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一个意大利学者
邓蒂斯把心急火燎地盼望了这么久的这个新朋友一把搂在怀里,把他带到窗前,以便让透进地牢的微弱日光照亮他的全身。
他是一个身材瘦小的人,头发已经灰白,那大概是由于受苦和忧虑的结果而不是由于年龄的关系,眼睛深陷有神,几乎被那灰色的长眉毛所掩没,一丛长而依旧还是黑色的胡须一直垂到他的胸际。他那神色疲惫的脸上刻满了忧虑的皱纹,再加上他那个性坚毅的轮廓,一望而知他是一个习于劳心而较少劳力的人。他的额头这时正挂着大滴的汗珠。他的衣服东一块西一块的悬挂在身上。你绝猜不到它们原来是怎么样子的。
来客大概在六十岁到六十五岁之间,但从他行动上的那种生气勃勃却又使人想到:他年龄的老大多半是由于长期囚禁的结果而并非仅仅由于年月的消逝。他显然很高兴地接受了他这位青年朋友的热情的敬意。他那冷却了的心境似乎因为接触到那炽热的灵魂而又温暖激奋起来了。他很诚意地感谢这样亲热的欢迎,虽然他一定也是极其失望的,因为他本来是预期可得到自由,而现在却只找到了另外一间黑牢。
“我们来看看,”他说,“我进来的痕迹究竟能不能除掉。我们要保持秘密,千万不能让狱卒知道一丝风声。”他走向洞口,弯下身体,轻而易举地把那块大石头拿起来。然后,又把它塞回原位说:
“你挖这块石头的时候太不小心了,我想你大概是没有工具作帮手吧。”
“你呢,”邓蒂斯吃惊地问道,“难道你有工具吗?”
“我做了几件,除了少一把锉刀其余必要的我都有了,——凿子,钳子和锤子。”
“啊!我很想看看你凭耐心和巧手做出来的这些东西。”邓蒂斯说道。
“瞧,这是一把凿子。”说着他他拿出一片尖利结实的铁块,上面装着用木棒做的柄。
“你用什么做的?”邓蒂斯问道。
“用我**的一块铁楔子做的。我就是用了这件工具才把通道一直挖到您这里的,约有五十尺。”
“五十尺!”邓蒂斯不禁惊恐地叫出了声。
“小声点,年轻人,说话轻点儿。有时他们会在犯人的门口偷听的。”
“他们知道我是一个人。”
“那也会听的。”
“你说你挖了五十尺才挖到这里?”
“不错,那差不多就是你我两个房间之间的距离。可惜我没有把转弯弄对,因为缺少必要的几何仪器来计算我的比例图,本来只要挖一条四十呎长的弧线就够的,我却挖了五十呎。我已经告诉过你,我本来是想挖到外墙,挖穿它,然后跳进海里去,但是,我却顺着你房间对面的走廊挖,没有挖到底下去。我的劳力都白费了。因为这条走廊是通天井的,而天井里满是兵。”
“是的,”邓蒂斯斯说道,“不过这条走廊只占着我房间的一面,可还有三面哩。”
“这一面是用实心的岩石筑成的,得有十个经验丰富的矿工,带着所需要的各种工具,再花许多年功夫才能挖穿它。另外这一面和堡长住宅的下部相联,假如我们挖过去,只能钻进一间锁了门的地牢里,一定又会在那儿被人捉住。你这间地牢的第四面,也是最后一面是朝——等一下,它是朝什么的呢?”
引起好奇心的这一面就是开着窗洞,从窗洞透进光线到房间里来的这一面。这个窗洞向外渐渐缩小,开口的地方连一个小孩都钻不过去,而且还装着三条铁栅作更进一步的保障,所以即使最多疑的狱卒也大可放心,知道犯人是绝不可能从这个地方逃跑的。那怪客一面说,一面把桌子拖到窗口底下。“爬上去。”他对邓蒂斯说。
青年遵命爬上桌子,他揣度到他同伴的意思,就将背牢牢地贴住墙壁,伸出双手。邓蒂斯到目前为止还只知道他的牢房号码的这位怪客,从他外表的年龄看来绝想不到竟会这样的敏捷,他一跳就跳上来,象一只猫或一条蜥蜴那样敏捷地从桌子爬到邓蒂斯伸出的手上,从手爬到他的肩头,然后,弯下腰,——因为黑牢的顶使他无法伸直,——他勉强把头从窗洞的栅栏间塞出去,以便从上到下看个仔细。
过了一会儿,他迅速地把头缩回来,说,“果然不出我所料。”于是他又顺着邓蒂斯的身子向下滑到桌上,再从桌上跳到地面。
“你料到什么啦?”年轻人也一下跃到他的身边,焦急地问道。
老囚犯思索了一会儿。
“对了,”他说,“是这样的。你的地牢的第四面墙外面是一个露天走廊,像一个环形通道,不断有人巡逻,也有哨兵站岗。”
“你能肯定吗?”
“我看见一个士兵的军帽和毛瑟枪的枪管,所以我才这样急急忙忙地缩回头来,——因为我怕他会看见我。”
“那怎么办?”邓蒂斯问道。
“你瞧,不可能从你的牢房里逃出去。”
“那怎么办?”年轻人以疑问的口吻接着问道。
“那末,”老犯人答道,“上帝的意志是应该服从的!”当老人慢慢地吐出这些字的时候,一种听天由命的神色渐渐布满了他那被忧虑所损毁的脸上。邓蒂斯凝视着这个把那么长久热情培养起来的希望一下子打消的人,神色里混和着惊异和钦佩。
“现在,你可以告诉我您是谁了吗?”邓蒂斯问道。
“很好,”怪客回答说,“只要你对我还存有好奇心,因为现在我已无力帮助你了。”
“你可以安慰我,鼓励我,——因为据我看,你是强者中的一个最强者。”
怪客凄然微笑了一下。“那末听着,”他说,“我是法利亚长老,是在一八一一年关到这个伊夫堡来的。在这以前,我曾在费尼斯德里堡关过三年。一八一一年,我从皮埃蒙特 被转押到法国。在那个时候,拿破仑似乎万事如意,甚至把他那个还在摇篮里的儿子封做罗马国王。我万没想到竟会发生你刚才告诉我的那个转变。想不到在四年以后,这个庞大的强国竟会被人推翻。那末法国现在是谁当朝呢,——拿破仑二世吗?”
“不,是路易十八。”
“路易十六 的兄弟!天意真太难测了!究竟为了什么原因竟使苍天要贬黜一个显赫有名的人,去抬举一个虚弱无能的人呢?”
邓蒂斯的全部注意力都被他吸引了,这个人多么奇怪,他竟忘记了他自己的不幸,一心一意的在顾念旁人的命运。
“但英国也是这样的,”他继续说,“在查理一世 以后,来了克伦威尔,继克伦威尔后的是查理二世 ,然后是詹姆士二世 ,詹姆士二世的继承人是他的一个外甥,一个亲戚,一个什么爱尔兰亲王,——一个自任为国王的总督,然后,对人民作了一些新的让步,然后订立了一部宪法,然后自由了!你看得到的,小伙子,”他转向邓蒂斯,带着一位预言家的兴奋的眼光凝视着他说,“你还年轻,——你看得到的。”
“是的,假如我能出狱的话!”
“不错,”法利亚答道,“我们是囚徒,但有时我常常忘记了这一点,甚至有些时候,当我头脑里的想象把我带出这座牢墙外面的时候,我真以为自己已经获得自由了呢。”
“但你怎么会到这儿来的?”
“因为在一八○七年时,我想出了那个拿破仑想在一八一一年实现的计划。因为,象马基维里一样,我也希望改变意大利的政治局面,我不愿意让它分裂成许多小王国,每一国有一个无力的或残暴的统治者。我想把它建成一个伟大的,团结的,强有力的帝国。而最后是,因为我把一个头戴王冠的傻瓜认作了我的凯撒·布琪亚,他假装采纳我的意见,实际上只是为了要出卖我。亚历山大六世 和克力门七世 也曾经有过这种计划,但现在是绝不会成功的了,因为他们轻视这种计划,认为是不会有结果的,而拿破仑又不能完成他的工作。意大利似乎命中注定要倒霉的。”老人说最后这几个字的语气极其沮丧,他的头无力地垂到胸前。
在邓蒂斯听来,这一切都是不可理解的,他不懂一个人怎么能为这种事甘冒生命的危险。不错,拿破仑他是有点知道的,因为他曾见过他,并和他讲过话,但克力门七世和亚历山大六世,他连听都没有听见过。
“你是不是就是那位……”邓蒂斯开始有点理解狱卒的话了,这也是伊夫堡普遍的看法,“别人说的有病的……长老?”
“你是想说他们以为我疯了……是吗?”
“我不敢那么说,”邓蒂斯微笑着说道。
“对,对,”法利亚带着苦笑接着说道,“让我答复你这个问题,我承认是伊夫堡那个可怜的疯犯人。许多年来,他们都把我当作谈笑的资料,指给来参观监狱的来宾看,说我怎么疯怎样狂,而且,还极可能再抬举我一下,叫我耍把戏给孩子们看,假如在这个暗无天日的地方有孩子们来的话。”
邓蒂斯一动不动,沉默良久。
“这么说,你放弃逃跑的希望了吗?”他问道。
“我觉得逃跑是不可能的了;而且我认为,硬要去尝试那万能的上帝所显然不许可的事未免太不敬了。”
“为什么要泄气呢?想要一举成功,这也过份为难上帝了吧。你不能朝另一个方向重新开始挖一条通道吗?”
但你既然把重新开始谈得这样轻易,你知不知道我以前是怎么做的?首先,我花了四年功夫来做我现在所有的这些工具,然后又花了两年功夫来挖掘那象花岗石一样坚硬的泥土,然后我又得搬开那些我曾认为连摇都摇不动的大石头。我整天都做着这种非人力所及的工作,要是到晚上能挖下一方吋这种坚实的水泥,就认为已是很不错的了。你不知道,这种水泥,由于年深月久,简直就和石头一样的难挖。然后,又得把我所挖出来的大量泥土和灰沙藏起来,我不得不掘通一条楼梯,把它们抛到楼梯底下的空隙里。但那块地方现在已经完全塞满了,要是再投一把灰尘进去,一定会被人发觉。你再想想看,我本来完全相信我已经完成我的目标,达到我的目的了,为了这件工作,我曾这样精确地配合了我的精力,使它恰巧能使我的计划告一段落。而正当我算来已经成功了的时候,希望却永远从我的身上飞走了。不,我再说一遍,想叫我重新再试,那显然是违反天命,是决不可能的了。”
爱德蒙低下了头,为了不让那人看出来。他有了一个伙伴就已经够高兴的了,这多多少少影响了他对这个犯人逃跑失败而痛苦时理应表示出来的充分的同情。
法利亚长老就势倒在爱德蒙的**,而爱德蒙仍然站着。
他以前从来不曾想过要逃走。有些事情看来实在是不可能的,以致那种念头在脑子里一刻儿都不会逗留。在地底下掘一条五十呎的地道,尽三年的时间来致力于一种工作,即使成功,也不过是把自己带到一个临海的悬崖边上,从五十呎,六十呎,或许甚至一百呎的高处向下跳,冒着在岩石上粉身碎骨的危险,而即使那逃亡者能有幸逃过哨兵毛瑟枪里的铅丸,逃过了一切危险,也还得再游三哩路的海面,——这一切困难在邓蒂斯看来是这样的可怕,这种计划他甚至连做梦都没有想到过,他只是听天由命。但看到一个老年人竟这样大胆不怕死的在寻求活路,他就有了一个新的方向,他的勇气和精力也被激励起来。已经有别人做过他甚至连尝试一下都没有想过的事,那个人,还没有他这样年轻,这样强壮,也不如他这样灵敏,却凭着耐心和技巧给自己配齐了做那桩惊人的工作所必要的一切工具,只是因为测量上的一个错误而变成一场空。那个人把这一切都做到了。那末,邓蒂斯就没有做不到的事了!法利亚从他的牢房里掘通了五十呎地道,邓蒂斯决定掘通两倍于那个距离。年已五十的法利亚,尽了三年的时间来致力于那件工作,还没有前者一半年龄的他,却虚度了六年。做教士和哲学家的法利亚,不怕冒生命的危险游一段三哩路的距离来达到大魔岛,兰顿纽岛,或黎玛岛,难道象他这样一个强壮耐劳的水手,一个经验丰富的潜泳者,竟怕完成一件同样的工作吗?难道象他这样常常只为了好玩而投身到海底去折取珊瑚枝的人,竟会迟疑不决,怕游一段三哩路的距离吗?三哩路他在一小时内就可以游到,而以前,纯粹是为了消遣,他曾多次在水里游过两倍多那样长的距离!邓蒂斯下决心要学习这位大无畏的同伴的勇敢榜样,并牢牢地记住,曾做成过一次的事,是可以重演的。
年轻人思考了一会儿。“我已想到你在寻找的办法了,”他对老人说道。
法利亚吃了一惊。“真的吗?”他赶紧抬起头来喊道,“请告诉我你发现了什么。”
“你挖掘的那条从你那儿到我这里的通道与外面这条走廊是同一个朝向,是吗?”
“是的。”
“而走廊离你的地道不过十五步左右?”
“最多也不过如此。”
“那末好,我来告诉你我们所必须做的工作吧。我们必须在地道的中部开一条象丁字形那样的路。这一次你测量得准确一些。我们可以跑出到你讲过的那条走廊边上,把看守走廊的哨兵杀了,就此逃走。要保证成功,我们所需要的只是勇气,那个你是有的,还要气力,这个我也不少,至于说忍耐,你已经够多的了,——你现在只等瞧我的吧。”
“等等,”长老答道,“亲爱的伙伴,你显然还不明白我的勇气是属于哪一类的,而我是凭了那种勇气才有了气力的。至于说忍耐,我因为做那种日以继夜,夜以继日的工作,倒也锻炼得够了。但在那个时候,小伙子,——听我说,——在那个时候,我以为使一个无罪的人,一个没有犯法,不应当受罪的人归于自由是不会使万能的主不高兴的。”
“好呀,那不是一回事,”邓蒂斯问道,“难道从你遇见我之后,你承认自己有罪了吗,请说呀?”
“我不承认,但是我是不希望变成这个样子的。到目前为止,我始终以为是在对环境作战,但现在你却提出一个和人作战的计划。我能够挖通一道墙,或拆毁一座楼梯,但我却不愿意刺穿一颗心,或夺掉一条命。”
邓蒂斯稍稍做了个表示惊讶的动作。“这么说,”他说道,“你明明可以自由,却被这么一个顾忌束缚住手脚了?”
“那么你自己呢,”法利亚说道,“有谁阻止过你拆一根床脚下来,打倒你的狱卒,穿上他的衣服,然后设法逃走?”
“这是因为那时我没想到这一点,”邓蒂斯说。
“那是因为,”老人说,“上天不允许人犯这样的罪,所以阻止了这个想法钻入你的脑中。凡是一切简单易行的事情,我们天生的本能自会阻止我们不离正道。譬如说老虎吧,它的本性喜欢喝血,所以只要用鼻子一嗅,就可以知道它的牺牲品已经闯入它所及得到的范围里来了,它扑到那牺牲品的身上,把它撕得粉碎。那是它的本能,它服从了那种本能。但是人,却正巧相反,人是怕见血的。谋杀不但为社会的法律所反对,而且也是自然的法则所不容。”
邓蒂斯有些迷惑不解,不过无意之中他确实在思想,或是在灵魂里出现过这么一个念头,这倒不失是一种解释,因为有些思想出自大脑,而另外有些思想源自于心灵。
“再说,”法利亚接着说道,“再过几天,我在狱中要蹲满十二年了。我想过了所有有名的越狱案例。我看到越狱成功者寥寥无几。最幸运的越狱,得到圆满成功的越狱,都是经过深思熟虑、长期准备的,如波福公爵 逃出万森堡,杜布古长老逃出伊微克堡,拉都特逃出巴士底狱。但存心要逃脱而成功的例子是很稀少的。机会常常会不意地到来,那是我们连想都想不到的。所以,让我们耐心地等待一个有利的时机吧,信赖时机吧,你将来会知道,我抓时机是不会比你差的。”
“你真有耐心啊,”邓蒂斯叹息道,“旷日持久的劳动使你每时每刻都有事可干,如果你无事可以打发时间了,你还能抱有希望,聊以**。”
“还有,”长老说道,“我也决不仅仅是做这些事。”
“那么你做什么呢?”
“我写作或是从事研究。”
“他们会给你纸、笔和墨水吗?”
“不给,不过我自己做。”
“你自己做了纸、笔和墨水?”邓蒂斯惊呼道。
“是的。”
邓蒂斯敬佩地望着他;不过,他仍难以相信他说的话。法利亚发觉他仍有一些疑惑。
“下回你到我那里去时,”他说,“我就会拿一部完整的书稿给您看,这是我一生思想、研究和反省的结晶,——是在罗马斗兽场的废墟里,在威尼斯,圣·马克古宫的圆柱脚下,在佛罗伦萨的阿尔诺河边推敲而成的。我想不到竟有一天我的狱卒会让我在伊夫堡的牢墙之内有余暇把它们写出来。我说的那篇文章的题目是叫做论建立意大利统一王国,印出来可以成为一册四开本的大书。”
“你已经写出来了?”
“写在两件衬衫上。我发明了一种药剂,可以先使衬衣变得像羊皮纸那样光滑紧密。”
“那么你是化学家啰?”
“学过一点。我认识拉瓦锡 ,与卡巴尼斯 也是朋友。”
“可是,要完成这么一部著作,你得对历史有研究。那么你有好多书啰?”
“在罗马,在我的图书室里有将近五千册书。但把它们读了许多遍以后,我发觉,一个人只要有一百五十本精选过的书,对人类一切知识都可齐备了,至少是够用或把应该所知道的都知道了。我花了三年时间一读再读这一百五十本书,在我被捕时,我已经差不多能熟记在心了。我在牢房里,只要动一下脑子便能回忆起书中的全部内容。因此,我能向您举出修昔底德 ,萨诺芬 ,普卢塔克,塔都司·李浮斯 ,塔西佗 ,史德拉达,约南特斯,但丁,蒙田 ,莎士比亚,斯宾诺莎 ,马基雅弗利和布苏亚 。这里我仅仅给你说出一些最重要的名人而已。”
“那么你懂得好几国语言啰?”
“我会说五种现代语言: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英语和西班牙语。我靠了古希腊语,就理解了现代希腊语。不过我还说不好,眼下,我正在学哩。”
“你还在研究?”邓蒂斯问道。
“是的,我把我知道的字排成了一个单词表,然后把这些单词排列、组合、颠来倒去,没想到竟能够我表达思想之用了。我已经掌握了近一千个词汇,目前也将就够用了。虽然我想,在词典里有不少于十万个词汇。虽然我说不好,但我能让人完全明白我的意思,这就够了。”
爱德蒙越听越入迷,他开始发现这个古怪的人具有几乎超凡的智慧。他想在他身上找到一点缺陷,于是继续问道:“如果他们不给你笔,那么您是用什么写成这么厚的一本大书的呢?”
“我就自制几支绝妙的笔。假如有人知道在斋日有时吃到的鳕鱼头的软骨是作笔的材料的话,那么他们会宁愿用这种笔而不用普通笔了。因此,我总是非常高兴地盼着星期三、星期五和星期六,因为这些日子里我有希望得到更多制笔用的材料。我承认,写历史著作是我最喜欢的工作,我潜沉到过去之后,就忘掉眼前的一切了。当我在历史之中自由自在、独来独往的时候,我再也想不到我是囚犯了。”
“那么墨水呢?”邓蒂斯问道,“你用什么材料自制墨水呢?”
“从前在我的牢房里有一只壁炉,”法利亚说道,“在我住进来时,这只壁炉大概已经被堵塞多时了。不过在堵塞之前,他们成年累月在壁炉里生火,因而所有内壁上都积满了烟灰。每个星期天,他们给我一点葡萄酒喝,我就把煤烟溶化在葡萄酒里,制成了上好的墨水。至于特别的注释,需要引起注意之处,我就刺破手指,用我的血写上。”
“什么时候我能看见这一切呢?”邓蒂斯问道。
“你随时都能来,”法利亚答道。
“哦!那么就现在!”年轻人脱口说道。
“跟我来吧,”自己老道。
说完,他钻回到地下通道,消失了。邓蒂斯尾随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