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忘却的记忆
嫁给军人,我开始学着成熟长大
小小的细节,拉开相爱的序幕
二十二岁,我大学毕业,在家乡县城一家行政单位上班。单位还不错,那时候又处在最好的年纪。刚到单位不久,就有好多大姐大嫂找上门给我介绍对象。在我眼里,被人带着去相亲是很可笑的事情。对她们的好意,我一一笑着婉拒。我的梦中王子,何用得着别人替我去选呢。
他是在我二十三岁的那年走入我生活的。很好笑的是,竟然也是媒妁之言。把他介绍给我的那位大姐,把他一通好夸:军队干部、本科文凭、人品好……说真的,纵是他有再多的好,只一条,也足够让我不去考虑他,那就是他的职业——军人。我的邻居哥哥亦是一名军人,嫂子的苦,我亲眼目睹过,所以发誓嫁人绝不嫁军人,怕自己无法承担“军嫂”那个沉甸甸的称号。我自小有些娇气,二十多岁了依旧像个孩子。很干脆地回复媒人:不看,不嫁军人!那位大姐很固执,说不同意看看又如何,多个朋友也好嘛。也是,反正又不打算嫁他。
就那么大大咧咧地去了,没梳妆,也没精心挑选衣服。初春的河边,还有很浓的凉意,远远地就看到他了,在河边转来转去,一身迷彩服。这家伙,居然也这么随便地就来了,连身便服都没换。看着他这身灰头土脸的打扮,我就有些不服气了,想好好逗他一下。也许因为来时心里就没有半点压力,我们谈得很自如。想不到他竟然开门见山,直奔主题,说嫁我们军人可是很苦的,要付出很多,要面临很多牺牲。说,你这么年轻没必要选择做军人的妻。我只有听的份,哼哈地胡乱答应,我什么时候说要嫁给军人了?可我还是被他谈的那些话题吸引住了,其实,他谈的那些都是很现实的问题。他是个诚实的人。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竟然悄悄滑过了两个多小时,原定十几分钟的相亲约会迟迟无法结束,我站得腿都酸了,彼此却还是没有要走开的意思。
我有点累了,可以坐下说么?说话间,我就往河边的长条石凳子上坐。
“等等,这凳子太凉了,你们女孩子怕凉,垫上我的手套吧。”也许,他根本就没有多想什么,那个随意的动作,没有丝毫故意作秀的意思,却真真在我的心里掀起了不大不小的涟漪。
不能说,那个小小的细节,就决定了我们的爱情,但那个小小的细节,却拉开了我们相爱的序幕。细微之处见真情,我就那么固执地坚信,他能给我想要的幸福。
每一次离别,都是新一轮相聚的开始
闪电般地与他坠入爱河,几百封火热的书信,铺就了我们如花似锦的爱情路。从相爱到结婚,一切都像在梦中,为他,我竟然义无反顾,眼里再没有其他的风景。当时,真的有好多人不理解我,不明白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大学生,为什么一定要嫁一名军人,去忍受那份两地相思的苦。他们告诫我,结了婚,就会知道个中滋味。
那时真的年少,满脑子里只有爱的浪漫,甚至不想未来。
离别,很快就成了我婚后的第一堂课。婚假休完,他归队,我留在原单位上班。小小的站台上,第一次领略与他的别情。车未到,泪先流。他不停地替我抹眼泪,说,才是一个开始呢,就哭鼻子了。我知道,他在强颜欢笑。纵有再多的不舍,我的目光,还是牵不住他远行的脚步。是的,他说的对,那仅仅是一个开始。以后,当一次又一次相同的离别降临,我就学会了同他一样,含笑,转身,然后把泪疯狂地抛进心底。我们的心都是一样,不想让爱人带着牵挂上路。
我自己的爱,我自己的路,我自己心甘情愿的选择,所以,我不哭。有太多的人,把离别当成一种愁绪,将离别谱成一曲悲歌,我把每一次的离别,当成下一次相聚的开始。再送行,我们含笑挥手说再见的时候,他说,你总算长大了些。是的,为了爱他,我必须学着长大。
一个人的孕育,两个人的幸福
现在在路上散步,经常看到大腹便便的准妈妈,在老公的陪伴搀扶下幸福地脸上都笑开了花。我还会觉得有丝丝的遗憾,就对他说,你一天都没有这样陪伴我。真的,他归队时我还是苗条的新娘,他再回来时,我已把一个新月般鲜嫩的女儿交到他的手上。
怀孕生育,是一个女子一生最幸福也最痛苦最害怕的事情。那时我怀孕,肚里的孩子好像特别不领我的情,一直折腾我。五六个月还哇哇地吐,吃下去的东西只是从胃里走一遭。我一边上班,一边照顾自己和肚子里的孩子,学着做饭,按书上讲的合理搭配,不怕亏了自己,却不敢怠慢我们的孩子。每次吃了就吐,吐完了接着吃,夹着眼泪往下咽,可怜得同事大姐都掉眼泪了,说我这是自找苦吃。
就那样子,我的育儿书信,还是一天一天地寄给遥远的他。腹中的胎儿,一天天长大,他却无法领略将为人父的惊喜,我就把那点点滴滴写成日记写成信。一个月大,我说吐得厉害,没有其他感觉;两个月了,我说感觉腹内像有个小梨子;四个月大时我告诉他腹中像有一条小小的鱼,在动呢;六个月,我寄他一张照片,青青的杨柳树下,我骄傲地挺着大肚子幸福地笑……他回信,说好像看到了我腹中那条可爱的小鱼。
我走上产床的时候,他正在抗洪前线泥里水里扛沙袋。一九九八年,长江流域,洪水泛滥,他在抗洪大堤上,呆了七十多个日日夜夜。很抱歉地打电话给我,说不能陪我生产,很对不起我。我告诉他,我勇敢着呢,放心吧。其实,我真的很怕,放下他的电话,我的泪就掉下来。
与我同一个产房的,恰好是我的初中同学,她大呼小叫,老公急得团团转,我也好羡慕。她却羡慕地问我是不是我不疼。我没吭一声,将脸转向了另一边。身边站着两位泪眼汪汪的母亲——他的母亲和我的母亲。我不能让她们心疼着急。孩子出生前有点脐带绕颈,医生说我最好能用点力,不然可能会让孩子产生窒息。真的就把吃奶的力都用上了,哪管那种撕裂的痛啊。孩子出生了,母女平安。我给他打电话过去,他又去大堤上查看水情了。
整个孕育生产过程,我竟然没哼一声没有掉一滴眼泪。连我的母亲都觉得不可思议。那个胆小又娇气的女儿,什么时候也变得如此坚强了。其实,母亲不知道,我的泪,在那一个深夜落得一塌糊涂。那是在抗洪大堤上,一位同我一样抱着孩子前去探望丈夫的军嫂,深情地为再次开赴抗洪前线的丈夫和他的战友们唱:真的好想你,我在夜里呼唤黎明……
那一夜,我的眼睛都哭红了。那一夜,他还在同样的大堤上奔忙。我从来没有像那样子强烈地想他。
因为爱你,我变得勇敢无比
那种聚少离多的日子,一直持续了五年之多,婚后第六个年头,我办理了随军手续跟着他来到部队。
柴米油盐的琐碎日子,却也充满了浓浓的烟火味道。因为初次离家,人生地不熟,有太多的不适应,也曾经让我和他争吵过,但也不过只是日子里的小小插曲而已。更多时候,我们还是珍惜那份来之不易的相守。“你离乡背井跟着我来到这里,我不疼惜你哪行。”他对我讲过的最肉麻的话,也不过如此,却让我从心里觉得甜甜的。他也真是如此做的,平时不上班的时候,总是抢着把家里的事做好。他很能干,家里什么事几乎都不太用我操心。慢慢又变成结婚以前的样子,有点娇气,有点脆弱,总觉得有他在,我的世界里便一片安然。
从小就是很胆小怕事的,从来都不爱去招惹是非。那一次,是非却招惹了我们。与他一起上街,我随意地看衣服,他的眼睛直直地已在前面走出了好远。正欲叫住他时,看见他已扭住了前面一个小伙子的手,一名小偷正在行窃,被他抓个正着。我正要上前,眼前的一幕却把我吓呆了,四五个长发小地痞,挥舞着亮闪闪的刀子团团把他围住了。他也呆了,不知如何应对。我喉咙发紧,脑子发懵,心都要跳出来。路人都在匆匆而行,似乎没有人注意到他们。他们还在向他逼近,乱挥的刀子眼看就划到他的身上,我是如何冲上前去的,又如何用尽平生力气发出那声断喝的,我自己一点不知道。他说我冲上去就对着那帮人一声大喝:“你们,想干什么,还反了你们,知道我们是干什么的不?!”出人意料的结局出现,他们面面相觑,收了刀,灰溜溜地走了,扔下一句,倒霉,遇上便衣。他们把我错当成便衣了。
看着他们走远,看着他安然无恙地站在我面前。我的腿再也不听使唤,软绵绵地蹲下去,眼泪顺着指缝儿流下来。他上前抱住我,说没事了没事了,你怎么这样子出现了,把我都吓住了。我说我是吓得没了主意了,没了主意时就只能听凭自然。
如果不是那次小小的事故,我不相信,有什么爱可以叫生死与共生死相许。为了爱,再胆小的人也可能变成勇士。从一名娇气脆弱的女儿,成长为一名坚强勇敢的军人妻子,一路上艰辛,只有我知,而那一路的幸福欢乐,我也体会得最为真切。男人的怀抱里,女人渴望做个永远的孩子;军人的世界里,女人却要让自己学着成熟长大。
原来我们都有泪流满面的秘密
每个人都有秘密,丈夫的秘密是委托女儿照顾我一生,我的秘密是犹豫着该如何抛弃我9岁的女儿,而女儿的秘密,又是什么呢?
1
我的人生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我不知道,将来的生活是该选择我的新男友周家生,还是选择我9岁的女儿妞妞。
妞妞显然并不知道她的妈妈正在经历着如此困苦的抉择。深夜,我刚把客厅的门推开,她就跑出来了,和往常一样,讨好地问我:“妈,这么晚了还不睡,你哪里不舒服?”
看到她那关切的眼神,我的鼻子不由自主的酸了起来,从前的往事一幕幕地浮现在我眼前。
几年前的那个下午,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带走了我的丈夫,妞妞的爸爸。我还能感觉到那天在太平间里,当我抚着他那冰凉的脸庞时,心里的那种痛和无助。我完全是歇斯底里地对着妞妞喊:“你爸爸走了,从此以后只有我们两个人了,只有我闪两个了!”
从那天开始,妞妞突然长大了,家里的家务事总是和我抢着做,有时我颈椎病犯了,她便会像个小兔子一样跳到的身后,用小手捏呀捏,然后无比体贴地问:“妈,这样舒服吗?”
一次,因为不能抛下妞妞去外地工作,我在单位里失去了升职的机会,心里很委屈,回家后,脸色不好,妞妞像她父亲一样央求我:“你笑一下,笑一下呀!”我哪里笑得出来,一言不发地把自己关在屋里生着闷气。妞妞小心地从在我身边,不声不响,眼里却隐隐含着泪水。
其实周家生第一次来我家时,我就知道他不喜欢妞妞。他明确地告诉我,他想要一个单纯的二人世界。
母亲打电话来,要我把妞妞送到我那里,毕竟我还年轻,总得为将来考虑……我知道,像周家生这么好的男人,这次错过了,下次就不会再有,但妞妞也是我的心头肉,我确实不知道该如何抉择。最后,在母亲的劝说下,我痛苦地接受了她的建议,今年这学期读完后,就把妞妞送到她那里。
其实,妞妞并不是我的亲生女儿,我和丈夫结婚的时候,是以一个后母的身份再现在妞妞的面前的。
我的本意是想带着妞妞过不一辈子的,所以一直以来,别人为我介绍男友时,我的附加条件都是要带着妞妞一起生活。但是我没想到,我和初恋男友周家生会再度重逢,而我再一次深深地爱上了他。
下定决心后,我心里开始忐忑不安,不知道如何告诉妞妞,只是试探着说:“你姥姥身体越来越不好,可我工作又忙,要不你帮我去陪姥姥一段时间……”
四月的一个深夜,我淋雨后发起高烧,打算去看病。因为身体太虚弱,了出门一抬脚,鞋子就从六楼的楼梯缝隙间掉了下去。“妈,你别动,我去捡!”妞妞“咚咚”地跑了下去。楼道里灯很暗,她小小的身影转下去时让我生出心疼的感觉。
在医院里,妞妞像一个小大人一样地给我削苹果,给我倒尿盆,甚至还会用小梳子给我梳头发。午后的阳光穿过窗口,妞妞拿着口红轻轻地涂着我的双唇:“妈,过会儿,周叔叔来时,看到你很精神,就会放心了。“
周家生进来时不小心撞掉了妞妞手上的书,掉在了痰孟里。周家生回头看了一眼,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扭过头来继续问我的病情。
阳光那么明媚,透过窗口洒在病房里,周家生脸上的笑容却开始让我局促不安。在他高大的身影后,是妞妞悄悄从痰盂里捡起书来,小心翼翼地甩了甩水痕,晒到窗台上。
周家生对我说了什么,我没在意,我的眼睛一直盯着妞妞,那本书是她的父亲为她买的最后生日礼物,她那么珍爱,此时竟然没有发火。我说:”周家生,你把孩子的书弄脏了。”周家生不屑一顾,说:“不就一本书嘛!”然后,话题一转:“明天出了院,我们去看看钻戒吧?”妞妞坐在我对面,很认真地说:”妈,我想好了,姥姥一个人在家挺闷的,我去看看她吧!”我的心狂跳起来,先是惊慌,再是欣喜,最后竟是很愧疚:“妞妞,我,我……我想说对不起,声音却卡在那里。”
妞妞的嘴角弯起来,笑了:“妈,我可喜欢乡下的那条小河了,可以捉小鱼小虾,听说夏天还有知了?不过我就玩几个月,然后我就回来陪你。”我点头,再点头,我知道眼泪流出眼眶了,却不能说出一句挽留孩子的话,这不正是我想要的结果吗!
就在我准备送妞妞走的前几天,一个意外的访客再一次打乱了我的生活,她告诉了我一个让我震惊的真相,原来,妞妞和我一样,心里也埋藏着一个很大的秘密。
这位访客就是妞妞的亲生母亲。她静静地坐在我对面,低着头,手里拿着纸巾不停地擦着眼泪。我是第一次见到她,没想到当年抛弃丈夫和妞妞的,竟会是这样一个看似文弱的女人。
听了她的话,我有些不知所措了,事情怎么会是这样子的?我大脑里一片空白,伸手去拿手边的水杯,小洒了,打湿了我的裙子。
她还在说:“其实,她爸爸去世后,我就去学校找过她,但她拒绝了,好像永远不原谅我的过错。这次我听说她的老师产,你要把她送回乡下。所以,无奈之下我来找你,求你劝劝她,让她跟我走吧,我可以送她去美国读书上,让她以后生活得像个小公主。”
她走的时候一再对我说着感谢的话,从她的眼里我读出了期待与渴望,而没人知道我突然陷入一个什么样的深渊,我不敢相信妞妞每天的笑容里到底有多少隐忍,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学会了伪装,不知道也为什么要这样一直卑微地守在我身边,不知道她为什么宁愿被我嫌弃也不愿意和生母在一起,更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放弃锦衣玉食的将来。
晚上,妞妞像个犯了错的孩子一样,默默地坐在我身边。
我试图将这种关系解释清楚:”妞妞,你不要恨你的母亲,大人的事你长大后就会明白。”
妞妞,小声地答道:“妈,我不去,我不想去,我不恨她,我都不记得她长什么样子。”
我捧起孩子的脸,看到她流出来的泪,我心底最后的坚强终于瓦解,心酸又心疼地望着这个9岁的孩子:“那你为什么不跟你妈妈走呀?”
“爸爸以前说过,你是好不容易成为我妈妈的,要我以后长大了一定要好好照顾你。而且你不是说过吗,爸爸走了,就剩下我们两个人了。”妞妞小声说,声音细细的,像在撒娇。
我的泪再也忍不住了。“哇”地哭也了声,原以为自己付出了青春年华,失去了升职加薪的机会,带着一个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儿生活着,是那样的委屈与不甘。却原来,她因为对爸爸的承诺,对我的爱,所以隐忍着,讨好着我这个继母。
什么钻石戒指,什么乡下的山水,什么美国的公主生活,统统见鬼去吧,我只一个劲儿地说:“是的,就剩下我们两个人了。”
我拥着自己的女儿痛哭流涕,有愧疚有自责有感激还有幸福,她是我的女儿,此生此世,永无悔……
爱我的浪漫爱他的钱
“夏枚娜。”这名字已经在杨天梓的心理埋藏了很久很久,只是一直都是不敢再说不出口的。只是夏枚娜的名字浮起在他的心里的时候总是会有美好、幸福、心酸、悲伤……或许都是别人说的那样了心里很复杂了。
夏枚娜和杨天梓的认识是在漫画社认识的。漫画社是大学里人组织的一个社团活动的,而夏枚娜则是这个社团的社长了。杨天梓也是一个很爱好漫画的人,一直也是可以做出一些很好的图画来的。
夏枚娜的别杨天梓震撼的正是杨天梓的才华,她一次次看到了他的作品的展出。那些都是那么的完美了,那样的与众不同的了。一见到这些的时候,她就爱上了,也甚至爱上了杨天梓这个人了。人人都说要是在一个人的大学时代都找不到一个男女朋友的话,那么他或她简直就是浪费了他(她)所谓的大学了。也或许是有点因为这个,夏枚娜就一直爱恋和爱着时常来帮她的这个高大的男孩了。
她也是一有机会就是请他出去吃饭什么的,说是作为了他帮助她的报酬的了。开始的时候,他还是一味地借口着走开了。其实他也是感觉的到她对他的情意了,不知道是眼前这个美丽的女孩会喜欢上自己的喜悦还是来地太早了的不敢相信了。总之他一直告诉自己说这是个幻觉而已了。她是他的社长,她是个极品的美女,也是个才女的人物的了。
爱,是一种相处了就之后的感情的结晶了。说不上什么和什么的,或许是彼此认识了彼此也可以彼此相信了或者是彼此都是那样的陌生的。其实他知道他早也是爱上了他的社长——夏枚娜。
杨天梓的手机突然在他上课的时候振动了起来。
一看是夏枚娜打来的,他就悄悄地底下了头到桌子下。
“喂?!”
“你怎么现在才接啊?我打了很久啦。”
“我在上课啊……”
“再过十分钟你就下课了吧,马上到我们以前常去的的停心湖边等我啊!不许迟到!”
“啊??”可是还有一节课啊,只是他说不出口后面的一句了,“哦!”反正他为了她的事情也不是一次两次的逃课的了。这里的学习学不学都是差不多的,还好他总是可以在考试的时候考好就是的了。
到了停心湖的时候,夏枚娜早已经在那里了。穿着一件漂亮地白色连衣裙,上面有一些简单的图案,头发也是斜斜地扎成一捆甚是可爱与美丽着。像是美丽的雨后彩虹,给他这个炎热的夏天带来的不可思议的清爽了。
“嘿!”杨天梓走过去的时候,打招呼说。夏枚娜本来是看着湖面的,听到了后头的叫声就急忙回了过头了。
“啊……来啦!又逃课了?”看了看杨天梓,“你笑什么啊??”
“不……不是。”杨天梓本没有怎么笑的,可是经她的一说就笑了出来,“平时没有见过你穿裙子的,挺特别的也挺好看的。”
“是吗?”夏枚娜,却认真地看着杨天梓说,“这是给你穿的啊!”
杨天梓笑脸收拢了,他感觉地到她说的是真的。
他记得他对她说过了他要看到他的女朋友的话,一定是会在夏天的,一定是要看着她穿着漂亮的裙子,一定会抱起她喊出她是他的女朋友的了。
“你不是觉得我不可以做你的女朋友吧?”
“啊……啊,当然不是了。”杨天梓感觉了全身的不听指挥似要幸福地瘫倒在地上了,“这是真的?”
“真的,难道你不喜欢我?”
“喜欢,喜欢……”一顿气就抱起了夏枚娜,转了几圈,大叫了起来,“夏枚娜,我爱你!夏枚娜,我爱你!夏枚娜,我爱你!夏枚娜,我爱你!”
好像没有什么难为情的了,可能是太幸福了,只是太幸福了掩埋了这样的一份不安定罢了。夏枚娜下是一朵开放在了杨天梓怀抱里的鲜花一样,一样的美丽,一样的耀眼。难为情的是几个不好意思看见了又不好意思地假装着绕路走过的人。
每个星期的总有一个夜晚,他们总是要到那个停心湖边,等到天黑,等到所有的灯都亮起。他们会静静地躺在湖边的一个小斜草坡上,偶尔他会为她准备一朵鲜花或者是什么零食。然后两个躺在那里,看着人的走过,看着湖面的安静随着月色的飘**。他们在这里无所不谈,笑声淹没了这个城市里的太喧嚣,偶尔汽鸣偶尔的人声叫卖。
他总是会把自己的手臂给她做枕头,他说要给她的是他所有的浪漫。
后来,他真的做到了。
他为了她画了一页一页地漫画,是他和她的相逢和相爱着。那天他给了许多这些个的图画,她笑的开心地说不出话了,只是把一个长长的吻送给了他。她为了这些的漫画配上了日期和对话,长长地,美丽的。这一份爱情的记录,看起来永远是那么的美丽。即使那些有些夸张的画面,即使那些搞笑的画面,即使那些不现实的愿望。她感觉到了和他在一起,她会是他的一个公主,她会是一个永远被他呵护的灰姑娘。
那一天,她毕业了。
“我只是爱过的浪漫,其实我更爱他的钱。”
这是她离开他的时候说的最后一句话,好像没有什么的理由像是开始她刚开始对他说她喜欢他一样的了。那时的他是幸福的说不出话,此时只是他难过的说不出来到了。看着她提起她的黑色的包包,看着她小心翼翼地递过来一整本“他和她的漫画爱情”。看着她垂下的长长披肩的头发,蓬乱地像是了他的烦恼一样散落着。看着她牵起了年老的他的手,看着她不多说一句的走开,看着她走上他黑色的小轿车。
她不会回来了。
分手在她爱够了他的浪漫,选择了他的钱上?
“噌”
爱情慢话散落一地,随风飘散了。
“夏枚娜……”
一阵苦一阵的甜了,杨天梓的心理复杂到了极点。闭上眼睛,依稀地在梦了可以触及他爱过女人的发香,隐约着感觉她躺在他手心的温度。悲伤地为了彼此的难过的哭泣过的泪水洒在了月亮下他们相爱过的地方。只是那里只是剩下了他一个人了,她走了,没有再回来。也许她说的那句就是她对他爱情的全部。
“我只是爱过的浪漫,其实我更爱他的钱”
请不要轻易说爱
子欣仍然记得,季若曾经笑着对自己说,你是我的生命。当时的子欣,笑得合不拢嘴,却依然假装的说季若在说笑。
那一年,子欣准备高考,不想为了感情影响成绩。季若是子欣在网吧认识的,大子欣5岁,在电脑公司工作。
他很高,却很儒雅。是子欣心里标准的白马,可是,他出现的太不是时候,子欣想,要是她晚遇到他一年,也许他们可以在一起。
因为拒绝,所以季若离开了,子欣再没有见到过季若。
那年的秋天,曾经一起的朋友已经在大学的学堂里,子欣却只能补习一年,只差4分,便落了榜。
第二年秋,子欣如愿的去了自己向往的城市读书。
只是子欣不知道,季若离开自己后也是来到了这个城市。
繁华的大街,拥挤的人群,可子欣还是看到了那熟悉的身影。远远的,他的身旁站着一个穿着明黄色衣服的女子,很时尚。
子欣那天就那么跟着他们,一直走。当他们走进一个小区里时,子欣才停住了脚步。
其实没有太多的忧伤,只是,为了祭奠自己的初恋。
天空开始有些暗,飘起了雨,细细的雨丝打下来,沁凉。
天虽然已经有些昏暗,但仍然看见街角的一对男女拥吻着,十七八岁的模样,那女子在哭泣,男子讨好似的安慰了她几句。
女人总是那么的好哄,子欣看见,最后,不知道男子说了什么,那女子笑了。
子欣叹口气,起身准备回去,才发现,自己迷路了。对于这个陌生的城市,子欣不知道该怎么做,这里没有自己所熟悉的东西,甚至熟人也没有,又是刚开学,和同学也不是很熟。
“偷看别人可是不好的,难道你不知道么?”
子欣看到了他,撑着一把墨绿色的伞,温文儒雅,已经很少有这样的人了。
“你不也一样么?”子欣对他笑笑。
后来,子欣知道,他叫零杰,和自己在同一所大学。
那么的理所当然,他们走到了一起。
子欣以为,这样就是幸福,一直这样下去,一起毕业,一起工作,然后一直一直在一起。
可是,世界上总是没有完美的事。
那一夜,昏黄的路灯,让子欣的一切都蒙上了一层灰。
那一夜,零杰说,这是他们相恋1年,他叫子欣在楼下等他。
子欣就站在那路灯下,一直等,却始终没有见到零杰的身影。
从此以后,子欣再没见到他,没有朋友知道他去了哪里,甚至连他家的电话也打不通。
她上他家去找,他的父母叫她永远别再来了。
她知道,自己又被抛弃了。她开始怨恨那些让她付出爱的人,他们可都是她用心去爱过的啊,为什么要轻易的抛弃自己。
感情,成了她游戏人间的筹码。
学业一落千丈,而她的男朋友却一直在变化。
她的天空,一直灰蒙蒙的,看不见太阳。
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了两年,子欣又遇到了季若,在酒吧里。那时子欣旁边坐着的是新换的男友。
季若看见了她,涩涩的笑,原来零杰不在后,你都是这样生活的。
听到他提及零杰,子欣手里的酒杯就那样滑落下去,没有防备。
后来,她见到了零杰,在病房里。
那时的他,已经毫无知觉。
原来,子欣跟着季若到了小区时,季若一直便知道,季若已经对子欣没有了当时的感觉,但是他知道子欣在这里没有亲人,肯定会迷路,念在曾经也喜欢过她的份上,便叫自己的好友零杰帮忙,带她离开。
季若没想到,子欣会和零杰走在一起,但也是祝福他们的。
可是,就在那一夜,零杰给子欣买了她最喜欢的巧克力冰淇淋,为了早点给子欣,零杰超小路,却和那里的混混闹了起来。
零杰头部受到重创,一直处于昏迷的状态。他的父母知道子欣是个好女孩,不想耽搁了她,便叫她不要再来,朋友们也一直不告诉她,怕她太过于伤心。
原来,零杰的爱,是那样的深,自己却以为他抛弃了自己。
自己才是世界上最笨的笨蛋。子欣心里的痛,无法言语。
即使是这样的零杰,自己也不会抛弃他,也不会觉得这是个累赘,只要零杰还爱她,那么为他做任何事,她也愿意。
零杰的父母叹着气说,小欣,你不必为了小杰这样的,拖累了你呀。
可是你们不知道,我对他的爱,有多深,你们不知道,我们有多相爱。子欣流着泪说着,跪倒在病床前。
我不会轻易说爱,既然说爱,便会爱到骨髓里。零杰,你听得到,是不是?
诗的爱恋
雪魂生在北国,诗雅长在江南。
雪魂爱好诗歌,诗雅爱好小说。
共同的文学爱好,使雪魂和诗雅相识在一个午后飘雨的网络中。
通过网络和QQ,他们由相识、相知,最后相爱了!
雪魂具有诗人徐志摩的纯情,诗雅具有陆小曼的忠贞。
在爱的旋涡里,雪魂灵感大发,为诗雅创作了大量的爱情诗歌,其中有《今夜,我静静的想你》、《你是我前世的恋人》、《感应心灵的明灯》、《隔世的情缘》,根据诗雅想象并创作的诗歌《二泉映月》,发表在当地的报刊和网络上:
来自天籁的音乐
在黑暗中回旋
弦上的忧伤
似情人的眼泪
在默默哭泣
黄昏,月夜
与恋恋红尘中
跋山涉水
去追寻那一生的爱恋
和灵魂的一方净土
明月相映着泉水
弦呀,流水
相对无语
只有黑暗中
伊人相思的悲泣
泉水呀,明月
如隔世的情缘
在寂寥的月夜
随音乐的舒缓
流向思念的尽头
思念的尽头
佳人红袖飘香
跟随相思的曲子
在弦上舞动
空灵的音乐
如一条小船
划向爱的港湾
雪魂以真实的感受,创作的散文诗《想你,在雨巷中》,被各大媒体和网站转载,并获得好评:
今天,天又下雨了,淅沥的雨中,我想起了你!
此时,你在遥远的地方,是否也在想我?
透过这悠长的雨巷,我仿佛看到一个结满愁怨的姑娘,撑着一把红色的油纸伞,徘徊在迷茫的雨中,焦急的将我等待!
沉默的雨巷,只有雨水淋在伞上的“滴答、滴答”声,好似你的呼唤,你呼唤着我的名字,在这寂寥而又沉默的雨巷!
这条似曾相识的雨巷呀,因为没有那个丁香一样的姑娘,已没有诗意,只有寂寞和彷徨!
此时,我多么想逢着那个丁香一样的姑娘,慢慢的向我走来。在风雨中与我相伴,搀扶、相拥着走进雨巷的尽头!
雨,好似读出我的心情,缠绵淅沥地下着。雨巷中,我想起了你!
此时,你在遥远的地方,是否也感应到我此刻的心情?
雨巷中,我渴望着那个撑油纸伞的姑娘,如约来到我的梦中,如约来到这缠绵的雨巷,如约来到我的眼前,为我撑起伞,撑起一片灵魂的净土和蓝天!
雨巷中,我多么想逢着那个叹息一样的姑娘,穿着高跟鞋,踏响青石板,满怀希望的向我走来,与我倾诉,与我相伴,走出这迷茫的雨巷!
雨巷中,我多么想逢着那个诗意一样的姑娘,满怀诗意的向我走来,与我谈诗,与我相伴,走出那彷徨的雨巷,走进那爱的灯火辉煌!
对雪魂的思念和想象,也激发了诗雅诗歌创作的****,她创作的诗歌《期待》在各大文学网站,也迅速飘红:
静静里,
期待你的图像闪亮,
期待你的名字登场,
期待你我的心曲像笛声那样悠扬!
期待你的时光里,
我托腮凝望窗外。
那醉人的绿柳可否也在期待心中的凤凰?
那盛开的花儿可否也在期待雨露和阳光?
人生其实苦短,
网络里的事也渺茫如烟。
我不知道我在期待什么,
难道是那份我们原本不该触摸的欢愉和忧伤?
让岁月的风吹淡那颗期待的心,
我想回到我们当初的那份纯真。
因为我知道,
只有那样我们的相遇才美得纯洁不染俗尘!
思念和爱恋,使他俩在网络中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在一个烟雨迷朦的夏日,他们相约来到西子湖畔。诗雅穿一身白色的连衣裙,清纯的样子很像白素贞,高跟鞋踏响断桥青石板的小路,她手拿一把红色的油纸伞,如约来到此地。红纸伞是他们爱情的信物,也是他们首次相见的暗号。
诗雅无心看西湖和断桥的美景,看一对对亲热的恋人,手挽手儿从她身旁走过,她想:“雪魂,雪魂呀,我的至爱,你怎么还不来呢?”此时,雪魂正步履匆匆地向她走来,在游人如织的断桥边,首先映入他眼帘的,就是那一袭白衣,手拿红色油纸伞的姑娘。只见她长着一双含情脉脉的大眼睛,前面修剪很整齐的秀发披散在肩上,她清纯的脸上,配着一副金色眼镜,更显文雅,如诗一样。
雪魂心里想:她肯定是诗雅了!她肯定是那个令我心仪的姑娘——诗雅!想到此,雪魂上前问:“请问,你就是诗雅姑娘吗?我是雪魂!”诗雅脸色一红,心想:我盼望的人儿,终于相见了!连忙说:“你是雪魂吗,我是诗雅!”其实,在雪魂向她走过来的一刹那,诗雅已经认出他了,雪魂的形象,已深深地、深深地刻在了她的心里,无论在何时、何地她都会认出他的。“是的,诗雅,我深爱的姑娘,我是雪魂!”雪魂向她伸出了温暖的手,两个相识、相知、相爱的人一对温暖的手儿,终于握在了一起。
“我们应当相互拥抱才对呀!”雪魂说完,伸出了一双有力的手,“大白天的,有人!”诗雅腼腆含笑着说,但在一瞬间,诗雅又**地伸出了一双手,两个相爱的人儿终于相拥在一起!此时,花儿含羞地闭上了眼睛,蝴蝶轻轻飞舞,也为这对有情人相互祝福!
雪魂和诗雅手牵着手儿,来到一间飘香的咖啡屋,点了一些吃的和咖啡,他们有说不完的话儿,他们一起探讨文学,谈诗歌、谈散文、谈小说,从古典四大名著,谈到鲁迅、郁达夫,从朱自清谈到贾平凹;从李白、杜甫、苏轼谈到徐志摩、朱湘、冰心和汪国真。共同的爱好、共同的理想、共同的追求,使他们走到了一起,他们在心灵和理想中完美结合了!
**的爱恋和诗雅如诗一样的情怀,又触动了诗人雪魂的灵感,在饱含**下,他为诗雅创作了一首感人至深的诗歌《致白素贞》:
来世,我仍愿生在烟雨江南
取名许仙,在西湖的断桥边
徘徊在烟雨中,等
那个唤作白素贞的白衣女子
不怕她是鬼怪,也不怕
她是千年蛇妖
来世,我只在人和妖之间
无惧于死,无惧于怕
做一个寻常的小书生
可以没有富足的生活
但要,那一段真挚感人的情
在风情万种的,烟雨江南
手持阳光和月亮,精心守护那
情温语软,挂着
一点情,一份爱,一滴泪的小店
深情的双眼,刻满
一花一树,一枝一蔓,一情一意
此篇诗作,很快在各大媒体和网站掀起狂波巨澜,成为一个纯真爱情的宣言,爱情使他们陶醉在诗歌的海洋中!
爱情这站不下车
一千一百个不放心
知道林梓君去复旦的消息后,我先是伤心了好一阵,我不能再和林梓君同一个学校了。可转眼一想,我仰天大笑。林梓君,你以为跑到复旦去我就找不到你了吗?
我立刻拨通了莫小拉的电话,将事情的前因后果都交代了一遍。我听见电话那头莫小拉拍胸脯的声音,戴芊芊,你放心,我绝对是一个很好的眼线!我说,莫小拉,我要把你培养成世界级的特级眼线!还有,我的未来就叫到你的手上了。
对于林梓君那种人,我是一千个一百个不放心。一米八二的个子,酷似单纯的娃娃脸,一对乌黑明亮的眼珠,我让他孤身一人在复旦,简直是将一块肥肉放进了恶狼窝!
好在有了莫小拉,她也是去复旦。
我和莫小拉是那种比磁铁还铁的朋友,一个冰棍都要一起吃。有她在,我想要得到林梓君的第一手资料是不成问题的。
两个月后我得到了莫小拉的回复,戴芊芊,我和林梓君在同一个班。我罗刹般地笑了。
他的背影,像一个骑士
其实我和林梓君,关系只有一个,同校的同学。这是一个陌生到可怜的关系,可怜得只有一次交集。
那天的太阳实在是太好,不用火都能将鱼烤熟。校运会早不开完不开偏偏在这天开,而我又是学生会干部,等到校运会结束散场后,我还要帮老师处理后事。
我独自一人扛着一个和我差不多重量的长椅,艰难地走在跑道上,我感觉我的鞋底已经溶化了。我的脸冒着热气,嘴唇发白裂开,眼前有些花。
突然一个男生从我旁边走过,他一句话也没有说,一手扛起了我肩上沉重的枷锁。我呆在了原地,因为他的另一边也扛着一个一模一样的长凳。
这个男生就是林梓君。
一切都是在这么不经意间发生,如同一抹绚丽的水粉,在我的心底渲染开来,却又这么云淡风轻。他的背影,像一个骑士。
我舔了舔干涩的嘴唇,跑到小卖部买了一瓶绿茶。当我递给他时,他莫名其妙地看着我,摆摆手,什么?你是谁?
他不认识我,我却永远地记住了他。
我喝了一口手中的绿茶,有点甜,微含着苦涩。
关注你是我的习惯
莫小拉给我打了电话,戴芊芊,我有点不自在,因为林梓君似乎发现我在关注他了,而且班上有些人也在问我是不是喜欢他。
我听电话的时候恰好开了一袋冰激淋正要吃,一听到莫小拉的话我差点将整个冰激淋都咽下了肚。我恶吼吼地警告她,莫小拉,一个月都没有到,你这个眼线就要曝光啦?!还有,如果你真的动了什么歪心思,小心我一口吃了你!
莫小拉有些不高兴,戴芊芊,我千辛万苦帮你收集资料,现在遇到点麻烦你竟然不帮我想办法,你算什么呀你!况且你找什么急呀?林梓君又不是一百万英镑,人人争着要呀?
我有些泄气,莫小拉不知道,林梓君在高中的时候有多么受女孩子的欢迎。我曾经偷偷在他的班门外偷看到,他的抽屉里总是塞满着粉红色的信纸和打着漂亮蝴蝶结的礼物。他的旁边,时常都围绕着一群一群美丽的蝴蝶,这些蝴蝶能让我自卑得将头埋在胸前。
我知道林梓君的一切,星座生日,兴趣爱好,就连父母姓名都了如指掌。我唯独不知道的,就是他喜欢什么样的女孩。
我曾想过以惊人的面孔在他的面前出现,让他永远地记住我,可是我不能。我平凡得像一朵路边的小野花,身上积满了灰尘。而他那不经意地一瞥,对于我来说,是上天的无限恩泽。
莫小拉说,戴芊芊,你必须给我想个办法,不然这个眼线我做不下去了!
我说,那你就告诉她,你的朋友对他说,关注你是我的习惯。
如此清欢,如此惆怅
莫小拉突然要我去复旦,说是她和林梓君已经成为好朋友了,邀我一起去玩。
当我出现在林梓君的面前时,我手心全是汗,手脚不知道该放到了哪里。只好露出了无害的笑容,一直对林梓君笑。
可林梓君不对我笑,他是对莫小拉笑,他说,莫小拉,你的朋友怎么只会笑啊?像个傻妞一样。
莫小拉意味深长地笑起来,话里有话地说,哦——她呀,只会对特殊的人这么笑呢。
林梓君看了看我,说,你就是那个一直关注我的人?
我手脚发凉,这个该死的莫小拉,怎么真地告诉了林梓君?莫小拉坏坏地笑了,眼睛弯弯的,像一直心怀鬼胎的猫。
林梓君拍了拍脑袋,一脸恍然大悟,我想起来了,你是不是那个曾经将我的生日礼物全都扔掉的人?
那还是高中,我在林梓君生日的时候,买了一瓶绿茶,在包装纸上我写着:关注你是我的习惯。
我在放学的时候偷偷地放进了他的抽屉。我清楚地看到,他的抽屉里,是各色各样的礼物,而这瓶绿茶,是如此的渺小。
我鬼使神差地将其余的礼物席卷而出,毫不客气地扔进了垃圾桶,没有一丝负罪感,甚至还带着胜利的喜悦。
是的,爱情是自私的。
林梓君肯定猜得到,他的生日礼物肯定是被一个人给扔掉的,要不然他收到的礼物不会可怜到只有一瓶绿茶。
我羞愧难当,真得恨不得找一个地缝钻下去。没想到林梓君挥了挥手,算了算了,都是过去的了。他还大方地请我和莫小拉喝可乐。
我想了想,说,我喝绿茶。
林梓君奇怪地看了我一眼,这回他肯定不记得了,在那个备受太阳热考的体育场上,一个女孩只因为他的一次帮助,傻傻地给他买了瓶绿茶,却遭到了拒绝。
我喝了一口,这绿茶还是如四年前的一样,有点甜,微含苦涩。如此清欢,如此惆怅。
他成了永远逝去的颜色
我很久都没有接到莫小拉的电话了,一股不安疯狂地侵蚀着我的全身,或许,出了什么不可告知的事情了?
我跑到了复旦,只见到林梓君,没有见到莫小拉。林梓君说,戴芊芊,我和莫小拉好上了。
这声音,清脆到残忍。
我缓缓地蹲了下来,将满是泪水的面孔埋进了膝盖里。我并不是为了林梓君有女朋友库,而是莫小拉的背叛。
她明明知道,我是这么喜欢林梓君,喜欢到不可救药。
林梓君一直站在我的旁边,他可能是见我哭得这么厉害有些慌乱,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只有一遍一遍的叫着我的名字,让我别哭。
良久,我平静了下来。我满脸都是泪水地看着林梓君,有风迎面吹来,寒冷到刺骨。我不躲避,让风将我的泪水吹干。
我买了一瓶绿茶,递给林梓君。他还是拒绝了,是怕莫小拉误会吧?
我凄惨地笑了,你别误会,这瓶绿茶我四年前就送给你了,只是你不收。现在,该收了吧?
林梓君结果绿茶就走了。他穿着灰色的格子衬衫,就像一张刮花的黑白老电影,越行越远。林梓君,他成了永远逝去的颜色。
我会永远记得他
我回家的时候,沿着铁轨走,远处传来了火车的鸣笛。我知趣地让开了路,我还不会想到过自杀。
其实,莫小拉和林梓君在一起了,我有什么权力生气呢?我和林梓君算什么,连普通朋友都不是。
但是,我会永远记得他,是他让我知道了爱情的滋味,就像那口绿茶,淡淡地在心底散开,不张扬,却回味无穷。
我应该感谢他。
火车擦身而过,没有停下来的痕迹。我想,我和林梓君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只是因为,爱情这站不下车。
思恋成酒
“是不是你们学校出来的女孩子都很能喝酒?”金伟抬起头惊讶的看着对面的阿花喝完满满地一杯山水啤酒后。
“也许吧。”阿花边说边给自己倒酒,她倾斜着杯子,淡黄的酒慢慢渗入,如逝去的流年。“山水啤酒味道比雪花好多了。”
这是她不知道第多少次相亲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开始相亲了,走马观花的,一个接一个,就像放鞭炮似的。
上大学时候,宿舍老大这样对阿花说:“两只腿的蛤蟆不好找,两只腿的男人还不好找吗?”阿花坚信了这个看似永恒不变的真理,大学四年碌碌无为,也从不珍惜身边的爱情。
毕业了,才知道,满大街的男人,都是两只腿的,却很难发现适合自己的。
一年内相亲近20次,她终于造成视觉疲劳和听觉恐慌。其实她见过满腹经纶的大学老师,文质彬彬的公司职员,阳光帅气的在读研究生等,各个条件都很不错,可她就是能鸡蛋里挑出骨头,就是说不适合。而且用形形色色的理由说服她妈和媒人。结果,后来再有钱的人,再帅的人在她面前就像一场闹剧,上演了,谢幕了,她就像一观众离场了,不留下任何情感。
后来,她只要听到相亲一词,就太阳穴紧绷,神经过敏,总想逃之夭夭。若逃不了,就会表现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奈表情。
金伟是她的朋友给她介绍的,她厌烦相亲,就让她朋友留下QQ和金伟联系。聊了两个月,阿花本想随便聊聊打发无聊时光,找个借口不去相亲。可是聊久了,金伟竟然主动要见面,阿花心里本来是厌恶的。这见面一词和相亲一词带给她的刺激作用是一样的。
但还是见面了,这是她和他的第一次见面。在她心里面,也把它计划成最后一次见面。
“小姐,来四瓶雪花。”阿花招呼服务员说。前几次相亲,阿花总是故作淑女,矜持点饮料,后来厌烦了,把相亲当成蹭饭局,每局必点酒,每次必两瓶雪花。两瓶啤酒足以使她微醺,但能够清醒地打的跑回家,倒床睡着,然后迅速忘记见面的人模样,继续第二天的美好生活。
金伟惊讶地睁大眼睛看着对面的阿花,阿花目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说:“服务员说只有山水啤酒,没有雪花。我两瓶,你两瓶,我没有把你忘了。”
不知道是不是第一次喝山水啤酒,阿花觉得那味有点甜,喝过脑子依旧很清醒,没有半点醉意。出乎意料的是对面那男人醉了,走路摇摇晃晃地打的走了,阿花愣在饭店门口30秒,望着那辆的车的背影,感叹了一句:“还有酒量这么差的男人,还不如我这个两瓶倒!”
她回到家后,结果发现山水代替不了雪花啤酒的作用,她无法安然入睡。突然收到金伟的信息“以后别喝男人喝酒了。危险!”阿花还在糊涂中,信息又来一条“以后找我喝酒就行了。”阿花骂了一句:“果然喝醉了!醉话连篇。”但是脸上却掠过久违的一丝微笑。
第二天,金伟约阿花出来,计划赶不上变化。阿花竟然神不知鬼不觉地答应了。“你为什么喜欢喝酒?”金伟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阿花,冷不丁地问了一句。
“无可奉告。”
“借酒消愁?”
“错,只是喝酒。”后来,她只顾喝酒吃菜,没有说一句话,风卷残云之后,留下一桌散乱酒席。
“赶紧买单,我回家了。”阿花冷冷地扔下最后一句话后,给金伟留下一个冷冷的背影,瞬间消逝于夜色当中。
三句话的约会,两个人的酒席。
回到家中,阿花躺在**扪心自问,“丫头,你反常了。你竟然和他见了第二次面了!你为什么喜欢喝酒呢?”
大学时候,阿花的死党是一北方男人,其父母身高颇高,本应该长得高大魁梧,但是到他这一代,遗传基因发生突变,个子刚到一米六五。后来,他一死脑筋钻牛角尖,上大学时选择了生物这个专业,发誓说一定要搞明白这个基因为什么会在他这一代发生畸变。
北方人都喜欢喝酒,尤其是北方男人。
尽管以前高中时阿花滴酒不沾。四年里,会出现这样的场合,在他俩同时出现的大型酒席,阿花从来不沾酒,每每都是她死党带酒。即使当他们俩单独吃饭的时候,阿花也不能尝到一点酒的滋味。且每次酒后就让阿花一人独自走回宿舍,美其名曰“独享醉眼朦胧下的校园美景。”久而久之,阿花每每看见他死党代替她喝酒的酣畅淋漓模样,也越发憧憬醉眼里的风景,因此她没有产生感激与开心,反而滋生出嫉妒与羡慕。她也偷偷地学着喝酒了,才发现酒的味道很是奇怪,苦苦的,淡淡的酒精刺激。
就这样,转眼间大四,有一天,死党酒后向阿花表白。
阿花说服死党让其回宿舍好好考虑。
辗转反侧一夜后,阿花竟然做出这样的决定:“我以后单独赴宴,不与死党同行了,我不想与你恋爱。”这条短消息发出以后,死党杳无音讯。
任性的阿花就这样错过了一段恋情。
后来,阿花参加酒席,每次必被人灌醉,每次吐得不知道东南西北,才知道北方人喝酒与喝水的概念早已经模糊了。酒桌上朋友们告诉她,她死党曾经每次酒席后都去吊水,吐得一塌糊涂,所以每次酒席过后从来不换阿花回宿舍,让阿花一个人回去。听完后,阿花泪眼婆娑,却不知道该做什么。
突有一天,阿花终于收到死党的一封来信,只是一首诗,却让她泪流满面:
一直坚持,
只是为了等待黎明。
在无尽的黑夜里,
眼睛似乎正流淌着如夜般的漆黑。
当黎明的曙光穿透万重山,
第一滴晶莹是为你洒下的。
命理之说,
我向来是不大相信的。
因为我时时记着老人家说过的——人定胜天。
可当你背过的身影在我眼里变得稀薄的时候,
能充满视线的,
竟然是黛玉式的泪花。
纵然越过千山万水,
心里早已憔悴。
牵你的手变成我生命的奢侈。
我选择流浪远方,
远离于你的城市……
那死党去了遥远的深圳,但是却不留下任何通讯地址,从此消逝于阿花的世界里,什么也没留下,只是阿花从此喜欢上了喝酒,每次只两瓶,不喝醉而已。
“出来喝酒吧。。”金伟三天后,又发来信息。
阿花糊涂了,从来没有见过这样锲而不舍的追求者。经过那样子的约会以后他竟然没有丝毫挫败感。阿花来劲了,觉得金伟很有意思,竟然破天荒地见了第三次面。
见面后,金伟只是微笑,点了四瓶雪花啤酒,熟练地用开瓶器打开,然后为阿花斟满酒。“不知道怎么办了,我开始喜欢你了。”金伟含情脉脉地看着阿花。
阿花惊愕。无语。
“但是,我这次来只是为带一封信而来。”
随后,金伟从公文包里拿出一封信。
阿花觉得很莫名其妙,当那熟悉的笔迹映入眼帘时,阿花的眼睛湿润了。
“岁月,
一把梳子
本以为可以把你轻轻紧于发间
转身后
我却仍然走入不了你的内心
思恋,
一纸心酸
本以为可以把你紧紧放在心上
放手后
我却仍然抹去对你的记忆
岁月如旧
思恋成诗
一刹那
你的一记闪耀
我昏眩
一辈子
忘却了一段往事
任尔冷
任尔清
岁月静好
思恋成河
忘
忘
忘”
署名:你北方永远的死党
阿花轻声哽咽着看完这首诗,抬起头来,满是期望得看着金伟。
“我是他深圳的同事,这一切都是他安排的。这些年,尽管你与他相隔两地,但是他仍然时时关注着你的一举一动。”金伟说,“还有你那失败的相亲经历。”
阿花破涕一笑,“他还好吗?”
“他有先天性心脏病,不能喝酒。听说他大学四年喝了太多酒,结果病情恶化才去的深圳。虽然在深圳挣了不少钱,他玩命地工作,也在不停地看病治疗。但是透支过度,加剧病情,上个月去世了……”
“临走时,让我给你带这一封信。”
阿花发愣似的坐在那里,呆了五秒后,竟然嚎啕大哭……
不知道过了多久,阿花终于停止了哭泣,金伟看着她双肿的眼睛,来了一句“他还有一个要求就是:他要我来这里照顾你。他知道我适合你,你会喜欢我。”
阿花彻底愣住了。
“你所有的爱好,所有的习惯,他都已经给我说过不止一百遍了。我也觉得他的要求很过分,很不可理喻,本来打算送完信后,我就离开。可是,我已经发现,我喜欢你了……”
从破天荒和他见第二面起,阿花就知道她对这男人有好感,莫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