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通史(套装共十册)

第一节 资产阶级教育体制的确立

字体:16+-

一、“壬子癸丑”学制与资产阶级新教育体制的初步形成

1912年1月,南京临时政府成立,蔡元培为教育总长。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他采取了一些必要措施,改革封建教育制度,革新教育内容,促使各级学校走上正规化。1月19日,教育部颁发了《普通教育暂行办法》14条和《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11条,进行教育制度的改革。

《普通教育暂行办法》对普通学校的名称、教育内容和教育要求作了具体规定。其主要内容是:(1)从前的学堂,改称学校,监督、堂长一律改称校长;(2)新学制未颁布前,每年仍分二学期:阴历3月开学至暑假为第一学期,暑假开学至来年2月底为第二学期;(3)凡各类教科书,务必合乎共和民国宗旨,禁用清政府颁布的教科书;(4)废除小学读经科和旧时奖励出身。《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规定了小学、中学和师范学校开设的课程,并制定了统一的课程表。如初等小学开设修身、语文、算术、游戏、体操;高等小学开设修身、国文、算术、中华历史、地理、博物、理化、图画、手工、体操。各级学校开设的外语课以英、法、德、俄四国为限。

临时政府采取的这些教育措施,在课程设置上加强了自然科学的课程,增加了农工商业、法制、经济等新课,取消了读经课;在学校制度上,提倡男女平等,初等小学可以男女同校;在学校管理上,废除了清朝毕业生奖励出身的办法,取消了晚清文、实分科的制度。这些都具有极大的进步意义。正是由于采取了这些进步的革新措施,新式学校迅速恢复并有所发展。据统计,1912年全国学校总数达87272所,学生总数为2933387人。

1912年4月,临时政府迁北京后,在教育界进步力量支持下,蔡元培进行了大胆的改革。7月10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临时教育会议”。9月初,依据临时教育会议的决定,教育部重新制定并颁布了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公布了《学校系统令》,初步确立了一套资产阶级的新教育体制。

新体制规定的教育宗旨为:“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这个教育宗旨是在蔡元培提出的五种教育(军国民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美感教育及世界观教育)的基础上提出的。所谓“道德教育”,是为了培养学生具有自由、平等、博爱的道德观念;“实利教育”,是为了进行生产和知识技能的教育;“军国民教育”就是后来的体育,是为了培养学生健全的体魄;“美感教育”包括美术和音乐,是为了培养学生的思想修养。

颁布新学制是新教育体制的另一个重要内容。1912年9月3日,教育部公布了《学校系统令》,因该年是壬子年,史称壬子学制;次年,又陆续颁布了《学校令》,后经过调整和综合,制定了一个统一的学制系统,称为“壬子癸丑”学制。

从纵向上看,这个学制,将整个教育期限规定为17年或18年,分为三段四级。初等教育二级,初等小学4年,为义务教育,毕业后入高等小学或实业学校;高等小学3年,毕业后入中学或师范学校或实业学校;中学教育4年,毕业后入大学或专门学校或高等师范学校;大学6~7年,即预科3年,本科3~4年。从横向上看,该学制也分成三个系统:普通教育、师范教育和实业教育系统。师范教育分为师范学校和高等师范学校两级,相当于中等和高等教育阶段;实业教育分乙种和甲种实业学校,相当于高小和中等教育阶段,专门学校则相当于高等教育阶段。

1912年9月,教育部又颁布《小学校令》、《中学校令》、《大学令》、《专门学校令》和《师范学校令》及各种施行规则,对各级学校的教育宗旨、入学资格、年龄、课程和修业年限也都作了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

第一,小学教育以留意儿童身心发育、培养国民道德之基础并授以生活所必需知识技能为宗旨;分初等和高等小学两级,初等小学的科目为修身、国文、算术、手工、图画、唱歌和体操;高等小学的科目为修身、国文、算术、本国历史、地理、理科、手工、图画、唱歌和体操;担任小学教员者须有许可证,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

第二,中学教育以完成普通教育、造成健全国民为宗旨;以省立为原则,经费由省款支付;主要科目为修身、国文、外国语、历史、地理、数学、物理、化学、法制等14种;校长由各级行政长官任命并报上级行政长官备查。

第三,大学以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闳才、应国家需要为宗旨;分为文科、理科、法科、商科、医科、农科和工科;设预科和本科,并设大学院;设校长1人,管理大学全部事务,各科设学长1人,主持该科事务;大学设评议会,由各科学长及教授互选若干人为会员,校长为议长;各科设教授会。

第四,专门学校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为宗旨;种类有法政、医学、农业、工业、商业、美术、音乐等;它统一由教育部管辖,设预科和研究科,修业年限为4年。

第五,师范学校以造就小学教员为目的;分预科和本科,预科的科目为修身、读经、国文、外国语、数学等9种;本科的科目为数学、物理、化学、国文等18种;本科公费毕业生需服务7年,半费生5年,自费生3年。高等师范学校以造就中学校、师范学校教员为目的;分预科(1年)和本科(3年),本科分国文、英语、历史地理、数学物理、物理化学、博物6部;本科公费毕业生须服务3年,专科4年,自费生减半。

第六,实业学校以教授农、工、商业必需的知识技能为目的;分为甲种和乙种:前者施行完全的普通实业教育,后者实施简易普通实业教育。甲种实业学校以省立为原则,分农业、工业、商业、商船四种,修业4年;乙种实业学校以县立为原则,也分为农业、工业、商业和商船四种,修业3年。

这个学制,缩短了学生修业年限3~4年,把女子教育列入学制系统,废除了毕业生奖励出身制度,取消了读经课与忠君尊孔的内容,加强了自然科学课程和生产技能的训练,教育方法基本上适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的特点。它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中国采用西方近代资本主义教育体制的初步确立,为此后的教育改革和资产阶级新学制的最后确立奠定了基础。

二、五四时期的教育改革与新学制的确立

“壬子癸丑”学制颁布后,袁世凯为首的北洋政府倒行逆施,1915年年初,颁布《教育要旨》并制定了《教育纲领》。规定:教育的宗旨是“爱国、尚武、崇实、法孔孟、重自治、戒贪争、戒躁进”。这是晚清“癸卯学制”的复活,是其复辟封建主义教育的总纲领。民国以来进步人士所倡导的教育改革受到严重挫折。

1916年袁世凯死后,范源濂任教育总长,重新施行民国元年的教育方针,制定了诸如《修正大学令》、《修正国民学校令》等新法规。1919年4月,教育部又提出以“养成健全人格,发展共和精神”为教育宗旨。在新文化运动的推动下,出现了许多新的教育团体,如全国教育会联合会、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华教育改进社等,积极推动教育改革。

1919年和1920年,全国教育会联合会两次讨论学制改革问题,并把有关学制改革的各种意见汇编成册,印发各省区教育会研究。1921年10月在广州召开的第七届年会上,来自17个省区的35名代表,在广泛征求教育界人士意见的基础上,正式议决新学制草案,并再次向全国各地教育界人士征求修正意见。教育部于1921年9月10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学制改革会议。会议对全国教育会联合会所议决的学制系统草案稍作修改,通过了《学制系统改革案》,又交于同年10月在济南召开的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第八届年会讨论。最后,于11月1日以大总统黎元洪的名义公布了《学校系统改革案》,通令全国施行。这就是1922年“新学制”,因该年是农历壬戌年,故又称“壬戌学制”。这个学制的主要内容如下:

新学制的改革指导思想是:适应社会进化的需要;发挥平民教育的精神;谋个性的发展;注意国民经济力和生活教育;使教育易于普及;多留各地方伸缩余地。依据这些改革标准,学制系统分为三段: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教育以儿童为中心,学制系统兼顾个性及智能。

新学制规定初等教育为6年,从6岁入初级小学4年,高级小学2年;义务教育以4年为准;初级小学毕业后得予以相当年期之补习教育;幼稚园收6岁以下儿童;对于年长失学者,设补习学校。

中学修业年限规定为6年,分为初、高两级,各3年;高级中学与初级中学并设,初等中学施行普通教育,高级中学分为农、工、商、师范等科;中等教育得用选科制;职业学校的期限和课程依据各地方具体情形而定;师范学校修业期为6年,可以单独后2年或后3年,收受初级中学毕业生;师范学校后3年得酌行分组选修制;为补充初级小学教员不足,可以设立相当年限的师范学校或师范讲习科。

大学修业年限规定为4~6年,各科按其性质酌情而定,医科、法科大学修业年限至少5年,师范大学至少4年;大学采用选科制;因学科及地方特别情形,得设专门学校,修业期为3年以上,年限与大学同者,待遇亦同;大学校及专门学校可以附设专修科,修业年限不等;为补充初级中学教员不足,可以设2年制师范专修科,附设于大学教育科及师范大学校,也可设于师范学校或高级中学,收受师范学校及高级中学毕业生;大学为大学毕业及具有同等程度者研究之所,年限不定。

这个新学制与“壬子癸丑”学制相比,有以下特点:一是缩短了小学年限,改7年为6年,取消了“国民”、“高等”名目,称“初级”和“高级”,有利于初等教育的普及;二是延长了中学年限,有利于提高中等教育的水平,中学三三分段,初中可以单独设立,有利于初级中等教育的普及;三是取消了大学预科,使大学不再负担普通教育的任务,有利于大学集中精力进行专业教育和科学研究;四是施行选科制和分科教育,兼顾学生升学和就业两种准备,体现了资产阶级的要求;五是改革了师范教育,提高了师范教育的程度,师范教育机构共有6种:6年制师范学校、单设后3年的师范学校、高级中学内设师范科、短期师范学校或师范讲习科、两年制师范专修科及师范大学;六是职业教育单成系统,代替了实业教育;七是课程无男女校的区别;八是小学国文改为国语,修身改为公民,并加强手工、图画课;中学加强了人文科学与理科的课程。这些都反映了五四时期新教育改革的一些基本要求,是民国成立以来教育改革的一个综合成果。

1922年制定的新学制,主要是采取当时美国一些州已经实行了10多年的“六三三制”,但它却并非盲从美制,而是中国教育界经过长期酝酿,集思广益的结晶。当然,由于它诞生于五四时期实用主义思想广泛传播的时代,明显地带有实用主义教育思想的影响。新学制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中国资产阶级新教育体制的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