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七夕
她来听我的演唱会
看见爱情的那一年,她17岁。刚进大一。
那年,她是一朵清纯的莲花。不食人间烟火,亦不知人心险恶。
站在夏天挂着绿叶的树下,看脚下无尽的绿色,绿得那么怡然自得。她轻轻一笑,八月的清晨便随风摇摆成浅浅的碧浪。
白云,袅袅依依,梦中,蝴蝶飞万里。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香气。
春花烂漫的少女,在爱情面前羞涩又骄傲。
她问他,你为什么喜欢我?他是她初中好友的哥哥。
他说一直记得第一次见到她时的情形。他初三,她初一。那年冬天的元旦晚会,她穿着浅咖啡色裙子。戴着红色线织帽子,那个帽子花蕾般一层一层的,很可爱,加上那双大大的眼睛。像个布娃娃。
可是这个布娃娃一样的女生上台唱了原本是男生唱的歌,张学友的《祝福》。本来有点忧伤的告别歌曲,她唱的时候一直怯怯的微笑着。
他说,不是她的声音征服了他的双耳,而是她怯怯嫩嫩的模样,拨动了他的心弦。
他说,似曾相识。看到她的笑容是他从心底感觉到愉快的一件事。
他轻轻偷走她的吻。
月浅,灯深。痴数夏星。
玫瑰听到了雨声,便悱恻了爱情。他的微笑。很安宁,像是很亲近的人。
17岁的初恋,是勇敢的故事。
知道她喜欢张学友的歌。为了买到张学友演唱会的门票,他可以排一晚上的队。虽然省吃俭用加上周末打工的钱也只能买两张最便宜的座位,几乎都很难近距离看到张学友本人,但她也很满足了。他怕她被人群挤散,就一直牵着她的手,趁她不注意,抱起她,把她举过头顶,她就尖叫起来。四周的人也跟着沸腾起来。因为有个女生上台献花,张学友象征性的拥抱了她一下。她喜欢张学友的歌,但恋上身边这个瘦弱高大的男生的拥抱。没有人比他更疼她。
他是她枕边的月亮。
她是他的春夏秋冬。
那年夏天,她和家人去大连,喜欢那个有海的城市,很干净,连风都是那么温和。喜欢星海广场附近和新东方渔人码头那里独具特色的海鲜。拌海蜇,炒海杂拌,辣炒蚬子、茄汁鲳鱼。。。。。。还有一种刺参,是海参的一种。因其营养价值极高,作为一种珍贵的海味被列为“八珍”之一。据《本草纲目拾遗》中记载,“辽东产之海参,体色黑褐,肉嫩多刺,称之辽参或海参,品质极佳,且药性甘温无毒,具有补肾阴,生脉血,治下痢及溃疡等功效”。因其药性温补,足敌人参,故名海参。总想把身边的都记住,然后他打电话的时候就告诉他。想着他的时候都会吃得很开心。
想象着如果他在,他定会刮着她的小鼻子取笑她小馋猫。夜里,他打来电话,她就兴奋的说着白天的见闻,末了让他陪着一起听海浪的声音。他说如若下次他们同行,他想看她在夜的月光下跳舞。
海滩上的卵石和贝壳,涛声,月亮像极了嵌在心上的思念。
爱,可以这样的纯粹,没有很复杂的东西掺和在里面,很干净的,像海边天空的颜色,那么蓝,那蓝里都装满了幸福,容不下一滴眼泪。
思念的飞花总在梦里开过千遍万遍。时间总是过得那么快,流水间,她20岁了。20岁的她,是一道柔媚的光晕,因为他的缘故,她在平稳的风中锻造出脱俗的美。他的一封信,是一场铺天盖地的忧伤。让她心里的那些光,一点一点黯了。记不得那么多理由,只看见分手两个字。不是自己喜欢的不了了之。却没有半点挽救的可能。他说他要离开这个城市,离开她了。忽然发现原来他不是那片永远晴朗的天空,而是天空里一朵飘忽的云。
没有去送他。害怕在人潮拥挤的车站,洒下伤感的泪水,害怕看着他的背影远成天涯。当然更多的是以为他还会回来找她。心想----没有她,他一定会不习惯的。
夏夜,喜欢每天晚上都跑去离家很近的商业学院的操场上去跑步。跑着跑着,感觉自己好像飞起来了,可是这飞翔的感觉并不能让她感到一丝轻松。因为心,那么沉。
夜里陪伴着的是张学友的歌。歌声可以疗伤,也可以再次轻轻划开心里的伤口。她在张学友的歌声里一天天地瘦着,也一天一天的好起来。
25岁的时候,研究生毕业一年之后她已经拥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在时光的磨砺中她也出落成一个婀娜可爱,优雅妖冶的女人。她依然是一个圣洁的爱者。懂得勾心斗角,懂得尔虞我诈。懂得爱情也可以是伤害,而不是受伤。
许多追过她的男士都说她就如那尼罗河的蓝莲花,自顾自地盛开,又自顾自地闭合,擒住了所有人的目光,却从未把任何人放入眼中。
偶尔还会记挂那个人,陪她听歌的初恋。想念可以令阳光下的事物都丧失了热情。爱情可怕的不是破灭,而是,独自记挂。
因为没有固定的男友,大家都替她着急。应付任务一样见了妈妈同事的儿子,工作不错,长相不错,家境不错。长大后才知道得加上很多物质的东西才能称之为爱情,这些都是以后安身立命的保障。空着肚子谈恋爱的季节过去了。妈妈说就是他了,不要再挑三拣四了,都快成老姑娘了。想想也是。他对她也算体贴,周末有空常开车带她出去玩。只要她喜欢的,不管多贵,他都会不眨眼睛的卖给她。会微笑,装作很开心的样子。但,心,再没有17岁那年那样雀跃了。
有次在海洋馆里被一种很漂亮的鱼吸引住。他说:“那是蝴蝶鱼。它们生活在近海暖水性小型珊瑚礁,大部分成双成对在珊瑚礁中游戏,觅食。蝴蝶鱼对爱情非常坚贞,好似陆生鸳鸯,一旦结为夫妇便终生相伴,所以也有‘海中鸳鸯’之称。”
鸳鸯双栖蝶双飞,在别人眼里他们已是一对幸福的鸳鸯了。可是她没有想到那样老实的他,也会背着她给别人送玫瑰。虽然他说是从前的女友,哭着求他陪她过最后一个生日。因为知道他舍不得她,但她心里依然不是滋味,除了第一个他,其他的人都不允许先背叛她
不听他的电话,只是依然在张学友的歌声里入睡。居然没有眼泪。忽然发现自己是个很吝啬的女人,连眼泪都属于梦里的那个人。
33岁的那一年,她发现丈夫的出轨,在某个黄昏的街头,她看见他在车里和一个看起来很年轻的女子在忘情的接吻。那是一个离市中心偏远的地方,她只是很偶然的经过。终于相信那些传闻都是真的,心里漫溢着,酸楚,忧伤,更有无法言语的痛。她没有当面制止。不是不在乎,不是纵容,只有没有办法接受事实:她的婚姻生活已经名存实亡了。她一直以为自己的婚姻是温暖的信仰。是沙漠中的一口清泉。
都说试金可以用火,试女人可以用金,试男人可以用女人。男人要有钱,和谁都有缘。原来,男人都一样。
这就是他曾经承诺过的幸福吗?那么残忍。
用力地恨。除了恨,还能做些什么呢?她怕离婚会给孩子心里带来阴影。再没有比小宝贝的幸福更重要的事情。他不主动说,她宁愿装作什么也不知道。
可是她依然无法选择。在她家楼下,年轻的女孩说她和男人是真心相爱的,她为男人堕了几次胎,他承诺会娶她的。她用了很大的力气狠狠地甩了那个女孩一耳光,原来,任何人都可以变得狠毒,只要你尝试过什么叫愤怒。那一刻忽然觉得自己像动物园的孔雀。动物园的孔雀职责是成功的保护自己的羽毛,使自己永远是一只光辉绚目的孔雀。那个叫做丈夫的男人站在她身后震住了。他手上牵着儿子的手。见,妈妈和一个阿姨撕打着,儿子吓得哭了。边哭边说“爸爸,坏人在打妈妈。。。。。”
他无地自容。她却不要他解释。只问他离婚还是不离。从甩出那一耳光开始她便知道自己忍到极限。
此亦有尽头。人生如棋,永远有无法预知的劫数,离了,心自由了,也好。毕竟过错方在他。所有的财产她都可以分到一半的。并且她还要孩子的抚养权。她知道两个老人一定舍不得这么金疙瘩一样的胖孙子。他当然不是傻子,他不会为一个女孩子丢掉车子,房子,孩子。还有这安稳的日子。
转眼间她到了40岁的生日。对于一个40岁的女人来说岁月的流失意味着太多。经历了人生的最重要的蜕变。不再迷惑,不再相信浪漫。青春不在,年华渐老。有快乐有失落。对镜注视那些细碎的皱纹,发现积累的尘埃已经缓缓地淹没她眼眸的光彩。忽然想起17世纪匈牙利巴托里ErzsebetBathory]伯爵夫人为了保持自己永远的青春美丽,她向仆人学习妖术,并且在咯尔巴阡山脉中建了一座城堡,在那里她虐待杀害了300多名少女,并快乐地喝她们的血,甚至把血装满浴缸沐浴。最终她惹起众怒。后来她被被囚禁在城堡中,直到死
原来永远青春美丽是一个残酷的童话。
但仔细想想似乎没有什么不满足了。一对玉人似的孩子,一个温馨的家足以抵消许多感伤。四十岁,知命,认命。淡定。望着延续她生命,青春的孩子。她就觉得很欣慰了。身边的同龄朋友也都说——四十岁的女人不属于自己,她属于父母、属于老公孩子、属于社会;因为她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所以生活中就要承担这一切责任,而这种责任,也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乐章。
很久没听歌了。那晚丈夫拿出了张学友演唱会的门票,请她和女儿。他买了最贵的票。那晚是她40岁的生日。
听说这可能是张学友告别歌坛前的最后一次巡回演唱会。所以她去了。还是那个熟悉的声音。唱歌的人也已经有了和歌声一样沧桑的脸。
忽然忆起十七岁的那场演唱会,那个少年,还有那些明亮肆意的欢笑声……回忆的花瓣掠过心湖,泛起片片涟漪。
孩子问她为什么流泪,身边的男人已经渐渐入睡。
#为你自杀
南惠英,我在喊。
不答应。
南-惠-英,再喊一次。
还是不答应。
对了,她是南韩的,怎么跟她说普通话,改了
NamHayYoung。
这次灵了。
她回过头,看见了我,也认出了我。
眯一眯眼,做个鬼脸,右手举起,在空气中揣了个半月形的空拳,向我挥了两下。
不记得,最后一次,我妈,或者我姨妈什么时候跟我这么挥手过。
这个意思,我还是清楚的:宝宝,睡了;宝宝,再见;或者,宝宝,笑一笑。
前后就那么几秒钟,长了也不行,因为快要唱圣歌了,而且,我坐在她的后一排,中间还隔了十几个人。
这是1987年的事。
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一间叫林肯的美国学校校堂。
星期天,校堂做教堂,纽约牧师来布道,外交官和外国基督教徒,包括游客,比如我,来这里做礼拜。
我叫得出她的名字,因为一星期前,我见过她。
这里有个习俗,新来的,先起立,自我介绍。
不管你讲得好不好,大家都向你微笑,表示欢迎。
散会后,门口还有咖啡,茶,有时候还有蛋糕,你就站着,喝着,跟教友们说说话。
我就是这样认识南惠英的。
今天再次见到她,从后面就可以认出她,我很高兴。
不要说她,就是认出一只猫,我也会很高兴,人生地不熟嘛。
她被认出,当然也高兴,甚至惊喜,所以挥手,所以一弯月的拳头。
做完礼拜,我们聊起来。
她示意旁边的一个澳大利亚人,他点点头,她就请我去吃饭。
这是一间叫DilaramHouse的公寓。
住的全是白人,除了她。
她是汉城来的,被‘Youthwithamission’组织派来的。
这个组织是国际的,不知道中文怎么正式翻译,大意是:有使命的青年。
青年不用解释,使命指的是传播福音。
福音我在中国念书的时候就被一个美国老师传了,后来出国,被一对澳大利亚夫妇洗礼,被另一对定居英国的香港夫妇见证,成了基督徒,至今如此。
中饭是面包,色拉和水果,草坪上吃,算是半个野餐。
坐我旁边的叫彼德,他旁边的是他的弟弟,兄弟俩都是牛津的,哥哥毕业了,在英国使馆工作,弟弟来看他。
弟弟隔着哥哥跟我往死里聊,看恼了他旁边的南惠英。
她把椅子让给我,自己挪到一边。
原来弟弟也是牛津学报的编辑,就要报我一篇,结果搞得很晚;
结果,我就住在那里;
结果,还有什么?
当然是跟南惠英促膝长谈。
她是哲学系毕业的,还不知道要做什么,就出来转转,传传福音,提高英语,见见世界。
英文叫神Jezus,中文叫耶稣,她也叫耶稣,看来韩文也是从古希伯来文音译过去的。当然,不管怎么叫,我们一起信,就是共同语言,何况,我们的眼睛,鼻子,皮肤一模一样。
她的英语表达能力还有限,不时用汉字来写,比如,言有尽,But意无穷。
‘而’字她不知道怎么写,所以搞个‘But’进去,笑死人。
她自己就是个笑死人的人。眼睛小小的,咪咪的,不过很亮;脸,感觉很嫩,很长,非常长,我叫它‘SuperHighway’。
白人们一听,就哈哈大笑,一致赞同。而她嘴巴气歪了,过来找我算账,一把逮住我,往死里扭,直到我疼得哇哇鬼叫,方始罢休。
后来又有一个叫约翰的美国佬,喊她‘SuperHighway’,被她听见,硬生生扯下几根手臂上的毛,还不解恨,那约翰的叫声,响彻整个公寓,杀猪一样。
她要杀一儆百,结果适得其反。人们越看她,越觉得我取的外号形象,虽然不敢高声呼叫,倒是成了窃窃私语。
她能感觉,就是找不到发泄对象,只能过来跟我没完没了。
就因为给人一个绰号,而吃如此苦头的,这是第一次。
我那时二十刚出头。
见了女人,就要敬礼,点头,哈腰;
我的小弟弟,紧密配合,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当时,我手头上有一本香港最新的《镜报》,封面是一个佳丽,叫张玉凤,说是毛主席的私人秘书兼那个的。
日夜欣赏,日夜向往,耳边老是想起:女人,女人,女人。
突然眼睛一亮,南惠英不是女人吗?
当然是呀,而且是好女人。
贤惠,有学问,又是我的教友,又。。。
有位佳人,就在楼上,于是我把正事放起来了,冲过去,跟他们混成一团。
南惠英大我一点,就那么一点。
不过她一直申明,她的名字有一个英,不能念英,要念Young,Young的英文就是年轻,等等。
才不理她这一套,哪怕她五十了,她是个女人。
日有所思,夜有所寐,我这阵子经常在梦里见她,跟她**笑,跟她**。
白天,我偷看她,拼图,昨夜她是怎么摆的姿势,而我又是怎么摆的,后来。。。
不敢肯定,她有没有注意到,感觉到,她自己永远是那副样子:开心,爽朗,快乐的天使。
一天晚上,我请她吃饭。
她不会喝酒,果汁代,跟我碰。
下了天大的决心,我顺势拉住了她的手。
那么滑,那么让我****。
下一步,怎么办?
我还没有想好。
吻她,意**她,或者拉住了就不放?
没想到,她这样解套:
她放下杯子,另一只手拉我的另一只手,四只手,汇合一起,我的,她的,我的,她的,不容我多想,对我咪咪眼,说:开餐了,我们祈祷吧?
祷词是她现编的:
神啊,谢谢今天的美食,谢谢把我们搞到一起,让我们此刻,而且永远感谢您的恩德,赐予,让我们永远赞颂您,把您的名字传播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阿门!
我只能跟着说:阿门!
手放开了,自己管自己的。
她对我甜甜一笑。
我们开始用餐。
之后,她回请我一次。
之后,我再也没有勇气去拉她的手,更没有勇气去瞟她。
可是,她的可爱,在加倍,简直就是乘方的滚,从一个爱的雪花,滚成爱的雪球,滚成爱的雪山,然后,不断加厚,不断加重,不断压抑,终于要雪崩了。
没有理由,没有解释,也没有准备,我爱上了她。
好几次,我对她,嘴唇咧咧的,就是说不出来一个字。
有一次,她感觉到了,或者不能再装着感觉不到了。
她约我去顶楼,看日落。
喜马拉雅山的日落,不是美,是壮丽,壮烈。
随着红日沉沦,她开始转变,先是一点红,后是一线红,后是一片红,最后是轰轰烈烈的火红,血红,殷红;等到日头走了,彻底走了的时候,她倒转过来,从漫山遍野的红,到一片红,到一线红,到一点红,到一片白,惨白,冰冷刺骨的白。
这是日落,正好也是我们的谈心。
我告诉她,我爱她。
亲一下我的额头,她说也爱我。
这不正好吗?
正不好。
她把我当弟弟,当亲人,不过是主耶稣一家的亲人。
可我是恋上她呀,没有什么主不主的,也没有什么兄弟姐妹的,就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
不知道什么是导火线,我哭了。
她抱着我,还是亲我的额头。
后来,她也哭了。
真的哭了。
很伤心,很感伤。
我爱上她,因为爱,伤了。
她亲我,因为不能爱,反伤了?
我不明白。
她一边哭,一边说,这都是她的错。
她有什么错?
当然没有。
这是她客气,给我面子。
这个面子不给还好;一给,我就想找一条地缝,一头钻进去,永远不要出来。
一个很明显,也很普通的事实,我就是不能接受:我爱上了一个没有爱上我的人。
摆开她,我跑了出去。
正好来了一部计程车。
去哪?司机问。
开就是,我说。
我的眼睛还是模模糊糊的,我的思维有多乱,我的心,在痛,在哭,在流血。
过了好久,司机还在重复那句话。
莫名其妙,我说,去珠穆朗玛峰。
这是什么话?司机听不懂。
那好了,就朝山上开,开到不能再开为止,可以吗?
司机一个劲点头,不光可以,而且还高兴得要死呢。
后来知道,他把我带到Nagakort,的确是开到不能再开的地方,因为前面没有路了。
我下车,他问要不要等。
挥一挥衣袖,叫他走。
开什么玩笑?
本爷此行乃荆轲的易水别。
回去?
回哪去?
回去干嘛?
松树林,到处都是山的气味。
夜黑了,深了,不是漆黑,可林子是阴森森的,寒嗖嗖的。
哪里管这些。
走呀,爬呀,跌倒了,起来,再走;再倒,再起来。
到底去哪?
不知道。
去雪山,去最高,去最险,然后,躺在冰雪里,死了算了,活着这么累。
这样想,觉得很对。
世上哪有这般好死的,哪有这般死的好?
又是雪,又是冰,纯,洁,一尘不染;天,地,一线之差;最重要的,不是安息吗?
人迹罕至,鸟不生蛋,阎王也不一定登得上来,鬼更不能,要多安,有多安,想怎么息,就怎么息。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爬了多高,我的眼睛晦涩,凝滞;腿早就软了,脚也不能逞强,整个身躯就是一个空壳,没有动力,没有灵魂,甚至没有生命。
我终于倒下去了。
突然,我的鼻子在翼翼而动,还是挣不开眼,也没有心情去挣。
可是,鼻子不对。
好好出了一鼻子气,空掉它,重头再来,这次有了发现。
一种嗅觉,远远地,悠悠地,却是越来越直接和强烈地传来。
不敢相信,那么像我最喜欢吃的法国胡椒牛排。
可在这深山,这荒野?
不错,就是胡椒牛排,法国式的。
我的肚子开始苏醒,大声抗议。
情不自禁,我翻了个身,就要一跃而起。
不行!
我是荆轲。
我别过易水。
我是来寻死的,自杀的。
想到这,又躺了下去,又心灰意懒。
可是,这该死的牛排,该死的法国人,为什么发明出这么好的美味?
我去你的。
神差鬼使,我起来了;神差鬼使,我不自觉地走着,朝牛排气味的方向。
越走越近,越来越香。
终于,我看见一盏,或者是一片阑珊的灯火。
山有多大,灯火就有多阑珊,多脆弱,多可怜。
原来这是一个五星级的山庄别墅。
原来这的的确确是客人点好的法国式牛排,而且没错,就是带胡椒的,正是我的最爱。
训练有素的尼泊尔服务生马上迎上来:先生,您的菜单。
法国胡椒牛排。
不用看。
不到半个小时,上来了。
半熟的紫红的牛肉,上面撒了一层薄薄的,黑黑的胡椒,旁边是白的花菜,橘色的萝卜,黄的土豆,红的西红柿。
这一切,在一个刚出锅的铁板上嗤嗤作响,雾腾腾地扑鼻而来,夺目而来。
而这一切,不是梦,不必要心向往之,拿起刀叉,就可以狼吞虎咽。
无限痛快。
这,原来就是我的最爱,我的至爱。
开了房间,倒在席梦思**,我突然开心地大笑起来。
南惠英要走了,我也要走了。
我们交换了一件衣服。
我给了她我的绿色的T-shirt;她给了我她的很合我身的羊毛衫。
我的T-shirt的命运不得而知;她的羊毛衫,我舍不得穿,存放了很久,直到…
我跟老婆讲到这段故事。
她好感动,安慰了我好久。
过了几天,我再也找不到这羊毛衫了。
#七夕
我抽的不是烟是寂寞;喝的不是酒是寂寞;唱的不是歌是寂寞;谈的不是恋爱是寂寞;过的不是七夕是寂寞;说的不是话是寂寞;流的不是眼泪是寂寞;打发的不是时间是寂寞……
准备倒数的时候七夕悄然而至没有任何预兆的。零点降临的瞬间被我模糊的一笔带过。多少有点窝囊和遗憾。尽管这样的一个七夕来得没有一点意外和突兀。因为我还是单身。
收到几条祝福的短信。不过简短的四个字“七夕快乐”。除了其中一个孩子已经稳稳地坐上了幸福快车有事没事都能甜蜜的微笑以外,其余的都是光棍。似乎这样类似的节日单身过节的兴致比那些出双入对了的还要高涨。谁知道这是为什么。二月份的情人节就在商场遇到过那样的男子,相貌平平一身沧桑但却给人在爱情里还很单纯稚嫩的感觉,俨然是一光棍。晃悠到一些柜台的时候服务员小姐左推销右介绍的时不时夸赞并建议可以买了送给女朋友,即便单身这样的款式也是很少见的可以买了保留着将来送嘛。而他竟然真的稍作犹豫便大方的买了下来。嘴角挂着近乎满足的浅笑。但他分明心不在焉的把包装好的礼品盒信手放进了上衣口袋。纯粹买一个心理安慰。
我没有收到过情人节礼物。或者说没有和恋人庆祝过情人节。彼时我们总是身处异地,距离直叫我们彼此遗忘。直到发现街边的花店无故多放置了大束大束的红色玫瑰,整条街都弥漫着醉人的芬芳,连同商家各式各样的促销广告海报用以提醒我日期,这才恍然觉察了节日。然后匆忙的发条信息出去。甚至来不及拨一通电话。或者说没有意识甚至并不太思念那个人的声音。
“情人节快乐。”
“情人节快乐。”
分不清谁先发出去的。没有区别。总归我们都想起来了有这么一个节日。或者说我们终于记起来了我们是一对恋人。
荒诞而可笑的爱情维持不长久自然而然。我们结束的没有争吵。分离的没有告别。
原本只是某一瞬间的错觉我们被划分在了一起,为了和谐共存我们强行定义彼此的关系为恋爱。然后在自己全然没有觉察的时候磨合并习惯了彼此,模糊的意识折磨着彼此的探索与纠结。我们都是怕麻烦的人。索性便大方的对对方说“我爱你”了。只是我们竟然还有过誓言。
一起漫步过一次,从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商业街以西一直走到东边出口。然而其实我们都不喜欢逛街。他与人群格格不入,而我只是讨厌嘈杂。并且我们都没有任何购物的需要。他的手搭在我的右肩,这样我们看起来会显得很亲密。而人潮涌动时他也确实会把我揽入怀中以免走散。我不喜欢背包,纸巾手机还有信用卡都放在较为安全的口袋。我没有在外面补妆的习惯,或者说素颜的我不需要再加以修饰。只是他的手触到我的皮肤的时候我会忍不住轻微颤动,我无法将它融入我的体表。
我们连拥抱都那么生硬。像模仿一些美好的剧情却总是东施效颦,彼此心跳平缓节奏规律有条不紊。只是敏感的我可以闻到他呼吸中的尴尬。而事实上靠近一点的时候我便感到无比压抑和拘束。
所以分开了我很释然。骨子里是豪放不羁的性格,拒绝束缚。我可以为我爱的人做出一些改变和牺牲,但我有一部分自由一定是要绝对保留的。否则我会枯萎。
再没和他取得联系。听说他过的不错。只是还没有伴侣。
白昼的时光匆匆流水地从指间淌过,而半晌我都感不到它的潮湿。只是指尖有些微凉。做一些没规律有头绪的工作,存起来的钱希望用以早日告别住公寓的生活。我想有一套自己的房子,不用很大我可以布置的很宽敞,只要它属于我。
很多时候我待在有屋顶的地方,喝星巴克看小说或者抱着笔记本写字。听那些舒缓的可以助于安睡的旋律和安静的足以让人流泪的电影。喜欢某些男演员深邃的眼神。像格里高利派克,一个眼神便可以满足许多女人的浮想。朋友分散各地,不常来往。
在某一段时期专注于某一个人的文字,疯狂而又卑微的暗恋。但是深夜的时候我清醒地觉察到,我竟然怎么都填不满。心伤着一个人为另一个人的缠绵纠结,我除了乐此不疲的歆羡便疼痛的麻木。蓦地发现,我写了许多人但从来不用真实姓名,一概都是你和他。却没有人提到我。
我无法恋爱。也无力暧昧。那些可以随时唤来的男性朋友无一不是与我有着相同的品味和性格。而我不可能跟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产生超乎友谊的情愫。因为彼此太过于熟悉和放肆。我可以揉搓他们的头发摧毁他们的发型后还肆无忌惮地放声大笑,跟另一波一起嘲弄埋汰他。他们也可以在越野攀岩等野蛮的活动计划加上我的名字。我们相伴却无法依赖。因为只是用来作陪。
七夕节发短信问候我的一定是异地的朋友。只是很奇怪他们的城市无一是我向往的尽管脚下这座城也渐渐褪去了古老的文化色彩逐渐被商业气息笼罩。霓虹飘着金钱美酒的微醺陶醉了许多旅人。然而我的停留只因为起初涉足这里的时候没有聒噪。找个借口彼此温习一下回忆,然后对一去不复返的光阴大肆慨叹一番,互相嬉笑着也就散了。
然而这天果真与平时没有不同。只是活生生被一群无聊的光棍给炒作火热了。
光着脚坐在电脑桌前在键盘不停地敲击,因为我得写字。
幻想爱情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是否会在不经意间突兀降临我的生活。
不属于我的节日。但是我还是要向很多人,包括那些单身的人发“七夕快乐”这样的消息。然后冷漠的收到他们的回复。我们在很多时候重复这种行为。敷衍着别人欺骗着自己。
然而不管怎样,爱情它终于还是没来。
#不让爱离开
没想到,真的没想到,他们也会有今天,终于爆发了他们这么多年来的第一次战争,终于文雅的她骂出了那难听的字眼,“XXXXX”终于他抬起了手,一声清脆的“啪”让时间静止了!她和他都楞了,四目相对一个遥远的声音在说:“亲爱的,这辈子我不会动你一个手指头的……”
“滚!”她歇斯底里的把他推出了防盗门外连同他的公文包,扣死门锁,抵着门的后背往下滑……坐在地上时她已泪流满面……
她觉得心里是那么的委屈,她是为他好呀,,刚才他的同事把电话打到家里找他喝酒,他这两天胃不好,还在吃药,加上又是周末,孩子又被奶奶接走,她好心情的煲了养胃的汤,而且又是难得的二人世界。可他一点都不理解,好像不去他就会怎么怎么似的,为了朋友而不顾及她的感受,竟然大动干戈!
绝望的看着他们精心经营的家,满地的狼籍。抓狂的心象有个刀子在划着,生生的疼……不争气的泪滴滴而下,流到嘴里的是那么苦涩……
他在啪啪的敲着门,叫着她的名字,说着赔礼的话,越说她越伤心,就是不给他开门,不知过了多久,门外听不到他的声音了,她也由哭泣变成了哽咽,孤独失望充满心头……
突然她疯一样的冲进卧室,打开衣柜,胡乱的抓着自己的衣服往包里放,走!让他一个人自由去吧!却发现每每抓起的衣服都有他的,狠狠的仍在地上,不一会满地都是。
当手碰到那个茶叶盒的时候,她楞了一下,她把它抱了出来,那里装的是她的日记,厚厚的一摞,足有五六本,手模着那盒盖光滑的缎面,一如从前……那是他为了要那个盒子而特意买了精装礼品茶,专门出口的包装,花去他一个月的工资,心疼的她总不舍得喝那茶,而他却乐呵呵的说给你的日记一个华丽的家值得,她还在盒底放了茶叶,说是情浓茶香……可现在她却好久好久没打开它们了,缓缓的打开盖,缓缓的翻开……
“把你写在日记里,
从此与我在一起,
你,
沿着字里行间的小径,
一直一直,
走进了我心里,
从此情满四季……
这是他们刚朦胧初恋时她写的,那时他们还没毕业,即使两人吃一份炒土豆丝也是那么的香,他说里面加了爱作为调料,所以回味无穷……第一次牵手,那心跳的感觉……第一次接吻,那致命的**……一下子涌上心头!这些他还记得吗?
“又做梦了,梦见我又回到学校了,我和同学一起在阶梯教室上课,突然来了一个蒙面人用枪指着一个人,我一看是我的他,于是我飞快的用身体堵住了枪口,一紧张,醒了。天哪!幸亏是梦!亲爱的:
真的好想你,想你的音、容、笑、貌!
真的好爱你,爱你顽固,坚强,上进!
真的好恨你,恨你不在我身边……
三毛说,思念是虫,慢慢的把我的身体吃成一个大洞,夜无眠,思念无限!”
这是他们毕业后的两地相思。毕业后他们被分配到两座不同的城市,是爱拉近了两座城市的距离,刚上班时的工资都捐给了铁道部,每星期都在铁路上往返,这星期他到她那,下星期他在站台接她,乐此不比。她至今还很珍惜的留着那些车票,说是爱的见证。现在每天在一起了,却差点忘了那时的甜蜜!……
“当披上你的婚纱的时候,我怕以后的日子不象现在……
我不知道以后会怎样,我怕从此以后你……我……
我期望你永远不要……当然我也是!
当我们手拿菜勺面对生活的时候……你会……我会……
如果我们为小事争吵时你会……我会……
唉!说不清的感觉,说也说不清……理不清的思绪好乱,好乱……”
这是她在结婚前的某天随手写在一张纸上的,一直夹在日记本中,当时他还取笑她,说她得了结婚恐惧症了,说他们会很幸福的,因为他们的爱经历了很多!曾经她的父母因不愿意她远嫁而反对婚事……曾经为了给她找个好单位日夜奔波……可是那时的不安却在刚才发生了,只是为小事在吵,她曾经对他说她才不会变成骂人的俗女人,她会是他永远的小女人!哪个小女人呢?那个信誓旦旦的把‘休教无德人轻曼’挂在嘴边的女人,是今天的她吗?她又哭了,为她自己而哭!
一张一张的看着,他对她的痴;她对他的爱。他们对生活的憧憬;去奋斗的决心。家的蓝图……孩子的蓝图……他的蓝图……她的蓝图……都通过一页一页的日记跃入脑海……
以为爱被现实忘记,没有!以为情被柴米油盐淹没,没有!以为单调的生活压灭了**,没有!她紧紧地把那盒子抱在怀里,看着满地的衣服,终于知道他们是分不清的,就像满地的衣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当整齐,温馨的家又出现在眼前时,太阳又从东方升起了,她打开家门……看着门口满地的烟头,对着猛然把她紧紧搂在怀中的他说:“抱我进家”!……
#谁来为正义埋单
某一年的深冬,负责南京到济南这段公路交警治安大队办公室办公桌上的电话急促的响着,正在上网的交警大队李副队长,懒洋洋的举起电话,对面传来了一位执勤的女警急促的声音:“一辆这牌是苏A00478的中巴,撞上了路旁的大树,翻进了沟里,车头已经变形了”,“赶快派人处理现场,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副队长急切的问:“人员伤亡情况,你清楚吗?”那个女警说:“据我们观察,车上大概有25人,13死,11重伤,其中有一个刀伤,并且有搏斗的痕迹,前排的乘客血肉模糊,我们已经通知了急救中心,他们马上赶到,队长这可能不仅仅是司机失误造成的交通事故,我们已经封锁了现场,请你们来调查”听到这里,小李嗖的一声从椅子上跳起来,他感觉大事不妙,就拨通了江苏省公安厅厅长办公电话,赶紧向厅长汇报情况,厅长指示立案调查,根据小李的描述厅长判断这不单单是个交通事故,其中定有隐情。小李也够倒霉的,他却能拈出事情的轻重缓急,这不,感觉自己和地方公安部门处理不了立刻向省厅汇报,小李刚从省厅调出来不久,本来想安安稳稳的到地方基层上干一年半载,然后再调回省厅升职,可是偏偏遇上这事,按照定制,越级汇报工作是不合适的,但是事关重大,小李也就顾不了那么多了。
入冬以来,第一场大雪过后,天渐渐冷了,小张抱着一摞需要公安厅厅长签字的文件来到厅长办公室,小张一直很细心,厅长秘书的工作不好干。小张敲开厅长办公室的门,厅长正在起草上个季度的工作总结,写好后报公安部审查。小张把文件放在办公桌上,厅长仔细看后,一一签署意见,签完后。小张静静地在厅长身边站着,厅长这时抬起头,看着满脸通红的小张,问道:“还有事吗?”小张像个腼腆的小姑娘白净的脸红彤彤的,他扶了扶掉下来的眼镜,:“家里有点事。想回家去一趟,给您请个假,最多两天,”厅长笑了笑:“好啊,你开我的车去,路上小心,”小张说:“不了,家不远,不用了。”厅长指了指小张腰间的手枪:“把家伙带上,注意安全。”小张解下枪:“没事,我后天一早就赶回来,不会耽误工作的,请厅长放心。”说着把枪放在厅长办公桌上,向厅长敬了个礼,就小步跑出去了。
这天中午,脱下了警服,换上了皮大衣,来的超市买了些东西。警官学校毕业一年多了,小张一直跟着厅长给厅长当秘书,一直忙于工作,尽心尽力。很少回家,这才母亲病了,回去看看。厅长这个人和蔼可亲,知道小张家离省城比较远就很照顾小张,最重要的一点是厅长有个正在读硕士的女儿,厅长觉得小张人聪明伶俐,想着以后让小张当自己女婿。
小张来到车站,就上了,车牌号是苏A00478的中巴,车上一个九排座位,小张在倒数第二排靠窗的位置坐下,不一会,上来了一个大概20来岁的美眉,这个姑娘深深的被小张的气质所吸引,不住的想与小张攀谈,小张望着窗外的风景,根本没有理会那姑娘在说些什么。
清风拂过。小张感到非常舒适,白皙的脸颊微微泛着红晕,湛蓝的天空浮着朵朵白云,没有云的地方像是被水洗过蓝玻璃,能照出人的影子。
前排坐着一个大胡子,满脸的刀疤,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大胡子后排坐着两个穿西装的年轻人,看着他们这打扮,小张的皮大衣保暖效果显然比西装要好,可是其中的一个年轻人,左手一路上放在胸前,好像胸口藏在什么东西,他们俩后面坐着一对上了年纪的夫妇,操着听不明白的广东话说着什么,一对大概十来岁的男女学生在小张身后相互挑逗着,司机便开车边吹着口哨
司机师傅把车开出南京城,上了国道大概有4千米的距离,大胡子突然跳起来,从身边的包中掏出一把54式手枪,口径7.62毫米、弹匣容弹量8发,小张在学校拆装过这种手枪一眼就能认出了。大胡子用枪口顶住司机师傅的头,司机师傅不再吹口哨了,猛的一脚踩住刹车,车停下来,闪了一下小张头差点碰碎了车窗玻璃。
穿西装的两个年轻人,站了起来,掏出藏在胸口的一把砍刀,大胡子说:“同志们,请注意,现在开始打劫,有钱的捧个钱场,把身上的手机、现金、全部拿出来,有信用卡的同志把卡拿出来,把卡号密码在我这里登记一下,”大胡子用余光瞟了一眼他的同伙,年轻人说:“我手中的是纯度比较高的炸药,这东西可以叫大家同归于尽,大家听话,我们拿钱走人,保证相安无事。”这时,学生旁边在妈妈怀里熟睡的宝宝被叫声吵醒了,他妈妈唱起了小兔乖乖的儿歌,不一会宝宝就睡着了。大胡子叫司机继续开车。
乘客们乖乖的掏出身上的东西,劫匪走到小张面前,小张敏捷的跳起来:“光天化日之下,你们敢打劫,竟没了王法。”劫匪笑了:“这车上我最大,王法是什么我不知道。”小张重重的给了小伙子一拳,小伙子用刀刺向小张,小张在学校学的功夫在这用上了,小张巧妙地躲了过去,摸摸口袋和腰间想起手枪交给厅长了,另一个年轻人又刺向小张,这次刺中了,小张过不得刀伤,和两个青年搏斗着,乘客见状都吓傻了。呆若木鸡,这段搏斗持续了将近700米的距离。
小张看到路旁的大树和树下深深的沟壑,小张使出浑身的劲死死地夹住那把刀,大声喊:“师傅,右拐撞树,”司机来了个急转弯,车撞上了大树,翻进了沟壑,就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10分钟后,写着120急救中心画有红十字的急救车及时赶到,此前交警大队已经封锁了现场,刑侦科的技术人员逐一排查了死者身份,经过幸存者的讲述,认定这是不是一场意外交通事故,厅长接到消息后,开车赶往现场,边巡视边询问技术人员情况。突然,他认出了身上布满鲜血的年轻人,正是他的秘书小张,厅长部署工作后,一个人开车回到办公室。
厅长坐下来,抚摸着小张的手枪,满脸愁云,这时厅长心中充满了自责和惋惜还有伤痛。厅长叫人把小张的骨灰,埋在了南京烈士园林的公墓中,想小张的时候,他会去墓前和小张说说话,他怕小张在那边孤独,更重要的是自己很孤独,公安部特别表彰了小张的行为,并且追认小张为共和国的烈士,模范刑警,人民英雄的称号也授予了小张,公安部还把当年的十大杰出青年的奖状发给了小张烈士。
第二年,清明节下着细雨,厅长带着女儿来到小张的墓前,对着墓碑上小张的遗像,深深地三鞠躬,对女儿说:“谁该为小张的正义埋单?”,女儿倒了一杯白酒递给父亲什么也没说,厅长洒在墓前,心里默默的说:孩子,我没看走眼,如果有来生,我还让你当我女婿。
一个月后,厅长工作到深夜,批了好多好多文件,有点累于是叫道:“小张,倒杯茶。”女秘书端着茶放在厅长办公桌上,厅长叫住女秘书:“小张呢,叫他来,”女秘书说:“厅长,您忘了,小张上个月已经牺牲了。”女秘书轻轻的关上办公室的门,厅长望着漆黑的夜空,流下了眼泪……
#安之素的爱情线
总是在想如果那个时候不是背着父母一意孤行的拉着你的手,执着的走过那一条条街道,在阳光肆意的午后带着你到学校改掉本已填好的志愿,今天的我还会不会如此伤心,如此绝望,甚至在两年以后仍不能心平,气和。
总是在想那样一个温柔而又儒雅的男人怎么会变起心来是那样的毅然决然,至今还记得你离开的背影,没有回头,没有留恋。
当那些过往成为照片里美丽的风景,当那些回忆成为皮肤上最难看的伤疤,居然还是不能忘记。
还记得那年的暑假吗?你刚刚参加完高考,你对我说:“我高考结束了”你对我说:“我可以对你说喜欢了”你知道那时的我是多么幸福呵!你说:“你高三了”你说:“你要好好复习”。我听你的话,我好好复习,我跟你恋爱,可那年,是我的高三!那时的我多傻啊,你说你高考结束可以对我说喜欢了,可你没有想过,我的高三才刚刚开始。当然那时,我也没有想过,如果你不是你的绝情我想到现在我也不会想到从交往的开始,你就没有珍惜过我。
我的高三在无止境的习题和与你甜蜜的电话中度过。我的高三结束了,我考了个不错的分数,可是我想与你在一起,我心心念念的就是与你在一起,因为我记得你说过的我们将会有三年最美好的时光,因为我记得你说过的在大学里我们可以有我们最自由的幸福,因为我想去那所有你的大学,因为有你我不会害怕。那时的我是多么的大胆啊,我可以改了原本很好的第一志愿,我可以接受去一个很穷的地方上一个三流的学校,我可以承受在偷偷改完志愿后父母两个月都没有理我,只因为那所学校有你!那时的你总是微笑着听我说我的计划,我的愿望,总是微笑着看我吃饭的样子,替我买绿茶饮料。那时的你总是留着不长的头发,穿着蓝格子衬衫用着蓝格子手帕。你总是说用手帕的男孩子才懂得珍惜,我总是很认真的听你说着这句话然后用蜜糖把自己的心填满。
我的大一我的大二我的大三都是在旁人羡慕的眼神用度过的,我们是校园里的模范情侣,我们走到哪里都是甜蜜无间,你总是说与我在一起你很舒服,你总是说与我在一起能感觉到幸福,你总是说:“安若素,安之若素,你让我感觉到平淡但让我想去休息让我感到安全”我总是幸福的听着你这些不是情话的情话,甚至把他们一句一句的抄在漂亮的信纸上。你说这些是我们爱的见证,你说等你有了钱就把它们都出了书让所有的人都能分享我们爱的甜蜜。我喜欢听你这样说。我安静地听你这样说。你说我的微笑让你觉得温暖,可是你知道吗?我的温暖就那么多全都给了你,你走了,带走了我全部的温暖,我很冷。
快乐了时光总是过得那么快,你毕业了。可是那时的你是多么的窝心啊,你在我们上学的这个城市找了一份工作,你说这样就可以跟我在一起。你说会在这里等我一年,你说等我毕业你会牵着我的手带我离开这里。我大四的上学期迎来了我前所未有的幸福。那时的我,每日每日沉浸在无以复加的快乐中,我的朋友们都说你是绝世好男人,可是这么快你就站在了我的彼岸,我看见你在岸的对面向我微笑,我明知道我彼岸的那边是沙漠,可我仍然相信我看见的是真实的你而不是海市蜃楼。时间多得多么快啊,它似乎就没有等过我!在我没有来得及将幸福的滋味牢牢的绑在味蕾里的时候我就快毕业了,那时的我总是说真希望时间就这样流逝,可是它流它的,却改变不了我们,多好,就让我们这样一直一直在一起,多好。你总是笑我傻,你说任凭时间改变地点改变你永远都会像这样拉着我的手,你总是说我没有方向感你总是怕我会迷路,你总是紧紧的拉着我的手。现在的你,害怕我会迷路吗?现在的你拉着谁的手?
我大四下学期时,你说要为我们的未来打算,你说要去大城市找工作租房子等我毕业就直接过去,我们很不舍的分别,可我没想过,仅仅是你走后的两个月,你竟会回我说出那两个字!我不知道你怎么了,我不写论文去找你,可是你竟不见我。想想我多傻啊,我竟然相信电视剧的情节一厢情愿的认为你得了什么不治之症而我居然天真的认为自己就是那个义无反顾的女主角。现在想想是多么可笑啊,你又恋爱了,可那个女孩不是我,是你老板的女儿。我早该知道现实的世界哪有那么多童话!
以前你总是说你顺从我不是因为我对而是因为你不舍得我难过,可是现在你怎么又舍得我难过?我已经习惯了依偎在你的身边,没有你我总觉得是在用一条腿走路。那天你对我说你不送我去车站,你说我也该独立我也该坚强了,可是你知道吗,你一转身我的泪水就决堤。我就那样无助的看着你的背影,多希望你能回头看我一眼,可是你没有,很快你的背影就消失在人群里。那天街上的人很多,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我觉得很寂寞,我依然是那个依偎在你怀里没有方向感的女孩,可是那个对我说:“牵着我的手就算闭着眼你也不会迷路”的人却再也不会回来。
年华在左,岁月在右,中间是我肆意流淌的绝望。在光阴的树影上是你为我刻下了斑斑驳驳的泪痕。摊开手掌,我看见自己的爱情线曲曲折折却执着的向前延伸。于是我明白了,你是我的故事但有一天也会变成我的往事正如我已经变成你的往事。我决定明天我将换上干净的鞋子,穿上纯棉的衬衫,双手插进我的牛仔裤兜在朝阳里微笑着开始新的开始。
#闲人日记
今天的日头很好,暖暖的。他晒了我的头,晒了我的脸,晒了我肥肥的肚皮和盛水的碗,晒得我浑身痒痒。眼皮底下几只蚂蚁吃力得滚动着一粒米饭,那是我吃剩的。蚂蚁吃我剩的,我吃赵三剩的。这是在赵庄。
赵庄的人都很闲,我也闲,只有赵三不闲。我睡在赵庄的土岗子上,老天是我的被,厚土就是我的床。直起腰我能看见村南赵家火红的高粱地,村北钱家成群的老绵羊;村东孙家金黄的老玉米,村西李家碧绿的红薯秧。赵庄不叫钱庄不叫李庄也不叫孙庄,就叫赵庄。屁大的村有四个支部,四个大姓各霸一方,抢来抢去还是闲不住的赵三做了大王。赵庄有男人有女人有老人有小人,东南西北密密麻麻足足生活着两千人。我不服姓钱的不服姓孙的也不服姓李的,诺大的赵庄我就服赵三一个人。
我就住在赵庄的土岗子上,我能清楚地看每天的日出和月亮。赵三每天路过土岗叫醒我,我叫醒打鸣的公鸡,这是在早上。我晚上能做好多梦,梦见孙家的老玉米梦见李家的红薯秧梦见钱家的老绵羊,梦见水里的美人鱼梦见天上的王母娘娘。每次被赵三叫醒的时候怀里都搂着赵三给我的那身破军装。赵三当过兵,赵三打过仗,赵三后屁股上负过伤,赵庄有两千人只有赵三自己吃国粮。赵三参加过对越南的自卫反击战,之所以能立三等功就因为给前线猫耳洞里弹尽粮绝的战友送过子弹和干粮。赵三一个人爬过了生死线,同去的战友都死在了战场。赵三从战友的尸体下爬过去,中间挨了一顿乱枪。庆幸的是乱枪里的子弹穿透了水壶穿透了压缩饼干又穿透了他给我的那件军装,然后匆匆忙忙就打到了赵三圆圆的胖腚上。转业回来县里面敲锣打鼓给足了他风光。这一枪钱家人不知道孙家人不知道李家人也不知道,就是赵三他老婆都未必知道。因为赵三晚上睡觉都是老婆在下他在上。只有我知道,赵三只对我一个人讲。
我一没有屋二没有房,我睡过赵三的驴圈,躺过钱家的祠堂,住过孙家的仓库,呆过李家的柴房。不过那都是在下雨或者下雪的时候。我有三宫六院在赵村,只可惜没有七十二个娘娘。我无牵无挂,除了盛饭喝水的碗就剩下那套赵三给我的绿军装。我喜欢白天的日头和夜晚的月亮,所以我宁愿一直住在土岗上。我看见有人偷了李家的红薯孙家的玉米和钱家肥肥的老绵羊,我知道是谁偷得,我不说。他们偷地里的,我偷他们的。他们不说我也不说。我看见钱家的寡妇偷偷跳了孙家光棍的墙,我悄悄的一路跟过去,透过门缝看他们光着屁股在**小声的欢唱。那光棍是赵三的死对头,我看了戏就把这些讲给赵三,赵三喜得直骂娘。我看见钱家的老大把羊偷偷赶进李家的红薯秧,羊群吃完了秧子,红薯都变成了和尚。我白天听李家成群的姑娘媳妇拍着腚蛋叫骂,我只给赵三说,赵三给我吃的。我就是赵庄肚子里的蛔虫,谁的事都别想瞒过我的眼睛。所以赵三待见我,有事没事就给我送来口粮。土岗上的蚂蚁吃我剩下的,我吃赵三剩下的,这是在赵庄。
赵三不种玉米不种红薯也不养羊,赵三只种高粱。他不光自己种,还让老赵家所有的地都种成高粱。他和酒厂的人签了合同,高粱一熟马上就进了酒厂。相反李家的红薯堆成山,钱家的羊群白茫茫,孙家的玉米上了房。老赵家赵大憨赵二傻赵三就是千里马,这话儿出在赵庄。赵三买了皮鞋赵三买了西装,赵三系上领带,赵三拿了李家的红薯孙家的玉米又牵了头钱家的老绵羊。赵三雇了辆面包车扬起一阵尘土路过我睡的土岗,他说他不卖玉米不卖红薯也不是去卖羊,他说他去城里招商。三天后从赵庄的后地里来了好多人和车观光,赵三带他们看了李家的红薯孙家的玉米和钱家的老绵羊。十天后赵庄就轰轰隆隆建起了两座工厂。食品厂收了孙家的玉米和李家的红薯,毛纺厂收了钱家的老绵羊。从此后姓钱的姓孙的还有姓李的都服了赵三,赵三就成了赵庄的大王。
今晚的月光很好,亮亮的。她照了我的头,照了我的脸,照了我肥肥的肚皮和盛饭的碗。眼皮底下几只蚂蚁吃力得滚动着一粒米饭,那是我吃剩的。蚂蚁吃我剩的,我吃赵三剩的。这是在赵庄。
#ThreeTimes
车窗外的雨仍旧是淅淅沥沥,坐在出租车里的直子身上被淋得雨水还未干。她刚从城东看望一个朋友归来。对方是女性,跟自己是小学同学,本来她打算晚上就住在那里,可是突然对方的男友回来,她只得冒雨乘车回住处。
雨刮器来回摆动着,她只能透过前方看见浮光掠影的城市灯火。从脸的右侧玻璃看出去那景象跟斑驳的油画毫无区别。出租车司机是名中年微胖的男人,由于她坐在后座,只能有时看见他的侧面,穿着灰色格子衬衣,头发稀疏尚不至到秃顶的地步。车里开着收音机,一段一段的流行歌曲中间穿插着路况信息。雨天的肇事几率是平时的三倍。收音机里的女主人这样说道。出租车司机相似与生俱来就跟出租车是一体似的手握着方向盘,对于电台这类东西在他看来也许只是跟打火机一样的玩意儿。
收音机里播放的歌曲是RainandTears。希腊乐队Aphrodite‘sChild改编帕海贝尔的作品Canon。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是三年前的秋天,她和他的前男友一起看电影《最好的时光》张震给舒淇写信说他在听披头士的歌,舒淇这边的画面播放的确是这首歌。因为这个她和他的男友还争执了一个下午,她的前男友是披头士迷,曾经声称,如果他早出生的话,对准列侬开枪的人就不是那个神志不正常的家伙而是他了。所以他对此很气愤,这种气愤让他对这部电影的看法和女友甚至有些敌视。侯孝贤或者朱天文不可能犯这种低级的错误。她丝毫没有因为这首歌唱者和名称的偏差而诋毁影片的整体。
她对于这首歌的衷爱不仅是源自于Aphrodite‘sChild的嗓音和对电影的好感,因为平时她便喜欢弹奏吉他,收集老唱片的缘故。
17世纪后期巴赫的老师也就是那位帕海贝尔对13世纪的民间音乐形式,如狩猎曲,轮唱曲等加工改编后才有了完整的Canon。1695年帕海贝去纽伦堡圣塞巴尔杜斯教堂担任管风琴师,在此终其一生。帕海贝尔死去350年了,Canon的各种演奏版本何止350种。此曲还作为代表人类文明的成就之一,被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通过人造卫星送入太空。
在刚听到这个曲目的开头一节的瞬间,在她的脑海里犹如条件反射般地浮现出各种事物,好比从敞开的窗外飞进来一群鸟。带来一种拧巴的奇妙感觉。没有痛楚和不快。只是身体的所有组成部分似乎有一种在物理上被逐渐拧紧的感觉。她不明白是什么原因。也许是Canon能给我带来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吧。
帕海贝尔。她脱口而出。说出之后,才想如果不说出来就好了。
你说什么?
帕海贝尔。这个曲子的作者。
没听说过。
三百年前的德国作曲家。她说。
噢。司机佩服地回应。
这时电台里的女主持人也像回应直子似的说出了帕海贝尔的名字,但对于他的生平并未过多介绍,接踵而来的又是当下的流行歌曲。跟乡下一个农夫的葬礼似的牧师只匆匆念了他的名字,然后掘墓人七手八脚地便将其草草掩埋。
可曾有信仰?出租车司机突然冒出这句。
是指宗教?直子试探性地问道。
就是基督教佛教那玩意儿。司机看来漫不经心地说到。
没有参加过那种组织和活动。直子不明白何以他会问这个问题。《圣经》倒是经常看来着,可是教堂一次未曾去过。
我老婆信那个。每天起床睡觉吃饭都要祷告。现在我面临两种选择,一是跟她皈依基督教。二是离婚。出租车司机点燃一支烟,将车窗玻璃小心地摇下来一个缝隙,那些烟从车窗那缝隙飘**而出。
可是宪法里没有规定说宗教信仰不同的人就得离婚呀。直子对于出租车司机抽烟时摇玻璃的举动颇有好感。
出租车司机将抽了三分之一的烟扔出窗外接着说,上帝不同意。我老婆说的。你能听出一首歌曲三百年前的原作,由衷的佩服你,所以才向你请教这些问题。不是我不相信耶稣这个人存在的问题,也不是不相信有神力之类的神乎其神的东西。以前经常还去寺院里抽签来着。只是觉着如果一旦跟从了某种信仰,似乎一生都成了一个已经成型的模具,我的职业已经决定了我一半的生命,也就是出租车,那另外一半我难道还要交给一个几千年前的不认识的人手里吗?
有宗教皈依的人似乎也是种虚空的表现,可是没有宗教的人或许更为空虚。说实话直子对于宗教的认识仅限于所接触过的为数不多的书籍,对于一个夜半时向乘客讲述宗教信仰的出租车司机她也未觉得有任何突兀和怪异。也许着来自于她对他的一种莫名好感或者遭遇的好奇。
接下来是段静默。唯有电台仍旧播放着这个时代的流行歌,主持人似乎也没有想着把时光再回到三百年前。那歌声并未在直子脑海留有任何印记,她所感受到的只是横恒在两人间的寂静。出租车司机放佛又像回归车租车自身的一个零件似的紧握方向盘,目视前方。放佛他们之前并未交谈过一样。神迹般落在城市的细雨不知何时倏然不见了,唯有车窗玻璃上留下的雨痕证明刚才那场雨真实存在过。帕海贝尔存在过,神存在过,她的前男友也存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