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诗鉴赏

【新婚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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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

菟丝①附蓬麻,引蔓故不长。

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君妻,席不暖君床。

暮婚晨告别,无乃②太匆忙。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③。

妾身④未分明,何以拜姑嫜⑤?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⑥。

生女有所归⑦,鸡狗亦得将⑧。

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⑨。

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⑩。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11。

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久致○12罗襦裳。

罗襦不复施○13,对君洗红妆○14。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15。

人事多舛迕,与君永相望○16。

【注释】

① 菟丝:即菟丝子,一种蔓生的草,依附在其他植物枝干上生长。比喻女子嫁给征夫,相处难久。

② 无乃:岂不是。

③ 河阳:今河南孟县,当时唐军与叛军在此对峙。

④ 身:身份,指在新家中的名份地位。唐代习俗,嫁后三日,始上坟告庙,才算成婚。仅宿一夜,婚礼尚未完成,故身份不明。

⑤ 姑嫜:婆婆、公公。

⑥ 藏:躲藏,不随便见外人。

⑦ 归:古代女子出嫁称“归”。

⑧ 将:带领,相随。这两句即俗语所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⑨ 迫:煎熬、压抑。中肠:内心。

⑩ 苍黄:仓皇。意思是多所不便,更麻烦。

? 事戎行:从军打仗。

? 久致:许久才制成。襦:短袄。裳:下衣。

? 不复施:不再穿。

? 洗红妆:洗去脂粉,不再打扮。

? 双翔:成双成对地一起飞翔。此句写出了女子的寂寞和对那些能够成双成对的鸟儿的羡慕。

? 永相望:永远盼望重聚。表示对丈夫的爱情始终不渝。

759年(唐肃宗乾元二年)三月,唐朝六十万大军败于邺城,国家局势十分危急。为了迅速补充兵力,统治者实行了无限制、无章法、惨无人道的拉夫政策。杜甫亲眼目睹了这些现象,怀着矛盾、痛苦的心情,写成这六首诗作。写成了著名的“三吏”、“三别”组诗。《新婚别》就是其中之一。《新婚别》这首诗中,杜甫成功地塑造了一位新婚少妇深明大义,顾全大局,忠于爱情,热爱国家的生动形象,反映了当时动乱苦难的社会现实,具有震撼人心的艺术感染力。

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全诗可分五层。

第一层,“兔丝附蓬麻”,到“不如弃路旁”。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菟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是柔弱的蔓生植物,它必须缠绕在其他植物的枝干上才能向上生长。蓬和麻都是小植物,没有坚硬的枝干,兔丝附在上面是不能向上延伸生长的。在封建社会里,女子要依靠男子生活,嫁了丈夫,就终身有了依靠。这位新娘嫁的却是一个靠不住的“征夫”,就好比“兔丝附蓬麻”一样,她的终身也就失去了依托。“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从比喻引申而来的伤心语。这一层以比兴开始,只是凄婉地作了一般的普遍性的概括,下面才具体谈到新妇自己切身的事情。

第二层,“结发为夫妻”到“何以拜姑嫜。”“结发”二字,读者不要轻易读过,它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新娘子向丈夫诉说自己的困难处境和痛苦心情。晚上结婚,早上离别,这岂不是太匆忙了吗?新娘的语气委婉而情意深长,但内心深处却含蕴着一种难以言宣的幽怨。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

第三层,“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 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她回想起当初父母养她时,把她看成掌上珍珠,深居闺房,十分疼爱。这两句与“生女嫁征夫,不如弃路旁”前后对照,更突出爱女嫁“征夫”之不幸。女儿嫁了人,成了家,有了归宿,做父母的也放心了,“鸡狗亦相将”,将,跟随的意思。如俗话所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实指望跟你一辈子,白头偕老,永不分离,谁料到“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想跟随你同去,夫妻生死都在一起,免得我在家提心吊胆,牵肠挂肚。但又担心你带着家眷去服兵役有许多不便,对你不但无益,说不定反而会使你生活更紧张,带来不少麻烦。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第四层,从“勿为新婚念”到“对君洗红妆”,写新娘子对丈夫的劝勉和坚贞的爱情。她对“暮婚晨告别”的现实感到太残酷了,她接受不了。对“君今往死地”,痛断肝肠。满腔的沉痛哀怨,诉说不尽。“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在感情与理智的矛盾中,她用理智战胜了感情,在热爱国家的大前提下将感情与理智统一起来了,她的形象也达到了光辉的顶点。

第五层,“仰视百鸟飞”到“与君永相望”,诗以比兴开始,也以比兴总结全诗。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在对“人事多舛迕”感到遗恨之外,再度用生死不渝的爱情坚定丈夫的信心,鼓励丈夫勇敢作战,这正是对丈夫最大的爱。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在新娘子身上倾注了自己的强烈感情,反映了他自己的战争观点。其次,是通过人物独白式的语言来表现人物性格。这些语言很符合她的身份、地位和所处特殊环境的,话说得入情入理,心理活动写得如此曲折、委婉、体贴、多情,令人读了如闻其声,如见其人。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语出肺腑,杜甫语言艺术的高超,不得不令人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