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苦恋

第十三章 永远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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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承诺 一辈子等候

有一个女孩子,小的时候腿不利索,常年只能坐在门口看别的孩子玩,很寂寞。

有一年的夏天,邻居家的城里亲威来玩,带来了他们的小孩,一个比女孩大五岁的男孩。因为年龄都小的关系,男孩和附近的小孩很快打成了一片,跟他们一起上山下河,一样晒得很黑,笑得很开心,不同的是,他不会说粗话,而且,他注意到了一个不会走路的小姑娘。

男孩第一个把捉到的蜻蜓放在女孩的手心,第一个把女孩背到了河边,第一个对着女孩讲起了故事,第一个告诉她她的腿是可以治好的。第一个,仔细想来,也是最后一个。

女孩难得地有了笑容。

夏天要结束的时候,男孩一家人要离开了。女孩眼泪汪汪地来送,在他耳边小声地说:“我治好腿以后,嫁给你好吗?”男孩点点头。

一转眼,二十年过去了。男孩由一个天真的孩子长成了成熟的男人。他开一间咖啡店,有了一个未婚妻,生活很普通也很平静。有一天,他接到一个电话,一个女子细细的声音说她的腿好了,她来到了这个城市。一时间,他甚至想不起她是谁。他早已忘记了童年某个夏天的故事,忘记了那个脸色苍白的小女孩,更忘记了一个孩子善良的承诺。

可是,他还是收留了她,让她在店里帮忙。他发现,她几乎是终日沉默的。

可是他没有时间*心她,他的未婚妻怀上了不是他的孩子。他羞愤交加,扔掉了所有准备结婚用的东西,日日酗酒,变得狂暴易怒,连家人都疏远了他,生意更是无心打理,不久,他就大病一场。

这段时间里,她一直守在他身边,照顾他,容忍他酒醉时的打骂,更独立撑着那片摇摇欲坠的小店。她学到了很多东西,也累得骨瘦如柴,可眼里,总跳跃着两点神采。

半年之后,他终于康复了。面对她做的一切,只有感激。他把店送给她,她执意不要,他只好宣布她是一半的老板。在她的帮助下,他又慢慢振作了精神,他把她当做是至交的好友,掏心掏腹地对她倾诉,她依然是沉默地听着。

他不懂她在想什么,他只是需要一个耐心的听众而已。

这样又过了几年,他也交了几个女朋友,都不长。他找不到感觉了。她也是,一直独身。他发现她其实是很素雅的,风韵天成,不乏追求者。他笑她心高,她只是笑笑。

终有一天,他厌倦了自己平静的状态,决定出去走走。拿到护照之前,他把店里的一切正式交给了她。这一次,她没再反对,只是说,为他保管,等他回来。

在异乡飘泊的日子很苦,可是在这苦中,他却找到了开宽的眼界和胸怀。过去种种悲苦都云淡风清,他忽然发现,无论疾病或健康,贫穷或富裕,如意或不如意,真正陪在他身边的,只有她。他行踪无定,她的信却总是跟在身后,只字片言,轻轻淡淡,却一直觉着温暖。他想是时候回去了。

回到家的时候他为她的良苦用心而感动。无论是家里还是店里,他的东西他的位置都一直好好保存着,仿佛随时等着他回来。他大声叫唤她的名字,却无人应答。

店里换了新主管,他告诉他,她因积劳成疾去世已半年了。按她的吩咐,他一直叫专人注意他的行踪,把她留下的几百封信一一寄出,为他管理店里的事,为他收拾房子,等他回来。

他把她的遗物交给他,一个蜻蜓的标本,还有一卷录音带,是她的临终遗言。

带子里只有她回光返照时宛如少女般的轻语:

“我……嫁给你……好吗?……”

抛去二十七年的岁月,他像孩子一样嚎啕大哭起来。

没有人知道,有时候,一个女人要用她的一生来说这样一句简单的话。

爱一个人,爱到八分最相宜

太爱一个人,会无原则地容忍他,慢慢地他习惯于这种纵容,无视你为他的付出,甚至会觉得他很烦,太没个性,甚至开始轻视、怠慢、不尊重你……

太爱一个人,你无异于一个蜡烛,奋不地燃烧,只为求得一时的光与热,待蜡烛燃尽,你什么都没有了,而对方只是一个手电筒,他可以不断放入新电池,永远保持活力。

太爱一个人,他会习惯你对他的好而忘了自己也应该付出,忘了你一样需要得到同等的回报--他完全被你宠坏了,不要以为你爱对方十分他也会爱你十分。爱是不讲理由的。所以爱也是不平等的。

不要爱一个爱得浑然忘却自我,那样全身心的爱只应该出现在小说里,这个社会越来越不欢迎不顾一切的爱。给他呼吸的空间,也给自己留个余地--飞蛾扑火般的爱情,正在进行时固然让人觉得壮美中,但若它以成为过去时,你如何收拾那一地的狼藉?投入那么,你能否面对那惨重的损失?破碎的心?

所以,爱一个人不要爱到十分,八分就已经足够了,剩下的两分用爱自己

不要让心爱的人独自哭泣

林业在电话里和我说,丫头,你别说,几天不见还挺想你的。我正在写paper,听他这么说,停了手,从桌角的烟盒里摸出根烟,嚓地一声用火柴点燃。想我?我打了个呵欠。哼,真难得,我说。他问我,你不相信我?我说,你别扯了,还有事儿吗?没事儿我挂了。

其实我挺喜欢修essay course的,平时不用怎么上课,上课也不用太认真听,只要交paper的头两天耗耗精力基本就能ok啦。不过,这回的paper比我想得难得多,倒不是选题和写作的问题。坦白讲,心不静,都是林业闹的。

我挺讨厌他的。整天一副自认天下第一美男的嘴脸,见人就称妹妹,然后也管你答不答应就嬉皮笑脸地和你天南海北地胡扯。我这么意志坚定的人,要不是认识他那会儿正赶上刚刚失恋,肯定不能被他那张烂贫的嘴脸迷惑。虽然,不得不承认,那张脸确实长得不错。

不错能怎么着?杨寒也不错,估计着在古代和潘安也能有一拼了,最后不也是把我踹了?所以从杨寒和我说再见那天起,我就认定了,这世上的男人,但凡长得比葛优强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我都跟林业说了N多回了,要么你去整容,要么你离我远点儿。他总是特无辜的表情和我说,你看你看,我整不整容不要紧,我这要真整得巨丑无比了,这神州大地得多少女同胞不寝不食啊?我这心里也不安啊。听他这么说,我还真就想不寝不食了--恶心的。

可恶心恶心着,我就发现,几天看不见他还真就有点儿想他。尤其今天。说实话,刚刚写paper之前,真的想给他打个电话。当然了,电话就算打了也不能告诉他说我想他了。恩,估计会熊他帮我写essay吧。虽然贫点儿,这家伙,还算厚道,除了烧杀劫掠之外,别人小打小闹的要求他还真挺热心帮忙的。

所以他和我说要来慰问深更半夜依然奋斗在赶essay第一线的同志的时候,我一口答应他了。呵呵,小子,你跑不了了,我想,剩下那1300字终于有着落了。

差不多半个小时后,门铃响,我用手缕缕头发,跟头把势地去开门。门一开,我就说,你爬来的?这么慢。他眼睛一眯,笑呵呵地说,爬来到哪弄夜宵啊?!然后把手里的方便袋子往我眼前一递。我愣了一下,心一下子就软了。林业把脸凑到我眼前,忽然很大声地笑。我说,你干嘛?他说,感动了吧?哈哈。我说,呸。他说,那你脸红什么?我说没有,然后赶紧转过身去。

果然如我所料,林业这小子虽然嘴上十个不行八个不干,还是帮我把剩下的essay写完了。他说done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我正窝在沙发上打瞌睡,听他这么一喊,赶紧睁开眼睛,谁知道一下子看见 他那张大白脸----他正蹲在我眼皮子底下,盯盯地看着我。我一慌,胡乱问他,你干嘛?他抿抿嘴唇,突然很温柔地说,你睡觉的样子挺可爱的。

我说,你少套磁了,本姑娘一直挺可爱的。他就用手摸摸自己的后脑勺,皱着眉头说,我就不明白了?我问,什么?他说,这同是一个人,怎么睡着和醒着的差别就这么大呢?我啪就给了他一巴掌,自己没觉得用力,但是声音很响。

林业愣住了,我也愣住了。他盯着我,我也盯着他。我看见他眼睛里的血丝,看见了因见了他眼中的血丝而心神不宁的自己。眼前一恍惚,我说,你累坏了?林业忽然握住了我的手,刚刚我打了他一巴掌的手,说,我不累。大概人困到了极点,思维就容易混乱,不然我不会不把自己的手抽开,我低下头,说,傻瓜,怎么会不累,熬了一宿了?声音温柔得自己都觉得有些嗲。

我不累,因为我爱你。林业的声音一下子就钻进了我的耳朵。同时我听到另一个声音和自己说,about你完了,你爱上这个男人了。

和林业在一起的日子很快乐。我很喜欢把头贴在他的胸口唱歌,从矜持到红豆,从闷到扑火。调跑得自己都觉得不在银河系的时候才住嘴,然后腻到他的脸前问他,我唱得好吗?林业就会环顾左右,筋着鼻子和我说,恩,这个嘛,啊,很多问题不是好不好那么简单DI。我说不行,你说到底好不好。他就笑。我就把手放到他的腋窝挠他的痒。他被我逼得没有办法了,边躲边笑着说,好了好了,别闹别闹,我也没说不好啊。我仍然不依不饶,那就是好了。他笑得都上气不接下气了,赶紧点头说,是,是,好好。我住了手,斜楞着眼睛问他,发自肺腑地?他连忙点头。我就手舞足蹈地象小女孩儿一样重又伏在他的胸口,特无辜地声音问他,不是我逼你说的吧?没,没,谁说你逼我说的,我就和谁急。

以前听人说过,怕痒的人都很孝顺。打趣的时候我也问过林业那个老得掉渣的问题----要是我和你妈妈同时掉河里了,你先救谁?恩,救我妈妈。林业总是这样回答。我知道他的答案一点儿错也没有,可心里还是会有些失落。失落过后也会想,也太小器了吧,连人家***醋都吃:)

林业的脾气很好。以前不在一起的时候,劲顾着和他贫了,在一起才发现,他特别迁就人。比如我喜欢草莓口味,他就再也不买巧克力的冰淇淋。我喜欢吃辛辣面,他就很少买牛肉面。我喜欢听classic music他就把车里的hip-hop都换掉。我喜欢百合花,他就不再在房间中放玫瑰。可只有一点,他特别讨厌我吸烟。我的烟就比以前抽得少了许多。

礼拜三,小言来家里借精算笔记,问我抽烟可不可以。我说没问题啊,烟雾测试器里面的电池已经被我卸掉了。她就说,你男朋友让你抽烟?我见林业在房间里听不见,就说,是啊,他不会干涉我的。小言就说,哎呀,你男朋友真不错。我嘿嘿一乐,从她的烟盒里抽出一根,点燃,深吸。总也不抽,深吸几口,头就有些晕了。正要掐灭呢,林业出来倒水喝,一见我手里的烟,立刻皱起了眉头。掐了,他说。我瞧了小言一眼,她也正在看我。当时啊,一股无名烈火从脚底着起,烧得我浑身发热。我把烟重又放到嘴里,吸了一口,然后看着林业。他一愣,然后走过来,把烟头从我手里拿下,放在烟灰缸里按灭。我一下懵了,竟不知该说什么好。

小言尴尬地告辞,我没有送她到门口。听到关门的声音,我忽地一下站了起来,走到厨房站在林业背后。他正在倒水,转了身看我站在那里并没有说话。我说,你打算道歉吗?他犹豫了一下说,不。我觉得很委屈,鼻子一酸就哭了出来,然后声嘶力竭地喊,你怎么这么大男子主义啊?!大概是我的眼泪吓到林业了,他赶紧把水杯放下,跑过来想要抱我。我摇晃着肩膀推开他,说,以后我的事情不要你管。他定定地瞅着我说,除了抽烟这一件。我认定林业是故意要在同学面前显示他的大男子气息,所以一夜没有和他说话。出乎我意料的是,他也并没有因此道歉。

之后林业失踪了七天,除了一张写着“我很快就回来”的字条,没有留下任何话。我有种世界末日的恐惧,很怕因为自己的任性失去他。人就是这样,总是竭尽全力地对某个人装做不闻不问,可当他忽然离开自己的视野,才发现,所有努力都是徒劳----思念几乎可以把自己毁灭掉。

我想尽一切办法联络林业,可都没有他的音讯。直到第八天晚上,看到他放在客厅的皮箱,我的一颗悬着的心才算落下。

我很是气愤他忽然的不知所踪。可与漫溢的思念相比,这小小的气愤,又显得很是微不足道。任性的女生总是容易骑虎难下,就象当时的我,想和林业说话,却不知道台阶在哪。想来想去,我给小言打了电话,想请她帮忙趁我不在的时候到我家去还我精算笔记,这样我就能理所当然地因为问笔记的事情和林业说话了。谁知道,电话一打通,小言一听是我,就恩恩啊啊地说有事情,很着急挂断。我说,你干嘛啊?我这都豁出脸让你帮忙了,你还执拗个什么啊?上次不好意思啊。小言在电话那头欲言又止地和我说,恩,恩,其实吧,林业也为你好,不让你抽你就别抽呗。我说,你怎么了?他对我好我还不知道?小言就不吱声了,我喂了半天,她才在缓缓地说,那这样吧,明天三点,NS的咖啡厅再说。我说,你这是......没等我说完,她就撂了。

小言的话有些莫名其妙,搅得我我一整晚都不可抑制地心浮气躁。半夜睡不着,溜出房间想看看客厅里的林业睡得好不好。一推门看见厅里的灯还亮着,想必他还没有睡,我赶紧把门关上。哼,在他道歉之前我才不要原谅他,我想。宝宝,你过来。我听见林业喊我,虽然心里对自己说不要过去,可脚却不听使唤。

林业坐在电话旁边的地板上,昏黄的灯光映在他的脸上,让他看起来很有些落寞。我坐到他的身边明知顾问,你喊我?他扭过身子一下子抱住了我,头埋在我肩窝,身体剧烈颤抖起来。我吓坏了,说实话,我吓坏了,简直是手足无措。我的林业,我心里的海洋,居然哭了! 我慌到了极点,根本顾不得问他这几天到底去了哪里,干了什么。嘴里便开始语无伦次地往外蹦字。我说,是我错了,我不抽了,我想和你说话,以后你别突然走了,我,你,我好害怕,恩,除了我爸妈,只有你,我知道,我知道的......林业突然吻我,我有些措手不及,他的舌象小鱼,温柔地在我口中游来游去。我心里想着,我就是你的小鱼。然后在喘息地空隙和他说,我爱你。

第二天起床的时候,林业已经不在身边了。我摸摸他的枕头,脸上甜甜地**着笑。下午阳光很好,初秋的风也柔得让人心起涟漪。我穿了一件浅色的外套到学校去,虽然再见小言似乎没有什么意义了,不过,我还是决定去,就当是和她一起分享我的欢喜。

小言比我去得早,见了我,她招招手。我一坐下,就对她说,你现在把笔记给我就行了,呵呵。小言瞧着我,歪歪头说,什么?我说,我和林业和好了。她说,好了?我说,是啊。她恩恩了半天说,那我先走了,我这下午还有课呢。我说,好吧,那咱改天再聊。恩,那天不好意思了。小言站起身,我突然想起什么,就问她,你昨天说要和我说什么?林业没和你说?你们不是和好了吗?她这样问我,让我意识到好象有些事情我不知道。我说,什么?她就说,没什么没什么。她一再推委,我的好奇就更强了,而且直觉告诉我,这件事情对林业来说很重要。

在我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求下,小言终于告诉了我,林业的妈妈去世了,就是我和他吵架的第二天,死于肺癌。

我明白了林业的不辞而别,明白他的“大男子主义”,明白了他的眼泪,也明白了自己愚蠢,还有......原来有个人是如此爱自己。

我忽然就觉得自己很荒唐,爱人一直身陷痛楚,我竟然丝毫不曾察觉,还要任性地用烟往他心口戳窟窿。如果相爱是要彼此分享,我和林业有一样地付出;可如果相爱是要彼此分担,我欠林业的太多太多了。与他的爱相比,我的爱太狭隘了。

从学校到家的路上,我的脑中一直重复着一副画面----我是一尾小鱼,在深海里享受着与世隔绝的快乐,从来没有留意大海正对抗的是怎样的风雨。我的林业,我的大海。在你最需要我的时候,我却不在你身边,你可否会恨我?我情愿你恨我。

我想着,哭着,抱歉着。回到家,找了一件黑色的衬衫,庄严地用尖刀裁开。晚饭做好之后,我去上个街区的超市买巧克力口味的冰淇淋,买牛肉面,买玫瑰花,又拐到附近的唱片行去选了两张最流行的hip-hop唱片。这都是林业喜欢的。然后,我就一直窝在沙发上等林业回来。

到十点多林业才回来,我替他取下外套,在他转过身来要和我拥抱的时候,我从口袋里取出那两块黑布,同他说,戴上吧,为妈妈。

只有想念不会老

小时候爱玩一种很幼稚的游戏,其实也只能说是一种小把戏。和一大伙朋友出去玩的时候,故意走在远远的最后面,看谁先想起来,绿阳呢,绿阳怎么不见了?似乎这样才能看出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好朋友。可是结果往往出人意料,总是最先想起来你的并不是自认为最铁的伙伴,有时候甚至是仅仅一面之交的人。被惦记的时候,心里很有种安慰和洋洋得意,出乎意料的时候又觉得有点隐隐的失落。 长大以后,童心未泯,仍对这个小小的念头不能释怀。每一次被男孩子送回家,再三告别,挥手再见,并约好了明天或者后天的电话。走出很远了,眼看就要走进家门,禁不住回头一望。深蓝色的夜幕里,自有一个黑色的剪影,执著地站在那里,昏暗中好像能看清楚对方还在注视的眼神。那时心里真的很温暖,悄悄地感谢他,感觉彼此之间的距离又近了一些。岁月是一炉沉香,越燃越短,当往事如烟一般在风中飞散,不敢奢望还能留下许多的余味。人海沉浮,最后记取的能有几人?小孩子长大以后,亲情只能是一面挡风遮雨的墙,而不是那件嘘寒问暖的衣。日子依旧一个人过。从母体里带来的足足十月的孤单又像一个丢失很久的朋友回到身边,淡了却更深厚了,远了也更尖锐了……

每每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总是能想起几个没有走远的人。他或者她。笑容还是那样的笑容,只不过因为时间的冲刷,变的有点模糊。而声音则由于时空的不同显得有一种虚无缥缈,轻轻飘飘。往事像一部黑白的默片,快乐的片段才会呈现一点点颜色。他们缓缓地走出来,轻轻地在身边坐下,然后相拥着一起笑一起哭。

人是会老的。很小就知道了。虽然因为年轻,还不懂得衰老的真正含义,但是理解里面肯定有一种成分叫做孤独。虽然有孩童膝下承欢,有猫狗做伴,始终驱不走寒冷。美好的阳光这样难得,透过树叶洒下一点一点的金波。闭上双眼,怀想着曾经娇美的容颜,曾经柔曼的腰肢,曾经爱过的人,曾经走过的路。然后在岁月的面前,眼看着自己洁白的额头出现愁苦的横线,柔润的嘴角留下隐忍的法令纹,清纯的眼神变得浑浊,甜美的声音不可遏制地苍老。张开双手却看到时间留下的轨迹,掌心空空,你还能抓住什么?

连心都老了,只有想念还年轻。

关于爱情,终于弄懂的没有几人。关于婚姻,始终明白的更是很少。关于理想,总是慢慢发现,实现的远远没有想象中的好。有的人一生是用来等待的。而等待也是会老的,也许到了最后,还有种未完成的可惜。

是天生喜欢想念的女子,为了心中热爱的玫瑰,宁愿放弃百花和整个春天。是天生容易忧郁的女子,喜欢把往事一件一件抖开。每次不经意的时候我都想起了你,好像你就是最先想起走在人群之后的我的那个人,尽管还有一点点陌生。我选择想你,犹如选择一个抛起的硬币,对也好错也好,只是硬币的两面,无论怎样都不能轻易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