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能力

第八章 中国人的自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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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说“心智混乱”是中国人的一种特点,并不是想贬低中国这个民族的每个民众,中国这个民族足以和其他的民族相抗衡可以说明他们没有在智力上表现出整体的弱点,我们只是试图从几个方面说明中国的某些在心智上的不足。

如今已经有不少人知道,汉语的名词是没有形态变化的。不象拉丁语系,汉语完全没有“性”和“格”。汉语的形容词没有比较级。汉语的动词不受“语态”、“语气”、“时态”、“数”和“人称”的任何限制。名词、形容词、动词之间没有可辨的区别,因为任何一个汉字都可以有很多种词性,并且用的顺理成章。我们并不是说汉语不能表达我们的思想,或者说不能清楚地表达我们的思想,实际上我们在交流的结果上并没有出现什么问题,只是我们认为这样的一种语法结构,会导致听话人的思维混乱和误解,而如果不通过反复的交流与纠正是无法弥补的。

心领神会的语言表达能力

同一位没有受过教育的中国人交谈,一般来说很难弄清楚他究竟在说什么事情。他讲的话常常有好几个谓语,复杂地无序地混在一起,象空气一样悬在空中,无所依傍,不知主语是什么。在说话人心中,省略主格根本无所谓。他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但他从没想到过省略主格这个重要的信息内容之后,听他讲话的人是无法用什么直觉来听明白的,因为每个人的思维都是如此的不同。但是中国人从出生开始就受到了这种特殊的教育与熏陶,使得他们练就了对付这种语法结构的好办法:猜测和揣摩。很多中国小孩在小学就有专门的考试题目,说出一个句子能表达几种意思,然后题目给出语境,让孩子猜测说话人真实的意思是哪一种。中国人从小的实践训练已经让他们的技术达到了如火纯青的地步。对于中国人来说,他们可以很快地就顺利补上主语,而对于外国人来说,他们便会犯糊涂了。中国人常常是在相同的举止和语调、情景下一下子就把主语自动的变成了他人,至于究竟是如何自然的过度则是一门值得探究的学问,这是一项完美的艺术。而这门艺术对于中国人来说已经运用地如同家常便饭一样平常。

在汉语中,主语往往是一个最含糊的部分,它在句中并没有什么地位,并不象拉丁文那样非它不可。文言文中省略主语的现象比比皆是,而且学生们都很明白,有一种题目专门考察对省略主语的句子的理解程度。如很有名的一句话“不到长城非好汉”。很明显就省略了主语,其实这里的主语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在白话文中也一样,鲁迅、朱自清等人的文章,读了能大大激发和锻炼人的想象和猜测的能力。中国人认为主语不出场,句子显得含蓄而充满美感,也容易让句子更有味道,更耐人寻味。可让读者细细咀嚼,体味弦外之音。

此外,汉语的动词没有时态变化,没有确切的时间和地点标记,这一点与西方截然不同,西方的动词从形式和发音上便能让人很清楚地知道事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这个强烈的对比使得外国人在与中国人交谈时产生了与生俱来的混沌的感觉。在这种情况下,可怜的外国人如果想要保持一种表象,证明自己至少还在跟着说话人的这种混乱思路,最好的做法就是像问答式教学法那样不断地提问题,让说话人按照自己的思路为自己闯出一条路来:“你现在说的这个人是谁?”“在哪里?”“什么时候?”“他干了些什么?”“他们怎么处理这件事情的?”“后来又怎么样了?”对于这每一个问题,你的中国朋友都会用困惑的乃至悲哀的眼神看着你,好像在怀疑你的耳朵或是头脑,然而他们从来不会想到自己,他会再用更慢的语速告诉你,但仍然用的是刚才的表达方式与思路。

听一个没有受教育的中国人讲话困难,对一个没有受过教育的中国人讲话更困难,需要极大的耐心和比平常人多好几倍的时间。任何问题都使他惊讶,因为他从来就没有心理准备。你需要给他一点时间让他进入回答问题的状态。当然,在他进入状态之前,他也要动一脑子以确认你是否要他进入状态。如同一台多年未用的机器,先要修理,修理完要检测,还要预热,接下来才能磕磕绊绊地工作。举一个很典型的例子,你问他一下简单的问题:“你多大年纪了?”他会茫然地注视着提问的人,回问:“我?”你回答说:“对,是你。”他内心一惊,振作起来,回答说:“多大年纪?”“是的,多大年纪?”他再一次调整焦点,问道:“我多大年纪?”“是的,”你说,“你多大年纪?”“五十八。”他终于明确无误地回答了问题。直到这时,你的受过折腾的心才正常运做起来。

还有一个例子可以表现心智的混乱。就是不区分事实本身与它的原因,或者说这已经成了一种习惯。“你为什么不在面包里放盐?”你问一个中国厨师。“我们从来不在面包里放盐的。”他这样回答。可能他认为他在这句里加进的“从来“两个字便是解释。“你们这个城市里有那么多那么好的冰,为什么冬天里不用点冰来冰东西?”“不,我们这座城市里的人在冬天是从来不拿冰来冰东西的。”听了这两个回答的人一定会将 “能够弄明白事情原由的人是快乐的”这样的语句修改成“试图去弄明白事情原由的人是不快乐的。”

心智混乱的另一个标志是,一个普通人无法将自己的想法正确地告诉他人。甲让乙告诉丙,甲还欠丙一吊钱。这是多么愚蠢的一种做法,实际上是不可能发生的,没有人会提醒债主自己还欠了钱,唯一的原因是在传达时的失误。在这样一个复杂的机器里,指望三个齿轮会吻合默契,不因为磨擦而导致机器停止运转的想法非常不着边际。即使是那些有相当聪明的人,也会感到在听到与复述一个想法时,不添油加醋、不减斤少两,是困难的,所以便出现了以讹传讹,一个人被刀划伤了到最后可能成了这个人自杀了。

外国人还可以发现一类让人头疼的事情,当他问中国人“为什么要这样做”时,中国人的回答往往是“他就是这么做的。”“刚才叫你你为什么不来?”“不为什么。”他这样回答你。就是这样的含混的回答让外国人害怕问中国人问题,也不愿问,因为这样的答案从他们自己口中也能说出来。而且中国人还会加上那么几个专用来表达含混意思的词来修饰,使这种含混不清的回答愈演愈烈。“多少”表示疑问,“几个”表示肯定。比如,“你来这里多少天了?”你问道。“是的,我来了好几天了。”对方这样回答。让外国人哭笑不得。

当然汉语中歧义最大的词语当数人称代词“他、她、它”了。发音的一致使得听话人尤其是外国人从来分不清男女甚至是人和物。说话人有时候只是模糊地朝着他所评论的主语的方向一指,便开始了一连串的评论。而往往直到最后你才能从他的描述中发现他讲的不是人而是附近山上的猴子。更另外国人烦闷的是这个单音节的“ta”更经常地是指一个关系代词,或者指一个指示代词,或者指一个限定性的形容词。于是对一场殴斗,中国人可能会这样评论:“他有一根棍子,她也有一根棍子,他狠命打她,她也狠命打他,如果他打她打得像她打他那样狠,她就会杀了他,而不是他杀她了。”如果写在纸上,人们是可以理解的,但当一个人从口里直接表达时,听者只会觉得如同中国传统的绕口令,而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

“心智”与“揣摩”的艺术

同样的心智混乱也会导致许许多多、各式各样的令人尴尬不已的行为,这些行为常常惹恼做事井井有条的西方学者。厨师总是把佐料差不多用个精光,而到做下一顿饭时,他就不得不少用一些必需的佐料。问他怎么回事,他会坦率地说没多的了。“那你为什么不及时再要一点呢?”“我没有要。”这就是他自己感到满意的解释。你同某个人结一笔帐,很麻烦地打开保险箱,细心地算好付给他的零钱,然后坐下来聊了“老半天”乱七八糟的事,这时,他才淡淡地说:“我还有一笔帐没结呢。”“但刚才保险箱开着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告诉我,那样就可以一次付清了。”“哦,我想这两笔帐是两回事。”同样的情况:一家诊所里的一位病人已经花了医生不少时间,回到候诊室,再推门进来。医生告诉他,他的病已经看完了,他却轻松而简洁地对医生说:“我还有一个病没看!”一个人麻烦营业给他拿了一个火腿,当营业员从仓库里出来时,他会告诉他他还要几块熏牛肉。同样的事情经常发生,这已经成了中国人的习惯。虽然在这些情况下可能只会造成对方的恼怒,但如果发生在严肃的场合,则必然会损失交易的机会,或是提升加薪的机会,甚至被人解雇。

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任何事情比生命更重要了,因此延误治疗是最愚蠢的行为,然而中国人常常会犯这种毛病,原因是病人太忙,或者是看病得花钱。人们常常认为,忍受高烧一遍又一遍地折磨,要比花上十个铜钱——约合一美分——买一剂肯定能治好病的奎宁便宜。因为忍受不会失去什么,而金钱是失去就要不回的了。我们无数次地看到,仅仅是为了省时间或是金钱,病情有时被拖到可能致命的地步,而一个人的生命是远远超过这些时间和金钱的了,这一点实际的中国人却看不到。

有一个人,住在离一家外国医院大约半英里的地方,外出时染上了某种眼病,回家之后忍痛熬了两个多星期才去看病,在此期间他天天希望疼痛会止住,但结果却是一只眼睛烂了角膜完全失明。另外一名病人,每天都去医院治疗他脖子上一块严重的溃烂,但直到第十八天才向医生诉说他的腿疼得让他无法睡觉。检查发现,他腿上的溃烂其大其深已如一只茶杯!原来他是打算治好脖子之后,才说他的腿!

中国人生活中许许多多这样的现象,令人想起查尔斯·里德一部小说中的一句话:“人类并不缺乏智力,但在智力上有缺陷——他们头脑糊涂。”

中国人说话往往点到为止,不触及它的本质和关键。比如说,中国的狗不是按常理去追捕狼,即使你看到一条狗在一条狼后面跑,也别误解,其实狗不是在追狼,因为稍后你就可以发现它们不是往相反方向在跑,就至少是直角方向。中国人在追逐某个特定话题时也与这种相互躲闪的追逐相似。他常常能闻到这个话题的气味,不时地也快追上了,但他终究还是后退了,万分疲惫,却没有在整个谈话过程中跨入这个话题,或者谈论地太少没有清楚地让听话人理解。尽管他已经费尽了周折。

教育能改变人的心智,而足够的物质能使人有良好的教育。但在中国这个有着天壤之别的国家,富人与穷人,受过极好教育的人与完全愚昧无知的人,都生活在一起。有数以百万的人贫困而又无知,如此的命运使眼界狭窄,心智也就必然会混乱。他们的处境只不过是井底之蛙,对他们来说,天空也只是黑暗中的一小片光亮。他们中的许多人从来没有离家走远到十英里之外的地方。除了自己周围的人他们对别人的生活状况没有一点概念。虽然一切民族都普遍具有的本能的好奇心,但这种好奇心也同其他才能一样,会随着时间和环境而被湮没。许多中国人知道离家不到一英里的地方住着一个外国人,但从来没有想过要打听一下:他从哪里来,他是谁,他想干什么?他们知道要勉强维生,但他们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们维持生活活在这个世界上的目的是什么。他们知道自己必须存在,但他们不知道存在的价值何在。他们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像人们普遍认为的那样有三个灵魂,还是一个,还是没有。他们只知道一天有白天和黑夜,不知道日月升腾的原因。由于这件事情与粮食价格无关,他们也就没有看出什么意义,因此他们本能地拒绝思考这些问题,这大概和我们前面所谈论的中国人讲求实际的特性有关。他们相信坏人来世会变成狗或虫子,他们也真诚而简单地相信自己死后,躯体会化为尘土,而灵魂——如果有的话——也会弥散在空中。天地间的种种力量最终造就了他们,一类生活由两个部分构成,一个是胃,一个是钱包的人。这样的人是真正的实证主义者,因为他无法理解自己没见过、听过的东西,对这样的东西自然就没有概念了。生活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一系列的事实,绝大多数还是令人不快的事实。对于事实之外的东西,他马上就成了一个无神论者、多神论者和不可知论者。偶然地拜拜他本不相信的神,或者施舍点吃的给那些不认识的人,就足以满足他的依赖本能。不过,这种本能是否寻找这种表现形式,则主要取决于他的周围环境。对他来说,人类生活的物质因素可以独自培养,完全排除在心理和精神之外。将这种人从麻木状态中拯救出来的唯一办法,便是输入一种新生活。新生活会向他们传达由基督教早期主教揭示的崇高真理:“人是有一个灵魂的”,唯其如此,“神的启示才会给他们智慧。”

西方人的“神经质”

现代文明具有多元性与可延伸性,“神经质”这个词的多种含义和用法便很好的体现了这一点。这个词的原意是“具有神经的,坚韧的,强壮的,刚健有力的”。但它还有一个引申义,也是我们如今最常用的意思是“神经衰弱或有病,受制于或受苦于神经过于激动,容易激动,软弱”。这些表述各种神经疾病的各式各样的复杂词语,如今已经我们已经耳熟能详,并且时常将它们挂在嘴边甚至成了口头禅了。毫无疑问,现代文明使人们的神经激动,神经疾病也要比一个世纪前更为普遍。

但是,我们现在要说的,并不是那些真正患了神经疾病的人,而是普通人,他们总是不断地提醒自己神经是脆弱的,是各种器官中最为突出的,他们还总是怀疑自己得了神经疾病,总是焦虑地小心地呵护着他们的神经。用“神经质”来形容他们是再恰当不过的了。当然,我相信我们很多读者也多多少少在不同程度上属于这种人。至少就西方人而言,生活在蒸汽机和电气化时代的人与生活在定期邮船和邮递马车这样古老而缓慢时代的人,他们的神经状况肯定会有很大的不同。我们的时代是一个匆忙紧张而又充满着竞争与硝烟的时代,我们缺少睡眠,缺少营养,缺少闲暇,缺少快乐,我们一直处于紧绷的状态。因此神经也得不到放松,其结果可想而知。

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有一种急切焦躁的神情(至少在西方人是这样),他们好像时时在等待一封电报——他们常常如此——电报的内容会全然改变他们的命运。这可能是机遇,也可能是危险与灾祸。我们心灵中的这种状态,会无意识地表现在各种行为中。我们坐卧不宁,烦躁不安。我们在交谈的时候也拿着铅笔,似乎此时此刻不马上写下来,就永远来不及了。我们永远超额完成任务,似乎不超额便没有人再赏识我们。我们摩拳擦掌,似乎在准备去完成什么需要全身心投入的严峻使命。我们笑个不停,问好声不断,似乎漏掉了哪一位便会影响我们的一生。我们的手指忙个不停,或者像野生动物那样调头往后看,以免忽略任何危险。我们感觉到现在应该去做些事情,这样我们必须抓紧办完几件更紧要的事情。我们的神经过度工作,其后果主要还不是表现在“拉琴**”、“电极**”和“书写**”等等,而是表现得更广,我们越来越频繁地听说了“过劳死”这个词。我们已经不能像过去那样安然入眠了,睡的时间短,休息得又不好。我们时常被一些细微的响动吵醒,往往是令人恼怒的小事情,比如树上的鸟叫、射入我们昏暗卧室的一丝光线、风吹百叶窗的声响、人的说话声,一旦吵醒,就再也睡不着了。我们带着每天的生活一起休息,结果却没有真正得到休息。有一句话几乎成了格言:银行要办好,除非行长与银行相拥入眠。生活在这样的时代,股东坐收其利之时,行长正倒霉透顶,这是不难理解的。

堵车堵得厉害,交通指挥灯仍然是红灯,而时间很紧。您烦躁地看着手表的秒针。终于亮起了绿灯,可是您前面的车子迟迟不起动,因为开车的人思想不集中。您愤怒地按响了喇叭。那个似乎在打瞌睡的人终于惊醒了,仓促地挂上了第一挡。而您却在几秒钟里把自己置于紧张而不愉快的情绪之中。

美国研究应激反应的专家理查德·卡尔森说:“我们的恼怒有80%是自己造成的。”这位加利福尼亚人在讨论会上教人们如何不生气。他还就此写了一本书《不要为小事情浪费精力》。这本书在10个月里销售了420万册。卡尔森把防止激动的方法归结为这样的话:“请冷静下来!要承认生活是不公正的。任何人都不是完美的,任何事情都不会按计划进行。”应激反应这个词从50年代起才被医务人员用来说明身体和精神对极端刺激(噪音、时间压力和冲突)的防卫反应。现在研究人员知道,应激反应是在头脑中产生的。在即使是非常轻微的恼怒情绪中,大脑也会命令分泌出更多的应激激素。这时呼吸道扩张,以便为大脑、心脏和肌肉系统吸入更多的氧气,血管扩大,心脏加快跳动,血糖水平升高。这似乎是西方人的通病。在这方面确实有象中国人学习的必要。

“冷静”与“麻木不仁”

这样,我们已经详尽地提及了西方生活中我们熟悉的各种事实。当西方人开始熟悉中国人的时候,便可以把这些事实与自己在中国的所见所闻形成强烈的对比。

中国人尸体解剖并不常见,尽管毫无疑问也解剖过,而我们也从没听到过什么理由,可以说明这个“黑发人种”在神经解剖方面与白种人有任何本质区别。尽管中国人的神经与西方人相比,用几何学的术语来说是“相似或者同位”的,但他们的神经与我们所熟悉的十分不同,这一点是再明白不过的了。

对一个中国人来说,在某个位置呆上10个小时和1个小时没有什么特别的不同。他会像一台机器那样写上一整天。如果他是个手工艺人,他会呆在一个地方从晨光曦微干到天色变黑,编织,打造金箔,或者干任何别的事情。日复一日,单调得没有任何变化,显然也意识不到有什么单调需要变化。中国的小学生也同样受各种限制,没什么休息,功课又单调重复。这种情况下,西方的小学生肯定没多久就会差不多发疯的。襁褓中的婴儿也是一动不动地躺着,安静得像泥佛一样,而不像我们的婴孩,一生下来就乱动乱扭。大一点之后,西方的孩子会做一些最滑稽的动作,活像猴子,而中国的孩子则常常很长时间一动不动,或者站着,或者坐着,或者蹲着。

对于中国人来说,体育锻炼是多余的,这看来是个生理学上的事实。他们无法理解所有的外国人的一个共同喜好:不去什么地方,只是走走;无法理解究竟是什么东西驱使西方人要冒着生命危险在乡下奔跑,像玩纸上打猎,即“狗追兔子”的游戏那样;也不理解究竟出于何种动机,那些具有良好社会地位的西方人会整个下午站在太阳下面,把棒球打到一个别人走不过去的地方,或者几个人争抢一只球,为了在另一个人的“垒”里“毙掉”它。一位广东教师问一个佣人,一个外国妇女为什么打网球:“她这样奔来奔去,人家付给她多少钱?”告诉他“没有钱”,他是不会相信的。为什么完全可以雇一个苦力去干的事情,他一定要自己去干呢?我们再次强调,这一点对中国人来说无法理解。即使解释给他听,他也弄不明白。

关于睡眠,我们在此之前已经说明了一些方面,中国人与西方人同样有区别。一般地说,他可以睡在任何地方。任何足以使我们发疯的细小干扰,都无法打搅他的睡眠。用块砖头当枕头,他便可以躺倒在用草、泥砖或藤条做的**,其他一概不考虑。他用不着把房间的光线弄暗,也用不着别人安静。“婴儿夜啼”只管啼,不会把他吵醒的。有的地方,作为一种普遍的本能(好比熊的冬眠),所有的人在午后两小时似乎都睡着了。这已经成了常规,不管他们人在何处。午后的这两个小时时间,整个世界安静得就像子夜后的两个小时。至少对干活的人来说,睡在哪里倒是无关紧要的。其他人也一样。横卧在三辆手推车上,低着头,像一只蜘蛛,张大的嘴里还有一只苍蝇,如果举办一场这种能力的考试,在中国就能招募到一支数以百万计——不,数以千万计——的大军!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考虑到这样一个事实:在中国,新鲜空气是可有可无的。没有一个地方谈得上空气流通,除非台风吹走了屋顶,或者是主人因为饥荒拆房子卖木料。我们听说过不少住房拥挤的事情,但这是常事,他们根本没有感到什么不方便,或者说这种不方便不值一提。如果他们具有西方人的神经系统,那么,他们就会像通常设想的那样痛苦。

中国人对疼痛的忍耐,表现出中国人可以完全不受神经控制。那些对中国医院的手术情况稍有耳闻的人都知道,中国的病人忍受疼痛是多么常见,几乎是普遍情况了。他们所忍受的疼痛,足以使我们最强壮的人望而却步。这个题目本身,就很容易扩展成一篇论文。但我们必须搁置不谈,我们只去注意一下乔治·艾略特在她的一封信中的话。“最高的召唤和选择”,她说——带有几分恼怒,无疑是因为她讨厌神学用语——“是不使用鸦片,却眼睁睁地忍受疼痛”。如果她是对的,那么,毫无疑问,至少大多数中国人肯定有过召唤和选择。

“没有同情心的观察就是折磨。”毫无疑问,这种人就是像她那样敏感的女诗人,以及同她相像的人。

西方人不喜欢被别人看着,尤其是当他干着细致或艰苦工作的时候。但是,中国人也许在别人仔细观察之下才会干得最出色。在外国人不常去的每一个地方,我们总是很快厌烦于好奇的中国人的围观。我们时常声称,如果不赶走他们,我们就会“发疯”,而这些人只是没有同情心地观察我们,并不会给我们造成任何伤害。

但是,对中国人来说,西方人的这种出于本能的感觉,是完全不可理解的。中国人不在乎有多少人在看他;也不在乎什么时候看,看多长时间。他会情不自禁地认为,那些强烈地反感别人观看的人,真是有病。

西方人不仅睡觉时要安静,生病时更要安静。即使他以前从不要安静,生病时也要求免受不必要的声音的打扰。朋友、护士、医生,都会共同保证安静这个康复的必要条件;如果康复无望,病人会得到尽可能多的安静,超过以往任何时候。中国人与西方人的习惯,在照顾病人的行为上有最为明显的对比。病情是一种信号,与病人有关的各式人等从四面八方赶来打扰,人数与病情成正比。一刻都不会有人会想到安静,说来也怪,也没有人表现出想要安静。那么多客人的来去与招待,对即刻降临的死亡感到害怕而发出的哭叫,尤其是和尚尼姑等等驱鬼而弄得乌烟瘴气。如此等等,造成的环境,足以使大多数欧洲人认为死亡倒不失为一种幸福的解脱。

那位知名的法国夫人传话给前来探望的人:“请原谅,我正忙着死亡。”对此,西方人都禁不住付之以同情,而在中国,这样的请求不会有,即使有,也不会有人接受。

在这个纷扰的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人们的担心与焦虑都在所难免。中国人不仅与别的民族一样历经磨难,而且磨难更为深重。任何一个地区都有相当比例的人时常处在死亡的边缘,这就是他们社会生活的条件。雨水略少,就意味着成千上万的人要饿死;雨水稍多,又意味着他们的家园将毁于洪涝,对此只有听天由命。任何一个中国人总难免官司缠身,哪怕全然无辜,也会毁掉自己。这样的灾难许多不仅是可见的,而且可以感觉到它们在不断地悄然而至,好似铁制尸衣在慢慢收紧。对我们来说,最为恐怖的事情就是一场不期而至的灾难骤然降临,带来各种可怕的后果。中国人面对这些事情时,正因为不可避免,也就只能“眼睁睁地忍着”,这正是这个民族最值得注意的现象之一。亲眼目睹过饥馑年月里上百万个默默饿死的人,会理解这里的意思。你要完全理解,就要亲眼去看。但不管怎么看,西方人还是很难真正理解,就像中国人很难真的理解个人自由与社会自由的观念,而西方人则继承和发展了这一观念。

不管从哪个方面去看,中国人对我们来说总是并且仍将是一个谜,或多或少而已。我们只有在心中肯定,中国人与我们相比,生来就是“麻木不仁”,我们才会毫不困难地理解他们。这个意味深长的推断如何影响这个民族与我们将来的关系,我们不想妄加猜测,但这种影响肯定会与日俱增。我们相信,至少总的来说,适者生存。在20世纪的各种纷争中,究竟是“神经质”的欧洲人,还是永不疲倦、无所不往而又不动感情的中国人最适于生存呢?

家庭“责任”与“义务”

中国社会的一个最大特点,可以用“责任”来一言以蔽之。其意义之重大,内涵之丰富,西方完全无法理解。我们深知,在西方,个人就是一个单位,而国家则是个人的大集合。在中国,社会的单位则是家庭、村庄、宗族,这些词语常常还可以交替使用。成千上万的中国村庄,各自都由同一个姓氏同一个宗族的村民所组成。

从一开始安家生活,他们就住在这个地方,他们的世系从来没有断过,可以追溯到好几百年前的最后一次政治大动**,比如明朝被推翻,或者甚至是明朝建立,他们可能是因为避难举家迁徙而来,也可能是因为逃荒在族长的带领下涉水而来。在这样的村庄里,最远的亲戚关系也是堂亲表亲,每一位男性长辈,不是父亲,就是叔伯舅舅,或者是哪种“爷爷”。有的时候,一个小村庄里会有十一代人。这并不如人们所意料的那样,年龄大,辈份就高。中国人结婚早,并且在晚年还经常取妻纳妾,还不断地生孩子。结果是,亲戚关系错综复杂,除非专门询问并仔细注意同“辈”人名字里特定的那个字,否则就无法搞清楚谁是晚辈,谁是长辈。一个年近七十的老人,肯定地说一个三十岁的年轻人是他“爷爷”。同辈的许多“堂表兄弟”都称为“兄弟”,如果一个茫然无知的外国人坚持要问准确,他们是否“自家兄弟”,他们回答说是“自家堂(表)兄弟”。这经常会使这个外国人茅塞顿开。笔者有一次就这样问,那人稍稍犹豫了一下,就回答说:“是的,你可以认为他们是自家兄弟。”。

这些都是中国人社会团结的具体例证。正是这种团结,支撑着中国人的责任感。

父亲对儿子有责任,不仅要抚养“成人”,而且要终生负责,而儿子则有责任偿还给父亲,父亲年迈,若儿子不予照顾,则被视为不孝,会被天地所不容。兄长对弟弟负有明确的责任,而“一家之长”——通常是最老一辈中年龄最大的人——则要对整个家庭或家族负责,包括家庭的收支,家庭成员的婚嫁、教育等等。情况不同,承担的责任也各异。

而美国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年轻人结婚越来越晚、甚至不打算结婚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美国公布的一项调查表明,由于对家庭责任和离婚“充满恐惧”,很多美国男性在结婚问题上采取“等等看”的拖延战术。调查人员询问了60位不同种族和职业、年龄在22至33岁的未婚男性,得出了以上结论。指出,美国男性不愿意早结婚,而钟情于与女友长期同居,最重要的原因是他们害怕繁琐的家务事和对家庭应承担的义务;再有一点就是他们担心一旦离婚,自己积累的“财富”将有一半被拿走。因而出现了女方急着要结婚,而男方总是以各种借口推拖的现象。

各地风俗相去甚远,但“个人见解”是最重要的,这一点很少有理论注意到。所以,在一个有影响的大家庭里,尽管不少人有文化,有的还是当地显贵,或许还中过科举,在政府当大官,但一到家族中,他所拥有的只有他的辈分和排行,而“族长”却可能是一个头脑糊涂的老人,从来就不会识文断字,一生中没去过十英里以外的地方。

哥哥对弟弟的影响,或者实际上是家庭里年长者对年幼者的影响,最为直接和绝对,与我们西方意义上的个性自由不能相容。弟弟像仆人似地被使来唤去,他巴不得放弃这个位置,但哥哥不会让他那样做。弟弟想购置一件冬装,但哥哥认为太贵,不允许他花这笔钱。行笔至此,笔者读到这样一篇报道:一个中国人拥有一些稀罕的古币,有个外国人想买。这个外国人担心钱主不卖——一个人有样东西,另一个人想要时,中国人就是这样做的——发现古币的那位中间人就建议外国人送点外国糖果之类的小礼品给钱主的叔叔,这种间接施加的压力,会使钱主不得不把古币卖掉!

有一个滑稽的故事,说是有个旅行者在西方某地看到一个长着长长的白胡子的很老的老人,很伤心地在哭。这个少见的情况使这个旅行者感到奇怪,他就停下脚步,问这个老人哭什么,老人的回答令他惊讶不已,说他父亲刚刚鞭打了他一顿!“你父亲在哪里?”“在那里。”老人回答说。旅行者骑着马朝着那个方向走了一段,发现的确有个更老的老人,胡子更长更自。“那个人是你儿子吗?”旅行者问,“是我儿子。”“你打了他?”“打了他。”“为什么打他?”“因为他不尊敬爷爷,他下次要是再那样的话,我还要打他!”如果把这个故事搬到中国人的情景之中,就不滑稽了。

在美国家庭中,父母一般都很爱孩子,很尊重孩子,但从幼儿开始就大胆放手让他们养成独立自主的生活能力。如:对不到周岁的孩子,就开始让他们自己抓饭吃(因不会用餐具,就用手抓),即使吃得满脸、满身,也要让他们自己吃。所以美国孩子一般到周岁时,已能自己吃得很像样了。孩子在蹒跚学步时,免不了要摔跤的。当孩子跌倒时,他们的父母亲不扶孩子而往往只是说一两句鼓励的话,然后等待孩子自己站起来。对睡觉,西方的孩子习惯从婴儿开始就自己睡,即使嚎淘大哭,引来了父母,得到的也只是一些安哄和宽慰,父母依然离去。等孩子长到五、六岁,他们非常感兴趣做一种游戏式的睡觉,那就是几个小朋友自愿商定集中到一位小朋友家去睡觉。这些小朋友分别带好自己的睡袋、洗漱用品,集中到一位小朋友家,晚上可以尽情地玩,然后在同一间屋子的地毯上就寝。家长们要提供的只是他们玩和睡的空间,其他如睡前的洗漱和就寝就由小孩子们自主去完成。今天住你家,过几天去他家,孩子感到其乐无穷。 父母常常让孩子直接面对困难,让孩子经受锻炼。有一对美国夫妇有一个两岁半的儿子和一个五岁的女儿,两岁半儿子上厕所都由他自己处理,尽管大人事后要检查,但十分注意让孩子自己去做该做的一切。每到开饭时间,五岁的女儿就像主人一样,主动摆好一家人的餐具,然后端端正正,坐到自己的位置上,等待开饭。美国的习惯,不会自己吃饭的孩子,自立能力差的孩子,要被小朋友看不起。如果有人称他"妈妈的小宝贝",孩子会感到羞耻。 吃饭、行走、睡觉,当孩子初临这人生几件事的时候,西方人随意而顽强地锻炼孩子自主、独立、坚强的性格,敢于让孩子面对困难。父母的鼓励和支持可以帮助孩子去学会战胜困难的本领,而不是直接为他解决困难。 他们的观念是:母亲的责任不是让孩子依附于她,而是使孩子独立于她。孩子到十八岁时,都要离开家庭独立生活了。

在美国还有一个习惯:如果孩子想买一件自己心爱的东西,他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挣钱去买。他们可以在家里或社会上主动找活干,或帮父母剪草、浇花、打扫卫生、照顾弟妹、收拾餐具等等;或者去帮助别人送报纸(每天清晨骑上自行车挨家挨户送报纸)。每次做这些事都可以得到一些报酬:25美分、50美分或1&127;美元。这样日积月累,孩子们养成了劳动的习惯,也有了自己的积蓄。一位美国家庭主妇认为这样做对教育孩子有益,因此也让孩子每天帮她倒垃圾,每次可得25美分。因为钱是他自己挣到的,花起来特别小心仔细,见到一件心爱的东西,他首先要考虑质量和价值是否值得买,或自己有个小计划,多久能挣够钱买到它。这样,在培养孩子自主、自立的同时,让他们对金钱、价值也有个正确的概念。

美国家庭(即使富有的家庭)也会教育孩子懂得节约,虽然他们定期会给孩子一些零花钱。他们常常让孩子自己动手去制作礼品或玩具,制作过程中既发挥了创造精神,又感到无穷乐趣,也节省了钱。有一个美国家庭,父亲是一位副教授,母亲是建筑设计师,生活较富有,一年一度的圣诞节,家里都要买圣诞树。而树上挂的各式各样彩灯和小玩具,却由妈妈和孩子们一起动手制作。他们用彩笔、棉花、旧布、小棍儿、胶水、针钱粘、贴、缝,做出各种小动物,挂满一树。孩子们特别高兴。其他如感恩节,孩子们装扮成卡通片中的各种人物,这些装束,也由母亲和孩子一起做,这不仅是节约,也培养了孩子的创造精神和手的灵巧。 于是,在培养孩子自主自立能力的同时,也帮助孩子把美好的梦想变成了现实。生活就是这样成功的。美国人的责任与中国人是如此的不同。

“职责”与处事本能

仅次于家庭成员之间责任的,便是邻居之间的相互责任。邻居之间是否有亲戚关系,并不能使他们相互要承担的责任有所分别,责任仅仅取决于住在邻近。依据是善恶会互相传染。好邻居会造就好邻居,而坏邻居也会把邻居带坏。孟母三迁,为的是找一个称心如意的邻居。而一个西方人,刚刚学会主宰着西方人的共和观念,对他来说,同谁做邻居都无关紧要,假如他住在城市里,他可能住了一年还不知道隔壁邻居叫什么名字,人们住在大公寓里,或者是相隔很远的别墅。但中国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如果有个人犯了罪,他的邻居也就犯了罪,这种罪有点像英国法律所说的“知情不报罪”,因为他们知道犯罪企图,却不去报告。说“我不知道”,是徒劳的。你是邻居,因此你一定知道。

如何处理弑父或弑母罪案鲜明地证明了中国人的负责理论。我们在谈孝心的时候就已经提到,这种案子的罪犯常常被认为是疯子,正如一个人原本可以用自杀来逃脱惩罚,而他却甘愿被凌迟处死。据几年前的《京报》报道,中部某省的巡抚报告说,他处理了一件弑父母的案子,处理结果是推倒这个罪犯所有邻居的房屋,因为他们玩忽职守,没有用好的道德教化去改造这个罪犯。这样的处理方式,在一般中国人看来,完全合情合理。有的情况下,某地发生一起罪案,除了惩罚所有相关人员之外,还要推倒一段城墙,或者把城墙改个样子,圆的转角改为方的、或者把城门换个新的位置,或者甚至关闭城门。如果某地接二连三地发生罪案,据说整个城市都要夷为平地,择地另建新城,但我们迄今还没有看到一个确实的例子。

除了邻居之间要共担责任之外,接下来就是村庄里的甲长或保长,他管的事最杂,有时只管一个村庄,有时职责范围扩大到许多村庄。无论哪种情况,他都是当地官员与老百姓之间的一个沟通媒介,无数的缘由使他一不小心就惹出麻烦,经常可能因为未能报告他不可能知道的事情,而被苛刻的官员打得皮开肉绽。

知县的职位要比保、甲长高出许多,对于他所管辖的老百姓来说,他是中国最重要的官员。对于下面的百姓,他们是老虎。对上级官员,他们是老鼠。一个知县的职责,至少应该分给六个不同的官员。一个人集民政事务、审判官、行政司法长官、验尸官、司库和税务官于一身,不可能面面俱到。这些职责被错误地集中在一起,使官员在体力和道德上都不可能合适地履行职责。不少官员对分派给他们的工作不感兴趣,除了从中得到的好处,而这些职责本身又是繁杂而相互抵触,使得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得依靠幕僚和下属。事情这么多、即使这些官员好心好意,也难免出错,而他们要为此负责。知县,同所有中国官员一样,被认为理应对辖区内一切了如指掌,并且神通广大,能阻止一切应该被制止的事情。为了让知县和保、甲长知晓一切,每一个城乡都是由十户一甲所组成。每户一牌,写明户主的姓名及家庭人口数目。这种登记制度,好比盎格鲁一撒克逊人古老的十户区或百户区,易于确定当地的职责范围。面目可疑的人一旦出现在某甲,第一个看到的人就立刻报告甲长。甲长立刻报告保长,保长立刻报告知县,知县立刻采取措施“严加搜捕,严加惩处”。通过同样简单的程序,地方上的所有犯罪,如果不是“面生可疑之徒”的,而是永久住户犯下的,在实施犯罪之前就会被发觉,于是,良好的道德便代代相传了。

显然,这样的规定只有在住所必须固定的社会里才生效。同样明显的是,即使像中国这样一个住所极为固定的国家,保甲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也只是一种法律上的袭用假设。有的时候,根本没人还记得有什么门牌,却突然间全都挂了出来,这表明知县要来落实这些规定了。有的地方,只有在冬季才见到这些门牌,因为冬季里坏人最多,最危险。但就我们所知,保甲制度只是一种旧日理论,即使看到也可能徒有形式。实际上,门牌并不常见,至少在有些省份,你可以走上一千英里,走上几个月,而发现沿路城乡挂门牌的人家还不到百分之一。

这里,我们或许可以提一笔:中国的保甲制度与所谓的人口调查密切相关。如果每家每户挂出准确而且是一直在根据变化而更正的家庭人口数目;如果每个保长持有他所管辖各甲人口确切数目的清单;如果每个知县能再把它们确切地汇总——那么,很简单,只要把这一长串数字加起来就知道这个国家的总人口了,因为整体等于部分之和。但这一切都是没有边际的“如果”,事实上这些条件都不能实现。

实际上没有门牌,偶尔问一位知县,他或者他的众多保长都没有兴趣保证数目是精确的。确实,这样的事情本身就是极难做到的。从人口调查之中,又“压榨”不出什么来,仅此一点就足以使真正准确的中国人口调查成为想象和虚构。即使在最为进步的西方国家,人口调查就意味着税收,这样的想法都无法根除。在中国,这更是让人们疑心重重。因此,除非保甲制度在各地都同样忠实地维持下去,否则不可能有准确的人口数字。

一个知县,办事有这样那样的欠妥出格,为此可能会有麻烦,也可能没什么麻烦。他可以通过几个有影响的朋友,或者通过明智地花点银子,就可以逍遥法外,但终究还是因为辖区内发生的无法避免的事情而丢官去职,这样的事情也一直时常发生。

中国人的责任理念

共担责任的制度如何在各级官员中运行,这里不必详细阐述。《京报》的每一期译稿中都屡见不鲜。几年前曾提到这样一件事情:一个值班的士兵监守自盗了大约三十箱子弹,卖给了一个白铁匠,白铁匠以为这些子弹是没用的剩余物资。结果,这个士兵被重责一百大板,并流放边疆罚做苦役。负责看管仓库的小官被判打八十大板,遭到革职,虽然允许他支付罚金以减免这些刑罚。考虑到买主不知情,因而免于处罚,但也按例鞭答四十。负责的尉级军官,也被撤职查办,以惩罚他“纵容”这次偷窃,不过他聪明地逃匿了。这份写给刑部的奏议,还请求刑部给将军定刑,他也脱不了干系。如此这般,每一个个人都是这条自上而下的链条中的一环,谁都不能以不知情或无法避免犯罪而逃脱罪责。

每年刊登在《京报》上的关于河流泛滥的奏折,都是中国人共担责任的更具特色的例子。1888年夏季,直隶省永定河泛滥,河水从山上猛冲下来,流速之快,足以推动水车。人们看到许多官员立刻赶来,冒着生命危险拼死抗洪。他们是那么地无助,好比夏季一场暴雨之中下水道里的蚂蚁。但这并不能避免李鸿章要求他们解开衣衫纵身下水,否则就地革除官职(这是朝廷不悦时乐于采用的表达方式),而直隶总督在写给刑部的奏议的结尾处,毫不犹豫地同时附上自己的姓名,以请求惩罚自己的那部分失责。类似的泛滥后来又发生过几次,每次都呈上一份类似的奏议。

皇帝总是命令有关部门“备案”。与此相似的一件事情是:几年前为黄河造了一段堤防,却没能让黄河流回古道,这是一个信号,意味着从河南巡抚开始的大批下属官员要被降级或流放。

共担责任也上达天子。皇帝时常发布诏书,向上苍坦陈自己的过失,把洪水、饥荒、暴乱等责任承担下来,并乞求上苍原谅。他要对上苍的负责,与他的官员对他的责任一样,十分真实。如果皇帝丢失帝位,是因为他已经失去“天意”,人们假定“天意”让他把帝位交给任何一个有能力统治这个国家的人。

而西方政府的共担责任则是实行分权管理,上下级共担责任,共同控制;尊重下级的创造性智慧,既关心工作任务的完成,又关心下级积极性的发挥和思想能力的培养,干一切工作都依靠配合默契的团队,培养团队精神成为政府官员注意的焦点。

中国人共担责任的教条之中有一个侧面,与西方思想标准最为抵触,那就是一人犯罪、满门抄斩的东方做法。把与太平天国有关的人满门抄斩,已有不少报道。然而,这种残暴的办法不限于针对公开造反的人。另据报道,1873年,“一个中国人被指控和判刑,因为他掘了一位皇亲的祖坟,偷走了埋在棺材里的金银珠宝。罪犯全家四代人,从一个九十多岁的老人到一个只有几个月大的女婴,统统被杀。”这样,有十一个人因为一个人的罪而被处死。没有任何证据足以证明其中任何一个人是同谋,或者对他的罪行有所察觉。

受英国和沙俄殖民主义者在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的支持,使其侵占地区沦为英俄殖民势力范围,并强化宗教封建奴役。1877年,左宗棠任钦差大臣,率军讨伐。在新疆各族人民的反抗和清军的打击下,阿古柏于1877年5月在库尔勒兵败自杀。

共担责任与逃避责任

中国人共担责任的理论与实践,经常被视为中国各项制度得以长久保持的众多原因之一。这使得中国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被带上了无法挣脱的脚镣。为了一件完全没有参与,或者如同上述例子中那样全然不知的事情,而去处罚各级官员和平民百姓,这样的做法违反了所有公正原则。这是导致各级官员自下而上故意而有系统地弄虚作假的直接原因。如果一个官员要对某些犯罪事实负责,而这些罪行又不易控制,或者由于忽略而导致来不及避免,他就不得已要隐瞒事实真相,以保护自己。

这就是一直发生在政府各部门的情况,完全与公正倒了个个,因为假如谁去如实汇报这些事情,后果就是遭受严厉而不公正的惩罚。那不是人的天**干的事。这个原则的滥用,本身就是足以解释中国执法混乱的主要原因,而这也是我们经常加以注意的。

官僚体制还有一个弊端,每一个写中国的作家都已经注意到了,那就是官员们不能只靠俸禄维持生活,津贴又是那么少,常常还不够衙门一天的开销。除此之外,官员们还要交纳诸多罚金,甚至据说他们根本不能领取那份微薄的津贴,因为得把它们作为罚金再还回去。因此,做官的就完全需要压榨和受贿,否则他就活不下去了。

再者说,中国人共担责任的理论与公正原则相违背,这虽然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我们也不可能对这个理论的长处视而不见。

在西方,一个人在被证明有罪之前,他都是清白的,而要把责任归咎于某一个人则特别困难。一座桥被一队满载旅客的汽车压断,而对此所进行的调查却没有发现是谁的过错。一幢高楼突然倒塌,压死了不少人,建筑师受指责,他却表示自己已经尽到最大的努力,从那以后就没人听到他受到了惩罚。如果一辆装甲车翻了车,或者如果准备不够充分,不够及时,而破坏了一场军事行动,滔滔不绝的谈论会指责说是体制上的种种弊端导致了这一事件,没有人受到惩罚冲国人在公正观念上的确远比我们落后,但人人严格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以保国家平安,我们不应该从中国人这个古老经验中明智地学到点什么吗?

中国人共担责任的理论,与在中国的外国人有重要关系。“男仆”,什么东西都掌管在手,必须能随时拿出每一把勺子、叉子,或者每一件古玩;管家,为你总管一切,不能让任何人骗你,除非他自己;买办,大权在握,独自负责每一件财物,负责成百上千的苦力中的每一个人——这些人我们一直会碰到,只要我们还同中国人打交道。中国的客店老板,从来恶名在外,尤其在算计外国旅行者时更是如此。但我们却听说有个中国客店老板追了一个外国人半英里路,带着一只空的沙丁鱼罐头,以为是什么值钱的外国东西。他明白自己有责任,而不像美国的旅馆老板那样冷冰冰地通知他的旅客:“店方对丢在大厅里的脏靴子概不负责。”

对自己推荐或引见的人的品质、行为和债务所负的责任,中国人普遍认为这是自己应尽的社会义务,这一点也是与中国人打交道的外国人应该重视的。一个工头,不管置身何处,都要负责属下的每一次失职或重任,这对链条中的每一环都有特别的影响,而外国人在与中国人打交道的漫长历史中,已经隐约感觉到了这个事实。

据传,很早以前在一家银行工作的首席买办,被叫去讲个清楚,因为“男仆”竟让一只蚊子钻进了银行经理的蚊帐!如果中国人觉察到某位外国人不明白他的雇员应负的责任,或者不把这当回事,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根据自己的发现,以种种令人不快的方式去行事的。

中国人具备许多令人赞叹的素质,其中之一,便是与生俱来地尊重律法。他们素质中的这个因素,究章是他们制度的结果,抑或是制度存在的原因,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确切地知道,从其天性,从其教育来看,中国人是一个守法的民族。在谈他们全民族具备的遇事忍耐这个美德之时,我们已经谈到过这个特点,但值得注意的是它与中国人共担责任理论的联系。在中国,每一个男人、女人和儿童都对其他人直接负责,这个重要事实人人都可以时时刻刻地看到。尽管一个人可以“远走高飞”,但他是跑不掉的,这一点他很清楚。即使他本人逃掉,他的家庭也逃不掉。

这种理所当然的事,的确不能让坏人变好,但可以时常防止他变成十足的坏蛋。

中国人尊重律法,一切服从于律法,这里还有一个例子:那些具有科举功名的人见到知县十分惧怕,除非不得不讲话,否则不敢开口,尽管事情与他们完全无关。我们的确知道,有一个功名在身的人由于害怕出面作证而昏倒,样子像得了癫痫一样。有次发作之后被送回家,不久便一命呜乎了。

中国人与生俱来的尊重律法,与共和体制最为盛行之地所呈现的精神形成鲜明的对比。应该说这些地方的先辈们呈现出来的这种精神至少使我们向往。经院法律、市政法令、国家法规,全都遭到了沉默的抗议,似乎坚持个性自由是当前最大需求之一,而不是最大危险。对每个人来说,去纵容自己本应有责任阻止和揭发的不诚实行为,而且把这种纵容视作公开和私下里不成文的规矩,这种做法被当做是对执行中国各种公众事务的最为严重的对抗,是当然的。但是,在基督教国家里,受过教育的体面人与没受过教育的目不识丁者,好像都达成了一种共识,冷漠地忽视,或者有意地蔑视国家的法律,好像认准了违反而不是遵守法律才会使法律本身更为尊贵,这样不是更不光彩吗?我们的众多法律既没有遭到废止,也没有得到执行——这种法律既存在又不存在的不正常现象,已经使一切立法受到普遍的蔑视,对此,我们如何在法律大全上加以说明呢?我们又怎么解释西方国家近三十年来犯罪率惊人上升这一现实呢?将人的生命奉为神圣,这无疑是一些西方国家的特点,而我们又将如何解释对此的冷漠呢?对统计学无能为力的事情的本质,去进行武断,那是徒劳。我们还必须承认,一个中国城市中的人们的生活要比一个美国城市安全——北京比纽约安全。我们相信,一个外国人去中国内地,要比一个中国人去美国内地,来得安全。必须记住,中国人作为一个整体,就像任何一个去美国移民的人那样天真,那样持有偏见。我们时常看到,他们是最容易聚众闹事的。但令人奇怪的,并不是这种骚乱的爆发,而是这种骚乱很少会波及外国人的生命安全。

中国人有个看法,认为上苍是受人类行为和精神的影响的。我们谈孝心时的那种为父母而自虐的做法,便由此而来。我们不打算认为这个理论正确,但某些支持这个理论的事实却值得注意。中国十八个省份的地理位置和面积,与落基山脉以东的美国极其相似。美国的气候反复无常,如同年幼的玛乔里·弗莱明说乘法口诀表“超过了人的忍受范围”。霍桑①评论新英格兰“没有气候,只有各种天气的样本”。我们不妨把波士顿、纽约、芝加哥的天气,与中国同一纬度地区的天气作一下对比。与地理学所确定的美国气候一样,“遭受炎热与酷寒”,因为在北京这个纬度上,其温度也在华氏一百度范围内,各种温度就足够人们受的了。

①译注: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1804—1864),美国小说家。出生于清教徒家庭,思想上倾向先验主义。其短篇小说大多取材于新英格兰的历史和现实生活。代表作《红字》,其他作品有《奇书》、《故事新编》、《有六面山墙的房子》、《福谷传奇》等。

但是,在中国,冷热交替不像我们的合众国所见到的那样无法预测、毫无规律、而是平稳有序,符合一个古老的家长制度。国家的历书,是天、地、人三才和谐的权威解释。这个国家的历书是否在其广袤疆域里处处行得通,我们无从知晓,但在我们碰巧熟悉的诸多地区,它确实是一种报信服务。在“立春”那一刻,春天来临。我们注意到,好几年“立秋”那天,人们都可以感到天气有所变化,之后就不再有夏天的酷热了。霜冻不会毫无规律地突然降临到一年的每一个月份——各个民主国家里这种情况过于频繁——中国的日历在二十四“节气”中定下一个“霜降”。几年前,这个节气是10月23日。这天之前,一点轻微的霜都见不到。而这天早晨,地面盖上了白霜,之后天天如此。我们注意观察了几年,发现其准确程度总在三天之内。

在中国,不仅没有灵性的现象合情合法,有灵性的动物也是如此。好几年,我们都注意到早春的某一特定日子窗框上有几只苍蝇,已经有好几个月没见到苍蝇了,每次,我们都极有把握地翻开这个国家的历书,证实这一天的确是“惊蛰”。

人们已经注意到,在讲英语的民族的体内,流淌着一些不安分的血液,它使我们不堪忍受法律的制约,在管束之下躁动不安。“我们强健的英国祖先,”布莱克斯顿①说,“认为身为自由人,却只能在特定时间里露面行事,这是无法忍受的。”多亏了我们勇敢的祖先的这个特点,要不然,个性自由和天赋人权的学说还需要很长时间才能确立下来。

①译注:布莱克斯通(Sir William Blackstone,1723—1780),英国立宪作家,曾经著书评述英国的法律。

但是,既然现在这些权力已经很好地确立下来,我们为何不去明智地多少强调一下个人意志必须服从公众利益的重要性,为何不能强调法律的尊严呢?在这些方面,我们难道不能向中国人学点东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