恨的。

如果世界上有一万个人爱你,那里肯定有我,

如果世界上只有一个人爱你,那人一定是我,

如果世界上没有人在爱你了,那是我不在了。

不是因为寂寞才想你,而是因为想你才寂寞,

孤独的感觉如此之重,是因为想你太深。

我爱你,可是我不敢说,我怕说了我会死,

我不怕死,我怕我死了,没人像我这么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

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明明相爱却不能在一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相爱却不能在一起;

而是明明彼此思念却装做不知道。

如果有谁认为世上有十全十美的爱情,那么这个人不是诗人就是白痴。

分手后不能做朋友因为彼此伤害过,

不能做敌人因为彼此深爱过,

所以只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

爱情到底是吞噬还是回吐呢?有时候我想把你吞下去,永不分离,

有时候我却想把你吐出来,还你自由也还我自由,原来人的心里可以放下两份爱情两份思念,两份痛苦和快乐!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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