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残缺的灵魂
槐树叶
一九八九年的秋天,有一个男孩儿上了初中。又矮又黑的他坐在教室的第一排,每天乖乖的听课,成绩还算说的过去。吃饭上学,放学回家,一天又一天……
终于有一天,男孩儿发现了班上有个漂亮的女孩儿,长着一双会说话的眼睛,身上带着一股雨过天晴后泥土的芳香,男孩儿知道他喜欢上了这个味道。上课的时候,男孩儿总是忍不住看看她,感觉像在偷啃一个青涩的苹果。
男孩儿长的很快,初一下学期,男孩儿被老师安排成了女孩儿的同桌。借过几次橡皮,男孩儿发现女孩儿很善良,女孩儿也发现男孩儿很聪明,两人说话相当投机,甚至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要知道在那个年代,女生和男生不说话。
他俩上课开始递小纸条,下课也舍不得离开座位。女孩儿家离校很远,不管下多大的雨,女孩儿也不请假,男孩儿和女孩儿都怕一日三秋。
在放暑假的那天下午,女孩儿抢了男孩儿的书包就跑,男孩儿追到学校后门外,在抢书包的时候,两人的手不小心抓在一起,却也久久的,谁也不愿分开。
一九九O年的秋天,在放学的路上,男孩儿发现了一片很大很大的槐树叶,他拿给女孩儿看。女孩儿要男孩儿保存好,等到二O二O年再会的时候再拿给她看。男孩儿说还是到二OOO年吧,男孩儿心想二OOO年正到谈婚论嫁的年龄,女孩儿却始终不肯。男孩儿很纳闷儿,但也很高兴,因为终于有了属于他俩的秘密。
男孩儿把槐树叶小心翼翼的夹在一本书里,誓言保存一生一世。
男孩儿经常梦到女孩儿穿上男孩儿送的红嫁衣。
冬去春来,到了一九九一年,男孩儿又长高了一大截,于是坐到了后面。之后,两人相遇,只是两张红脸。男孩儿拿出了自己的橡皮,不再问别人借了。
男孩儿的成绩突飞猛进,终于在初三冬天的考试中考得全班第一。女孩儿的成绩却一落再落。寒假,男孩儿每天抱着课本到教室温习功课,有时也会想想女孩儿在干些什么?
最终,男孩儿考上了中专,女孩儿回了家。男孩儿把学习的情况写信给女孩儿,告诉她这儿有楼,汽车特别多。
女孩儿回信说,她毕业后赶集卖起了东西,之后又到了县城大酒店打工,酒店很大。
男孩渐渐的习惯了钢筋混凝土里的生活,汽车的尾气充斥着雨过天晴的都市。
渐渐的,男孩儿很少给女孩儿写信,即使写了,也不再寄出……
四年中专转瞬即逝,九七年毕业后,男孩在县城当了一名男老师。
工作后,男老师学会了喝酒,时兴卡拉OK,男老师知道了酒店里很乱。这时,男老师想起了女孩儿,那儿会不会也这样……
男老师不敢再继续想下去。
上班后,“有没有对象?”似乎成了同事们问的第一个问题。男老师不知道该怎样回答。
某一天,爸爸来县城,对男老师说爷爷很着急。
在后来一次培训的时候,男老师的旁边坐着一位女老师,男老师拿眼一瞅,小鸟依人,只是口音怪怪的。
男老师心想这辈子就她了。
几经花前月下,终于一天,男老师吻了女老师一下,女老师笑着打他。
在情人节那天,男老师在贺卡上面写了:“同桌的你,千万别穿别人给你做的嫁衣!”收信人是女老师。
女老师告诉同事们:“这辈子就他了!”
不久,在酒店上班的女孩儿找到了他,她身上仿佛还带着那股浓郁的雨过天晴后泥土的味道,只不过那天真的下雨了,雨好大。
女孩儿问男老师这么长时间怎么不去找她?
男老师说忙。
有一天,女老师来到县城,男老师用自行车带着女老师逛街,女孩儿远远的看到了,回到酒店大哭一场,哭完之后收拾行李回家了……
这是男老师后来听人说的。
二年后,男老师和女老师结婚了,那年恰巧是二OOO年。
再后来,生了娃、买了房、有了车……
一年又一年。
N年后,一个星期天早上,男老师带着女儿到街上吃油条,遇到了一个和女孩儿同村的大娘。
大娘说女孩儿回家后嫁了人,和丈夫下洼包地种棉花了,只不过至今还没有孩子,两个妹妹下了学,弟弟还没结婚,她爹喝酒比以前更凶了。
男老师终于想起了那片很大很大的槐树叶,男老师从那以后再也没有看到比它更大的了。
随风飘失的记忆
他和她曾经是中学时的同桌。
现在的他住在A院三楼,而她住在与他仅仅一墙之隔的B院四楼,空间距离不过50米。可她,始终也没有跨过这一世的距离。
一次,同学小聚,久未谋面的他和她,不约而同应邀前往。只是文静秀气的她坐在与魅力四射的他相距较远的位置。热情而豪爽的他仍似当年,依然颇具号召力和感染力,大家围着他虚寒问暖,殷勤备致。
是的,现在的他,还是同学们谈论的焦点和重心。也难怪,昔日同学中混得不错还是他,在一职能部门身居要职,一言九鼎,属于重量级人物。只不过她和他相比,有点相形见拙,此时的她有点形单影只,一个人低垂着头,百无聊赖地抚弄着衣角,像个做错事的小女孩,杯弓蛇影地四下张望,很不能马上逃离这令她窒息而又尴尬的场面。这一切都是因为当年的她上了不理想的学校,进了不如意的单位,又经历的短暂的“裁女”阵痛,没有体面的职业,也没有骄人的业绩,更没有可以庇荫乘凉的大树,以至于她接到A君邀请参加同学聚会的电话后,她为“去?还是不去?”踌躇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老公帮她痛下决心:同学小聚,没有什么势力纷争,不过给彼此忙碌的心灵提供一个交流沟通的驿站。终于,她带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如约前往。
别后数年,彼此忙着工作,忙着孩子,忙着家庭,难得有机会重新相聚,席间觥筹交错,相互举杯,相互碰杯,相互调侃当年的懵懂的情怀,好似咋锅的炒豆,气氛空前高涨热烈.酒过三旬,他一马当先,主动站起,端起酒杯“咕咚咕咚”一饮而尽,然后说自己来先喝为敬,分别给相聚的同学逐一敬酒碰杯,表示自己对同学的一片诚挚心意。轮到给她端酒时,酒酣耳热的他**高涨,朗声到:“同桌,我敬你。”她脸上顿时如红云飞落双颊,“腾”地红到了耳根。“同桌嘛,关系比较特别,应该多端几杯。”其他同学乘机起哄,调侃当年的懵懂情怀,她赶忙慌乱站起,窘迫地接过酒杯,没有言语便一饮而尽。他笑了,然后深情地对她说,“其实我们两家相距很近、很近,仅一墙之隔。”她也羞涩地笑了,只是淡淡地说:“可是,我们的心已经相距太远、太远。”晚宴后,他再三地热情邀她翩翩起舞时,固执的她还是依然决然的拒绝了,因为她不想再触摸曾经伤痛的记忆。
是的,今日他和她,并非昔日的他和她。当年,踏着时代的主旋律,合着历史的节拍,他和她,结成友谊之伴侣。巧合么,她没想,奇遇吗,他也没问,感谢历史绝妙的安排,感谢上天有意的赐予。难忘的年代,牵动两颗溶溶的心,难逝的岁月,流下绵绵恋情藉友人。曾经,两颗年轻的心贴得很近、很近,因为一个极其偶然的机会,他和她成了同桌。
他的确是一个非常讨女孩子喜爱的优秀男生,一米七五的标准身高,棱角分明的脸上透着刚毅和威武,炯炯有神的浓眉大眼,还有一幅蒋大伟似的浑厚男中音,他的学业也出类拔萃,再加上为人热情豪爽,颇具王者风范,确实是女孩子眼里一个几近完美的理想王子。
她呢,那时不过是一个羞怯、腼腆、不善言辞的内向女孩,尽管她的学习成绩并不在他之下,但和他相比,总有点相形见拙,自惭形秽,似乎彼此隐隐约约隔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以至于有一天,优秀的他执意要挑选她做同桌时,她惊讶得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痴痴地望着他,满心的欢喜,一脸的幸福,好象一下子她也成了上帝的宠儿。就这样,她默默地关注着他,慢慢地产生了一种朦朦胧胧的情愫,虽然她知道彼此间的距离,也没有勇气表白心声,但她却无法克制自己不能不想他,不能不爱他。无时无刻,都在渴望见到他。而每次见到他,却总是紧张、羞涩、脸红,口吃得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最让她心痛、心碎的是他竟然熟视无睹、浑然不知。
后来,他和她由于一南一北被迫天各一方,不知为何彼此也失去了联系,在外地求学的她,独自品味孤独和落寞、伤感和失意,这种感觉曾经没日没夜地折磨、揉搓着她少女伤痛的心灵。那时她性格更加孤僻自封,当然无以言表,更无法诉说自己郁闷失落的心情,于是就靠摘抄一首又一首伤感、悲凉的诗篇来慰藉自己滴血的心灵。她曾经痴痴地渴望有一天能够与他不期而遇,对他诉说别后她的眷恋和思念,能够亲手交给他那本写满她少女懵懂情怀的朦胧诗抄本。可这种奢望一直也没有变成现实,只是在梦里她经常遇见他,多少次在梦里,在他和她曾经熟悉的校院,在写满他们记忆的座位……她曾经千百次地梦见他,可醒来却不见他的影子。她只能在茫茫的黑夜里独坐,让寂寞的思念慢慢地,一口一口地吞噬她的生命......可是,他了解她心里涌动的悲哀吗?
……谁把你的长发盘起,谁为你做了嫁衣……每当听到老狼的《同桌》这首歌时,她的心的海洋就会汹涌澎湃……因为时光始终无法冲淡她对他的美好记忆。
多年以后,她才渐渐地明白,无论这份感觉能保持多久,它不会有任何结果的,它给人的感觉是甜蜜兼苦涩的,但它留给将来的,也是一份回味无穷的温馨回忆!他和它好比两条平行的直线,无论彼此距离怎么近拉得怎么长,终合不拢来成为一体;他和她又似两条潺潺流淌的小溪,在某个洼地汇聚了,留下了一些痕迹,但分开后,依然要各奔东西……
男孩的友谊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能把这三者串成一捧精美珠链的东西,那么毫无疑问,篮球是其中之一。
不知是谁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不喜欢篮球的男孩就不是百分之一百的男孩。”话语虽然有失偏颇,可我个人认为还是相当有道理的。
男孩子,就应该打篮球———起码也应该喜欢篮球。
因为,这是一项饱含**、充满青春活力的运动。男性的力与美,少年的蓬勃朝气,会渗透过每一个百步穿杨的三分球,每一个令人陶醉的假动作,每一次畅快淋漓的封盖,就像千百年前的维苏威火山一样,感天动地地喷薄。当然,能做到这些并不容易。它需要男子汉的品质:坚强的意志力,果敢勇猛的作风,冷静,敏捷以及永不言败的斗志。
篮球也是一项依靠协作的运动。一个球星虽然可以主宰一场比赛,但若没有一群齐心协力并肩作战的战友,没有倾注全部热情摇旗呐喊的球迷,他就永远无法主宰最终的胜利。真正的成功,需要一个球队从主力到替补、教练以及球迷的精诚合作。
篮球还是一片充满着梦想的天空。在这蔚蓝的梦幻中,没有规则,没有定律,也没有扰人好梦的枯燥和鸦鸣。每一个新手都可以梦想成为姚明、艾弗森、奥尼尔,甚至是乔丹;都可以幻想在三分线起跳灌篮,在后场投出百发百中的三分球,或连盖三个大帽。把无法实现的梦想小心翼翼地贴心珍藏,在心灰意冷、百无聊赖的时候,枕着它甜甜地睡上一觉。希望会乘着梦想的翅膀,亲吻你的前额,在灰色茫然的心境中,点亮你一片豁然开朗的澄明。
男孩在篮框下成长。
他会被赋予男子汉的优良品质,尽管他在大人眼中还只是一个乳臭未干的黄毛小子。然而在球场上,他会懂得珍惜每一次来之不易的进攻机会。面对对手的狂轰乱炸,他抹一把额上的汗,坚韧而不屈。领先的时候,他所想的只是更加努力地完成比赛;落后的时候,他在山雨欲来的狂风中屹立不倒。
他也会主动地寻求友谊,珍惜友谊。他会尝试和每一个真正热爱篮球的人交朋友。他知道真正友谊的珍贵,会悉心呵护每一朵友谊的蔷薇。他会无私地把球分给机会更好的队友,
哪怕两人之间曾有过无数次不愉快的争斗;和对手撞个满怀的时候,会用真诚而善意的笑容,化解对方满腔的恼恨。
最重要的是,他心灵的橱柜中始终会搁着几分梦想。因为有梦想,在他的人生路途中永远高悬着一盏指路的明灯;因为有梦想,他能看破混沌的迷雾、迷离的夜,直面希望的曙光,永远都不会对人生丧失信心。
一个男孩子可以没有篮球,但他决不能没有友谊,更不能没有梦想。
儿时的朋友
这几天,连我自己都感到奇怪,我几乎每天晚上做同一个梦,梦到的是同一个人,她是我儿时的玩伴和朋友,梦到我去看望她,而她死了,我伤心的大哭,每次都会从梦中哭醒,醒来时,就好象真的一样,心在扑通、扑通的跳,人还在悲伤中。由于梦境的原因,使我更加思念家乡的朋友和亲人。
我梦里的女孩叫绣,她不属于那种很漂亮的女孩,长相很普通,圆圆的脸,一双不大的眼睛,总是扎两把小辫。但她善解人意,脾气温和,和她在一起让你感到很安全,并且她有一个癖好,就是特别的讲究干净,那时,在农村的孩子,因为,家长都很忙,孩子无人看管,家长也没有时间经常洗衣服,大多数孩子穿的都很邋遢,而绣是个例外,迟早看到她,身上的衣服都是干干净净,好象刚穿上似的。我曾经问她:“你的衣服穿那么长时间,怎么还那样干净?”她告诉我说:“每次你干活的时候,脏一点,就赶紧用布子擦干净,衣服就不容易脏了”。当时,我们也就十一二岁。可谁也没有像她那样做。在农村的孩子,没有闲的,都要帮大人干活,十多岁的孩子已经是家里的劳力了,农忙时,到地里帮家人收割庄稼,闲时就去割猪草。记得那时,每天放学后,吃完饭后,我们就相约去割猪草。春天的时候,到处都是嫩嫩的青草,有时遇到一个好的地方,那里青草满地,不一会儿,我们的笼就装满了,这时,我们就坐下来休息,经常是我和绣头挨头坐在一起,望着那连绵不断的秦岭山,看着蓝天的白云,听着鸟儿的鸣叫,在哪个时候,我们的心中就有一个渴望,长大后,一定要走出山去,看看山外面是什么样子。
在哪个年代,精神生活是很贫乏的,偶尔看一次电影,就像过年一样热闹,那时,我们最爱看的《天仙配》、《红楼梦》、《三滴血》,绣最喜欢的是林黛玉,而我喜欢的是七仙女,每次到月郎星稀的晚上,我们那些小伙伴就相约来到打谷场上,你扮演牛郎,我扮演织女,往往是绣演的是黛玉,那我就是宝玉了,我们在那唱啊,笑啊,直到大人在喊了几遍后才恋恋不舍的回家了。
农村的孩子,好吃的东西不多,可我们不管谁有好吃的一定是要共同分享的。绣的父亲从外地回来了,带来好吃的,她一定会给我留着,我爸爸回来了,带了好吃的,我也会给她留着。上学的时候,我们也是一块去,我们的友谊一直延续到上初中以后。后来,我们全家随父亲一起迁到城里,离老家越来越远了,回去的机会就少了,我们见面的次数也少了,可我每次回老家,都会去找她,她知道我回来,也会找我。再后来,时间长了,学业繁忙,我也不太回去,就很少看到她了。长大以后,更是各自忙各自的事,更没有时间在一起聊天了,加上她又出嫁到一个很远的地方,我们就失去了联系。
可我们的友情,我们纯真的友谊,却永远的留在我心里,每次说到家乡,谈到老家的时候我都会想起她,乡情就像是一瓶陈年老窖,让我留恋,难以忘怀,而儿时的朋友,却犹如一面镜子,影射出人间的真情,让我时时感到人世间的温暖,想起她,那些美好的回忆就像放电影一样重现在我的脑海中!
我思念家乡,更思念家乡的朋友,愿我的家乡越来越美好,愿我的朋友永远幸福、快乐!
草戒之友情
记得曾有人说过:友情是没有翅膀的爱情。我刚听到这句话时,也曾一头雾水,友情怎么会是爱情呢?没有翅膀的爱情?如果这句话是针对两个女孩的友情来说的,它也同样正确吗?是不是说这两个女孩的友情已经很深很深,但又不是爱情,没有翅膀的爱情就不是爱情了只能是友情,深深的友情,是这样的吗?
我深深地喜欢上了这句话,但我一直地一直地思索也无法读懂其中的意蕴,直到后来遇到了好友晶,我才开始在我们的友情中慢慢潜析出这句话的意蕴。
晶是一个文静又精灵的女孩,而莹我是一个喜欢调皮捣蛋的鬼灵精。每次舍友见我俩又开始在宿舍里“大闹天宫”、“翻云覆海”地嬉戏时,总无奈地用我俩的名字的谐音解释道:“你们果然是‘精灵’(晶莹),你们前世一定是一对淘气得让人头痛的‘精灵’。你们前世一定是天生一对。”这时,晶和我总是相视而笑,彼此读懂了对方的眼神:“是的,我们前世一定是一对精灵,今生来做一对好姐妹。”
友情是一份不是爱情的爱情,但它的浓稠程度丝毫不见得比爱情低。
如果说爱情最后确定在一枚钻戒上,那么友情是否可以最后确定在一枚草戒上?大学开学初是艰苦的军训,军训操练完毕后我们穿着军服坐在草坪上参加军训总结大会。上有上说,下有下语。我和晶躲在席台前下方窃窃私语,时不时嘻嘻哈哈笑起来。
要知道,为了考取大学,有多少人寒窗十几年,一直地忍受着心灵爱情悸动的折磨,一直地忍住寂寞不敢去拍拖,只为能专心过独木桥。而现在,我们终于走过了独木桥,终于可以放松地吁一口气了,内心对爱情的渴望在这个时候也如一直沉默的火山开始蠢蠢欲动将要爆发。
毕竟,我和晶都是寂寞的人,都开始强烈期待爱情雨滋润我们那干涸了二十年的心,但开学刚一个月缘分的步伐也没来得那么快。还好,至少我还有晶,晶还有我,我们可以彼此依靠彼此减少对方的一丝寂寞。我们互相暂时地站进了对方为对方等待的他出现在身旁留出的一个空位上。这就是友情,它不能替代爱情,但它能填充些许空缺并带来温暖。
我和晶百般无聊地聊着天,一边也无聊地一根一根拔着地面上的草。不自觉地,我将草编绕成了一枚戒指,一枚草戒。看着一脸笑意的晶,我居然有一丝的感动,我想至少这一刻她是开心幸福的,哪天她做了新娘一定是世界上笑得最甜蜜的新娘。这一刻我动情了,为晶的笑容而感动至触动。我拉过晶的手,将草戒套进她的手指,笑着说:“晶,我知道你不要墨尔本的翡翠,我亦知道你不要钻戒,那我就送你一枚草戒吧!草戒定情,我不管,天涯海角你都只能是我一个人最要好的朋友。”晶先是苦笑不得后而**上一个比阳光还要灿烂的笑容,将我的心笑得亮堂堂的。就这样,我和晶淘气地嬉闹着,晶打着“礼尚往来”的旗号也回以我一个草戒。呵呵,或许我俩都没有想到,自己戴上的第一枚戒指,居然是一枚草戒,友情之戒。这就是友情,爱情可以姗姗来迟,但友情却是需要的,一直都需要的。
一年之后,我和晶都开始拍拖了,我们都寻找到了各自的他,这不但没有使我们的友情冷化,相反地我们的友情在彼此倾诉和倾听对方爱情故事中更深更深。爱情或许是甜蜜的。但爱情的蜜是来自自己的他的给予,甜则需要通过与好友分享得到认同才显得它更甜。我们就是在甜甜的味道里,进一步融化了我们的友情。
晶有晶的他,我有我的他,但我们各自的他都在遥远的异乡。异地恋多少让人有点无奈的,跟他一起相爱他却不能时刻陪伴于你身边让你依靠,将相思之丝拉得那样绵长。其实有时候,即使自己已身处爱情的糖罐中也依然会感到寂寞,因为伸出的想让他牵住的手,只能悬在空中,异地的他也是有心而手不及。
是不是爱情的寂寞同样需要友情的牵手?
一直地一直地,我都很喜欢张智霖演唱的《十指紧扣》,那是一种让人依恋的感觉,依恋歌中带给人充满想象的十指紧扣的感觉,正如歌词所述:两个人手拖手的感觉真系好,两个人手拖手真系勿嘢都可以感觉得到。
在没有各自的他陪伴在身边的日子里,我和晶拉起了手,一直地一直地十指紧扣。那是对爱情寂寞的一种抚慰。记得有一次,我和晶去溜冰,因为我们是第一次溜冰,所以只能够彼此扶持,紧紧地十指紧扣。在一次次的滑翔中,在一次次跌倒之后彼此仍紧紧地十指紧扣中,我读懂了《十指紧扣》爱情之外的另一种情谊:两个人手拖手的感觉真系好,两个人手拖手真系勿嘢都可以感觉得到,可以感觉得到我们的友情走到边一度。我内心的回答是:这一生。我想晶也应该有这种感觉。这是一份深深的彼此默契的友情。
友情是一份不是爱情的爱情,友情是一份不是爱情的浪漫,友情是一份可以在各自拥有的爱情升温之外也随着升温的情谊。不管爱情有没有,友情却一直有;不管爱情在不在,友情却一直在。
草戒定情,从此十指紧扣。我永远不会忘记我和晶的这份草戒之友情,我永远不会忘记我和晶十指紧扣的画面,它刻在我的记忆深处,它沉淀在我的情感深处。这是一份值得我一辈子珍藏的情谊。
曾经的朋友
午夜零晨,在欢乐的气氛下结束一天的工作。出到大厅,看到两个熟悉的人影,那是我的两个好友兼室友,她们来接我下班!
我的工作,是在一家麦当劳餐厅当服务员,每天六到八个钟的上班时间,但是上班的时间却是不定的,一天二十四小时,每一个钟都会有人上班,每一个钟也都会有人下班!那天,我上的是晚班,四点到十二点。我的两个好友,在同一个城市上班,但是工作不一样,上班的时间跟地点也不一样。
我跟婷以前同是在麦当劳上班,只是她到后来换了工作,也在附近找到了一份比较轻松的工作!而凌若是婷的朋友,就这样,我们三个经常在一起玩,最后也就同住在一起。转自:
三个人挤在一间小房子里,我们的第二个家,叫做“小房子”那是凌若跟婷取的,后来我也就跟着她们一起叫。“小房子”里面有两张床,我自己一张,她们两人一张,凌若是后来住进来的,她是婷的知已,所以她们两个睡同一张床。婷是先认识我的,而凌若是在一次工作上跟婷结交成好友的!但是她们两个的感情却是无人可替代的。
凌若是个很细心的人,很会照顾人,也很会体谅别人!听婷说,她之所以会跟凌若成为好友,是因为在她们刚认识彼此不久时,婷脚受伤了,要开刀,婷是外省的,家人都不在这边,而凌若那时知道后,就一直陪着婷,帮她买菜,做饭,婷说,凌若以前从来没做过饭菜的,但是对婷,却像一个母亲一样,什么都帮她。从一楼背到八楼,婷动手术时,凌若也一直陪着婷,甚至在手术室时看着婷,陪着婷!那段时间,凌若请了几个星期的假,一直陪着婷到脚差不多好了才回到工作上!之后,婷跟凌若就成了知已!
而我跟婷之所以住一起,是因为当时我们都在找房子,在餐厅里刚好我跟婷比较谈得来,婷上早班,我上晚班,我们的工作不是婷接我的班,就是我接婷的班!婷是个比较容易相处的人,就这样我们成了工作上的好伙伴,也因此成了好朋友!我是一个不善于言谈的人,我之所以跟婷成为好友,是因为她有一张不管遇到什么事都是微笑着的脸,还有她的平易近人!
凌若很喜欢吃麦当劳,当她无聊时就会去买一杯可乐一个人坐在那里发呆,认识我跟婷之后,她去的机率就更频繁了,经常都会去等婷下班,那时的我真的很羡慕她们两人有如此纯真的友谊。转自:无忧生活网(www.5ylive.com)
有时凌若跟婷下班后也会去找我,等我下班后三个人一人买一支冰激凌吃着一起回家,不过大部分都是三人你追我赶地回到宿舍。我大部分上的都是晚班,等我下班时已经是零点了,回到“小房子”后,刚倒在**,又被她们拉起来,不是吃夜宵就是在到附近广场吹风聊天,虽然工作了一天很累,但跟她们这样一起,却一点也不觉得累了,心情不好也丢到一边去了,跟着她们一起疯,一起聊天,日子过得特别快,那时的我是快乐的!她们也是快乐的!
快乐的日子总是不长,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有一段时间,婷跟凌若发生了点小予盾,后来的事我也就不清楚了,凌若走了,“小房子”剩下我跟婷,没有了以前三个欢乐的笑声,也没有人再把我半夜拉起来吹风聊天了。“小房子”变得很清静!这样过了一段时间,婷的身边多了很多朋友,一些很会玩,喜欢泡吧的朋友。每天零晨两点到五点,我总会被开门声吵醒,婷白天上班,晚上就跑到酒吧,她很会喝酒,也比以前更爱玩了,我跟她的距离也越来越远了,现在的她一天不上酒吧,就闷得慌,每天半夜都是一身酒味回来。用钱也不比以前了,以前她会按时交房租,但是自从凌若走后,她就把用来交房租的钱拿去做头发,买衣服,三天两头就换一个发型,换一次又是几百块,衣服越穿越短。交房租的钱也就一拖再拖。至于婷,我也不再管了,我跟她,也从以前的无话不说
,到无话可说,她忙她的,我忙我的,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两人,似乎已形成陌路!
后来我辞职了,休息了好长一段时间,白天大部分的时间都呆在学校里,因为我知道,要想找一份好的工作,就要有一定的本事,有自已的特长,我很努力,很积极地上课,希望自己不再颓废。希望下一个站点是我一直期待着的。
现在,来到了这里,也找到了另一份工作,但是却找不到从前的快乐!怀念!每一天,我都会想起那一段快乐的时光,想起那两位我曾经的好友,她们是否也跟我一样怀念,一样想念从前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虽然已没有联系了,但是你们在我心里依然是最好的朋友!
婷:还是经常到酒吧吗?有没去上课?明年可以拿到毕业证了吧!真心地希望你过得好!
凌若:不会再像以前那样无聊了吧,一个人也可以好好的,还是在细心地照顾身边的朋友吗?希望寂寞的时候偶尔会想想我,除了婷,我也一样可以跟你分享快乐与忧愁的!
真心的朋友
多年以后无意中翻出已往朋友的书信,突然间被那种久违的问候触及到心灵和精神的一隅。暖暖的、浓浓的,比起如今电话手机的三言两语的问候,更多了一份感动期盼与惦念。
生活里可以没有感动,没有胜利,没有其它的东西,但是不能没有的是朋友。那种无论何时何地想起心里都有一种温馨的感觉的朋友。
近日十六年未曾见面的大学时代的同学匆匆一聚,勾起了我多年的回忆,十六年前一切仿佛就在昨天。我们一起生活、学习,当然这几年的大学生活并不如我们想象中的那么浪漫,多彩,但我们毕竟共同经历了岁月的烟雨;走过了多梦的年华。众鸟高飞去的那一天,同学们已经没有过多的惊喜,有的是沉默,有的是依恋,从此各自分飞。我们在不同的领域,有着不同的生存方式。却永远拥有着一份真诚的怀念。今天的相聚,很难看到岁月的痕迹,因为我们都风采依然,只是更多了几分成熟的心性。时间真的不能隔断一切,这么久的的别离,丝毫没有一些世俗的影子,没有过多的矫柔造作。那种淳朴的简单的问候打破了我已往的顾虑。
写这篇文章时,我怀想着真心的朋友,以及给过我真诚的更多的朋友,我遥祝他们平安、快乐!
有人说人群中的擦肩而过是十年修来的,能够彼此交流是百年修来的,能够成为朋友是千年修来的。但是又有多少人能从真正意义上理解朋友呢?不可否定让你伤心的、后悔的通常又都是朋友。所以在结交朋友的时候,我更多了几分沉稳。我宁愿走一个人的路,我宁愿作一个人的梦,只要我的世界没有伤心后悔!
苟富贵,勿相望。《水浒传》里的高球,摇身一变成了王府里的高衙内,当他差人痛打昔日的玩伴那一幕,让我想到此一类是何其的伪善,丑陋的朋友。现实生活里曾经视为知己的朋友,如今挂上一个什么长啊、员啊!就人前显赫,一副不屑一顾的神情,这样的人有之。很奇怪,我从不羡慕别人的荣耀,自然也就不放纵别人的娇纵。其实友情是一张信用卡,纵情地挥霍,总有完结的那一天,总有落幕的那一天。那一刻,当一切归于平静,你拿什么来拯救你的朋友!
其实有很多人,本来只是擦肩而过,但由于你的真诚却修来了千年与共的真心对待。比如我孩子的老师,她比我大,比我有知性,比我有见识,我本可以称她为姐姐,但我尊重她,信赖她,当她是我最知心的朋友,我们无所不谈。谈孩子、谈生活的琐碎。我真的很庆幸,在如此世故的今天,还能有人为自己独留一处心灵的净土。在如此苍茫的荒原般的城市里,还能有人为自己独僻一条心灵的幽谷。所以我带着我万分的真诚与感动走进我们交往的世界。
生命里注定会有很多遗憾,可能是对父母的,对姐妹的,对兄弟的。但是对于朋友,我是这样理解的,朋友是不分贵贱、职业的高低,朋友不是大海里的浮木,不是向上攀爬的阶梯。朋友间的相拥,握手应该是力量的源泉,而不是暗中的较量。我鄙视那些貌合神离的所谓酒肉朋友,我甚至讨厌那种极其虚伪的互相捧场作戏。也许我脱离这个社会太久了,但我始终认为真诚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变质,或者消失。只要你拥有过,就不会失去!
真心的朋友可以丰富我们生命中的每个片段,真心的朋友可以融入我们生命中的某个未知领域。即使在黑夜来临,你依然可以找到无数的出口。
雨果说过:“人生最大的幸福就是始终坚信有人爱你。”的确,爱让我们拥有一切。事实上与我们同行的人比我们到达的地方更重要。就让我们带上真诚的心不忘老朋友,结识新朋友。在路上,我们彼此珍重-----真心的朋友!!
陌生老人的礼物
爱是不会老的,它留着的是永恒的火焰与不灭的光辉,世界的存在,就以它为养料。
这个感人的故事,发生在一辆公车上,公车沿着南方偏僻公路蹒跚而行。
车子里的乘客,有位瘦弱的老人,手里握着一束鲜花,车过教堂时,上来一个少女,目不转睛地看着老人的鲜花。
到了老人快要下车时,他忽然冲动地将自己手中的鲜花推向少女的怀中。他赶忙解释说:"我看得出来你很喜欢这束花,我想我太太也会很高兴你拥有这束花的。我会告诉她我把花送给你了。"
那女孩接受那束花后,目送老人下车,看着他慢慢走到一座小公墓的门口。
残缺的灵魂
在懂得之前挥霍。在破碎之前封存。在遗忘之前怀念。
比如爱情。比如歌声里的时光。
眼前一片寂静无边的黑暗。嘈杂的世界随着渐渐流失的知觉一点一点隐没下去,淹没并且沉浸入在深海,听不见也看不到。有一种清凉的烧灼感。自下而上。
失去了对自己身体重量的完全掌控,我被地球轻柔的揽向它的怀抱,像一张阳光下被风卷动的透明纸头,或者一片带着洁白绒毛的羽。我听到从心灵深处流泻而出的音乐。空灵并且寂静,我的思想因此而牵动,左右摇摆。
这是一种如此纯粹的坠落。所以无比轻松。
每天都会很累,忙工作,忙学习。下课后同学们成双成对的而我就是孤零零的一个人,连说话的人都没有。我是可悲的。我会穿上吊带衫,牛仔裤,化上冷艳的妆,像午夜的幽灵一样穿梭在寂静的夜!!这时才会发现自已依然是美丽的,依然富有魅力,可以吸引男人们的如火的目光。我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因为我不屑.....我仰望天空,那不是因为我在寻找什么,是因为我寂寞!
一个人并不代表整个世界,或许他一开始给我的只是一滴水,我却把它幻想成一片海洋,当他把这滴水拿走后,我失去的却是整个海洋。
当这一切摆在我面前的时候,我没有挣扎没有挽留,没有给他解释的机会。因为我可以坦然的面对他与她,虽然心痛虽然失落,但是我没有力气去拯救我的爱人,也许他无需这些,也许他可以很好的处理这一切,但是我不能.....:“你来的时候把我的戒指带来好吗?我忘记拿了,就在你的席梦思床头........我还想要你..我说着玩的,哈哈我可不是那样的女人,但是我是最爱你的人.....她的话无时无刻都会出现在我的脑海,我想忘记,想不再意,可是....从不知道语言还有一种杀伤力,它就像一把尖刀,一次次的捅在我的心上,任其血流不止.....
我听到玻璃变成碎片的声音﹐黑夜下总会有些东西失手破碎﹐黑夜里我的心便如破碎的玻璃﹐听不到心碎的声音﹐却能感受的心碎的悸痛……
我在黑暗中等待光明的到来﹐无论是多微弱的光﹐总能让我看得清方向﹐不至于摔倒在地……
我很想知道自己有一个什么样的灵魂﹐一直以来他一直和我若即若离﹐他懂我﹐我却不明他。
高尚的﹐平平凡凡一个我﹐始终不觉得自己的灵魂有什么地方可以这么说﹐善良可以吗﹐似乎也不够。
纯洁的﹐也许只是曾经﹐而在经过了许多的风风雨雨后﹐我不再相信自己可以让灵魂纯洁如初﹐不然怎会有许多的贪念呢﹐感情的﹐金钱的……
许多时候认为自己似乎已到了淡漠的最高境界﹐而当有些事情发生时依然不能无动于衷。与家人笑着闹着﹐一个很幸福的女子模样﹐我的灵魂卻冷冷的说﹐你不过是在装模作样。
我几乎痛恨自己残缺的灵魂﹐痛恨它的提醒﹐它真诚的说﹐你其实不幸福。
灵魂依然故我﹐它有它的职责﹐如果它也和我一般虚伪﹐便不是屬于我的灵魂了。
它固执的真实存于我的心中﹐我该痛恨它吗﹐如果不是它﹐我大概早已随风而去﹐远离尘世的纷杂。
我于是恨恨的对它说﹐离我远点﹐让我沉沦吧﹐于毁灭中再获得新生。
灵魂幽幽的说﹐我是残缺的﹐却是美丽的﹐你虽是美丽的﹐却是残缺的﹗
因为你欲沉沦﹗为什么不让你的灵魂和你一样美丽呢。
我无语。
残缺的﹐我的灵魂﹐飘**着﹐在寂莫的空间﹐稍有闲隙﹐便袭上心间﹐而且久久不散……
我终于等到光明的到來﹐许多事情不发生在自己身上﹐便不会有太多的感触﹐便如台风袭来﹐我安然无恙﹐而我不能想象住在铁皮房里的人们熟睡时屋顶被大风掀开时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惊慌……
灵魂又悄悄靠近﹐是的﹐其实幸福并没有特别的定义﹐因为有人比你更痛苦﹐用真心去生活﹐那么你也是幸福的﹐所以珍惜所拥有的一切。不必过于追求完美﹐就如我﹐残缺的﹐我仍然感受到自己的美丽。
我美丽着﹐却是残缺的﹐我的灵魂残缺着﹐却是美丽的。
回忆遗憾
每个人的人生都有很多,插曲、回忆,有些让人难忘,有的让人痛苦,还有让人有遗憾。或许这是人生必须过程吧!!!!!
我的人生也不例外!!!!!
一天拿著M4在玩游戏,蕊,恩,干什麼啊?
假如我们一直盯著它们看,你猜会发生什麼啊?
疯了啊!我说:
呵呵……雪笑著说:你看吗?
看什麼啊?
那是第一次看到他,虽然他不是很帅,但是站起来,出现在我视线里却是他,可能是他比他那几个朋友长的清秀吧!
我看了他一眼就坐下来继续玩游戏,对雪说了2个字,无聊。
第二天,我们在雪店里玩的时候:又看到了他,他跟几个朋友在一起,他不爱说话,一直静静的走在朋友身边,偶尔觉得朋友说的好笑就开心的笑一笑,他笑起来很好看,很乖,很缅甸。
蕊:在看什麼呢?
恩,没看什麼拉!
我回家了,你慢玩。
在玩会吗?雪说:
我说我要回去了,拜!
有时候你会不经意的想起一个人,但是心里却没有喜欢他,但会想起他,很奇怪的感觉。
蕊:我们去逛街。
去那里啊?我说。
走吧走吧!雪说。
好吧……
我们又遇到了,这次我们第一次这麼近距离,我没敢看他,他从我身边走过,我们就这样擦身而过,什麼也没说。
这是我们第一次说话也是唯一的一次,他们在那里啊?我说在那里面。其实最开始,我不知道是他,等我反映过来他已经不见了,就这麼短短的几个字……
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工作完了,走了。
就在也没见过他了。
他走后有时候会想起他,但并不喜欢他,也不爱他,但会想起他,很奇怪的感觉。
大概过了一年多吧!好象见过他一面,但不确定是不是他,因為只看到背影……
其实有个小小的愿望希望能在见他一面,什麼也不在做只是见一面……
心里有一点小小的遗憾!!!!!
这只是一段短暂美好遗憾的回忆。
如果我死了,你帮我买个骨灰盒吧
好……说的好!宁滥毋缺!虽然只是你顺口说出来的,也许你并不知道其实这才是你心里的感觉!怎么心好痛啊,都痛了这么多次,难道还是没习惯这种感觉吗?看样子是我自己的磨练还不够啊!看着以前的日志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是自己写的,居然会被自己感动!
真的好矛盾,都不知道你心有没有能安置我的角落。但我却用尽全力!
你不是我第一个女人,但却是我第一个用尽全力去爱的女人!回想当初我们相识、相知、到我的不顾一切。我真的什么都不想要,只是希望你能多在乎我一点。一点点就可以!但童话始终是童话,即使在怎么的接近现实,还只是个童话。永远都不会成为现实,爱情超出了30公里,那就没有爱情可言了!曾经你叫我相信爱情是可以超出30公里的。你说你会做给我看。可惜在真的誓言也敌不过时间,在真的爱情也缩短不了距离的现实!
到现在为止,我到底得到了什么?
从第一次你所谓的那个“玩笑”开始,可你写在日志里对自己感觉的描述是那么的真,让我找不到玩笑的感觉!(我真的很想知道当时你是怎么想的……?)
第二次,你说你朋友的男朋友品行不好,不会体谅女人。你说你开始讨厌男人了,从而迁怒到我,你叫少打点电话给你!(我真的很想知道我做错了什么……?)
第三次,你和我说分手!你说你现在很反感男人,不想谈恋爱,想一个人过自己的生活。我挽留你,可你坚定的语气却不得不选择放手。但晚上你还打电话来给我,说是习惯了每天和我打电话,你还特别强调这只是种习惯,你会慢慢的改,会慢慢习惯不和我打电话的!(我真的很想知道你真的这么狠心?等你的习惯改了,那我的习惯怎么办?我就只是打电话的工具……?)
第四次,你说你认识了个男生,他会逗你开心,随时都陪在你身边。你对他很有好感!(我真的想知道为什么你可以不想我的感受,还和我说的那么开心……?)
第五次,因为我老妈想叫你帮买点东西,叫我打电话给你!你却和他在游戏厅里玩的,连电话都不愿意出来说下。(我真的想知道对你来说是不是游戏比事还重要……?)
第六次,你告诉我,你现在和他发展的很好,你们一起牵手去过这、去过那。你说你现在已经很喜欢他了!(我真的很想知道你对我说这些话的时候,你把我摆在什么位置……?)
第七次,这是我长这大来最大的耻辱!你告诉我你要和他去网吧,说是害怕他知道我的存在,所以叫我要和你说话只能说“恩、啊、哦、饿”!当时我真的一点都看不起你,只觉得你象个演员!(我真的很想知道你明不明白叫一个男人怎么说话那代表的什么……?)
第八次,凌晨四点去车站接你,可你却和我说,叫我不要来找你了,你现在有了他,你不想对不起他!(我真的很想知道你有没有想过对不起我……?)
第九次,你回家后,我不过是连续发了几条短信给你,你却说,叫我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别来烦你!
我发誓我不会在骚扰你……就这独自颓废了两个月后,你跑来找我,你叫我原谅你,你只是一时的冲动才这样的,最后始终没敌的过你的眼泪!跟你和好后就有了后来你的这句话……!
第十次,你说你要对我负责,真的还无奈啊!难道我的付出就是为了让你对我负责吗?(我真的很想知道你到底把我当什么了?商人吗?还是……?)
你对我说:现在你是宁滥毋缺……说的好!(你千万别忘记你今天对我说的这四个字,希望你也别后悔……!)
都经历这么多次了,为什么还是会心痛?是不是我经历的还不够多,伤还不够重!到底还要经历多少次?还要伤的多深?我的心才不会在痛?
有时候真的觉得自己很放贱,对于你从来没有勉强过你什么,不管是什么只要你开口的我都会同意。为什么连我唯一求你别和他去网吧了你都做不到?连叫你丢张网卡你都不愿意?既然你做不到那就算了,你想去就去吧!网卡你也留的吧!现在都随便你了。为什么你一边给我希望,一边却要毁灭希望!是不是为你的好,就是换来从没流过的两滴眼泪!
我在求你为我做件事吧!请你一定做到!
如果有天我死了,希望你能亲自帮我选个骨灰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