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醉

第十一章 暖暖错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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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雀麻雀请你忘记

她长得不好看。这一点,从小就自知。即使自己不知道,从别人的眼里也看得出来——她个子矮、而且,胖、而且,黑。同学给她起绰号叫麻雀。她人憨厚,认同了这个绰号,朋友叫她,麻雀麻雀,她就立刻答应人家。

十九岁的麻雀上了大学。在那所美女如云的大学里,她亦有她的爱恋。她的学长,不小心撞倒了她,把她的裙子撕了一个口子。第二天,学长提着一条新裙子上门来。

尺寸不合适,太瘦。

她却欣赏若狂——从他撞倒她的那一刻,这俗艳的故事就有了开头,她看到他的那一刹那,便迷恋上了这剑眉星目的男子。

从此便找各种理由接近,即使知道他名草有主。那又有什么关系她开始就摆明做他的哥们儿,而他未曾对她动过半丝心,这一点从他叫她的名字就可以看得出来——他常常会叫错她的名字。

亲近是从借钱开始的。

他要哄漂亮的女友开心,知道她有钱,于是常常来借一只借不还,而她心软,心疼他这样奔波。他打一个月的工就为了给女友买一条裙子,他对她说:女孩子是花,就是用来娇惯的。

听起来多让人心疼,可惜这心疼不是为她。

但她心甘情愿为他做一切,比如给他钱,让他去讨女友的欢心;比如陪他在失恋的时候拼酒。她是他最安全的女友,安全到没有了性别,他总是和别人介绍她说:我铁哥们儿。

这铁哥们儿一当就是四年。

毕业前,他再次跑来和她借钱,因为女友要出国。

她手头没有那么多钱,于是打电话和家里撒谎要钱,说报出国的培训班,为了他,她甚至可以做任何事。

他对她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你真好,除了我妈你对我最好。亲情的成分十足,半丝暧昧也没有。

甚至还是常常叫错她的名字,后来干脆就叫她的绰号。

麻雀这样普通,普通到只是自己迷恋,甚至不敢让对方知道,甚至对方借她的钱她都觉得欣喜。

他最后请她吃了一次饭,四年大学,他这是唯一的一次破例,只为了请她。

他是来告诉她,对不起,钱,我还不上了。

其实她从来没有指望过让他还。

其实她早已了解,他真不是一个好男人,除了一张好看的皮。但她就是迷恋他不负责任的那个坏样子——女孩子在年轻的时候总是会犯一些必须要犯的错误,比如迷恋不应该迷恋的人,比如喜欢上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

她多想让他拥抱一下,只一下就够了。

虽然他们看起来如此的不相配!可是,她常常会梦到她拥抱他,为了能看到他,她还以跑步减肥的名义跑到他的楼下。

那天晚上她醉了,轻轻地问了一句:你能不能假装喜欢我,抱我一下

问出这句话,几乎要羞死了。她还羞涩,还有少女的天真和纯洁,这样的话是她问出来的吗

对方哈哈笑着:你喝多了吧来,让哥哥抱一下。

他是极轻浮地过来拥抱了她一下,而她一阵战栗。此后,再也没有那样的感觉,这才知道——如果年轻时喜欢一个人,那是用尽一生力气去喜欢,不管他对自己怎么样,自己一定是全力以赴的。

后来他们各奔东西,她在国外待了两年,然后再度回国,任一个外企的部门经理。

同学组织聚会,她没想到会遇到他。

他喝多了,正得意忘形地吹嘘着:当年暗恋我的人一大把,知道那个谁吧当年恨不得把我包了,给我花了很多钱。

他并不知道她在后面,并不知道她也来了,她就是那个谁。

而之前在国外所有对他的惦念,所有对于过去美好的留恋,在刹那间烟消云散。

没有一个时刻她如此坦然。

如果说从前见到他会紧张会羞涩,但这一刻,她大方地走到他面前,很正式地说:请你把欠我的钱连本带利还给我。

这是她说的话吗

不,她不是在要钱,她是在要过去,要那再也回不来的过去。

有的时候,一些你以为刻骨铭心的事情必须忘记。

你可以放纵自己的痴情,但绝对不要放纵另一个人诋毁你——麻雀麻雀请你忘记。

——很多过去,请你忘记。

能暖心的雪

喜欢冬天的雪,那一片片的雪花如天空中张翅膀的精灵带着春天的消息轻飘飘的落地,它是寂寞的冬天唯一的活泼的元素。感动于它的纯洁,更让人感动的是本身冰凉的它却在降落的时候释放热量温暖人间。就像她,雪,我的小妹,一个内心伤痕累累却在众人面前又蹦又跳活泼可爱的小女生。开始被她的天真烂漫吸引,触摸到她那晶莹剔透的灵魂后才发现,原来雪也可以用来暖心。

真的忘记了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经常在一起谈心,记得那是春天,夜晚的路有些静,走着走着便可闻见一阵阵的花香。微风中**漾着她的往事,剥开她的眼泪,我看到一颗赤子的心。很难想象她天真的面具下有那么一颗那么坚强却仍伤痕累累的心,看着她,终于明白我不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受苦的人,我不知道怎样做才能让她不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独自哭泣,我只是情不自禁的想伸出手去为她擦干内心里昨日的泪痕。我们在春天的路旁走呀走,有时会分辨不出月光和路灯哪个更亮一些,但那我们的影子却在彼此心中越来越亮,最后,仿佛化为灯塔,为对方在黑暗中指引前进的方向。

总在寂寞无聊的时候想起她,想起她总让人想笑,有她的回忆让人看起来既无奈又好笑。和她在一起的时,总有一种感觉自己很老的错觉,因为她有些时候表现的过度单纯。很那想象,有人会为积一张会员卡而整天拉着她姐姐----我去喝奶茶的,以致于后来我看到奶茶比我看到凉开水后还要淡然。但是后来,我从没看见她用过那张会员卡,至少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她从来没用过。但是,发生在那个叫可咿奶茶店的一件事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因为那是我第一次在一张纸上写下“我爱你”三个字。

那天,某人拉着我进了那家刚刚开张的奶茶店,还没等我扫视完那个房间的摆设,她就把一支笔和一打纸递到我手中,让我在上面写“我爱你”。“快写呀”,还没等我弄清楚到底怎么回事,就被她催着在纸上写下了那几个字。然后她兴奋的把那张纸贴到墙上。最近去看那被贴满五颜六色纸的墙壁,我恍然大悟,原来那是一种许心愿的“游戏”。哎,心里和生理都很健康的我竟然被那个恶搞者骗的在纸上写下我爱一个女生,我当时有悔又恨,哭笑不得。

除了偶尔恶搞一点,她还很喜欢损我。有时会像个泼妇似的,哗哗的自己不停的在电话的那一边说上几分钟,中间不给我0.1秒插嘴的机会,生怕自己说不过我。开始的时候我还有些不知所措,后来慢慢习惯了,我们就经常互相贬着对方借以取乐。在这个世界上她是唯一一个敢大肆贬我的人啦,没办法,谁叫我们是姐妹呢?遥想以前都是我开人家的玩笑,现在好啦,终于有对手了,我不必再唱独白了。有时我竟觉得自己非常喜欢这种感觉的,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或许是因为我心本贱吧,不然我怎么会那么喜欢被人骂呢?!

虽然我有时对她还是有一点点意见的,不过,如果真的让我用一个词来形容我对她的感觉,我会用“很好”这个词,只是不知道很好的她为什么总是时运不济,时不时的就被朋友背叛,情人抛弃,不过还好,小偷总是和她走的很近,像丢钱包丢手机等亦系列东西的小概率事件总是大概率的发生在她的身。最可悲的是,她那视为知音的姐姐也会偶尔情非得已的时候骗她一下下。

——“你喜欢我吗?”某人失恋后,用异常伤感的语调问我。

——“喜欢”看着她那失魂落魄的样子我不带任何感情的说。苍天呐,我不会所喜欢还能说什么?谁问她好朋友这个问题,那个会说不是呀。喜欢?我怎么知道她说的喜欢到底是什么程度?哎,上天看在我是善意安慰她的份上原谅我违心说些的话吧!

——“我不信”她说。我也不相信,我们都是大学生怎么连这么一点是非的能力都没有?谁听不出我刚才说话的时候还思考了0.1秒呀!

我初中的时候曾暗恋过一个女孩。她是个很出色的女孩,功课好,人

又长的漂亮,扎着一个大马尾辫,我每一次与她偶然的对视时,都会浑身不自在,感觉全身的温度逐渐升高,心中小鹿乱撞。但那时毕竟年纪小,对爱的意识很浅,一直以来我很少和她说话,我怕我会把自己弄的很尴尬。当我和我的好朋友在一起的时候,当他们提到这些话题的时候,我很沉默,我是装出来了,在我看来,她没有正视过我一眼。

初中三年一晃就过去了,而我什么也对她说,在欢送的那天晚上,因为班主任没来,一盘散沙,同学们都分开了去玩了,我一个人在大街上瞎逛,心里很空虚,直到前方昏暗的街道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她,我们四目相接,真的是她,她也是一个人,我鼓起勇气走上前,想说些什么,欲说还止,她也什么也没说,从她的眼睛里我看穿了一切,她也和我一样,现在很意外,刚才很空虚,过去很沉默......你怎么也一个人?你不一样。原来你一直,一直都很沉默。你不也一样。

后来我们什么也没说了,因为我们的手碰在一起,终于握住了。

暗恋的日子不是我一个人在过

还记得和她的第一次相遇,高中开学时候的事情,很自然……

她,很从容,稳重的走上讲台进行自我介绍。没有太多的套话,简洁、自然、妥帖的话,就像她的人一样!没有过多华丽的装饰,没有过多语言的赞美。她就是她,活得很自我、很真实。

第一次,看到她,是羡慕,实在是欣赏她的独立!

生活就是这样,充满了偶然

或许就是上天的安排,我们上学和放学要走的一段路是重合的!也就是说,每天,我都可以在那一段路上看到她。她喜欢穿白色加蓝色的搭配。朴素,简约,但是气质很高雅!不仅仅是她脖子上简单的装饰的缘故,可能就是她的天生丽质吧!我自己觉得我还是很会描写人物的,但是对于她我总是找不到更恰当的语汇。

为了看见她,我开始习惯每天早上的早起,每天晚上的早归。生活倒是很有规律。就像老妈说我:“最近很乖!”o(∩_∩)o...

知道她早上有去学校后面假山学习英语的习惯,我就按时到那里,然后在凉亭那“学习”令人生畏的物理!她爱学英语,我是不得不学习我的物理,为了我即将到来的高考!

就这样,偶然的邂逅让我开始对她产生好感!

有些话、有些人是藏在心里的……

终于有一天,我所有的朋友都察觉到我的反常,开始“审问”我的隐私。在他们的威逼利诱下,我只有“束手就擒”了。

在我的简短描述下,几个朋友都似有所悟的点了点头。然后就扬长而去……(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去调查她,我还以为他们认为我脑子坏了不要我了那,我哭!)

朋友们开始给我出策略,恋爱专家们开始对我进行初恋教育。一时间,我放佛成了他们的学生,传授我关于爱情的杀手锏!虽然有点不情愿,但是还是觉得很幸福滴!

朋友们安排我们两个在一个教室上自习,在一个餐厅吃饭,在一路公交车上坐车……

知道她的成绩优秀,知道她的父亲背景很强!知道她是我们学校的重点培养对象!我那?!其实也不差什么!但是,我最终没有和她说话,总是远远的看见她,我觉得这样就很幸福!(据说那时候我的傻笑经常让我的哥门们崩溃)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高考结束,暗恋也就伴随着我走完了三年的高中生活!

朋友们问我,直到最后你也没有对她表白,后悔不?!

我笑笑说:“有些话、有些人是藏在心里的……”(据说,说这句话时我的眼神暴认真,朋友语)

现在的我

高中毕业,她如愿去了北京,我在吉林!

两个人仍旧是不认识,依旧是熟悉的陌生人!

我现在很好,她应该也找到自己的幸福了吧!

但是,我知道,我的心里依然记得ta……

暗恋这条河,我和它打了三年的交道,最后还是选择默默离开!

就像我开了这个话题,就是为了让更多的朋友敞开心扉说说心里话!

【暗恋,那条河】其实并不是我一个人在过……

校花来到咱们宿舍

学校管理学院有个漂亮女生,是当之无愧的校花。最重要的是,她竟然是同寝老五的中学同学!校花也确实来我们寝室找过老五几回,这可乐坏了寝室的兄弟们。大家建议老五追求她,遭到老五嗤之以鼻的拒绝,他的座右铭是“不能为了一棵树放弃整片森林”。

又是一个周五,下午没课。大家都出去各自活动了,寝室中只剩下老七、老八,还有老五。老五今天很奇怪,不急着回家,反倒留在寝室闲扯,而且不时地看表,像是在等什么人。就在闲聊之际,响起了轻轻的敲门声。随着一声“请进”,亭亭玉立的校花出现在门口。

老七、老八立刻双眼炯炯发光,随即进入状态,急忙把校花请进来,又是让座,又是倒水。

老五在一旁冷冷地看着,一言不发。等两人忙完了,他才对他们说:“我们有些话要说,你们先出去待会儿。”两人一听,大失所望,正要说话,却见老五盯着他们,威严地说:“谢谢!”老七、老八又看向校花,她对着他们抱歉地微微一笑,就再也不看他们了。两人无奈,只好恨恨离去。

老七一边下楼一边抱怨,“老五真不够意思,跟咱们还耍心眼儿。”

老八一言不发,快到一楼时他突然拉住老七,停了下来。“我有个好主意,”老八兴奋地说,“让老五丢个面子,谁让他对咱们不够意思呢!”

“对!”老七表示同意,“什么好主意?”

“咱们去找老五借钱。他是个‘月光族’,现在身上肯定没钱,咱们也不多借,就借50。看他拿不出来,这脸往哪儿搁?”

两人一拍即合,立刻返回寝室。刚轻轻敲了敲门,就听到老五礼貌、温柔而又充满魅力的声音:“请进。”老八鄙夷地小声说:“看,话都不会说了。”两人推门进屋,先是礼貌地对校花点了点头,然后对老五大声说:“五哥,我们想出去吃饭,可身上没钱了,你能不能借我们50元钱?”说完他们紧盯着老五的脸,想看看这张胖脸窘得通红会是什么样。

老五正对二人的去而复返感到奇怪,听了这话先是一愣随即就明白了。他从容不迫地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50元钞票,漫不经心地交给老七和老八。这下轮到他俩吃惊了,怎么也想不通都到月末了老五身上怎么还会有钱。两人只好接过钱,道了谢,在老五鄙夷的目光和校花茫然无知的注视下讪讪离去。

老八一脸的不爽。老七心生一计:“我还有个办法,让死胖子永远都抬不起头。”

“前几天我买衣服,小贩找给我一张50元假钞。我们就说这张假钞是胖子借给我们的,回去找他算账。不过,这招是不是太过分了?”

“不过分,谁让他吃独食呢!”老八又强调说,“而且咱们的目的只不过是让校花记住咱们俩。”两人商议妥当,立刻行动起来。

他们迫不及待地回到寝室。老七把假钞摔在老五面前的桌子上,一脸委屈地说:“胖子,你要是不愿意借给我们钱,就说不借。你给我们一张假钞算怎么回事?!”

老五一脸的错愕,彻底蒙了。校花则满脸通红,局促不安地说:“真的吗?给我看看。”老七和老八正要把假钞给她看,却被老五拦住。他对校花说:“别信他们,他们闹着玩儿呢。你先回去吧,改天我去找你。”说着把校花连劝带拉地推出寝室,送到楼下。

看老五灰头土脸地回到寝室,老七和老八笑作一团,刚解释完事情的原委,却见老五听完怪叫一声,一头扎到**,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她会记住你们的。你们知道吗,她今天是来还我钱的—那张钞票是她刚刚还给我的!”

淡淡金色黄昏的美术生

17岁的时候,班级里转来一个美术生。

开学那天,老师领他来报到,他很勉强地垂了眼睛站在讲台上,惜字如金地自我介绍:我叫庄家睦。我看见美术生的长睫毛优美骄傲的弧线,心里像有瓶苏打汽水开了盖,不停翻腾着细微踊跃的泡沫。男生怎么可以有那么洋娃娃的睫毛?真是没道理。

美术生又高又大,爱穿松松垮垮的白色球衫,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角落,不声不响。他不用上数学课,因为高考免考,事实上所有科目他都很少来上,基本属于放牧型读书。每当他垂着有些倨傲的长睫毛,长腿阔步地经过我课桌,便会洒下一路哗啦哗啦的奇响。1,2,3,4,我常常这样默数,数到6的时候,哗啦声停止,然后桌椅板凳发出巨大声响——美术生抵达了座位。

有美术生在场的课堂,我的后背异常紧张与敏感。我总忍不住佯装若无其事地扭头飞快瞥上一眼,却不是每次都能成功侦测到他的动态,这一路实在是漫长遥远,障碍多多。

我喜欢美术生,在风声鹤唳的17岁

有次课间我帮英文老师分发考卷,看见他的试卷,分数一塌糊涂,庄家睦三个字倒写得异常潇洒俊逸。他不在座位,我在那里慢吞吞地磨蹭,课桌上有只印着变形金刚的红色铁皮文具盒,拿起来出乎意料有熟悉的哗啦声响,忍不住打开来看:整整一盒削好了的绘图铅笔!我莫名其妙地兴奋起来,仿佛知道了一个不为人知的巨大秘密。

是的,我喜欢上了美术生,并且一点没想隐瞒,哪怕是在风声鹤唳的17岁。

我去美术用品店买了半打进口的绘图铅笔,放在书包侧袋,每天都幻想着在某个地方与美术生不期而遇,然后拿出铅笔送给他,欢快又得体地说:“庄家睦,我是黎熹恩。你可不可以每天都来上课?”

这个计划我幻想过太多次,然而还没来得及实施,美术生庄家睦就突然消失了。谁也不知道他干什么去了。我一度很惆怅,甚至胡思乱想他是不是感觉到我喜欢他,所以故意躲起来不见我。值日的时候我去擦他的桌椅,那张凳子是学校仓库拖出来的陈年旧物,一个轻微动作声响就惊天动地。我把自己的凳子悄悄换给了他,并有点疯狂地想买一小桶蓝色亚克力颜料帮他把陈旧斑驳的课桌粉刷一新。我从未这样想着对一个人好,就只是对他好,甚至都忘记了在乎一下回应。

庄家睦再次出现的时候,我的书包拉链已经把铅笔的橘色笔杆蹭脱了一条浅浅的漆线。

乱糟糟的课间,我把脱了漆的铅笔递给庄家睦。我那样生怕着他再次不可预料地消失,半打铅笔成了一个委曲求全的礼物,连带着热烈微酸的少女心意,仓促又隆重地倾囊送出。预演过千百次的对白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我握着铅笔的手安静地悬在半空,心中回旋着没有道理的伤心,非常戏剧化地红了眼睛。

这应该就算是了不得的表白了吧?

庄家睦接过铅笔,像他一贯那样不声不响。

第二天上课,我发现我的凳子被换了回来,桌肚里放着一个画着简笔笑脸的新奇士橙。

那些镶了金边的淡淡黄昏

庄家睦来上课的时候我们会一起走上一段,选择一条比较远的路,走得很慢。有时我会说很多话,似乎只是为了填充庄家睦不说话时空闲下来的光阴。有时我又会很沉默,羞愧地反省前一日自己的喋喋不休。

庄家睦说:“黎熹恩,你这个人活得很生机勃勃嘛。”

“是啊,我热爱生活!可是庄家睦,你怎么总是垂着眼睛没精打采的呢?”

白衣少年回答得云淡风轻:“我对这个世界没兴趣啊。没什么值得我关心的。”

我为这句话隐秘地难过了一阵,又无药自愈了。那真是一段稀里糊涂的日子,我喜欢着庄家睦,没有道理,没有章法,也没有指望。庄家睦喜欢我吗?我不知道。那些镶了金边的淡淡黄昏,我们只是漫无目的地在一起,一路踢着石子。

高考结束,我被北方一所师范大学录取。庄家睦美术专业课通过了,却因为文化课太糟不得不留校复读。

我从上学的城市买来新奇图案的绘图铅笔在校门口等庄家睦,他洋娃娃般的睫毛高兴地扬起来,高高大大一个人在夕阳下笑得微红了脸。庄家睦接过铅笔,拉住我的手,他的手宽大清凉,手指干干净净。身边路过的男生怪叫着吹口哨,我走路都有些飘忽,心里升腾起无数甜蜜幸福的气泡。

可是没多久,复读的庄家睦情绪反复得厉害,电话里开始会说一些非常偏激泄气的话:功课补不起来,没有将来,没有明天,无论是他,还是我们。我尽量体谅他,可还是会被这些话秘密地划伤,时日长久,再怎样强盛的愈合能力也被新陈叠加的小伤口弄得筋疲力尽。再挂掉电话的时候,我承认我有点累了,却还没有绝望。

我需要见到庄家睦。

为了积攒路费,我做两份兼职,还开始整理高中各科笔记给庄家睦。为了这份人生中第一次的爱,我拼尽了全力。

可是庄家睦又突然消失了,电话那头空洞的嘟嘟声让我们之间的联系显得那么脆弱,大量的书写使我的中指起了疼痛的薄茧,我望着桌上东跑西颠搜罗来的稀奇铅笔,第一次看清楚自己从头到尾的一厢情愿,也第一次明白对于爱情,我做不到不计回应的付出。

终于找到他,他却很暴躁。在学校跟人打架,被停了三周的课,他爸爸把他关在房间里不许接电话,他心情糟到谷底。这一切他说得理直气壮,好像全都可归罪他人。我在电话这端终于嚷了起来:“庄家睦你为什么要打架?你不是答应我好好用功的吗?你在乎过我吗?我们确实没有明天。我们什么都没有了!”

是的,我只是喜欢一个男生,就不知天高地厚以为自己的爱可以伟大无私到融化一切。爱的背面那么多始料未及的荆棘,我心碎地败下阵来。

这世界上的人们遇到什么难事都把它推给时间,我也学会了。时间最是无敌,爱恨情仇,前生后世,怎样的刻骨铭心在时间面前都只是回首时的清淡尘烟。何况我初次的小小爱情呢。

毕业的时候,我长高了一厘米,还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

部门里有男同事搬家搞聚餐,墙壁上贴满了他各个阶段的照片,这么不相干的时刻,我突然看见了庄家睦。1997年,庄家睦站在初中毕业的少年里,笑得阳光灿烂。我心跳得惊天动地,却若无其事地问:“这个人现在在哪?从前宿舍有女孩跟他很熟。”

同事酒意正酣:“庄家睦啊!我们两家以前是邻居。他这人挺不走运的,本来挺活泼的一男孩,父母离婚后变了个人。高二时转走了,听说在那交了个女朋友,跟我还当个秘密似的不舍得细说,后来因为那女孩打了一架,结果女孩也把他甩了。他考了三次高考,后来去上了专科。这个人一直敏感又骄傲,觉得自己考不了好的学校,配不上那女孩。现在搬家了,彻底没了消息。”

“为那女孩打架?”

“是啊,有人说他女朋友主动追他,主动送上门的肯定不是什么好女孩,他就冲上去把人家打了一顿,还拒不检讨。我当时劝他,他说这个世界上他在乎的人不多,谁也不能伤害他在乎的人……”

我冲出门去打车,边跑眼泪边滚落下来。

我要去哪里?庄家睦,我要去往哪里找回你?在17岁,对于爱情我真的一无所知,我热情又慌张地执著于自己“无私无畏”的姿态,却不曾真正去了解过你,你怎样想,你经历了些什么,你拿怎样的心来在乎我。

那些年的黄昏流光溢彩,我们一路漫无目的地踢着石子,没学会恰当地表达什么,不懂得回头看看过去,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将来。我们相对笑一笑,牵牵手就以为完成了所有的地久天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