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戏

第十四章 网恋手记

字体:16+-

我在网络邂逅了微笑的他

08年12月,在网络邂逅了一只微笑的猪。

之后我们在路灯下的校园漫步。他高高瘦瘦,穿着黑色外衣,笑的时候扬起温暖嘴角。

我跟在他身后,看他身影被拉的很长。

这年的冬天,因为他的出现而稍有不同,每天晚上都会收到他暖暖的问候,他说,小胖妹,大圆脸,你今晚好梦。

他总是使劲揉我的头,笑着说你这个傻丫头,怎么又胖了。

他在学校自习楼的走廊陪我一起看窗外发呆,最后掐我的脸直到疼得我回神。

我们在下雪的夜里奔跑,他背着我旋转,最后冻得发抖,只是因为我一时觉得无聊。

我因为从前喜欢的人掉眼泪,他不停开导我直到凌晨。

我抱怨对他没有心跳的感觉,他却抱住我让我的头枕在他胸前,听他乱七八糟的有力心跳声。

我们出门看电影,我看到打瞌睡,他不满地往我嘴里塞爆米花,直到我笑得咧嘴。

他问,傻丫头,我好不好。你有没有很喜欢很喜欢我。

我总是翻个白眼,撇撇嘴说,你不是我喜欢的style。可是当他转身沉默,我也会低下头后悔,最后跟着他不知如何是好。

我们去校外吃火锅,坐在对面的他黑着脸,看我不小心将涮好的菜一次次地掉在桌子上,然后他一边教训我浪费一边帮我夹菜,说你呀你,到底有没有长大。

他总是说喜欢个子高挑身材棒棒的女生。我抗议地跳脚,他上下瞄了我一眼,说还是算了吧。

09的第一秒钟,我电话那端是他,我们说,新年好。

寒假前夕送他到车站,一路上都没怎么说话,他拉着我的手,说我都要走了,你怎么还不说话,我别过脸说你快走吧,免得看见你碍眼。最后直到他拖着行李上了车,我拿着手机冲他摆手告别,泪水才真正涌出眼眶。

假期里几乎每天都能收到他的消息。我们会吵架,他说你一定是得了精神病,在我发飙前又会调侃道,等我以后赚大钱了,一定会请最好的大夫给你治病。

我想我一定是习惯了他的存在,所以每天守在电脑和手机前,等他的消息。

此时此刻,这种等待的心情,应该就是淡淡的爱吧。

我们一定要在以后的日子里,珍惜并且继续幸福下去。

有一种戒不掉的瘾叫寂寞

不知不觉,习惯了早上喝咖啡,夜里喝牛奶。习惯了早上用清苦的沸水唤醒胃的知觉,晚上用香甜的沸水安眠胃的浮躁。因着胃囊的感觉安排生活,从日出到日落。只习惯沸水的温度,从苦到甜

曾经以为,孤独比寂寞更深沉。沦陷于寂寞里,方知寂寞比孤独更难熬更令人疲惫。孤独不需熬,没有尽头的路只能无限忍受着走下去。而寂寞总是折磨人至疲惫不堪,又带着更深的叹息浸入新的梦境。疲惫是每一次梦醒后的叹息累积的重量,梦是寂寞开的花,寂寞繁盛梦所以多且频繁,而疲惫是花落之后结的恶果。

不知不觉,习惯了白天在阴影里发呆,傍晚在街上看霓虹闪烁。习惯了黑白颠倒,昼伏夜出,像个幽灵游**或者短暂停留。习惯了黑暗的亮度,怕强烈的光线刺伤了眼,怕刺伤的眼会不知不觉流泪。

曾经以为,孤独比寂寞更有价值。寂寞愈深的时候,方才明白比价值更令人在意的是感觉。只剩下一种虚无的感觉时,任何价值都变得虚无。虚无是感受分明却触摸不到的空洞,空洞衍生的沉默冬夜的空气一样的冰寒。而沉默被称为言论,冰寒被称为温度。虚无,这个矛盾的极致,是寂寞最后的感觉。

不知不觉,习惯了双臂环抱的温度,左手牵着右手的温柔。习惯了午夜时分耳轮和指尖冰凉的摩擦,熟悉的咖啡牛奶气味弥漫停滞的空气中,自己呼吸。习惯了对着镜子自己欣赏。满足的微笑的背后隐藏了一种自恋情绪。据说自恋是寂寞国度最时髦的病菌。

不知不觉,习惯了咀嚼喜欢的文字,呼吸熟悉的感觉。习惯了无病呻吟,把无聊演绎成一种情调,时光将生活消磨得乏味,。不知不觉中,寂寞病变成一种癌症

曾经以为,不会被寂寞打败。一个人的梦里,方知寂寞是一种瘾,戒不掉。

谁见过我的女人

一天,我正在我的五金店里忙活,张滨急匆匆跑进来把一张报纸按在的我柜台上:“快看,是不是找你的?”我瞥了一眼报纸寻人启事上那张中年妇女的脸,摇了摇头:“有没有搞错?怎会是我?”

晚上,早早赶走前来噌饭的张滨,我翻出那张纸来仔细看了一遍,在那个中年妇女的头像下边,林放详细的描述了我的身高年龄、体貌特征,以及半年前出走时穿的衣服。最后他说,我可以不回去,但他一定要我幸福的活着。

奇怪,我的幸福,难道不应该是他给的么?

几年前,安葬完外祖父,我去向母校告别,班主任拉着我的手:“李小兰,如果你愿意继续读书,我可以帮你”我说:“谢谢老师,我不想读了,想出去赚钱养活自己”。我知道他想帮我是真的,也知道他帮我是不可能的,就他家那二亩薄田可怜的工资?他自己的四个儿子,已经有两个被迫回家修理地球了。

我撕碎了高中录取通知书,雄纠纠气昂昂的离开了生活了十七年的故乡,走时竟然没有太多的伤感,我的老屋,我的井台,我院子里还在开花的槐树,还有童年少年嬉戏成长的印迹。我到外祖父的坟边放了一挂鞭炮:他去了另一个世界,是去享福了。从我一岁时他就独自抚养我,供我读书。我带给他的是快乐还是负担,也未可知。

我前脚刚走,舅舅家大哥便急不可耐的搬进老屋,他娶了媳妇,一直和舅舅挤在一套房子里。我童年的痕迹,就这样被不动声色的打扫一空。

一名中年妇女把我领到了一所大学,她说能帮我找到工作,但我得先预交200元,我说我没钱,她说没钱你怎么找工作?我说你还没付我工资我哪会有钱?她说:“得得得,给你讲不通,你不做会有人抢着做,你该去哪去哪!”

我在大学周围转悠了几天,欠了小旅馆老板两天房费,小老板左右为难:赶我走吧,那两天房费收不回去了,不赶吧,我可能会欠得更多。因为那时候,我连吃饭都成问题了!不过我很快找到了一处噌饭的好地方,在这所大学的学生餐厅里,有一个角落每天都会摆上几盆洗净切好的青菜,旁边有盐、酱油、醋等调味品,如果去的早了,还可能会有几滴油。那是为贫困的大学生们准备的。

我在那个食堂吃了三天免费餐时林放发现了我,他拍拍我的肩膀,递给我两个馒头:那是几天来我吃得最美的一顿饭,原来我吃那么多菜还会感到饿,只是因为缺少两个馒头!为此我永远忘不了林放,是他在我最饥饿的时候,给了我两个馒头。

后来在林放的帮助下,我在那个餐厅找了一份工作:打菜,每到学生们放学的时候,我会把师傅们炒好的饭菜端到售饭口的桌台上,然后拿起勺子,等着天之骄子们排队就餐,唯一的一点特权,是能给林放多舀半勺菜。晚上8:00打扫完餐厅下班,我会去女生宿舍楼的传达室再值班到11:00,两个地方加起来能领到300块钱,最主要的,吃和住解决了。

白天在餐厅的工作是枯燥和嘈杂的,偌大的餐厅只有一个厨房,有的人在炒菜,有的人在吵架,勺子锅沿的碰撞声和人员的争吵声一天到晚响个不停,一天下来身体的劳累自不必说,连心都是累的。好在晚上那三个小时是完全属于我的,我呆在传达室里,阅读林放给我从图书馆借来的小说,正是那个时候,毕淑敏、席慕容、池莉,王安忆,悲惨世界,简。爱开始陆陆续续走进我的视野,真抵我的心灵。我以一个文学爱好者的名义,向校报投稿,执著而艰难的叩击着文学的大门。校报为我打开了一扇窗,使我可以透过这扇窗看外边的世界,校报的编辑还鼓励我把自己的文字投给报社,杂志社。等我真的那么做时我才发现,像我这样的烂三写手多如天上的繁星。真正的纯文学作品已经被浮躁的现代人遗弃已久。用林放的话说,如果要出名,就要给文字加点情色,就像毕淑敏的《拯救**》,池莉的《有了快感你就喊》。连大腕都开始媚俗,那么像我这样的小角,如果想走那条路,几乎是看不到光明的。于是,当我手头有了一点积蓄,身边有了一些朋友的时候,我果断的投笔从商,盘下校门口一间洗化用品店,开始了我自己的事业。

那时候林放已经考取了学校的研究生,修得仍是他的大学专业——计算机。研究生的待遇和本科生自然是不同的,他有了自己的实验室,还有了一处两居室的宿舍,拿到钥匙的第一天,他欢天喜地的来找我:“兰儿,搬过来和我一起住吧?”

那就是我的初恋,水到渠成,自然的没有一点过渡,虽然三年来与这个男子相爱一直是我的梦想,但当他真正属于我的时候我还是觉得不真实,就像一个灰姑娘一直在期待他的王子,当王子真正提着那双水晶鞋出现时,她会惶恐不安一样。我,一个平凡的女子,没有学历,没有背景,甚至连个亲人都没有,拿什么与一位硕士生相亲相爱?当我恍恍惚惚如梦游般住进了林放的宿舍,躺在属于我俩的**时,我才知道那不是梦,我亲亲的人,他真的!属于我了!

我想我可能至死也不能忘记林放的样子,他的总是带着笑的眼睛,他的浓密的须发,棕色的皮肤,亲切的语调,对了,他还有点小啤酒肚,我不知道为什么女孩都不喜欢男人的小肚子?反正我是爱死了林放的小肚子。那让他显得憨态可掬,可爱又不失温柔。

那是我人生最幸福的两年,还有比沐浴在爱河里更幸福的事情吗?我开始跟世界和解,跟我那已各奔前程的父母和解,跟我苦难的童年和解。我再也不向世界问那么多为什么了。有了林放,这世界就不欠我什么了。每当林放帮他的导师做活,他一天到晚呆在实验室里时,就是我最快乐的时候,我就像一个爱情朝圣者一样,捧着为他褒好的汤,做好的饭菜来往于宿舍和实验室之间,看着他像个孩子一样调皮而快乐的一扫而光。我不信教,但我比每一个教徒更坚定的坚持着某个信仰,而林放,就是我的教会。与此同时,我的洗化店生意越来越好,我不用过多的做宣传,只肖往门口一站,我那光洁的皮肤,甜蜜的表情,亲切的话语就是一块最好的招牌,我赚到了一点钱,于是和林放商量着在学校买房,到时候他留校任教,我会为他生一个跟他一模一样的儿子。像爱林放一样爱我们的儿子。

爱情总是让人忘记时间,不知不觉两年过去,林放就要毕业了。那段时间他开始长在实验室里,很晚才回家,回家后也是呆在电脑前的时间比在**的时间更长,他说他很忙,要毕业设计,要答辩,我很虔诚的点头称是,他说:“你不懂”。

是的,我不懂,于是那台冰冷的机器就更令我神往,多么神圣的工作和什么崇高的信仰?让我的林放数天不跟我说话,数月神龙见首不见尾。一天,林放被导师急匆匆叫走后,我打开了他忘记关闭的邮箱,发现了一个叫雨燕的女人。林放的收件箱里和发件箱里被她填的满满的。她是在另一个城市读研的女人,写给林放的甜言蜜语我说也不会说,林放写给她的甜言蜜语我听也没听说过,她的文字很美,附件里边有一张照片,也很美。为了雨燕,林放开始质疑我们的爱情,他说,或许以前,他并不懂得爱情。我只是俘获了他的身体,而林雨燕,她俘获了他的灵魂。

原来,我的林放,也开始信教了,只是教主不是我。我感受到万箭穿心般难受,又感到身上的衣物被人了层层剥落般屈辱:半年以来,和我生活在一起的,只是一个行尸走肉的林放!最后,我看到林放的母亲写给他的一封信:“我儿,虽然我知你已心有所属,但我还想以一个过来人的体验做出判断,李小兰更能带给你幸福、稳定的生活。当然,最后的选择权,还需你定夺。”

那个晚上,林放没有从实验室回来,不然,他一定会读到我痛彻心扉的眼神和绝望的表情:一个女人,要夺走林放,我唯一的亲人,或者说,已经在分享我的爱情。

我把洗化品店里的大批货退了回去,剩下的处理掉,以极低的价格盘出了我的店面,我要回到林放身边,尽我所能挽回我的爱情。我像以前一样对他好,陪着他,但林放似乎并不领情,甚至我能读懂他更深的愧疚,他不敢看我的眼神,又控制不住去看那台电脑。只能是把更多的时间留在实验室。我守在我们的房子里,像一个上了战场的斗士,看不见敌人,却分明感觉到四面楚歌、腹背受敌。我迅速憔悴,23岁的年龄,像32岁的妇人。

2004年的冬天好冷,我和林放像两只冻的发僵的刺猬,不敢靠近,怕互相刺伤。年关一天天临近,学校也已经放了假,林放终于对我说:今年冬天,他要带我一起回家过年。听到那句话我再也忍不住自己的眼泪,我想他终于做出决定了。

其实是我过于乐观,说过那话的林放更长时间的呆在电脑前发呆,时而若有所思时而怅然若失,我甚至听到他深夜长长的叹息。我知道他对我是愧疚,而我对他,我说不好那是什么感受,反正不是恨,即使有,也是怨恨,更多的是心疼,我不愿把我深爱的男人订在道德的审判架上,于是,我想到了放手。

不知谁说过:“对于生活中所有的不快乐,你要么去化解,要么就学会遗忘”。我想我能力有限,化解不了我们的隔阂,那么,放下他,也许是唯一的出路。

我认为最媚俗的小说和电影情节,便是男女主人公在婚期前夜出逃:有什么事情不能早早挑明,非要在那个神圣的日子逃走呢?后来我才渐渐明白,临阵脱逃是缘于对现实的不信任和对未来的迷茫,或者说对爱情的怀疑和幸福的不确定。随着2004年年关越来越近,我也像最媚俗的女人一样,跃跃欲逃。

一天,向往常一样吃过晚饭,张滨把新一期的报纸拍到我的柜台上:“你最好仔细看看,有人找你,逃避终不是办法”!

晚上,我颤抖着手拨通了林放的电话,告诉他我就在离他不远的县城,过得很好。我离开并不是我不爱他,我只是要拿回我的自尊,在他做决定之前,我会一直等。

电话那端沉默了片刻:“兰儿,其实每个男人心里,都有一朵白玫瑰,一朵红玫瑰”

我终究也没有等来我的爱情,或者说随着岁月流逝我觉得那越来越不是我渴望的爱情。我嫁给了隔壁电气焊的穷小子张滨,他和我一样是个孤儿,像当初我爱林放一样虔诚的爱着我,以一个朝圣者的灵魂,把我供奉在心灵的至高点。

很多时候,我们以为自己可以不谈爱情,到了最后,我们发现其实我们可以什么也不要,而只要爱情!

无言的结局

总有一些事、一些人会在经意或不经意间在心中留下印记,有时会冲动地想把他们记下,又怕赋予文字会显的苍白无力,只求用拙笔写下一份情感,当岁月流失,再翻开发黄的那页,独自品味那曾经属于青春岁月的苦涩与美好。可我不知道要写些什么,意义又何在?

记忆回到十年前,在我的学生时代,一个深秋的午后,那天是我的生日,雨下的特别大,当你站在雨中送我生日礼物的时候、当你骑着自行车送我去车站的时候、当你把唯一的一把伞给我,自己骑车消失在雨中的时候、当你因淋雨而发烧无法来上课的时候、就注定你在我生命的最初感动里成了我心的执著和唯一,从单纯如纸到剪不断理还乱。虽然没有甜言密语,也没有花前月下,有的只是一个微笑,一个眼神,就能读懂彼此的心意。就这样我们一起携手走到了毕业。

毕业后,为了能时常见到你,我离开了父母,只身来到了离家很远的地方工作。虽然条件艰苦,虽然不能每天都能见到你,但那段时间是我一生最难忘的,可是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有人说校园里的恋情好比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风吹雨打,一点也没错。我们嘴里所谓的爱根本是不成熟的,更是一种负担,稚嫩的情感犹如潮水澎湃又澎湃,小小的航船偏离了主航线,最终没能驶进爱的港湾。真的,你对我心灵的伤害太大,让我在20岁这个绚烂多姿的季节里无缘无故地接受了一次情感的洗礼,让年少的我伤心,苦楚,只因你的存在。

就这样我带着满腹的心酸和泪水离开了你回到的家乡,从此以后和你断了一切联系。也许是一种报复心在作祟,经人介绍,我就那样轻易就将自己嫁了,出嫁前,自己暗暗发誓,从此我的世界里不再有你。

一年后,我的女儿出世了,看着可爱的女儿和疼我的丈夫,我觉得自己很幸福,一晃3、4年过去了,或许人生本该有太多的不如意,结婚几年来,我全身心的爱着这个家,从没有想过我的丈夫有一天会背叛我,可那一天还是来了。我是如此的相信我的丈夫,因为我一直坚信一句话,不放心就是不信任,不信任就是对自己的不自信,无疑,我是自信的,我是那样自信满满的以为他的世界里只有我,但是到今天我才发现我的可笑,我的愚蠢,我的失败,我的悲哀!

我痛苦我自责,我甚至不敢告诉身边的每一个亲人和朋友,因为一直以来我都是骄傲的,我不想让别人看到我脆弱的一面。思虑再三,我最终还是选择了宽容。虽然表面风平浪静,可我的内心早已是千苍白孔。

10年一瞬间,和你再一次的相见是在一次同学聚会上,不变的是彼此的容颜,改变的是我们早已是为人父母。记得你当时问我过得幸福吗?我违心的回答我很幸福。你说你后悔了,可是我知道,我们都回不去了。这时说出来已经没任何意义了。我只要你过的幸福,我愿噙着泪微笑再微笑。“爱”这个字眼已离我很遥远很遥远,彼此肩上更多的是一份亲情和责任,我们是推卸不掉的,毕竟生活还是要继续!

走过的路,爱过的人,已从时间的长河里慢慢流失,只有残缺的温馨留在斑斑的记忆中。人生太匆匆,记忆与遗忘交错着,是与非,真与假,爱与恨最终成了无言的结局……

从薰衣草到玛格丽特

蓝色的暗底窗帘,轻薄如蝉翼,透明如玻璃。唯美的月光肆意地铺满了地毯,那一条一条银白色的影落在了乳白色的钢琴上,固执地圈出了一直向往的天地,却不小心地把月光溅上了我的头发。

拨开被风吹在脸颊的头发,我转过身,走向阳台。初秋的的晚风透出一丝令人惬意的凉意,带来一阵不知来源的薰衣草香。奇怪得很,这一阵香气竟遮住了钢琴上那一束玛格丽特浓烈的香气。那种感觉就仿佛两种香气在空气中纠缠着,而最终的获胜者则迈着轻柔的步子,刺激着我的嗅觉,一丝丝地,渗进了我的皮肤,终于,敲开了我的心……

“小煜,有机会我一定要去普罗旺斯看大片大片的薰衣草,你会跟我过去吧?”你微微笑着,摇了摇头。我嘟起了嘴巴,皱起了眉头,生气地看着你。你依旧笑着,手习惯性地绕着我的头发,挑了挑眉,说:“我会‘带’你过去。”我笑了。我记得,你说过,我的梦想一定要由你来帮我完成。虽然有点大男子主义,但是,当时的我听了还是很开心。那时的我认为,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楼下路灯边的长凳上有两个人影,相互依偎,紧紧地,仿佛永远不会分开。好像啊,他们和我们好像啊,当时的我们会预料到现在的结果么?夜风扑在我的脸上,薰衣草的香气也如海浪般扑了过来,我要窒息了,这香气压得我透不过气来。到底是哪里传来的呢?我从阳台探出身子,用力地寻找,仿佛这样就可以找到香气的来源。但是,什么都没有,只有空空的马路上偶尔路过的几个陌生的行人。我失望地回到房间,暂时逃离那令人窒息的香气,坐在钢琴旁,用力的吸着上面的玛格丽特的香味。我是在期待什么吗?还是仍对那个不可能兑现的承诺存在着幻想?我打开钢琴,手指触碰着那些黑白的精灵,多少次,它们陪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孤独的夜晚,就如同现在。手指跳跃起来,一个个音符在空气中跳起了华尔兹。你是否还记得这首《天空之城》呢?

“姑姑最近跟我们视频聊天说现在台湾那边物价房价都低了,”

“嗯……”我边弹琴边点头。

“高考后我要去台湾念书,大概会在那边发展,你跟我过去吧。”空气中的音乐声戛然而止,我停下跳跃着的手指看着斜靠在阳台上的你。秋夜的微风吹乱了你额前细碎的刘海,你伸出插在裤袋里的手来整理,你总是这样,何时何地都会注意自己的形象。

秋天的夜静得可怕。钢琴上你带来的薰衣草还散发着微香。

我扑嗤一声笑了,抬起头看着你,笑嘻嘻地说:“一点都不好笑,这玩笑很冷好吗?”说完,我低下头使劲地笑,用力地笑,笑到眼泪都掉了出来。我伸手去抹,可是为什么越抹越多,我懊恼地想,不就是一个冷笑话么,干嘛这么不争气,掉什么眼泪!于是越想越气,于是眼泪越掉越多。

你扶住我的肩膀,让我抬起头来看着你。我咧着嘴流着泪说:“你那什么冷笑话,害我冷到想哭!”缓缓,你开口:“我说过,你的梦想要由我来帮你实现。现在,我想带你去实现梦想了,你会跟我去么?”我低着头一直哭,没有回答。你把我抱在怀里,手抚着我的头发,什么都没有说。我哭得更凶了,泪水止不住地涌出来,打湿了你黑色的T-shirt。要是平时的你,一定会立刻脱下来去洗,可是,今天,你没有动,甚至连责怪的话也没说。我感到头发透出了一丝潮湿,我知道,那是你的泪。

你知道我不可能跟你过去,你知道我有我的梦想要去实现,你知道你一旦去了台湾,我的梦想就不可能跟你有任何关系,甚至我,也不可能跟你有任何关系了。可是,我也知道,执意要你留下,你会失去你现在拥有的一切。去台湾姑姑那,是你们一家人早就在计划的事了,但是没想到会这么早。我没有办法留住你,我也没有能力留住你,我甚至没有勇气说让你留下。我只好哭,只有哭可以隐藏我的无助。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自卑过,我恨自己为什么在现实面前会这样渺小,这样不堪一击!

月光洒进来,浇在了我们的身上,冰冷……

停下手指,我凝视着那一束玛格丽特,鲜艳,美丽。不知何时,它的香气取代了刚刚如海浪般扑面而来的薰衣草香,浓烈而醉人。玛格丽特,花语“骄傲”。他走了以后,我疯了似地爱上了玛格丽特,买各种关于它的东西。也许,我想要找回之前那个骄傲的我,那个有梦想就会奋不顾身地去实现的我。

事实证明我成功了。现在的我,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助,就有能力实现我的梦想。终于,我明白了,梦想的实现是要靠自己才会有满足感,没有人可以帮我实现所有的梦想。他,永远也不可能兑现他的承诺……

新的生活来得这么快,让我猝不及防,但终于招架住了。我对自己说,我要学会渐渐清醒,看那世界。仿佛永远不会沉沦地大笑着,放肆地笑着。我抬起头望着天空,让月光抚着我的脸,然后,微笑着难过,转身继续拼凑不知被谁撕碎的美丽。偶尔小坐一下,等待着幸福的到来。

从陌生到熟悉

爱到痛了,痛到哭了,于是选择放手。

放手真的是一种无奈的选择,通彻心扉。当曾经珍爱如生命的人即将成为陌路时,才恍然大悟:原来,曾经以为的天长地久,其实不过是萍水相逢。

曾经以为可以这样牵着手一直走下去,可是放手后才明白我们只是两条平行线,当一切都烟消云散,平行的依旧平行,即使相隔不远,也已是人各天涯,永远都不会再相交。

勇敢的代价是自己先放下,承认自己的失败,接受这种无奈。也只能叹口气,祝福你今后能够幸福快乐,从此,心里难以再起波澜。

我卷缩在角落,等待着伤口的平复,体会那种敢爱敢恨敢失去的洒脱,虽然我不可能做到真的敢失去....

幸福的感觉也许只能刹那,刹那过后,是长时间的一个人的精彩。

放手过后,仿佛感觉我的天空真的失去了颜色,天空永远都是黑的,而云永远都是灰的。

失去了你,总觉得失去了生活的意义,而朋友却劝我说:你什么也没有失去,你只是回到了认识他以前的日子,继续你以前的生活而已。我这才释然,就像烟火不可能永远的挂在天际,我只要曾经灿烂过,又何必执着于没有烟火的日子呢?

我承认我是一名凡夫俗子,永远不可能逃出纠缠的情网,逃不过爱与被爱的旋涡,心碎后,是漫无边际的寂寞,真的寂寞吗?或许吧~!再也不用为猜测你的心思而绞尽脑汁,也许真的可以会感觉到轻松一点。是真的想开了吗?真的可以平静的面对你吗?纵然心里有说不出的酸楚,但我也不会落泪。

我一次次的问过自己:爱你我会怕吗?而每次答案都是肯定的,是的,我怕了,真的怕了,我已经脆弱的再也经不起那种痛入骨髓的折磨,于是决定我放了你,同时也给了自己一条生路。把你凝成一幅画,深深的刻在脑海里。。。看着,想着,可是我永远不会再成为画中的人,置身画外,才能更好的欣赏到画的美丽,不吗?

真诚地对你说声:再见,珍重!然后转过头,洒脱的走开,让背影烙在你的脑海里,什么时候当我能够用释然的心态去回忆我和你的点点滴滴,我才可以体会到放手后的美丽。也许很快....也许..永远不可以........

上帝让我在错误的时间遇到你,我...哭了

一次次的说这次真的放下了,不知道自己还能这样骗自己多久...

网恋手记

我喜欢上“花醉红尘”社区的时候,也喜欢上了一个叫花无双的女子。我叫雪落尘,这个名字是认识花无双之后取的。在此之前,我可能叫张三,也可能叫李四,这并不重要。以前我不常去“花醉红尘”,偶尔去了,也只是翻翻别人回复我文章的帖子,翻着翻着,我就看到了一个新鲜的名字,接着就找到了她那些闲散淡然的文字,还有一张清脱如莲的照片,而且资料显示跟我还在同一个城市。我决定要留在这里了,然后还给自己取了这个同样古典而优雅的名字。

花无双也经常挂在网上,几乎每天都可以见到她的帖子,总是那么清新淡雅,又总是那么充满闲情逸致,好像成天都是吃喝玩乐,好像流泻的文字也不过是她养着的一群宠物狗。我喜欢这种懒散的感觉,她一发帖,我马上就跟上去,在她的文字后面屁颠屁颠地发表一些指手画脚的评论,全是些好听的肉麻的话。这一招看似俗套,平时却屡试不爽。不过对花无双来说,我所有的努力,都好像没有响应的一个程序一样得不到回应,让人无比郁闷。

当然,在这个文学社区里,爱慕花无双的人并不只我一个。比如小李肥刀,算是比较知名的网络写手吧,发表过不少闭着眼睛编出来的网络爱情故事。我们都笑他,问他的故事为什么老是俗得掉渣?可是每回他发了帖,总是会被置顶,也总会有很多人掉着眼泪跟帖子。想一想,其实我们都是俗人。

只有花无双不是。她对小李肥刀的爱情故事总是不屑一顾。偶尔回个帖,也是一声发自鼻翼的“嗤”声之后。再加上一句毫不客气的反问:“小儿科,这也算是爱情吗?”常常气得小李肥刀直跳脚。这样反复几次,小李肥刀竟然对花无双动了心,并四处扬言一定要把花无双斩获马下。

那段时间,社区里真的很热闹。小李肥刀就像一个上足了发条的机器人,频频在社区里发表写给花无双的情书。开始是一天一封,后来发展到每半天一封,最后一天可以写好几封。我也跟着瞎起哄,不停地在这些情书后面再三声明,说我才是花无双男朋友的最佳人选,任何人都不要有想法,否则责任自负。可花无双天天没事儿一样,照样牵着她那些像宠物狗一样的文字到处闲遛。

小李肥刀对花无双冷傲的态度很有意见,转而改变战略。开始到处散布一些关于花无双的小道消息,一会儿说他见到了花无双,一会儿又说他们确定了恋爱关系……各种闲语碎语像苍蝇一样飞满了“花醉红尘”的上空。

我还是坚定自己的立场,处处替花无双维护辩解,处处与小李肥刀为敌。为此,我与小李肥刀的争吵升级到了对骂版,你一句过来,我一句过去,要多毒有多毒。不出半个月,几乎全社区的人都知道了我跟小李肥刀为争宠花无双斗得头破血流……

花无双终于打破沉默了。她主动发消息给我,问我干嘛老是护着她。我说,没什么。就觉得你我有缘。她果然发过来一串问号。我便给了他那个预谋已久的解释:看看我们的名字吧,你以“花”起首,我以“尘”作结,不正应了“花醉红尘”四个字吗?她无言。我又说,其实很久以前我就想交你这个朋友了。她说好啊,活了二十几年了,正好还没有一个谈得来的人。我说,那我就做你谈得来的那个人吧。

跟大多数有网恋一样。一切都俗得不能再俗,我们从这个冬天轰轰烈烈地开始,到下一个春天冷冷清清地结束。

我们见面了,做那些该做的和不该做的事情。花无双躺在**,像一只熟睡的小花猫一样蜷成一团。后来她醒了,对我说,我以为你已经走了呢。我很疑惑,你以为我走了?她努力睁大眼睛看着我,看了很久,就像在数着我脸上的青春痘一样。她接着说,你不觉得我们都应该走了吗?说着起床开始收拾东西。

我看着这个清脱如莲的女子——见面之前,她是那样不可琢磨;见面之后,她还是那样不可琢磨。我轻轻地问,我们还会不会见面?良久,她才发出轻微的叹息,然后背起包准备出门,临出门的时候又返过头来说,谢谢你,你是第一个问我还会不会见面的男人。

但是从此就没有再见。我在“花醉红尘”里给她留言。她很久才回复说,雪落尘。我不喜欢像你这样的瘦男人,我喜欢像小李肥刀那样的胖男人,他刚刚送给我一个10克拉的大钻戒,我们准备明天一起私奔了……

这个借口看上去真的不错。或许故事也该结束了。

最后再说一句,我叫雪落尘。在叫这个名字之前,我还有另一个名字叫小李肥刀。你知道的,一个叫小李肥刀的人,他不一定就是个胖子,而且就算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胖子,他也一定买不起10克拉的大钻戒。

真正的爱,在自己心间

那是一个忙碌的早晨,大约八点半,医院来了一位老人,看上去八十多岁,是来给拇指拆线的。他急切地对我说,9点钟他有一个重要的约会,希望我能照顾一下。

我先请老人坐下,看了看他的病历。心想,如果按照病历,老人应去找另一位大夫拆线,但那至少得等一个小时。出于对老人的尊重,正好当时我有一点空闲时间,我就来为老人拆线。我拆开纱布,检查了一下老人的伤势,看到伤势基本已经愈合,便小心翼翼地为老人拆了线,并为他敷上一些防止感染的药。在治疗过程中,我和老人攀谈了几句。我问他是否已经和该为他拆线的大夫约定了时间。老人说没有,他知道那位大夫9点半以后才上班。我好奇地问:"那你还来这么早干什么呢?"老人不好意思地笑道:"我要在9点钟到康复室和我的妻子共进早餐。"

这一定是一对恩爱的老夫妻,我心里猜想,话题便转到老人妻子的健康上。老人告诉我,妻子已在康复室待了相当长一段时间,她患了老年痴呆症。谈话间,我已经为老人包扎完毕。我问到:"如果你去迟了,你妻子是否会生气?"老人解释说:"那倒不会,至少在5年前,她就已经不知道我是谁了。"

我感到非常惊讶:"5年前就已经不认识你了?你每天早晨还坚持和她一起吃早餐,甚至不愿意迟到一分钟?"老人笑了笑说:"是啊,每天早上9点钟与我的妻子共进早餐,是我最重要的一次约会,我怎么能失约呢?"

"可是她什么都不知道了啊!"我几乎脱口而出。

老人再次笑了,笑得有点甜蜜,仿佛又回到了几十年前两人恩爱无比的甜蜜日子里,老人一字一句地对我说:"她的确已经不知道我是谁了,但是,我却清楚地知道她是谁!"

听了老人的话,我突然想掉眼泪,我心中默想:这不正是我和很多人一生都在期望的那种爱吗?真正的爱,未必浪漫,但一定是真挚的;真正的爱,在自己心间

爱情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每个人都渴望拥有美好爱情,但爱情如果是很容易被获得的话那么也就不再珍贵,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为失去一段爱情的时候而撕心裂肺!

在如今这个物质至上的社会,很多的东西都会变质。友情,亲情,爱情尤是!于是很多的人感叹真爱难寻!当面临一段感情破败的时候总是觉得自己是最可悲的人,于是开始怀疑爱情,怀疑自己,怀疑生活是否有意义!

人是父母养大的,却是要自己学着长大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悲伤,每一段的情感经历是让你或多或少的懂得些什么。在面对下一次爱情来临时好好的问自己,在爱一个人的时候是否仅仅是因为爱而去爱的?是否自己的感情也是纯净的?

当爱情不再纯粹,需要某种考验的时候也就不能称之为爱情!

爱情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所以不必为流逝的爱情耿耿与怀。因为你再怎么不甘它也只能是过去了,是再也无法改变的事实了。当然,因为深深爱过,所以心会痛。因为痛过,所以刻骨铭心。因为刻骨铭心所以无法忘记。如果你真的无法忘记,就请你把它深埋在心底,时间会将一切淡化,无论你经历过什么都会过去的,都会变成往事。若干年之后再回头那些疼痛就已不如当初那般不可触摸!

记住,爱不是用来折磨的,恨也只能让自己痛苦!

眼泪知道什么是爱

很多时候,过去是无从想念的。遗失了发黄的照片,遗失了曾经保存很久的东西,遗失了枯萎的记忆。伸出手,抓不到任何东西。也许,总有些东西会留在生命最深处,深深浅浅的痕迹,当心轻轻拂过,已不会感到疼痛,只有一份麻木。

办公室里,喝着咖啡,苦苦的滋味。快乐与忧伤,一切都已成为过去,依然能感受到的那份真实与感动、虚伪与悲伤。眼泪,悄悄滴落在键盘上。

记得有人说过:"当你的眼泪忍不住要流出来的时候,睁大眼睛,千万别眨眼,你会看到世界由清晰到模糊的全过程。心,在眼泪落下的那一刻变得清澈明晰!爱久了,成了一种习惯;痛久了,成了一道刻痕;恨久了,成了一种负担。只是等待,无论时间是否冲淡了一切,心,却在它原来的位置,以固执的方式、速度执著地跳着……

一个人在你的一生中,遇见一个懂得用心爱你或是遇见一个值得你用心去爱的人,是幸福的。拥有的往往不是最好,因而也不会懂得珍惜。也许,这个时候,等待比拥有更好!

有心的人,再远也会记挂对方;无心的人,近在咫尺却远在天涯。如果你的爱情停留在曾经,它只属于那个时间;如果你的爱情停留在生命里,它就会成为永恒,甚至超越永远!或许,我们都想永远地忘记一些东西,比如伤痕,我们想永远地忘记一些东西,比如心动,安妮宝贝曾说过:"有些事情是可以遗忘的,有些事情是可以纪念的,有些事情是可以甘心情愿的,有些事情却一直无能为力。"你会忘记一切,眼泪不会。也许,很久我们都不会哭了,无论受伤或者心疼,就那么冷眼地看着,或者在嘻笑打闹中隐没了。

始终,眼泪伴随着时间,不会融化。原本以为一切终成为一张风干的标本……只是,眼泪知道……

遗失的左耳钉

我明白太放不开你的爱,太熟悉你的关怀。分不开想你是安慰还是悲哀。如果这天地,最终都会消失,不想一路走来珍惜的回忆,没有你。如果左耳钉代表我爱你,那么是否遗失了它代表我将把你忘记?你还在寻找你那遗失的左耳钉吗?--序

一直以来有这么一个传说,如果你找到了左耳与你带相同耳钉的异性,那么幸福就会降临。我相信这个传说,所以我只带一只耳钉,因为我一直在寻找,寻找我那遗失的左耳钉。

我等了五年,终于找到了那只遗失的左耳钉。他的名字叫诺,左耳带着一只与我右耳相同的耳钉。他桀骜冷漠,帅气逼人,让我更坚信那个传言的真实性。我开始奋不顾身的在他的身后追逐。

但他的冷漠却刺痛了我。不管饿如何对他,他总是一副不予理睬的样子看我。有时候和我说话也只会说"走开"二字。这些深深的伤害了我那微弱的自尊。我一直问自己着幸福的左耳钉属于我吗?我该放弃吗?

由于他的帅气,他的身后也有许多和我一样追逐他的人。或许他把我同她们一样看待,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和她们不同。因为我把他当成我的幸福。他打完篮球我总是为他递去毛巾和水。身边同样站着许多和我一样为他付出的女孩。他从不接过我手中的水,似我是一个透明的人。我多希望他可以让我帮他拿衣服,可他从不让别人碰他的衣服。除了她,一个高贵如牡丹的女孩。他是被众多男孩追捧的校花,却也独独为他倾颜。她爱他我知道,但我却不明白他是否是爱她的,即使他叫她帮着拿衣服。

我依旧如常为他付出。帮他扫地,帮他擦黑板,帮他做一切一切烦琐而又力所能及的事。只是他从不领情。

校花看不过去了,因为自从她出现后诺身边便不再出现别的女孩,却惟独只有我还依旧如故。她找到我叫我离诺远点,她说诺才不会喜欢你这样又丑又胖的矮冬瓜呢!是啊,她说的没错,我有什么资格同他争呢?她是校花,不仅人长得漂亮还拥有一副模特身材,而且学习又好。而我胖胖矮矮的,脸圆得丝毫看不出五官来,是一个丢到人群中就再找不到的人。试想有谁会放弃一个美丽的校花而同我这个丑小鸭在一起呢?但我却依旧强忍住自卑对她说:"我只希望为他做一些我力所能及的事。我从不奢求他会和我在一起。其实你不用在乎的,正如你说的我又丑又胖又矮,连同你争的资格都没有,凭什么和你抢诺。"她不再言语,只是冷哼一声气呼呼的离开了。

夏天过去了,红色的梧桐叶把秋天无声的带来。我喜欢在校园的那跳梧桐路上行走,看着那一片片飘落在地是梧桐叶我的心总是不由的有些压抑的悲伤。

遇见诺到现在已近两年了。他对我依旧冷漠,只是不再叫我走开,对我做的一切仍不加理睬。校花和他依旧毫无进展,她终是离开了,又回到从前那种众星捧月的日子。对于她的离开诺未表现出丁点儿悲伤,我知道他不喜欢她,因为他从未对她笑过。只是我仍旧不明白为何他会叫她拿衣服。

校花离开后没几天,在诺回家的路上,他被一群人围住。那些人一个个凶神恶刹的。我知道他们是冲诺来的却不知为何。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校花由于不甘心诺对她的离开不予理睬所以才叫了这些人来教训诺的。她果然不配得到诺的爱。诺与那些人扭打在了一块儿。诺很厉害,每一个动作都很洒脱。才一会儿就把他们一个个打趴在地。当我正暗自替他高兴欢呼时,他身后冲出一个拿着刀子的人,我一边喊着"诺,小心。"一边向他冲去。还好,还好我还来得及推开他。刀子进入我的身体,血迸射出来,溅在诺和那个人身上妖娆的可怕。诺赶忙推开那个人抱着我,对那些倒地的人恶狠狠地说:"还不快滚。"接着便快速向前奔去。一路上他急噪的拦着车,可是却没有一辆肯停下来。我握着他的手说:"诺,我是不是快死了?""闭嘴。"哎,为什么到现在都不肯施舍我一丝丝的温柔呢?"诺,我好累,先睡会儿!""喂,你不是很喜欢我吗?只要你不要睡,坚持住,我就和你在一起。"说完便开始奋力奔跑。我努力坚持着,让自己不要睡。为自己,亦为他。上帝啊,希望你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带上幸福的左耳钉。

上帝似乎听到了我的祷告,我还活着。诺天天来看我,只是呆在一旁不言语。不过只要看到他,我就会觉得心里满溢着幸福。

不久后我便出院了。诺实现了他的承诺与我在一起。虽然他并不是由于喜欢和我在一起的,但是我仍旧觉得很幸福。因为只要有他在身边我就觉得很满足了,一切也就都无所谓了。

我还是如前一般似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后。但现在我不再躲躲散散,不再害怕他会叫我走开。自从和他在一起后,我便开始了我伟大的瘦身计划。为的是有朝一日他能自豪的向别人介绍说我的他的女朋友。我希望能成为一个真正配得上他的人,也希望可以骄傲的名正言顺的站在他身旁。

可是,她的出现令我知道我就算再怎么努力也不会有成为诺心爱的人的希望了。因为诺看她的眼神不同。那眼神里充满了令我奢望神往却又从未得到的温柔。看到她诺会不由自主的扬起嘴角。那是我由始以来第一次见诺笑。那时的我便知道无论怎样自己仍是输了,再也不会有翻盘的机会了。

她叫雅轩,人如其名。她淡雅如兰,让人觉得很温暖。我知道她爱他,可他们却没有在一起,因为我。诺不想伤害我。当然他也不想伤害雅轩。我想放手让诺幸福,可是我舍不得。诺对不起,容我自私一回。可是最后命运终是让他不得不选择伤害一个。结果不出所料,他伤了我。我亦自觉离开不再纠缠。我累了!曾经我以为只要我肯付出,终有一天他会爱上我的。可是原来一切只是我的自以为。他还是从未爱过我。不想再爱得太卑微。

他理所当然的和轩走在了一起。看着他脸上幸福的笑容让我知道他是我的幸福,而她亦是他的幸福,老天不可能让我们皆得。

为爱我瘦了好多。原来我也可以如此漂亮。这时的我应该配得上诺了吧!只是他再也不需要我了。

他们在一起后没多久,我父母便离婚了。我的生活变得一片黑暗。他们象踢足球一样谁都不要我。现在的饿情感世界真正为零了。没有友情,失了爱情,现在又丢了亲情。为何谁都不要我?

命,我斗不过。我选择了死亡。我在手腕处割了一条深深的线。血流成河似一条蜿蜒的小路。我想起了诺。或许我该和他说句再见吧!几声嘟后,他接了。"诺,你听说过左耳钉的传说吗?"他不语,我接着说:"传说如果你找到一个与你带相同左耳钉的异性,那么幸福就会降临。我一直以为你是我的幸福。可是原来传说是那么不可信呢!你说我是不是很傻?"不知诺现在的表情是如何呢?惊愕,还是平静?或许他根本不会在乎吧。"诺,我……累了,先……睡会。你说……如……如果……我死了,你……你会难过……过吗?"电话落地,我再也听不到他的回答,安详的闭上双眼,请求上帝来生给我幸福。

我走了或许诺根本不会在乎的吧!他会和轩在一起很幸福吧!终于明白诺为何不接受任何女孩了。因为他在等轩,他最深爱的人,亦如我在等他。只是他等到了,我却未等到。我想他们该收到我寄出的耳钉了吧!希望他们能让这对耳钉团聚。诺,天堂里的我会依旧守护着你的。如果可以的话,希望你能记得有一个女孩曾那么深切的爱过你。记得要幸福!

左耳钉的传说,一个人的悲伤!

那日,我告诉自己放手不再爱你!只是奈何我还是做不到。原来。如果有的时候或许再怎么爱也逃不过错过的宿命(时间)最后只能妥协相信自己爱过恨过也曾忘过。那么,忘了你,记住时间。忘了你,丢弃全世界。忘了你,没有如果

简单的幸福一辈子

世界上女人很多,美丽的、温柔的、聪明的、可爱的……可无论什么类型的女人,期待幸福的心情都是一样的。所以她们等待着一个男人的出现,等着这个男人对她们好。

其实女人期待的对自己好,是件很简单的事情。

她只希望自己的男人不要因为忙碌而忘记她的生日。想听他在耳边轻声说句“快乐吧,我的宝贝。”这时玫瑰也可以省略。她只希望做家务累的时候,他轻轻抚摩自己的额头说声“宝贝,喝了牛奶再睡吧。”即使对于家务男人一窍不通。她只希望害怕或者孤单的时候,男人在身边搂着她的肩膀坚定的对她说“别怕,有我。”

是的,有的时候,爱意是在不经意间流露的。可能男人你自己没感觉,可是女人却字一句的记在了心底。她们会用更多的爱恋回报你。

尝试着在出门之前吻一下你的女人。常常温存的告诉她,你有多么的爱她。休息的时候抢过她手里要洗的衣物。天气好的时候带她到公园散步。睡觉前给她讲讲公司里,回家路上看到的有趣的事情。偶尔耐心倾听女人讲的事情,即使你对白菜5角或是4角一斤不感兴趣。在她穿了新裙子的时候,认真的看2分钟,然后诚心夸奖一下她。如果裙子大了,就说你又苗条了,如果裙子小了,就说如果大一点会更漂亮。逛街的时候可以拉着女人的手或者揽着她的肩膀,因为这样,她会觉得幸福。女人都希望在平凡中被呵护,被爱着。你温存的点点滴滴一定能让她闻到幸福的芳香。其实女人要的幸福很简单。你要耐心的对你的女人好,不需要如火山火热,也不需要如海浪汹涌,细水长流就足够让她幸福一辈子。

爱情能持续多久

这世间有真正的爱情吗?爱情能持续多久?有没有永恒的爱情?

我相信世间存在真爱。但爱情能持续多久?宇宙万物,每天都在运动变化,永恒的只有时间。那么,我们凭什么相信爱情不会变化,不会消失?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希望爱人要求爱人一辈子都会爱自己一个,而且爱情永不消退,永远保鲜?

古典爱情观是真正的爱情一辈子只有一次,现代爱情观是真正的爱情随时可能发生,我们一辈子不可能只爱一个人。一生只爱一个人,且爱到白头偕老至死不渝,这种爱情不能说是没有,可是极少。正因为少,才显得可贵,才被广为传颂。多数专情的爱情故事,都是悲剧,且恋人的一方都过早地离开了人世,因为,惟有死亡才能使一切永恒。

爱情是什么?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思念?是刻骨铭心撕心裂肺的爱恋?是神魂颠倒意乱情迷的感觉?是朝朝暮暮相依相偎的拥有?是一见钟情生死相许的诺言?是愿为对方付出一切的心甘情愿?是体贴周到关怀备至的细心?是牵手一生并肩向前的信念?

在我看来,爱情如熊熊燃烧的火焰,温暖了两颗冰冷孤寂的心;如夜空中灿然绽放的焰火,刹那的璀璨光华照亮了我们处于黑暗中的心灵;如飞流直下三千尺的瀑布,裹挟起了两颗原本平静如水的心。爱情,让我们颤栗,让我们痴狂,让我们甜蜜,让我们难忘。

然而,火焰燃烧过后,只余灰烬;瀑布冲刷之后,露出山石。爱的**过后,倦怠出现了,麻木出现了,习以为常出现了,当初的感觉已不再。

或许有人说,我不要轰轰烈烈的爱,我要的是细水长流的感情。细水长流或能持久,然而这是爱情吗?不,这只能说是温情。

众所周知,爱情是有保鲜期的。人们为了保鲜爱情,可谓想尽了种种办法,但总归是徒劳的。只能延长,不能永久。审美疲劳还是产生了,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嘛。喜新厌旧是人类的天性。

至于爱情的保质期,可长可短,因人而异。为了让爱情稳定持久,人类发明了好办法:婚姻。以婚姻来保障爱情,来维护社会的稳定。这确是高招。

但,婚姻保障的其实只是爱情的外衣,内里也许早已千疮百孔,陈旧灰暗,至好的也已变了颜色,偷换了内容。多年的夫妻,爱情早已转化为亲情,多年夫妻似亲人,夫妻好像左手握右手,说的就是这个理儿。

为什么婚外恋难以持久,网恋难以持久?你能说那不是爱情吗?是爱情,只是是伦理道德之外的爱情。当爱情的保鲜期过后,**的面纱揭去,一切现实的问题浮出水面。没有道德的认同,没有责任的维系,没有利害关系的牵扯,没有共同的生活轨道,很容易一拍两散,至于感情的伤害,那是另一回事了。

爱情容易厌倦,这是事实。不是有话说吗,男人的忠诚是因为他背叛的筹码不够,女人的忠诚是因为她受到的**太低。

香港女作家李碧华写道,“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白蛇和青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只是,当他得到白蛇,她渐渐成了朱门旁惨白的余灰;那青蛇,却是树顶青翠欲滴爽脆刮辣的嫩叶子。到他得了青蛇,她反是百子柜中闷绿的山草药;而白蛇,抬尽了头方见天际皑皑飘飞柔情万缕新雪花。

每个女人,也希望她生命中有两个男人: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他偶一欢心的金漆神像,生世位候他稍假词色,仰之弥高;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年,给你讲最好听的话语来熨帖心灵。——但只因到手了,他没一句话说得准,没一个动作硬朗。万一法海肯臣眼呢,又嫌他刚强怠慢,不解温柔,枉费心机。”

什么天长地久,什么生生世世,只不过是我们的幻想。我们只有今生,而且今生的爱也是一个变数。

用纯粹的爱情来维系彼此,是危险的,不确定的,也是不可能的。婚姻内爱情的维系靠的是责任道德亲情惯性,婚姻外爱情的维系靠的是相同的志趣爱好,互惠互利的相互帮助和促进!

可不可以不勇敢

有的时候或许再怎么爱也逃脱不了错过的宿命,最后只能妥协相信自己爱过恨过亦忘过。

十年前在种种机遇下,我遇见了他。一个左耳带着一只耀眼的耳钉的男子。看到他的第一眼我便知道自己沉沦了,沉沦在他那紫色的眼眸中。有人说他拥有紫色瞳孔的人是妖。没错,他便是一个能让所有女人为他沉醉,为他疯狂的妖。

他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诺,让人不住联想到永恒和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承诺。但他绝不是一个会许诺言的人。他从不相信永恒。他花心,有时候甚至一天换好几个女朋友。因为他有的是资本。他不但拥有倾世容颜而且家世显赫,所以理所当然成了所有人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虽然他花心,但我还是遏止不住自己对他的喜欢。

从我们成为朋友开始,我便决心等他,等到他安定下来,等到他不再漂泊。在他面前我丝毫不掩饰自己对他的喜欢。因为我认为爱了便的爱了,没什么好矜持的。但他只对我说了句"你永远是我的好朋友。"呵,只是朋友而已,一直以来都是。

每天的每天,看着他与形形色色的女人在一起,我的心止不住的痛,但在面上却一如往昔。因为我不要让别人看出我的卑微,我不要乞求来的爱情。

跟他在一起久了,渐渐知道了他的喜好,生活习惯和一些事情。他喜欢吃J。H奶糖,嬗变常常絮绕着一股奶香。我常笑他像个长不大的孩子,但笑过后自己却也迷恋上了,口袋里时常装的都是J。H。他还喜欢喝咖啡,我常劝他少喝点,咖啡因地身体不好,可是他却不听,无奈只好由着他,也由于这个家里和办公室总放着他爱喝的咖啡。他最喜欢的莫过于嘴里含着一颗J。H,再慢慢享受咖啡,他说那样他就可以体会不听的芳香和感觉了。

他还喜欢弹钢琴。他修长的十指游走在钢琴间更添一丝诡媚,也更显他的妖,让人不觉迷失。我最喜欢听他弹"蒲公英的约定"因为每当听到这首歌我就会感觉很温暖,似他便是故事中与我约定的那个男子。

除了花心之外他基本可算完美。他父亲的公司经他管理成了亚洲前几强的大公司。他心地很善良,收养了许多流浪小动物,他收养的全部流浪小动物在一起几乎可以开一个宠物店了。我们常一起相约去看它们。他的优点几乎难以数清,但也正因他是这样的人才会伤了那么多女人的心。

因为他的家世,我除了能给他朋友的关怀外几乎不能再为他付出什么。他生病,有一大堆人照顾着。他是衣食住行也有一大班子人照料。但尽管如此,我仍是他一个别人无法代替的倾诉对象。

其实他并不快乐,即使他拥有许多别人所不能拥有的。从小他便失去了母亲,父亲对他极为严厉,所以他基本从未体会过亲情,才会导致他的如此的滥情。他从不知情为何物。因为心太伤。他想拥有的不过是一份暖暖的亲情,但却又那么奢侈。

我告诉他"无论你变成怎样,无论别人怎么看我都会一如既往爱着你。只因你是唯一。哪天你累了倦了想停靠了,记得来找我。我永远会为你留着那个互相依偎的臂弯"他只是笑笑说"傻,你难道不怕像别的女人那样受伤?"我说"为你,值。"他不再言语。

日子一天天的过着,他也一如既往的花心着。直到一天,我听到一个令我震惊不已的消息。一个叫轩的女人怀了他的孩子。一直以来他滥情但从不让别的女人怀上他的孩子。因为他说过他只会要他珍爱的女人和他所生的孩子。他希望把他所失去的亲情一滴不少的给他的孩子。

我傻傻的跑到他家问他是否是真的。他点点头眼里满溢的并非喜悦。我的心阵阵疼痛一时被冲昏了头,没感觉他的异样。我忍着痛问:"你爱她吗?如果你爱那么我会放手让你们幸福。如果不爱,只要你说不爱就算是谎言我也依旧会相信,我也会继续等你。"可是你却默不作声。呵,我真傻,不爱怎会让她怀上他的孩子呢?我傻楞楞的望着同一个方向漫无目的的走着,走着。

九年,我守在他身边九年了。九年来我为他蜕变成一个优秀的女人。九年来,为他我拒绝所有男人。九年来,我喜欢着他所喜欢的讨厌着他所讨厌的,只为有一天他能安定,只为有一天他清楚认识到我才是世上最爱他的人,而他也是爱我的。可是一切的一切却都是我的心甘情愿,一切的一切都只是我的自以为。这样的爱太卑微太卑微。

这件事后,我将自己关在屋子里一个月,切断与外界的一切联系。一个月后,我走出屋子,但却仍走不出诺在我心中留下的一切。

我离开了这个城市,这个有诺有伤的城市。我需要冷静,让自己想清楚自己这样茫然的等待是否是对的。

可是后来我才明白离开有有什么用呢?心里有他哪里都会有他,在何处又有何分别呢?我依旧忘不了他,我依旧习惯着他所有的习惯,我依旧还是那么想他。

一年后,我带着一个叫凌的男子回到了那个城市,那个有诺的城市。我和凌决定在这儿结婚,这是我要求的,因为我从未忘却过诺,只不过等了十年,心累了。凌是个不错的男人,与他结婚只因他有一双和诺一样蛊惑人心的眼睛。他对我很好,好到让我心痛,这样的男人我怎么忍心伤害?

我寄了请贴给诺。或许是因为他是我等了十年的人,也或许我心里燃起的那丝小小的期望吧。收到请贴的那天他便找我出去。

一年不见他憔悴了许多也多了些许沧桑,看到这样的他我的心还是忍不住的痛。这一年来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先开口问:"涵,你还好吗?""恩,还好!你呢?""恩"想不到我们有一天会变得如此生疏,心中凄凉顿生。"他对你好吗?""恩,很好!""你……你爱他吗?"我楞了一会儿,低着头说:"爱!"我不敢看他的眼睛回答,因为我怕他看出端倪,之所以说爱是因为我觉得我该忘了他,不该再傻等了,更不该再给自己任何期待。他苦笑着说:"是啊,要不怎么会结婚那?我真傻!"听到这我的心似被撕裂般碎成一片片。一晚上我们只静静坐着,再没聊过些什么。

回到家后,便看到手机上凌留下的无数留言。问我去哪了,为什么不接电话?他很担心,叫我看到回电诸如此类的言语。有个如此关心我的人,我又奢求什么呢?

一个月后,我和凌如期举行了婚礼。诺来了!他又憔悴了许多,好似几夜未睡。他走到我面前交给我一个盒子说:"祝你们幸福!"婚礼后再没见到他。

我打开他给我的那个盒子。里面装满了BLUE ROSE,还有一只耳钉和一个光盘。我刹时泪流满面。原来他还记得,记得我曾经和他说过我最喜欢的花就是能代表永恒爱情的BLUE ROSE。可惜它的生命太过短暂,如果有人用999朵永不凋谢的BLUE ROSE向我求婚我一定立马嫁给他。

我用颤抖的手拿起一只BLUE ROSE。娇艳的花心展现着它无尽的妖娆。它是那样完美,完美到不容一丝瑕疵,完美到如假花一样精致。这些完美无一不体现出它的与众不同。泪滴在花瓣上令它更为动人心魄。

播放光盘看到的便是他那蛊惑人心的眼睛,依旧是那么迷人,依旧那么令我难忘。他不无忧伤地说:"涵,请原谅我现在告诉你这个真相。轩怀的并非是我的孩子,她只是想用孩子来捆住我。你离开后我才发现生活中不能少了你。习惯了有你在身边的日子。每当回忆起你在身边的点点滴滴我都不由的痛恨我自己,恨自己的不珍惜。你走后,我满世界的找你,可是你躲到那里去了?我找不到你。浑浑噩噩的过了几个月后,我不再消沉,回到这个城市。因为你说过你会等我,等到我累了倦了想停靠了,你说你会永远留着那个怀抱。现在我懂得珍惜学会去爱了,可是你却食言了。当你说你爱他时,我的心沉到了谷底。我失了挽留你的资格。你离开或许是对的!有个女人有多少个十年可以等?你把你最美好的十年都给了我,我该满足了。你曾说过如果有人用999朵永不凋谢的BLUE ROSE向你求婚你会立马嫁给他,现在我做到了,可你终也成了别人的新娘。那只耳钉是我母亲留给我的。她说叫我送给这辈子我最爱的人。我希望你可以留着它,因为我左耳有只耳钉会在想念。我也要结婚了,和一个门当户对的女人。商业婚姻,与爱情无关。没你和谁在一切又有何分别那?祝你们幸福!"看着他消失的面容我的泪如绝堤般止也止不住。颤抖着手将耳钉戴在左耳上。诺,十年了!我们终还是逃脱不了错过的宿命。

凌推门进来,见到我满脸泪水匆忙跑来焦急地问:"涵,你怎么了?"我抹抹泪痕呆呆地说:"凌,怎么办?我还是那么喜欢JH呢?"凌听完我的话一楞既而笑了,用手轻柔地抚着我的头发说:"傻瓜,喜欢就喜欢啊!我又不会遏止你的喜好。再说我的宝贝这么有童心,多可爱!我疼都来不及那!""可是,怎么办?我的JH没有了!"我的泪刹时又落下。"没了可以再买嘛!乖,别哭了!再哭就边丑路!"凌象哄小孩般哄着我。

是啊,糖没了可以再买,可是诺没了叫我到哪儿找?

涵,你还是放不下他吧!你知道吗?自婚礼那天我见到那个与我有相同颜色眼睛的人我便知道你爱的是他。因为你的眼睛早已泄漏了你的秘密。可是怎么办?我是那么舍不得放你走。原谅我的自私,我一定会为你付出所有我能付出的爱,给你幸福。只是……你不要再难过了好吗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