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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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平之战

历史档案

时间: 战国晚期

地点: 长平(今山西高平西北)

人物: 秦军、赵军

长平之战是战国晚期秦军在长平(今山西高平西北)大败赵军的战争。公元前262年,秦攻取韩的野王(今河南沁阳),切断韩之上党(今山西长治地区)与本土的联系。韩上党守冯亭不愿降秦而将其地献给赵国,赵派名将廉颇率军驻守长平。秦昭王大怒,于公元前260年派白起、王翦攻长平。初战于赵不利,廉颇遂筑垒坚壁固守,不与秦军交战,以待其疲。两军自四月起相持三个月,秦无所得。后赵孝成王听信秦反间计,于七月任用赵括为将,以代廉颇。赵括改变廉颇的策略,大举出兵进攻秦军,白起利用赵括只善“纸上谈兵”,缺乏作战经验的弱点,使正面之军佯败,另出两支奇兵,俟机袭击赵军。赵括见秦军败退,率军追至秦军壁垒,因对方坚守终不得进。

白起乃以奇兵二万五千人迂回至赵军后,断其退路,又派五千人将赵军壁垒截为两段,使其进退为难。赵军只好就地筑垒防守,以待后援。秦昭王得知此情,亲赴河内,赐民爵一级,又征发十五岁以上壮丁到长平,以堵截赵军援兵和接济的粮食。至九月,赵军被困四十六日,饥饿乏食,虽分四队轮番反攻,仍不能突围。后赵括亲率精锐突围未成,被秦军射死。赵军大败降秦。白起将降卒四十万人活埋于长平谷口,仅释放二百四十名年幼者回赵报信。

长平之战中,赵军前后被秦军杀死四十五万人,秦军亦损失过半。赵军败后,全国震恐,从此一蹶不振。

历史词典:长平之战

马陵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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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战国时期

地点: 马陵(今河南范县西南)

人物: 齐国、魏国

马陵之战是战国时期齐、魏间的一次战争。战国前期,关东六国以魏最强,到惠王时极盛,而齐也于此时崛起。公元前341年,魏攻韩,韩向齐求救,齐乃命田忌为将,孙膑为军师,率十万军往救。魏惠王亦派太子申、庞涓为将,率十万军迎战。

孙膑利用魏人悍勇轻视齐人胆怯的思想,采用“减灶法”以迷惑敌人。第一天造十万灶,第二天五万,第三天两万。庞涓误以为齐军怯阵大量逃亡,乃丢掉步卒,仅带轻装的精兵兼程追赶,到达马陵(今河南范县西南)。马陵道狭,两旁多阻隘,齐军又故意丢弃大批战车、武器作障碍。当庞涓率军进入马陵后,齐军万弩俱发,魏军大乱,主力全被歼灭,庞涓自杀,太子申被俘。于是魏国由盛而衰,战后三晋之王皆朝齐王,齐乃取代魏而成为东方的强国。

历史词典:马陵之战

道家哲学大师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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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战国前期

地点: 中原地区

人物: 老子

老子,名聃。是我国道家学派的创始人。其中老子一书《老子》则是用韵文写成的道家哲学著作。书分为八十一章,上下两篇,即《道篇》和《德篇》。因其后来被尊为道教经典,故又称《道德经》。

《道德经》成书于战国前期,有人以为它基本上是春秋时期老聃思想的记述,又经过后人的加工和补充。据《史记》所载,老聃为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曾作过周柱下史,老聃比孔子大几十岁。孔子曾向他请教有关周礼的问题。关于《道德经》一书的作者,学术界争论较大。韩非认为是老聃,司马迁指出也可能是太史儋,但后来很少有人从后说。还有人认为李耳与老聃并非一人,老子是李耳而不是老聃。学术界一般认为老子就是老聃。近人高亨考证,老聃亦即《左传》中的老阳子,可备一说。

老子说,道无形无象,看不见摸不着,是和具体物根本不同的东西。他认为,具体物是有对立的,有美就有丑,有善就有恶,“长短相形,高下相倾”,而道是无对立的,它“混而为一”。万物都有生有灭,“夫物芸芸,各归其根”,因而是“不常”,而道是“常”,是永恒存在的。他夸大了道的常住性和具体事物的暂时性,并由此出发,反对人们争胜斗强,有所追求。他还认为具体的事物都要向其反面转化,“正复为奇”,“善复为妖”,“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只有得道才能使人长生久视。得道的人要像无知的婴儿和愚人,“不言”、“无为”,这样不仅能保全自己,使大家免于斗争,也能把天下治理好。但是人们被具体事物所迷惑由来已久,不知“物壮则老”,这是不合乎道的。不合乎道就会很快灭亡,所以人们应像水那样,甘心处于柔弱、卑下的地位,无所追求,也不和人争执。

汉初的统治者采取“与民生息”的政策,曾一度把老子的“无为”思想作为信条;魏晋时期政治混乱,战争频仍,玄学家们感到人生无常,也从《道德经》中寻找安慰。《道德经》的思想倾向基本上是消极的、软弱的,不得意的知识分子、失势的权贵往往从中寻求精神寄托。但《道德经》对后世影响深远,以它为主,形成了中国历史上和儒家对立的道家学派。

《道德经》传本颇多,较著名者有河上公注本、王弼注本及唐傅奕的《老子古本篇》。今通行的是河上公注本和王弼注本,其顺序为《道篇》在前,《德篇》在后。1973年马王堆汉墓发现帛书本,则是《德篇》在前,与《韩非子》所引文句顺序一致。《史记》称道家为“道德家”,并有“于是老子乃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的记载,似乎司马迁所见《老子》传本仍是《道篇》在前,可能该书当时就有两种顺序不同的传本。

从汉初崇尚黄老以来,历代对《道德经》一书的研究和注释之多,仅次于儒家的《论语》。其注本有六七百种,较有影响者除王弼注外,还有焦竑《老子翼》等。近现代有马叙伦《老子覈诂》、朱谦之《老子校释》、高亨《老子正诂》、任继愈《老子今译》和《老子新译》。张松如《老子校读》资料较多。《老子》一书在国际上亦影响深远,被译成多种文字。

关于《道德经》一书的性质,有人说是“兵书”,也有人说是讲“南面之术”,即政治统治理论的书。这正表明该书是一部哲学著作,能被应用于各个方面。《道德经》在书中最高的哲学范畴是“道”。“道”本来是具体的道路,但在老子前后,已成为表示客观规律和人们处事原则的哲学概念。当时思想家们主要关心的问题是弄清自然界和社会的规律性,广泛谈论“天道”、“人道”、“治国之道”、“用兵之道”等等。《道德经》的巨大功绩就是把这些具体领域中的道概括为普遍的、不带具体规定的道,并且对道的性质和内容作了多方面的阐释。

历史词典:《老子》

富有传奇色彩的吕不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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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战国时期

地点: 中原地区

人物: 吕不韦

吕不韦是战国末秦相,濮阳人。《史记》则云不韦为“阳翟大贾”,因“贩贱卖贵”而“家累千金”。秦昭王末年,昭王以其次子安国君为太子,安国君立爱姬毕阳夫人为正夫人。吕不韦“招致天下游士”,有食客三千人。不韦使其门客每人著其所闻,写成八览、六论、十二纪,共二十万言,书名《吕氏春秋》。公子子楚为安国君之中子,为秦质子居于赵,因无内援而甚不得志。不韦贾于邯郸而见子,以为“奇货可居”,乃劝说子楚去结交华阳夫人,华阳夫人无子,若借其力可以成为安国君之继承者。不韦资助子楚千金,使其归秦,又以五百金购珍宝献与华阳夫人。后来华阳夫人果然劝安国君立子楚为嫡嗣。昭王卒,安国君立,是为孝文王,立一年而卒,子楚立,是为庄襄王。庄襄王以吕不韦为丞相,封文信侯,食河南洛阳十万户,但《战国策》则云“食蓝田十二县”,疑此事或在食河南洛阳之先。当时东周君与诸侯谋秦,秦命不韦率军伐东周而灭之。

秦王政(即秦始皇)立,更因不韦为前朝元勋而尊之为相国,号称仲父。不韦有家僮万人。当时秦已并巴蜀、汉中,占领楚地置南郡,东面有太原、河东诸郡,东界到荥阳。吕不韦此时招致宾客游士,作好并吞天下之打算。但这时秦王年少,“委国事于大臣”。不韦常与太后私通,后又物色到嫪毐其人,使其伪装成宦者而进献给太后,毐甚得太后之宠信,获得很大的权势,秦王政九年(前238),“王冠、带剑”,已成年的秦王对吕、嫪专断国政不满,故先诛嫪毐,并放逐其门客党羽。次年,吕不韦以“坐嫪毐免”。

过一年后,秦王仍恐不韦东山再起,下令将不韦与其家属迁蜀,不韦饮鸩而死。在出土的战国铜兵器中,有吕不韦所作的铜戈十件左右,上有“三年”、“四年”、“五年”、“八年”的纪年,都应是秦王政时期,戈上都有“相邦吕不韦”的刻文。相邦即相国,汉人避刘邦之讳,故《史记》中将相邦悉改成相国。

历史词典:吕不韦

墨子与墨家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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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春秋末年战国初年

地点: 鲁(今山东地区)

人物: 墨子

墨子,名翟。是中国古代思想家、墨家创始人,春秋末战国初鲁国人。墨子出身低贱,一生中除著书立说和教授门徒外,还参加过一些政治活动。他曾仕于宋,为大夫,又到过卫、齐、楚、越诸国。楚惠王时,公输般作攻战之具,打算为楚攻宋。墨子闻讯,行走十昼夜,到楚加以阻止。楚惠王晚年,墨子曾向惠王上书。他和楚贵族鲁阳文君相友善。目前所知墨子事迹仅此。

墨家在战国是一重要学派,和儒家一道被称为显学,其徒属遍天下。有说墨自儒出。《淮南子》说,墨家曾“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墨家和儒家都以《诗》、《书》为经典,但儒家尊周,墨家尊夏,两家不但在学术渊源上不尽相同,而且长期以来一直互不相容。儒家辟墨,墨家非儒。墨自儒出的说法是靠不住的。

墨子弟子中较有名者有禽滑釐、县子硕、公尚过、随巢子、胡非子等。《韩非子》说墨子死后,墨家分裂为相里氏、相夫氏、邓陵氏三派。墨徒受到不少君主的信用和看重,“后学显荣于天下者不可胜数”。当时人称活动于齐、鲁、宋等地的墨徒为东方之墨者,称活动于楚、越者为南方之墨者。墨徒进入到秦国者也不少,从惠文王时起,若干墨者受到秦的礼遇和信任。今《墨子》中的《号令门》篇即出于秦国墨徒之手,表明墨徒在秦国具有较大的势力。

墨徒对自己要求较严,《庄子》说他们“以绳墨自纠,备世之急”。特别在生活奉养上提倡“以自苦为极”的牺牲精神,从而形成了墨徒与别家所不同的一种独特形象。墨徒之间还组成纪律严格的组织,以精于墨理者为首领,号曰“钜子”。“钜子”死则另传他人。墨徒以钜子为圣人,“钜子”权力很大,可依墨家之法处置犯了过错的墨徒。《淮南子》说“钜子”可以指挥其徒属“赴火蹈刃,死不旋踵”。楚悼王死后,阳城君等贵族反对吴起而失败,墨家“钜子”孟胜效忠于阳城君,其徒属八十三人都和他一道死难。

墨子有著作传世。《汉书·艺文志》著录《墨子》有七十一篇,后亡佚十八篇,故今本《墨子》仅五十三篇。其中较能代表墨子学说和思想者有《尚贤》、《尚同》、《兼爱》、《非攻》、《节用》、《节葬》、《天志》、《明鬼》、《非乐》、《非命》等。其余大都为墨家后学所作。其中《经》、《经说》和《大取》、《小取》,均属名辩之作,以讨论人的认识论和逻辑学等问题为主,可能成书于战国晚期,故为集名辩大成之作,是今天研究战国名辩之学的重要材料(见《墨经》)。《备城门》、《杂守》等十一篇,主要讲城守之术,应为兵家作品,也是墨家善守御的一种见证。还有如《亲士》、《修身》、《所染》。

据《墨子》可知,墨子的学说思想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兼爱非攻。所谓兼爱是要求君臣、父子、兄弟都要兼相爱,“爱人若爱其身”,并认为社会上出现强执弱、富侮贫、贵傲贱的现象,是因天下人不相爱所致。

第二,天志明鬼。宣扬天命鬼神的迷信思想是墨学的一大特点。墨子认为天是有意志的,它不仅决定自然界星辰、四时、寒暑等的运动变化,还对人世的政治起支配作用。因“天之爱民之厚”,君主若违天意就要受天之罚,反之,则会得天之赏。对于鬼神,墨子不仅坚信其有,而且认为它们对于人间君主或贵族也会赏善罚暴。

第三,尚同尚贤。尚同是要求百姓上同于天子。墨子认为,国君是国中贤者,百姓应以君上之是非为是非。他还认为上面了解下情也很重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赏善罚暴。尚贤是要求君上能尚贤使能,即任用贤者而废抑不肖者。墨子把尚贤看得很重,以为是政事之本。他特别反对君主用骨肉之亲,对于贤者则不拘出身,提出“官无常贵,民无终贱”的主张。

第四,节用。节用是墨家非常强调的一种观点,他们抨击君主、贵族的奢侈浪费,尤其反对儒家看重的久丧厚葬之俗。认为君主、贵族都应像古代大禹一样,过着极为俭朴的生活,而且要求墨徒在这方面也能身体力行。

从西汉开始,墨学不再为世所重,故很少有人为《墨子》作注释,仅西晋鲁胜曾为《经》、《经说》作注。宋郑樵说《墨子》还有乐舌注,不过鲁、乐之书都未流传下来。清代学者因治经而兼及诸子,于是卢文弨、孙星衍、毕沅等又都为《墨子》作校注。清末孙诒让《墨子闲诂》为各种墨注中之最佳者。

历史词典:墨子

《楚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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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战国时期

地点: 今湖北地区

人物: 屈原

《楚辞》是战国时期楚国文学总集。西汉刘向辑,东汉王逸章句。原收楚人屈原、宋玉及汉代淮南小山、东方朔、王褒、刘向等人的辞赋共十六篇,后王逸增入己作《九思》,成十七篇。该书以屈原的作品为主,其中《离骚》、《九歌》、《天问》等篇保存了较多的历史资料和神话传说。

屈原(约前339~约前278),名平。初任楚怀王左徒、三闾大夫。因主张彰明法度,举贤授能,联齐抗秦,受怀王稚子子兰及靳尚等人谮毁而革职。顷襄王时,屈原被放逐,他无力挽救楚之危亡,又无法实现政治理想,遂投汨罗江而死。《离骚》是屈原的代表作。这篇宏伟的政治抒情诗表现了作者的进步理想,为实现理想而进行的不懈斗争,和斗争中所遇到的挫折及自己的苦闷。屈原常常征引历史以抒**怀,从中寻找经验教训,“上述唐、虞、三后之制,下序桀、纣、羿、浇之败,冀君觉悟,反于正道而还己也。”其中有些地方可以和史书互相参证补充,例如《离骚》云:“启九辩与九歌兮,夏康娱以自纵。不顾难以图后兮,五子用失乎家巷。羿**游以佚畋兮,又好射天封狐。固乱流其鲜终兮,浞又贪夫厥家。浇身被服强圉兮,纵欲而不忍。日康娱以自忘兮,厥首用夫颠陨。夏桀之常违兮,乃遂焉而逢殃。”此段所述夏代历史相当完整,可与《左传》互相参看,而补《史记·夏本纪》不言羿、浞之事的疏漏。此外,从《离骚》中关于羲和、望舒、飞廉、丰隆、宓妃的记述,也可窥见上古神话传说的一斑;而“摄提贞于孟陬兮,唯庚寅吾以降”,则是考证古代天文历法的资料。

《九歌》为古代乐歌,相传是夏启从天上偷来的。屈原在民间祀神乐歌基础上创作的《九歌》,沿用了古代乐歌的名称,共十一篇。其中保存了关于云神、山神、湘水神、河神、太阳神等的神话故事,是研究上古民俗和楚文化的珍贵资料。

《天问》是一首长诗,描绘了它对自然宇宙和社会历史提出的一百七十多个问题中,保存了许多神话传说和古史资料。例如,关于鲧、禹治水的传说所提出的一系列问题,就涉及鲧和鸱龟的关系,禹和鲧治水方法的不同,禹治水时曾得应龙之助,禹娶涂山氏女等细节;关于后羿的传说所提的问题又涉及后羿射日,射河伯而妻雒嫔,被寒浞杀害等细节。关于商之始祖契,以及自契至汤的历史,文献资料十分缺乏。《天问》透露了许多关于这段历史的重要线索,其中涉及契、王季、王亥、王恒、上甲微等殷人先公先王的内容,尤为宝贵。

历史词典:《楚辞》

《韩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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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战国时期

地点: 中原地区

人物: 韩非

韩非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总结了商鞅、申不害和慎到三家的思想,提出了一套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认为君主应凭借权力和威势以及一整套驾驭臣下的权术,保证法令的贯彻执行,以巩固君主的地位。他还继承了荀子的人性恶说,主张治国以刑、赏为本。《韩非子》中,《解老》、《喻老》两篇,用法家的观点解释《老子》,集中表述了韩非的哲学观点;《五蠹》把历史发展分为上古、中古、近古三个阶段,认为时代不断发展进步,社会生活和政治制度都要发生变化,复古的主张是行不通的;《显学》则记述了先秦儒、墨显学分化斗争的情况,认为“杂反之学不两立而治”,主张禁止一切互相矛盾的学说,定法家的学说于一尊。关于《韩非子》的注释,有清人王先慎《韩非子集解》,近人陈奇猷《韩非子集释》、梁启雄《韩子浅解》等。

《韩非子》是战国时期法家韩非的著作总集,又称《韩子》。该书在韩非生前即已流传。司马迁说:韩非“观往者得失之变,故作《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十余万言”。又说,秦王(即秦始皇)读《孤愤》、《五蠹》等篇,极为赞赏。西汉刘向校书,羼入了几篇他人著作,如《初见秦》、《有度》和《存韩》的后半篇。定《韩子》为五十五篇。

历史词典:《韩非子》

商鞅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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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战国时期

地点: 中原地区

人物: 商鞅

商鞅,战国时秦国政治家。姓公孙,卫国贵族,又称工鞅或公孙鞅。商鞅年轻时好刑名之学,在魏相公叔座门下任中庶子(或作“御庶子”)。公叔座临终前将其推荐给魏惠王,惠王不能用。商鞅闻秦孝公下令求贤,发愤图强,乃离魏去秦,以变法强国之术说孝公,孝公大喜。但甘龙、杜挚等大臣对变法并不赞成,他们制造舆论,以为“智者不变法而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孝公不为所动,仍以商鞅为左庶长,下令变法。故名为商鞅变法。

其主要内容是:

第一,实行连坐法。即将秦民编入什、伍之内,使其相互监督。一人犯法,同一什、伍之人不检举、告发,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告奸者则可受赏。

第二,用法令力量迫使大家族向个体家庭转化,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

第三,禁私斗,鼓励秦民杀敌立功。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

第四,贯彻重农抑末的策略,其具体措施是:对于努力耕作者免其徭役,对于怠于种田或因从事手工业、贾贩活动而致贫者罚为奴隶。

第五,要求宗室也立军功。《史记》记:“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份之高低。

在变法令下达后,商鞅以三丈之木置于国都南门,募民有能徙木于北门者赏十金,但无人响应。他又将赏金增至五十金,有一人应募,即获得五十金,以此来取信于民。当时太子犯法,商鞅刑其师傅公子虔、公孙贾。《战国策》对此事的评论是:“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商鞅执法敢于不避贵势,在秦国震动颇大,这是上下都能奉公守法的重要原因。

新法令推行几年后,秦国百姓家给人足,臣民勇于公战而怯于私斗,故国势蒸蒸日上,孝公以商鞅为大良造。两年后,秦从雍(今陕西凤翔)迁都咸阳,并第二次下变法令。

其内容有:

第一,推行县制。并小都、乡、邑为直属于中央的县。县置令、丞。全国共置三十一县(一作四十一县)。

第二,废除井田制。《史记》有:“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

第三,统一度量衡,即平斗桶、权衡、丈尺。

秦孝公二十年(前342),秦国富强。周天子和诸侯派人向秦祝贺。次年,秦乘魏在马陵之战中的失利而伐魏,魏公子卬率军拒之,商鞅用诈谋虏取卬而破其军,魏割河西(今陕西东部)向秦求和。商鞅以此战功受封于、商(今陕西商县、河南西峡一带)十五邑,号称商君。

而商鞅相秦期间,因鞅执法较严引起秦贵族的怨恨。孝公卒后,太子惠王立。

公子虔之徒为报夙怨,告商鞅有谋反企图,派官吏逮捕他。商鞅打算逃入魏国,魏人因公子卬曾中其计而丧师,故拒不接纳。商鞅不得已而归秦,乃与其徒属发邑兵攻郑(今陕西华县),兵败被俘。惠王车裂商鞅,并灭其族。商鞅遗物,过去所发现的有铜戟、铜镦和铜方量。戟铭为“十三年,大良造之造戟”。镦上的铭文为“十六年,大良造、庶长鞅之造”,方量之铭是“十八年,齐率卿大夫众来聘,冬十二月乙酉,大良造鞅……”。十六年、十八年皆为孝公之纪年。文献记载中称商君相秦,今证之以铭文,鞅官居大良造,和国相相当,相邦之名孝公时尚未出现。

历史词典:

纵横家苏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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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战国时期

地点: 中原地区

人物: 苏秦

苏秦是战国时著名的纵横家。有关苏秦的事迹见于《战国策》和《史记》等书。《史记》说他是东周洛阳人,曾到齐国受业于鬼谷先生,后出游数岁,一无所获而归。遭到家人的讥笑。于是他发愤用功,得周书《阴符》而读之,领会出如何方能投人主之所好的奥秘。他先去游说周显王、秦惠王和赵肃侯,但都未成功。接着又到燕国去见燕文侯,文侯接受了他的合纵主张,并资助他车马金帛,使他能到赵、韩、魏、齐、楚几国去游说。

六国经过他的劝说而联合起来,苏秦成为纵约长,“并相六国”。到燕易王时,他因得罪易王而亡齐,到齐湣王时,齐大夫嫉恨苏秦而使人刺之。他在临死前对湣王说:我死后可用叛齐之罪名而处车裂之刑,这样做以便于找出刺杀我的凶手。

苏秦死后,其弟苏代、苏厉也到处游说而“名显诸侯”。司马迁在写《苏秦传》时,发现不少有关苏秦的记载不可信,有张冠李戴之误。但他在处理苏秦的事迹时,特别在年代方面仍有不少错误。如他把苏秦最初游说赵、燕等国定在赵肃侯、燕文侯时,将其卒年定在张仪之前。经过不少学者的考订,明确了苏秦应在燕昭王、齐湣王之世活跃于六国间,与其同时的著名人物有孟尝君、李兑、周最等。

苏秦先仕于燕,其主要活动是,离间齐、赵关系,以减轻齐对燕的压力。又和赵李兑共同联合五国以攻秦,后来他又离燕至齐,受到湣王的重用,但苏秦仍忠于燕,暗中为燕效劳。他所采取的策略是劝齐攻宋,以转移齐对燕的注意力。于是燕昭王派乐毅突然出兵以攻齐,齐因措手不及而败于燕。苏秦阴与燕谋齐的活动至此而败露,齐处以车裂之刑,这在战国晚期是轰动一时的事件,在许多当时人著述中都有反映,如山东银雀山出土的竹简本《孙子兵法·用间》,里面有“燕之兴也,苏秦在齐”的话,又如《吕氏春秋·知度》,说“齐用苏秦而天下知其亡”。这些记载表明,战国时人都知道苏秦为燕而仕齐,最后使齐亡而兴燕,但他自己也为燕而作出牺牲。

苏秦在战国晚期名声颇大,《荀子·臣道》把“齐之苏秦”和“楚之州侯”、“秦之张仪”相提并论。西汉时,苏秦仍受人称道,如《史记·邹阳传》赞扬他能成为燕的忠臣。《淮南子》也多处提到他,并肯定他有知权谋的长处。司马迁以为苏秦在“连六国从亲”的过程中,显示出他的才智过人。

纵横家兴于战国后期。时群雄相争,除用武力外,还需展开外交、政治上的攻势。纵横家应运而生。他们并不专崇一种主张或观点,而是根据实际需要定其取舍,故忽而用儒,忽而用道,构成了所谓的一纵一横。

西汉时称纵横之说为“长短说”,长说、短说和一纵一横含义相同,都是说纵横之士从不同角度用不同观点去说服对方的一种方法。到战国晚期,因秦强六国弱已成为定局,故凡联合关东各国抗秦者即为合纵,而秦设法破坏合纵就是连横。如《战国策》就把秦和六国对立起来,并总以苏秦、张仪为合纵连横策略的代表性人物,双方各自为六国或秦的利益而进行辩护。

《汉书·艺文志》肯定了纵横家“权事制宜”的这一长处。但过分的灵活性也易流于欺诈,《史记》说六国时“谋诈用而纵衡长短之说起”,《汉书》也称其“上诈狡而弃其信”。尽管如此,纵横家在战国晚期仍受到各国君主的重视,故韩非说:“山东言纵横,未尝一日而止也。”《汉书·艺文志》纵横家类有《苏子》三十一篇,当是苏秦作品或后人所记有关他的事迹的汇集,其中似也包括苏代、苏厉的一些游说之辞。《苏子》是纵横家类中篇幅最多的一部,可见从战国到西汉,纵横家中属于苏氏弟兄的作品或有关材料分量很多,流传也最广。汉以后该书已亡佚。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本《纵横家书》,其中有十一篇苏秦上燕王或赵王书,不见于《战国策》、《史记》等传世的古籍,另有两篇其部分内容见于《战国策》,这十三篇是现在了解苏秦事迹的重要新材料。

历史词典:

《吕氏春秋》

历史档案

时间: 战国末年

地点: 中原地区

人物: 吕不韦

《吕氏春秋》是战国末年,秦相国吕不韦组织门下学者集体编纂的杂家著作。亦称《吕览》该书成书于秦王政八年(前239),时当秦统一六国前夕。分十二纪、八览、六论,共二十六卷,一百六十篇,计二十余万言。该书宗主道家,取老子顺应客观的思想,舍其消极避世的成分,兼采儒、墨、法、兵诸家之长,初步形成了包括政治、经济、哲学、道德、军事等各方面内容的理论体系。

作者意在综合百家之学,总结历史经验,为行将出现的统一全国的专制中央政权提供长治久安的治国方案。该书提出的“法天地”、“传言必察”、“疑似必察”、“别宥”等思想,和适情节欲、运动达郁的健身之道,具有唯物主义倾向。它还保存了许多旧说佚闻,在理论上和史料上都有很高的价值。但书中宣扬了天人感应等迷信思想,又因出于众手,对先秦诸子的思想,也有未能融会贯通的地方。

司马迁在《史记》里将《吕览》与《周易》、《春秋》、《离骚》等并列。东汉高诱曾为其作注,认为该书“大出诸子之右”。《汉书·艺文志》将该书列入杂家,此后不少儒家学者以其“杂”而不予重视。《吕氏春秋》注释本有清人毕沅《吕氏春秋新校正》,近人许维猷《吕氏春秋集释》、陈奇猷《吕氏春秋校释》等。

历史词典:《吕氏春秋》

《孙膑兵法》

历史档案

时间: 战国时期

地点: 中原地区

人物: 孙膑

《孙膑兵法》与《孙子兵法》一样,都是中国古代著名兵书之一,而《孙膑兵法》是继《孙子兵法》之后“孙子学派”的另一重要著作。故称《齐孙子》。题名作者孙膑,据说为孙武后世子孙,战国时期生于齐国阿、鄄之间(今山东阳谷、鄄城一带),曾与庞涓一起学兵法。庞涓事魏惠王为将军,阴使人召孙膑入魏,妒其贤而施以膑刑,故世称孙膑。

后孙膑逃离魏国奔齐,事齐威王,从齐将田忌为军师,出奇计大败魏军。田忌受政敌邹忌排挤,被迫流亡楚国,孙膑可能偕行入楚,故汉人王符说“孙膑修能于楚”,高诱也称之为“楚人”。在战国兵家中,孙膑以“贵势”即讲求机变而著称,是与吴起并列的著名军事家。

最早明确记载孙膑有兵法传世的是《史记》。《汉书·艺文志》把它与《吴孙子兵法》并列,著录《齐孙子》八十九篇、图四卷。据估计,《孙膑兵法》的散亡约在唐代以前。《魏武帝注孙子》提到“孙膑曰:兵恐不投之于死地也”,唐赵蕤《长短经》卷九也提到“孙膑曰:兵恐不可救”,杜佑所撰《通典》卷一四九有“孙膑曰:用骑有十利”一段,但其书自《隋书·经籍志》就已不见记载,后人无从窥见其面目。

1972年2月,山东临沂银雀山一号汉墓出土了竹简本《孙膑兵法》,使得这一失传已久的古书重见天日。竹简本《孙膑兵法》经整理,分为上、下两编,上编是可以确定属于《齐孙子》的十五篇,包括《禽庞涓》、《见威王》、《威王问》和《陈忌问垒》等;下编则是一些尚不能确定属于《齐孙子》的论兵之作。竹简本篇数大大少于《艺文志》著录本,并非完书。其中《陈忌问垒》篇残简提到“明之吴、越,言之于齐,曰知孙氏之道者,必合于天地”,表明它与《孙子兵法》乃一家之学。此书祖述《孙子兵法》,但体裁往往采用问对或叙事等形式,内容除谈兵略外,还杂有形势、阴阳、技巧家言,和《尉缭子》、《六韬》等战国晚期兵书比较接近。显然是由孙膑的后学弟子编集而成。根据简文所记史事和人物,其成书年代至少应在齐宣王之后。

历史词典:《孙膑兵法》

《礼记》

历史档案

时间: 战国至秦汉时期

地点: 中原地区

人物: 无

《礼记》是战国至秦汉时期儒家论说或解释礼制的文章汇编。汉代把孔子所定的典籍称为“经”,弟子解说“经”的文字称为“传”或“记”,《礼记》因此得名。到西汉前期《礼记》共有一百三十一篇。相传戴德选编其中八十五篇,称为《大戴礼记》。戴圣选编其中四十九篇,称为《小戴礼记》。东汉后期大戴本不流行,以小戴本专称《礼记》,并与《周礼》、《仪礼》合称“三礼”。郑玄作了注,遂升为经。这四十九篇内吝涉及面较杂,一部分是《仪礼》各篇的“记”,如《冠义》、《昏义》以下六篇,即解说《仪礼》冠礼、婚礼各篇;有关丧服、祭法的近二十篇,也是解说《仪礼》相应篇章的;而《奔丧》、《投壶》则是《仪礼》所失收的古代典礼仪节文件。书中还有一些广泛论说礼意、阐释制度、宣扬儒家理想的篇章,其中《礼运》、《乐记》、《学记》等直接录自儒家旧籍。

此外,还有录自诸子的《月令》等篇,及汉代儒生追述周代制度的《王制》篇等。唐孔颖达据以撰《礼记正义》七十卷,南宋时和郑注合刻为《礼记注疏》六十三卷。宋代理学家选出其中《大学》、《中庸》两篇,与《论语》、《孟子》合称四书,作为儒学基础课本。同时卫湜纂《礼记集说》一百五十卷,以资料丰富著称。元陈澔有《礼记集说》十卷,为求浅显,有所删改,明人用它编为《礼记大全》三十卷。清人治《礼记》的也有十余家,但无名著,唯杭世骏《续卫氏礼记集说》一百卷以资料繁多见称,而朱彬的《礼记训纂》则较为简明扼要。

历史词典:《礼记》

《墨经》

历史档案

时间: 春秋战国时期

地点: 中原地区

人物: 墨子

《墨经》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哲学、逻辑学和科学著作。通常指《墨子》书中《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六篇,也有人专指前四篇。谈论辩学是《墨经》的重要内容,所以有的著作称《墨经》为“墨辩”。

《墨经》六篇中,逻辑学说占的比重较大,且已初具体系。它对于“名”(概念)、“辞”(判断)、“说”(推理)等思维形式作了较科学的阐述,其中指出概念要反映实物,判断要表达思想,推理要指明论据,并主要研究了类比推理,提出以“辞”、“故”、“理”、“类”为基本环节的推理程序。它对于逻辑的应用、论辩的原则以及如何避免逻辑错误,都有较深刻的论述,认为辩学应该用来辩明真理,为解决社会实际问题服务。

《墨经》的六篇各有侧重:《经上》和《经说上》专列概念、概念的定义及其解释,略相当于《墨经》逻辑的概念论;《经下》和《经说下》专列命题、定理及其说明,略相当于《墨经》逻辑的判断论;《大取》提出“故”、“理”、“类”辩学三物,是对推理的精辟总结;《小取》则是《墨经》逻辑的总论。《墨经》的逻辑学堪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古印度的因明学相媲美。在哲学上,《墨经》提出了较为科学的关于时间和空间的外延定义,对于物体与其属性的关系也有正确理解。它较深入地探讨了认识的来源、过程、知识的真理性、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相互关系等问题,在这些问题上发展了朴素唯物主义和辩证法。

在科学上,《墨经》将战国时期蓬勃发展的若干自然科学技术所积累的经验,从理论上进行了概括和总结,抽象出一系列相当精辟的概念和公式,其中主要是机械运动若干原理、光的运动与反射、几何学的基本概念。直到今日有些仍保有其科学价值,是中国古代科学史的宝贵资料。此外,《墨经》还涉及某些生理现象、商品与货币的关系等问题。

《墨经》非墨子一人之作,大约为几代后期墨者逐步编纂、修订而成书于战国中、晚期。因为《墨经》所重视的坚白、同异、是非、五行相胜等问题,到战国中、后期才成为学术界争论的重要课题;《墨经》对于墨子的学说既有鲜明的继承脉络,也有重大的修正和发展,而且其文风与体裁与《墨子》其他诸篇也迥然不同。它的出现标志着墨家学说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

《墨经》一书堪称中国古代唯物主义和科学传统的杰出代表,但自西汉中期儒学定于一尊后,墨经连同墨家整个学说便遭排斥压抑,遂至湮没无闻(见罢黜百家)。魏晋时期玄学流行,士人尚清谈、善名理,《墨经》的逻辑思维及辩论术又受到重视。西晋人鲁胜曾为《墨经》作注,可惜这第一部墨经注只保存下一篇《墨辩注叙》。鲁胜指出了墨辩的重要性,提出“引说就经”的研究《墨经》的正确方法,但他错把《墨经》当作墨子本人的著作。唐朝乐台所作《墨子注》,今亦不存,书目见于《通志·艺文略》。

宋以后,统治者仇视具有人民性和科学性的墨家学说,把孟子攻击墨者的话当作真理,墨学又成了学术研究的禁区。清中叶以后,随着考据学的兴起,墨学研究方始活跃。毕沅有《墨子注》,对《墨子》全书作系统集注。汪中首次提出《墨经》六篇非墨子自著的见解,将它们同《墨子》其余诸篇分开研究。近代诠注《墨子》最有成就的当推清末学者孙诒让,他的《墨子闲诂》集诸注家之大成,对《墨经》六篇的注解、校勘下了相当大的功大,为学术界所推重。《墨经》六篇行文简古,传本错讹较多,经诸多学者校注,其文大致可以读通,给后人的深入研究奠定了基础。辛亥革命前后,研究墨学特别是《墨经》成为一股潮流,其中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及梁启超的《墨经校释》,摆脱了经学家的偏见和考据家的繁琐,使用现代逻辑方法阐发《墨经》的理论体系,给人以清新之感。

近几十年来,已出版的关于《墨经》的校注、研究著作中,伍非百的《墨辩解故》、谭戒甫的《墨辩发微》、高亨的《墨经校诠》,詹剑峰的《墨家的形式逻辑》、杨宽的《墨经哲学》、沈有鼎的《墨经的逻辑学》等书,均有一定影响。

历史词典:《墨经》

师阶层的兴起

历史档案

时间: 先秦时期

地点: 中原地区

人物: 无

师是指先秦时期的师傅、重臣、武官以及乐工。师的职责是“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也。”故师、保往往并称。《诗·葛蕈》中有女师,应为专掌贵族妇女教育之官。又在宫廷教育中,师、官也不分,朝廷宰辅重臣常对国君兼有教职,《孟子·公孙丑下》曰:“汤之于伊尹,学焉而后臣之。”于是商、周君主的重臣也常名之为师,如商人称甘盘为师盘,周人称吕望为师尚父。西周时师又分太师和少师,《诗·大雅·节南山》说:“尹氏太师,维周之氐,秉国之均。”表明太师的地位甚为重要。与太师相比,少师不过是“与太子燕者”。《左传》记宋国六卿曾以右师、左师居首,这是春秋时以师为尊官的例子。战国时君主礼贤下士之风很盛,如魏尊田子方、段干木为师,齐以孙膑为师。

按照《周礼》所记,师的职掌是管教育和备宿卫。如《地官》的师氏,要“告王以善道”,“以三德教国子”。又说师氏“使其属帅四夷之隶,各以其兵服守王之门外”。故《尚书》的《牧誓》、《顾命》中的师氏都具有武职性质,铜器铭文中的师氏亦属此类。由于师地位较高,故渐渐又成为长的同义词,《周礼·天官·甸师》序官郑玄注:“师犹长也。”《周礼》中的县师、乡师、士师、卒师、医师等皆其例也。其他文献中所见农师、工师、渔师、贾师也都是一官之长。《仪礼》中又有司马正、司马师和小臣正、小臣师,郑玄注:“司马师,正之佐也。”则有的师为较长略低的佐官。师还可以指乐工,《左传》杜预注:“师,乐师也。”《仪礼》、《论语》等书中的太师、少师皆乐师之长,与居师保之任的太师、少师名同而实异,《左传》中的师缙、师悝,《国语》中的师旷,都是地位不高的盲乐师。

历史词典:师

狄人兴起

历史档案

时间: 先秦时期

地点: 今西北地区

人物: 狄人

狄指先秦时期西北民族,又用以泛指北方民族。狄字或作“翟”。狄人部落众多,春秋时以赤狄、白狄、长狄最著。赤狄隗姓,即殷及西周之鬼方,甲骨卜辞与金文皆有记载,为西北大国(今陕西、甘肃、宁夏及内蒙古鄂尔多斯一带)。

《周易》记载:“(殷)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殷末其势仍盛,周王季曾“伐西落鬼戎,俘二十翟王”。至周成王时,命盂率兵伐鬼方,“俘人万三千八十一人”,可见其人徒之众。春秋之初,赤狄东出秦、晋之北而入于晋,并据太行而建群国,其势力大盛,又东向灭掉邢国(都今河北邢台)、卫国(都今河南淇县)。这时,楚国也兴起于南方,形成“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如线”的严酷局面。虽值齐桓公霸业盛时,邢、卫二国重建,但仍无力恢复其故土。是后狄人西扰周、晋,并与王子带勾结,将周襄王逐出王都。晋文公出兵勤王,大败狄师,杀叔带。狄乃东渡黄河,进入河南、山东,侵扰宋、卫、齐、鲁。后狄人发生分裂,力量削弱,晋遂攻灭潞子、甲氏、留吁、铎辰等国,赤狄大衰。

白狄原与秦同居雍州,在晋国西,后亦渐徙晋东,更东至鲁西,其中以河北中部的肥、鼓,鲜虞三国最大。肥、鼓后为晋所灭,春秋末鲜虞改称中山,战国时成为与燕、赵、韩、魏同时称王的千乘之国。20世纪70年代在河北平山县发现中山国都遗址及中山王墓。出土文物表明,白狄正在逐步融合于华夏族,并在战国中期与华夏文化趋于一致。春秋中叶活动在今山东、河南、河北间的长狄,又名郧瞒,以其附属于赤狄而蒙狄称,因其族人体形高大故名长狄,其各部分别灭于晋、齐、宋、鲁、卫。

历史词典:狄

夫余之谜

历史档案

时间: 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5世纪

地点: 今松嫩平原一带

人物: 夫余人

夫余亦作扶余。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5世纪活动于中国东北地区的少数民族之一。初次见于《史记·货殖列传》。一般认为属于通古斯语族。大约在战国时期,夫余已为华夏诸国所知。据公元1世纪保留的传说,远在北方的“北夷”有索离国,约当今嫩江上游松嫩平原。索离国王的后裔名东明,向南发展,渡过掩水(今松花江中游),占据了今吉林农安、长春一带,所谓“东夷之域”,亦即古代原始居民濊貉的原住地,遂称夫余国。它南与高句丽,东与挹娄、西与鲜卑为邻;北有弱水,弱水即今嫩江或黑龙江。这地区“最为平敞,土宜五谷。出名马、赤玉、貂豽”,“以员栅为城,有宫室、仓库、牢狱”。在国王之下,设马加、牛加、猪加、狗加等官,各“加”分领数百至数千邑落。

邑落的豪民役使“下户”为奴仆,社会处于奴隶制阶段。刑法严苛。正月祭天,断刑狱。衣服尚白。兄死妻嫂。有军事则祭天,杀牛、观牛蹄以占吉凶,遇敌时,诸加各自为战,使下户输担粮草饮食。文献所记夫余的礼节、习俗、衣饰,和近年考古的遗存,都说明他们久已受华夏文化的影响。

汉武帝时,夫余向汉朝贡。王莽为向“外夷”显示威力,曾于始建国元年(公元9)派遣赉印绶的五威将军至夫余。公元1世纪初至3世纪中,夫余实力渐盛。自东汉光武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起,不断遣使朝汉,与汉基本上保持友好。而同高句丽、鲜卑对抗。安帝建光元年(121)冬,高句丽围攻玄菟郡时,夫余王曾遣子尉仇台击破之,解救了玄菟。顺帝永和元年(136),夫余王曾来汉京洛阳。以后,高句丽日趋强大,向西发展,汉边军退至西盖马(今辽宁抚顺);但夫余仍亲汉,西与鲜卑、南与高句丽对抗。东汉末及曹魏初,公孙氏势力在辽东兴起,夫余属辽东。公孙氏为利用夫余抑制高句丽、鲜卑,曾以同族之女妻夫余王。公孙氏亡后,夫余又于魏明帝景初二年(238)朝魏。

西晋建立后,夫余王频繁遣使朝贡。太康六年(285),慕容廆袭破夫余,其王依虑自杀,余众走保沃沮。七年,晋武帝司马炎遣东夷校尉何龛击败慕容廆,依虑之子依罗得以复国。晋永和二年(346),慕容鲜卑又大败夫余。其国势因此大衰。北魏高宗时,夫余王曾遣使朝贡。北魏太和七年(483),灭于高句丽。十七年,夫余王室残留故地者,复被勿吉所逐,遂北渡那水(嫩江及东流松花江),徙居今嫩江支流富裕尔河一带,金代蒲与路治在富裕尔河沿岸并以此河得名,都因夫余遗裔居于此河流域,是夫余的对音。

历史词典:夫余

和买的出现

历史档案

时间: 先秦时期

地点: 中原地区

人物: 无

和买原意是指两厢情愿公平交易,实际上就是指当时社会的一种交易手段。

唐代孔颖达认为,和买始见于先秦。后和买逐渐变为官府强取民物。唐初和买包括丝织品、牲口、砖瓦木材、柴草、冬藏菜甚至奴婢等。中唐以后,为应付军需及官府的种种需要,和买范围更为广泛。唐代和买不论民户家产多寡,在很大程度上采取缘户散配的方法进行,贫苦民户往往被迫以高价从市场或富户手中购买用来缴纳的物品。因此,名为和买,实为抑夺,与赋役的抑配方式实无二致。

宋时“和买”大多是官府向民间购买丝麻产品,以保证庞大常备军的军装供应。为此,官府需在丝麻产区置场和买各种产品。宋太宗赵炅到宋真宗赵恒时,经马元方、王旭、李士衡等人创议,开始实行预买,即向民间预支和买本钱,而以丝麻产品随两税纳还官府。预买推行于河北、京东、京西、淮南、两浙、江南、荆湖、川峡等路,逐渐成为和买的主要形式,故宋人或将预买与和买混称,或合称和预买。

大致自宋仁宗赵祯时,各地已用不同方式减克和买本钱,景佑时,和买紬绢一百九十万匹,庆历时,增至三百万匹,和买成为民间沉重的负担。北宋晚期,和买已部分演变为定额税,南宋初期,更完全演变为定额税,官府不再支付和买本钱。和买一般按人户家业钱额、税钱额摊派,某些地区还适当参照户等。如四川自宋神宗赵顼时,规定乡村上三等户摊派和买,四、五等户不敷和买。南康军(今江西星子)每税钱四百三十文,起敷和买一匹。婺州(今浙江金华)某些县人户自三十贯家业钱以上,起敷和买。官户和乡村上户往往采取诡名子户的办法,即将一户分成数户以至数十户,以降低户等,向乡村下户转嫁和买负担。在不少地区,和买额超过夏税额,成为南宋的重赋。

金代官府的和买亦通过抑配方法进行,范围包括军器、金银及各种物料。诸王驸马也借权势和买诸物。元代采用按户等或赋税、土田数额摊派的方法,凡军用物资、宫廷消费、官府日常用品皆在和买之列。但对和买之物给价很少或不给价,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赋役。明清两代,和买称为“采办”,虽有不许扰民的规定,但官吏仍向商民勒索。

历史词典:和买

户籍制度的建立

历史档案

时间: 战国时期

地点: 中原地区

人物: 无

户籍是指中国历代政府为掌握户口数量而设置的一种簿籍登记制度。主要是掌管当时的人口数量。

秦汉从现存史料看,至迟在战国时期已建立了这种制度。战国以来,秦即实行户口调查登记。据《史记·秦始皇本纪》,秦献公十年(前375),“为户籍相伍”。孝公时,户籍制度渐臻完备,户籍上注明一家人的姓名和口数,生者填上姓名,死时削去,此制早已见于《商君书》中《去强》、《境内》等篇。秦始皇十六年(前231),命令男子不论是否成丁,一律登记年龄,补充了旧有的户籍制度。云梦秦简《法律答问》提到人户迁居,应请求地方官吏“更籍”,地方官吏必须准确掌握所辖行政区域的户口,如果出现差错,则以律论罪。可见国家对户籍的管理相当严格。秦中央政府藏有全国户籍,刘邦入咸阳,萧何急进丞相府收取图籍,其中即包括户籍。

汉代户籍又称“名数”。汉代政府非常重视户口数,它是政府制土处民,征收贡赋,制造器物,规定禄食,兴发力役,组织军旅的基本根据。因此,用以登记户口的户籍,当然受到重视,并制定有关政策,以保证户籍制度的推行。汉沿袭前代旧制,每年县、道官吏负责进行登记验查户口,当时称为“案户比民”或“案比”。案比的时间规定在八月。汉初采用秦历,以十月为岁首,八月案比,九月造册,适值岁末结束。这时也是一岁田功告竣的时候。案比时民户每人均须亲身到场。

据《后汉书·江革传》记载,每岁案比,江革自己挽车送母亲到县廷接受主吏验视,可见汉代案比的严格。在案比的基础上,县、道编造户籍。户籍的内容,包括每户男女人口、姓名、年龄、籍贯、身份、相貌、财富情况等。汉县、道有户曹,主管户口簿籍。编造户籍应属户曹职掌。岁终时,县、道上计于所属郡国,郡国上计于中央。丞相或三公之下也设户曹主管全国户籍。上计项目有本县、郡户籍民数、垦田数量、钱谷入出、“盗贼”多少等,户籍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

国家为了得到最高数额的民数,规定每人必须著名户籍,并以法律作为约束,防止人户脱籍。从史料估计,汉初文景时期户籍大约依法实行。但到武帝晚年,失籍逃籍的人为数一定很多,《汉书·石奋传》记载武帝元封四年(前107),关东流民二百万口,没有户籍的多达四十万口。且当时兼并日烈,地主豪强自己逃避户籍,又荫庇佃户使隐脱户籍,因此登记入籍的人户日少。到了宣、元至哀、平时期,估计户籍登记已大致恢复。所以《汉书·地理志》所记平帝元始二年全国户数一千二百二十三万三千余户,口数五千九百五十九万四千余人,可能接近事实。

东汉政治废弛,脱籍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明、章、和、安、顺诸帝屡发诏书,让脱漏户籍的流民及其他人入户著籍,但始终没有达到目的。这说明汉代的户籍制度越来越不能贯彻。因此,史书上根据政府户籍记载的东汉郡国民数,与实际情况距离就越来越远。

魏晋南北朝三国战乱,很多人都没有户籍。因次当时政府已无法掌握具体的人口数字,故曹魏废西汉以来的算赋、口赋而行户调。西晋平吴统一全国后,颁布以丁男、丁女为基准的占田课田制和户调式,并规定了品官荫客、荫亲属的具体限额,说明国家户籍制度开始趋于稳定。时户籍皆用经过药物处理的黄色的一尺二寸札,已在官役者载名,故称“黄籍”。西晋速亡,导致户籍制度再度出现紊乱。十六国时期,中原地区“或百室合户,或千丁共籍”,无严密的户籍可言。南燕主慕容德曾在辖区内“正其编贯”,得荫户五万八千户。除此之外,十六国诸政权均无检括户口之举。东晋南朝承西晋之制,仍用“黄籍”,但却有为侨居江南的北方流民所设立的临时户口,时称“白籍”。凡入白籍者,无徭役赋税。

此外,依附于门阀士族的部曲、佃客亦不在黄籍之内。针对这种现象,为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东晋南朝曾多次进行“土断”。“土断”的中心内容是整理户籍,取消一些侨州郡县,将部分白籍户纳入黄籍,并清查隐匿漏户。由于流民不断南下,土断政策贯穿整个东晋、南朝。在北朝,户籍制度亦逐步完备。

孝文改制,颁均田令,行三长制,当有较严密的户籍制相配合。西魏、北周,有计帐、户籍之法。敦煌出土的西魏大统十三年(547)计帐残卷,是当时计帐、户籍制度的珍贵实物。计帐所载项目颇多,主要有户主及户内成员、依附人口的姓名、年龄、丁中、受田数字、应纳租调数等等,与户籍同为控制劳动人民、征发赋役的依据。(杨光辉)

唐代户籍主要包括户口、土地、赋役三项内容。规定三年一造;凡季年(即逢丑、辰、未、戌之年)正月上旬,各县主管户籍的户曹就要携带本县上两年所造的手实、计帐到州府去造一州之籍,籍依乡、里次序逐户登记,每户以户主为首,记其姓名、年龄、性别、丁中、户等、身份(如职资、卫士、白丁等),是否课户、现输与否,若有官勋,亦需注明获得日期及同“甲”之“甲头”(唐代将同一批授官、授勋、登第者分为团,称团甲,其第一名者称“甲头”)。以下登记家庭成员(包括良、贱口),先书其与户主之关系,然后登录名字、年龄、性别、丁中、身份等情况,与户主同。最后还登记当户应受田数、已受田数、未受田数。已受田还要登记其每段亩数、坐落所在与其四至,并记明“永业”、“口分”与居住园宅。有的户籍还登记当户应纳租调的数字。

造籍一式抄写三份,以乡为单位,粘接成卷。粘接处,骑缝写上某州某县某乡(有的还加某里)籍,州、县名上各盖州、县官印,以杜绝改换作弊。规定在三月三十日前造完。造毕,装潢一份送尚书省户部,两份存州、县籍坊(库)。

尚书之籍保存二十七年,州、县之籍保存十五年。造籍后三年内的人口滋生、死亡、没落、逃亡、新附及奴婢买卖而引起的变化,既要在每年一造的手实、计帐上登记,也要在下次造的新户籍上附注明白。甚至因诈伪而由貌阅改正的情况也要记上。总之,登记得非常具体详细。造籍的费用,由居民负担,每人一钱。至唐玄宗时户主名下加注曾祖、祖父之名,即所谓“三状”;各人名下注毕即书一“空”字,表示此下无字,以免后来添注作伪。这些办法都是为了加强控制,防止逃亡,保证赋役剥削的对象不致减少。但是逃亡仍然不能避免,作伪亦层出不穷。

安史之乱后由于战乱流徙,加上政治腐败,以致长期不造新籍,或仅据旧籍转写,前期严密的户籍制度业已成为空文。敦煌、吐鲁番出土的户籍残卷,不但是研究唐代户籍制度的原始实物,而且也是研究当时阶级关系、民族关系、赋役制度等等的宝贵资料。唐代户籍制度也为日本所仿效。日本《养老令》所载户令,基本上出自唐制。日本还保存不少古代的户籍,也为研究唐代户籍制度提供了旁证。

宋代官府依据民户有无税产的情况,把全国居民划分为主户和客户两大类,在主户中,又依据税钱或家业钱的多少;将乡村户划分为五等,坊郭户划分为十等(见户等制)。宋代版籍有户口版籍和二税版籍。户口版籍有时简称版籍或户籍,又称人户产业簿、丁产等第簿,或五等薄、五等丁产簿等。二税版籍又称税租簿、夏秋税簿、夏秋税管额帐等。分别相当于唐代三年一造的户籍和一岁一造的计帐。

户口版籍虽是户籍正宗,但二税版籍亦需首先在“新收”、“开阔”、“逃移”、“见管”诸项下开列坊郭、乡村主、客户数和丁数,并需开列丁、中、小、老、疾病的人数,与户籍有密切关系。在户口版籍和二税版籍之外,另有称作丁籍,或丁帐、丁口帐的簿籍,一岁一造,亦起着与户籍相似的作用。北宋建立之初,户籍制度极不健全,直至至道元年(995)下诏复造天下郡国户口版籍以后,才逐渐步入正轨。按照规定,每逢闰年,即推排家产、升降户等,重造一次户口版籍。造籍时,以县为单位,由县令、佐责成耆长、户长、乡书手上门登录核实各户税产、物力、丁口,定出户等,注明已服差役名目,先张榜公布,如有不实,听民自言,然后编造成册。熙宁年间实行募役法和保甲法以后,五等户簿虽未明令废罢,但逐渐被保甲簿所代替。

辽金元辽代人户分隶诸斡鲁朵(宫帐)、部族和五京(见辽五京)州县。诸帝及执政之应天、承天二太后皆置宫帐(韩德让特许置文忠王府,拟诸宫例),分州县、析部族隶之,设官府,籍户口,备兵马。宫帐户籍分正户(契丹人)和蕃汉转户(渤海、汉人等),每户皆二丁(年十五至五十为丁),并列有各宫出骑军数;其户、丁数分别见《辽史》的《营卫志》和《兵卫志》。契丹人及所征服诸部族游牧民皆置为部,其户籍不详。辽太宗时籍五京户丁以定赋税,五京诸府州县丁籍见《兵卫志》(中京道仅有三韩县丁籍),户数则见《地理志》(不全),也是每户二丁。

金代人户分别隶于州县和猛安谋克(汉人、渤海人不得充猛安谋克户)。其户口计帐三年一籍。自正月初,州县户由里正、主首,猛安谋克户由寨使,至编户家责手实,具男女老幼姓名年龄(分正口和奴婢口)、田亩、牛具及其他事产,二十日报县,二月二十日申州,到四月二十日,各州县、猛安谋克所造之籍一律送到户部。户部由郎中、员外郎各一员掌户籍等事。从大定四年(1164)起,因民户贫富变化,赋役不均,损害政府的赋税征收,于是又实行通检推排,清查户口、物力,按贫富分户等,定科差。

蒙古建国(1206)之初,即按千户制编籍全国游牧民,共编九十五千户,并在成吉思汗子弟中实行领民分配,这些都登记在青册上。后来在所征服的中原、西域各地区括户造籍,皆称青册(或“户口青册”)。太宗六年(1234)灭金后,下令抄籍中原汉地诸路人户,次年(乙未年)完成,称乙未户籍。宪宗二年(1252,壬子年),因户口流亡、隐占者甚多,无法按乙未籍册科征赋役,遂命重新统计户口数字,是为壬子户籍。后来在壬子籍册基础上核实“续括”。

元世祖至元七年(1270)复“括天下户”,但此次实际上并未全面地重新籍户(《元史·地理志》所载诸路户数,仅大都路和南阳州用该年抄籍数),只是按照壬子籍册阅实,将漏籍、析居等户编入户籍。次年颁布《户口条画》,对诸色人户归属作了详细规定。十三年灭南宋,初用其所上户籍,至二十七年,重新抄籍江淮以南诸路人户。此后就没有再进行过全国性的统一籍户。故宋濂说,元代北方户籍定于壬子,南方之籍定于至元二十七年。

《元史·世祖本纪》自中统二年(1261)至至元十二年,逐年皆载全国户数,当是据州县申报的户口增损数字统计。文宗至顺元年(1330),又有全国各地的钱粮户数统计。入户后,由官府发给居民印押“户帖”又称“户券”,注明该户丁口、资产及承担赋役情况。元代户籍的特点是,居民按职业分为一般民户及军户、站户、匠户、盐户、儒户、医户、乐户、僧道、鹰房、打捕等十几种,分别著籍,称为“诸色户计”;一经定籍,即不得更易,世袭其业,承担不同的赋役。由于没有实行定期籍户的制度,元代户籍脱离实际的情况尤为严重。

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命户部籍全国户口,置户籍、户帖。户帕格式由户部制定,颁行各州县,各州县照式刻印,给予里甲人户。首列《洪武三年圣旨》,继列户主姓名、贯址(某府、某州、某县、某乡、某都、某保)、所隶役籍(户分三类:民户、军户、匠户,各以其业著籍);其次开列全家口数、男子成丁、未成丁人数及其姓名年龄、妇女大小口数及其姓名年龄;再次开列户下事产,包括田地、山**、房屋、船只、牛畜等项;最后列有刻就的户部尚书、侍郎以及官员的押名以及本州县正官首领官吏填入的姓名。

一个户帖分作两联,编以字号,骑缝处加盖户部印,称半印勘合,一联给各该户主收执,一联存户部即为户籍,以便编审赋役。并命州县每岁统计其户口登耗,造册上报。洪武十四年编制赋役黄册后,户帖逐渐失实以至废弃不用。所谓赋役黄册,是明朝用以管理户口、征调赋役的制度。因皆以黄纸为面,故名。洪武三年,浙江湖州等府曾编制过小黄册,规定每百家画为一图(即编为一里),推丁多、粮多者若干人为里长、甲首,负责催办税粮军需,十年一轮,是为“小黄册图之法”。十四年,明太祖朱元璋在全国推行里甲制度的基础上,诏令编制赋役黄册。

规定每里(一百一十户)编为一册,册首类总为图,记载税粮户口之数;鳏寡孤独不任役者则带管于一百一十户之外,列在图后,名曰畸零。册凡四:一本进户部,所在司、府、县各存一本。二十四年,又颁行编制黄册的格式,各州县依式翻刻,发至各坊、厢、里长和甲首及各户。

黄册以户为单位,依式填写所在都图里甲,标明属于正管(满一百一十户之里甲人户)还是带管(不足编作一里之余剩人户)抑或是畸零(鳏寡、残疾、幼小及外乡寄庄人户),以及户主姓名、贯址、都图、役籍、轮充里甲年份,并按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四项(合称四柱式),填具人丁和事产(包括田地山塘、所纳夏税麦和秋粮米的数目、房屋、舟车牛马等)的数目,此即“亲供首状”或“清册供单”。

各户填后交甲首,甲首交该管里长,再交见役里长。由见役里长按各户人丁事产之多寡,分为上中下三等,排年应役,并订为四本,作为本里之草册,送本管提调官查核后,发还各里,依式誊写,作为正册,报送本管衙门类总。县将各里之册类总并编一总册,逐级上报,府、布政司类总后也各编一总册,年终进呈并解送南京户部。各里进呈之文册和司府州县之总册,俱用黄纸为面;地方存留之文册,用青纸为面。

因所编皆民户,故又名民籍黄册。黄册编定之后,发给各户一纸帖文,按四柱式写明该户所纳粮签数额,据此纳粮当差。明初定制:黄册每十年编造一次。依据旧册,并将十年内重填各户人丁事产的变迁。这既能掌握全国每户人丁事产的变迁,也是为了使赋役负担尽可能比较合理。明中期以后黄册制度渐趋败坏,每逢编造黄册时,里甲书手人等徇私舞弊、上下其手、变乱户籍、飞洒税粮、诡寄田产、漏报人丁、脱免差徭、挪移里甲,使黄册形同虚设,出现了“人多百岁之老,产竟世守之业”的奇怪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官府征税编徭则又自为一册,名为白册。民籍黄册外,又有军籍黄册。用以管理军户承袭军职、补丁勾军、防止脱免等。也是一式四份,即兵部与所在省、府、县各一份。

为妥善保管与利用黄册,朱元璋在南京玄武湖中小岛上修建了专门收藏黄册的库房,是为后湖黄册库。官吏非经批准不许入库,各级衙门为查对辖下的军民户籍,只许调阅有关年份和项目,不得抄录全册。每逢大造黄册之年,派南京国子监监生来库进行核对,如发现新旧册籍间有矛盾差错,即严令订正。为便于采光防霉,后湖黄册库库房均按东西方向建筑,并订有晾晒、整理和警卫制度。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后,黄册库仍留南京,存储黄册曾多达一百七十余万册。此外各省、府、县亦设有专门储存本地区黄册的库房,名为架阁库。

清沿明制,以丁口定赋役,需确查人丁数目,据以征丁赋,故有编审户口制度。顺治元年(1644),清廷令州县编置户口牌甲;四年,诏令编审人丁;五年,规定每三年编审一次,十三年改为五年一次。编审办法,将户分军、民、匠、灶四籍,各定上中下三等。城乡各籍军民每百一十户划为一单元,城中称“坊”,近城称“厢”,乡村称“里”。坊、厢或里,推其中丁多者十人为甲长,其余百户分为十甲,各户将十六岁至六十岁的丁男(个别省份,如江西,曾一度包括妇女)数目报告甲长,甲长以上逐级呈报,由户部汇齐全国总数,具疏奏报皇帝。清代历次编审,弊端甚多。

各级胥吏借此勒索,百姓不堪其扰;有司官员恐因人丁数增而难于催征加收的赋粮,故意隐匿户口,不愿上报实数;商贾流民不能及时登记;偏僻地区及少数民族人丁更难统计齐全。因此,编审数字往往虚假不实。康熙五十一年(1712)规定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以康熙五十年钱粮册内载名的丁数为准,赋役永为定额;雍正年间丁税地税合一,各直省逐步将丁银摊入地粮(见摊丁入地)。这样,为定赋役而实行的人丁编审已经失去意义,故于雍正四年(1726)议停。乾隆五年(1740),令各督抚于每年十一月将户口数与谷数一并造报。乾隆三十七年谕永停编审。

历史词典: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