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 兰因絮果 第二十五章
黄昏来临时,神不守舍的克莱尔走出了门外,进入茫茫的暮色当中,那位被他征服的美人儿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宿舍。
夜间仍然同白天一样的闷热。夜幕降临了以后,如果不到草地上面去,就一点儿凉气也没有。大路、庭院里的小路、房间正面的墙壁,还有庭院的围墙,都热得像火炉子似的,而且还把晌午的热气反射到了晚上行人的面孔上。
克莱尔坐在奶牛场院子东面的栅栏门旁边,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今天他的感情确实战胜了理智。
自从三个小时之前那个拥抱突然发生以来,这两个人就再也没有待在一起过。她似乎平静了下来,其实,白天发生的事情几乎把她吓坏了。而他自己也因为这件事的新奇、未加思考和受环境支配的结果而感到惴惴不安。到现在为止,他还不太清楚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实际关系,也不知道从此之后,他们在别人面前该是什么样的态度。
克莱尔·安其尔刚来到这个奶牛场中当学徒时,认为在这里暂时的停留仅仅是他一生中的一段小插曲,用不了多久时间就会过去,很快就会被遗忘掉的。他来到这儿,就仿佛来到了一个隐秘的洞室,他能从里面冷静地观察外边那个迷人的世界,而且跟华耳特·慧特曼一起对着那一世界呼喊:
你们这一些穿者普通衣服的痴男怨女,
在我看来是多么的奇特!①
随后他又制定了一个计划,再一次进入到那个世界中去了。可是你看,那迷人的景象已经转移到这里来了。那曾经引人入胜的世界现在又变成令人兴味索然的哑剧了,在这个看起来沉闷又没有**的地方,新奇的东西犹如火山一般猛然喷发了出来,这是他在其它任何地方从来没有经历过的。
所有的窗户都是敞开的,奶牛场里将要休息的那些人发出来的每一种声音,尽管极其细小,也能够隔着院子传到克莱的耳朵中。这个牛奶场本来就很鄙陋,他完全是因为没有别的办法才到这里来暂时寄寓,因此他从来都没有重视过它,也从来没有认为过它会是这个世界上有任何价值的东西,并让人留连忘返。但是,现在这所房子变成了什么样子呢?那些年深日久、长满了青苔的砖砌山墙,都轻柔地吐出了“不要走”的字句,连窗户都微微含笑,大门也好言相劝、举手招呼,长春藤也都因为暗中同谋而羞容满面。原来房间里住了一个人,会如此地影响深远、感染强大,竟令她的人格都浸入了砖墙、灰壁和整个覆在头上的青天,让它们也都拥有了炽热的情感而兴奋得震颤。到底是谁,谁会拥有这么巨大的力量呢?是一个挤牛奶的姑娘。
对于克莱尔来说,在这个幽静隐僻的牛奶场中的生活会变成很重大的事情,真是让人惊讶。尽管说新生的爱情要负有一定的责任,但也未必完全如此。
克莱尔和许多人都很清楚,原来生命的伟大和渺小,并不在于它对外界产生多大的影响,而在于它本身对于外界的经历和体验。一个容易被感动的村民,同一个冥顽固不化的皇帝相比,还是那个村民的生活更为丰富、伟大、变幻神奇。从这种眼光来看,他觉得在牛奶场的生活也跟别的地方的生活一样,可以具有同样重大的意义。
虽然克莱尔不顾世俗,有很多的缺点和毛病,但是他却是个有良心的人。苔丝并不是一个随便玩玩就能够丢弃的无足轻重的东西,她是个女人,有着人人都视为至宝的生命,这个生命对她来说,不论她自己觉得是苦是甜,也都像那些尊贵险要的人物所感觉到的一样,是极其宝贵的。而对于苔丝来讲,整个的世界都凭她的感觉存在,一切生命的存在全是因为她的存在,对她来说,正是在某年某月某日她出生那天,天地万物才被创造出来。
如今,他所要纠缠着的这个生命,是有知觉、有感情、有意志的,是无情的造化愿意赐予苔丝的唯一的生存机会,这就是她的一切。他怎么能够将她看得不如自己重要呢?怎么能够把她当作一个好玩的小小玩偶抚摩戏弄,戏弄够了后再把她甩开呢?他知道,虽然她表面上很镇静,可是心中却**澎湃,很容易被感动,为了使她不至于悔恨痛苦,怎么可能不拿百分之一百二的真心,免得她被弄得身败名裂呢?
假如他们还像之前那样每天都见面,那么已经开了头的事就必须继续发展下去。他们两个人的关系既然如此亲密,那么见了面就免不了要相互温存。这是血肉之躯所不能够抵抗的,可是这种趋势如果发展起来会有什么结果,他现在还不能够确定,所以,他决定趁现在还没有造成太大的伤害,先将他们两个人共同的工作暂且避开一下。
但是,这个不再同她接近的决心却不容易下。他的脉搏每跳动一下,都会把自己的心向苔丝那里推进一步。他打算离开这儿,去看望一下他的家人,这样也许能够探听出他们对这件事的态度来。他在这里学徒的期限再有五个月就要满了。到了那时,再到其他田庄上待几个月,他的农业知识也就学全了,就能够开始独立经营了。难道一个农场主不需要一个贤内助吗?农场主的贤内助应该是可以在客厅中摆设的雕塑,还是应该懂得庄稼活的女人呢?答案不言而喻,刚好正中他的下怀。虽然如此,他还是决定先回家一趟。
这一天早上,特尔伯色牛奶场中的人们都坐在一起要吃早饭,有一个挤奶女工问,怎么没有看到克莱尔先生?
“哦,对了,”奶场主说,“克莱尔先生回艾姆思特看望他的父母去了,他要再过几天才能回来。”
在这张餐桌上,有四个对他情深义重的人儿,她们觉得那天早上的太阳一下子没有了光辉,鸟儿的歌声也一下变得嘶哑起来了,可谁都没在态度和言谈方面露出怅然若失的神态来。
“他在我这儿学徒的期限就要满了,”老板冷冰冰地说道,却不知道这样的冷落就是残酷,“因此我想,他正在想去其他地方的办法呢。”
“他在这儿还能待多久啊?”易丝问道,在这四个悲痛欲绝的人当中,只有她还敢相信自己的嗓子没出毛病。
另外三位姑娘没敢发问,都静静地等待奶场主的回答,仿佛这个答案关系到她们的生死。蕊蒂张着嘴,眼睛则一直盯着桌布,而玛丽脸上红得发烫,苔丝的眼睛向外看着草场,心怦怦直跳。
“这我得看看我的笔记本才能知道确切的日期,”奶场主仍然用那种令人无奈的冷落态度回答道,“不过,那个日子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他一定还要再多待几天,见习见习在草院里生小牛的情况,我可以说,他总得要等到年底才能离开。”
也就是说,还有四个月左右的时间能够同他在一起,享受这种既叫人心痛又叫人快乐的时光了,过了那段时间,就将是无法形容的茫茫黑夜了。
那天清晨他们谈论克莱尔的时候,克莱尔已经离开他们有十英里远了。他此时正在一条狭窄的篱路上,骑着马向艾姆思特他父亲的公馆走去。老板娘除了叫克莱尔给他父母带了问候之外,还送了一些脂血肠和蜜酒给他们,都装在了一个小篮子中,累累赘赘地勉强带在马背上。这条白色的篱路在他面前展开。他一路走过来,眼睛没有离路面,可是心里想的却是明年的计划,而不是一路上的风景。他爱苔丝,这是毫无疑问的,可他该不该同她结婚呢?他敢不敢同她结婚呢?他母亲和他哥哥们会认为怎么样呢?事后再过两年他自己又会认为怎么样呢?这番暂时的情感中是否包含了至死不渝的深情的萌发呢?还是仅仅只因为她长的漂亮而产生肉欲的渴望,而并没有永久的爱情作基础呢?
最后,他的眼前终于清楚的出现了他父亲住的那个四面环山的小市镇,那个红色石头建造的都铎王朝式①教堂顶楼,还有牧师公馆附近的一丛树木。他便朝着那个他很熟悉的栅栏门一直走去。进门以前他朝教堂那边瞥了一眼,看见法衣室②门前站着一群小女孩,大的有十六岁,小的有十二岁,她们显然是在那边等什么人。果然等了没多久,来了一个女人,她的年龄比那些小女学生大一些,头上戴着一顶宽边帽,身上穿着一件浆得挺硬的常见的细纱长衫,手里拿着两三本书。②门前站着一群小女孩,大的有十六岁,小的有十二岁,她们显然是在那边等什么人。果然等了没多久,来了一个女人,她的年龄比那些小女学生大一些,头上戴着一顶宽边帽,身上穿着一件浆得挺硬的常见的细纱长衫,手里拿着两三本书。
克莱尔知道那个女人,那个女人同他很熟。他不知道她是否看见了自己,他希望她最好没看见自己,因为这样他就不用过去同她打招呼了。她固然是一个白璧无瑕的女子,不过他却很不愿意去跟她打招呼,所以他就当作她没有看到自己,独自走开了。原来这个年轻的女子正是美茜·香特小姐,她的父亲与克莱尔的父亲是老朋友,也是老邻居了,他只有她这么一个独生女儿。克莱尔的父母心中都暗暗盼望着将来有一天克莱尔能够娶这位小姐作妻子。这位小姐对信心万能论和《圣经》都非常精通,显然她现在是正要去上读经班了。但此刻克莱尔的心却正飞向福尔姆谷中那些生活在炎夏、热烈得像炎夏的情深义重的异教徒那里去了,他想起她们那玫瑰色的双颊,想起只有点滴的牛粪,算是她们的俏皮膏,他特别想起的,是她们之中情感最炽热的那一位。
这次他决定回艾姆思特,本来是出于一时冲动,事先并没写信通知他的父母,原本打算在早饭前,趁着父母还没有出门做教区上的工作时赶到家里。他回到家时已经稍微晚了一点。他的家人们都已经坐在饭桌前吃起早饭来了。一看见他走进来,坐在饭桌旁的那些人都高兴地跳了起来。这几个人,一位是他父亲,一位是他母亲,一位是他的大哥菲历克斯——他是邻郡一个市镇上的副牧师,请了两周的假回到家中;另一个是他的二哥科思波特——他是一位古典学者,在母校担任研究员和主任,因为放暑假,所以从剑桥回来消夏。他母亲的头上戴着一顶软胎小帽,鼻子上架着一副银丝眼镜。他的父亲还是和平常一样,诚恳、热心、敬畏上帝,有一点苍老和消瘦,年纪大概六十五岁左右,灰白的脸上由于深思远虑而布满了皱纹。墙壁上挂着安其尔大姐的照片,她是他们几个兄弟姐妹中年纪最大的一位,她比安其尔大了十六岁,嫁给了一位传教的牧师,现在生活在非洲。
近二十年来,像老克莱尔先生这样的牧师在现代人当中几乎都要绝迹了。他继是委科里浦、虎思、卢德、嘉耳闻⑥以来一脉相传的嫡派,是福音教徒中的福音教徒,他从事于劝人信教、化恶人为善人的工作,他的思想和生活都像耶稣的门徒一样地单纯朴素。他在还没有阅历的少年时期就已经对人生较为深奥的问题有所研究,并一下子就明确了自己的见解,从那之后就再也不许推翻对自己的结论引申推论。甚至许多跟他年龄相仿、信仰相同的人都觉得他太极端。可是,当时和他完全不是一派的人看到他那么坚决,看到他以如此巨大的魄力,去应用原理,而不管原理有没有问题,也都被感动了,即使本来不敬爱他的人也都不由自主地敬爱他。他喜爱保罗,欣赏圣约翰,憎恨圣詹姆士,只不过不敢恨得太强烈罢了,对于提摩太、提多和腓利门,他有些喜欢,也有些憎恶。在他看来,《新约全书》与其说是记载基督史,还不如说它是颂扬保罗的史诗,与其说它能够说服人,还不如说它能够麻醉人。他那种宿命论的信念几乎成了一种癖好,它的消极方面简直就相当于一切放弃的哲学,跟叔本华与勒澳帕迪①的哲学如出一辙。他瞧不起教会的法典和规律,但却非常信仰条例,在这种情况下,他认为自己始终如一——这话也许有点正确。有一点却是毋庸置疑的,那便是他很诚恳。他的小儿子安其尔·克莱尔近来住在福尔姆谷,生活在大自然当中,他寄身于丰盈、水灵、年华始盛的女人队伍中,享受的是那那种激发的美感与快乐。这种情况老头子完全不知道,但如果他能够访查出来,可以想象出来,以他那种脾气,他一定会持极端反对的态度。曾经有一次,安其尔不幸由于一时的烦恼,在他父亲的面前说到,如果近代文明中的宗教发源于希腊,而不是巴勒斯坦的话,那么结果对于我们人类来说一定要好得多。他的父亲听了这话痛苦得难以形容,完全想不出来这种看法会含有千分之一的真理,更别说五成或者十成的真理了,后来他将儿子严厉地训诫了一段时间。但是他心地善良,无论对于什么事情都不会耿耿于怀,因此这天看到儿子回到家中,他便起身相迎,脸上带着孩子一般天真甜蜜的笑容。
安其尔·克莱尔坐了下来,他感到了家庭的氛围。不过他总是觉得,自己不像从前那样是这个家庭中的一员了。他每次回家的时候都能够感觉到这种分歧。而自从上次回到牧师公馆后,他就觉得公馆里的生活和平时比起来,好像另外一个世界,跟自己的世界完全不一样。他家里那种超脱尘世的希望与梦想,仍然不知不觉地基于地球中心论——头上最高处就是天堂,脚下最深处就是地狱,那种观念和他的观念比起来,在不同情况下,简直同住在另一个星球上的人做的梦一般。由于他近来所见到的都是活泼的人生,所感受到的都是生命热烈的搏动,没有偏见,也不受信条和教义的控制与束缚,对于那些连智慧也只能够稍加调节的东西,想要用教条和教义对其进行控制是徒劳的。
克莱尔的父亲和哥哥们也觉得他有了很大的变化,越来越跟从前的安其尔·克莱尔判若两人了。只不过他们注意到的,还大半只是他的外表,尤其是他的那两位哥哥。他们认为,他的行为举止越来越像个农民了,两条腿乱伸乱动,心里一有喜怒哀乐,脸上的肌肉就马上表现了出来,眼神里传达出来的意思胜过凭空说出来的话语,书生气几乎都消失了。客厅里年轻人所应有的风度则更加看不到了。一个有学问的人若见到了他,一定会说他言语粗俗,一个行为拘谨的人若见到了他,一定会说他举动粗野。这便是他跟特尔伯色那些大自然的儿女共同生活并受到他们感染的结果。
早餐用完以后,他和两位哥哥一同出去散步。他的那两位哥哥受过很好的教育,不是福音派教徒,却是完全合乎标准的年轻人,他们都是那种有条有理的教育机器年复一年造就出来的无懈可击的模范人物。他们两个人的眼睛都有一点近视,当时下流行戴不带腿儿而带链儿的单光眼镜时,他们也就跟着戴不带腿儿而带链儿的单光眼镜;当时下流行戴不带腿儿的双光眼镜时,他们也都跟着戴不带腿儿的双光眼镜;当时下流行戴带腿儿的双光眼镜时,他们也马上都跟着戴带腿儿的双光眼镜,他们只知道跟着人家学时髦,从来也不检查检查自己的眼睛到底是什么毛病。人们都崇拜沃兹委思,他们便整天带着沃兹委思的袖珍本诗集;当人们都鄙视雪莱的时候,他们就把雪莱的诗集都撂在书架上,让尘土封存。别人都称赞考瑞究的《神圣家庭》②时,他们也都跟着称赞考瑞究的《神圣家庭》,当大家都诋毁考瑞究,说他不及委拉魁时③,他们也人云亦云,一点自己的主见都没有。③,他们也人云亦云,一点自己的主见都没有。
他的两个哥哥觉得他越来越不合世俗,他也觉得自己的两个哥哥在心境方面越来越狭隘。他认为菲历克斯一副教会派头,科思波特则满是学院气味儿。对于老大来说,教会聚会和主教视察便是整个世界的主动力,而对科思波特而言,他的主动力就是剑桥。他们两个都坦然承认道,文明社会中有几千万个无关重要的局外人,他们既不在教会中,也不在大学里,这种人只能够容忍,却不应该收到一律的重视和尊敬。
他们两个人都是孝顺、细心的儿子,定期回家看望自己的父母。菲历克斯在神学的变化跟他父亲比起来,虽然更贴近现代人的生活,但是他却不如他父亲那样能够牺牲自己、不那么自私自利。但他遇到那种意见对于他的说教是一种轻蔑的时候,他可不像他父亲那样容易宽恕别人。而科思波特的心胸则比较豁达一点,虽然脑筋比哥哥灵活,但却少了几分勇气。
他们一同走在山坡上,安其尔从前的感觉又被重新唤起。他觉得,自己的两位哥哥比起他来,无论占了多少便宜,他们却都没有见过真正的世面,没有过过真正的人生。也许他们和许多人一样,观察的机会没有表现的机会多吧。他们两个除了他们和同僚所过的那种风平浪静的生活以外,对任何其它活动的复杂性都没有一点充分的认识。他们不知道局部的真理和普遍的真理有什么区别;他们不知道,用自己的这种牧师和学者的态度,从自己的内心观察事物所得到的结果,是完全不同于外部的世界的。
“安其尔,我觉得你现在已经不想其他的事情,一心一意只想做庄稼人了,对不对?”菲历克斯随口对他的小弟弟说道。他戴着眼镜,望着远方的田野,脸上带着闷闷不乐的严肃表情,“因此,也就只好这样了。不过我希望你一定要做出努力,不要与合乎道德的理想脱节。做了农场主,外表上就粗鲁粗气了。但是,过着简朴的生活也同样可以具有崇高的理想。”
“当然可以,”安其尔说,“一千九百年之前不是就有人证明过了吗?菲历克斯,你为什么认为我会忘记了高尚的思想和道德的理想呢?我这里班门弄斧了,请原谅。”
“这或许只不过是我的幻想。我看到你写信和说话的口气,觉得似乎你的智力越来越退步了。科思波特,你没有感觉到吗?”
“听我说,菲历克斯,”安其尔冷冷淡淡地说,“你知道我们是很好的兄弟,每人循着各人的本分,奔着各人的前程。至于说到把握学业,我想,你这样一个不知进取、专好武断的教条主义者最好还是不要管我,你还是先检验检验自己吧。”
他们转身下了山,打算回家去吃午饭。他们家的午饭时间是不确定的,往往是他们的父母什么时候结束教区的工作,就什么时候吃。克莱尔牧师夫妇俩,只顾着以忘我的精神为人类服务,却顾不上考虑下午来拜访的人方不方便。只是,他们的那三个儿子对于这一点的意见倒是完全一致,都希望他们老两口儿多少顺应一点现代的观念。
他们走得肚子都饿起来了,克莱尔因为总是在户外工作,吃惯了牛奶场中的大块肉、大块面包那种丰富而“不要花钱的宴席”,所以更加觉得饿。但却总看不到他们父母的影子,后来三个儿子等得几乎都要不耐烦了,才看见他们进门。原来这对舍己为人的老两口子到区上的病人家中去了,他们只顾劝那几个病人多吃点儿饭,好让他们留在肉体的牢狱中,结果把自己吃饭的事忘得一干二净,这未免有些自相矛盾。
全家人围坐着餐桌,几种朴素的冷食摆在他们的眼前。安其尔转身去找克里克太太送给他的血肠,他已经吩咐按照在奶牛场烤血肠的方法将它们好好地烤一番,他希望他的父母能够像自己那样,痛痛快快地尝一尝这种加了佐料的美味香肠。
“啊!我亲爱的孩子,你这是在找血肠吗?”克莱尔的母亲问,“你不会介意吃饭没有血肠吧?我想你父亲和我都不在意。我跟你的父亲提议,将克里克太太好意送来的礼物送给了一个病人的孩子们,那个人得了酒狂症,没有挣钱养家糊口。你的父亲同意了,说那些孩子们一定会很高兴的,因此我们就把血肠都送给他们了。你不会介意吧?”
“当然不会,”安其尔高兴地说道,又回过头去找蜜酒。
“我发现蜜酒的酒劲太大了,”他的母亲继续说道,“此种蜜酒不适合做饮料,可是有人生了急病,用它救急却跟红酒、白兰地一样的有效,所以我把它放入我的药柜中去了。”
“我们用餐一向是不喝酒的,这是规矩。”他的父亲接着说道。
“但是,我怎么跟克里克夫人说呢?”安其尔说道。
“当然对跟实话实说了。”他父亲说道。
“可是我想对她说,我们很喜欢她的蜜酒跟血肠。她是那种友好直率的人,我一回去她一定会马上问我的。”
“但是既然我们没有吃血肠,也没有喝蜜酒,那么你就不能那么说。”克莱尔先生明明白白地回答道。
“噢,那就不那么讲了,可那蜜酒却真的是琼浆玉液呀。”
“是什么呢?”科思波特和菲历克斯同时问道。
“哦——这是在特尔伯色牛奶场那里的说法,”安其尔脸上一红,回答道。他觉得他的父母不能够体察别人的感情是错误的,但是他们的做法却也是对的,所以也就没再说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