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他人日记莫偷看
礼仪导读
小溪趁课间休息大家都出去玩的机会,偷看了阿迪的日记,而且,他还向其他同学讲述了阿迪日记中的内容。
优美故事
阿迪是一个爱学习的好同学,他的成绩好不仅仅表观在学习上,他还坚持每天写日记,在日记中记录一些自己的心理体会,还有一些不为人知的小秘密。对于他的这种好习惯,语文老师曾经多次表扬过他,还说写日记有助于作文水平的提高。
这样,听老师说了几次以后,阿迪的同班同学小溪就有了一种猎奇的心理,他心想阿迪的日记真有那么好吗?他很想找个机会偷看一下阿迪的日记。不久后,小溪趁课间休息大家都出去玩的机会,偷看了阿迪的日记,而且,他还向其他同学讲述了阿迪日记中的内容。
阿迪知道后很生气,和小溪说:“同学,这件事发生在你身上,你有什么体会呢?不用说,也知道你也会生气的。其实,每个人都自己不愿让别人知道的秘密,你有,他有,大家都有。同学们,偷看别的日记就是偷窥别人的隐私,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老师知道后也批评了阿迪:“个人的日记往往记有一些隐私性的内容,属于个人的隐私权,往大处说,它是受法律保护的。除非得至小日记主人的许可,任何人都不能随意翻看别人的日记,更不能随意地传播别人日记中的内容。此外,也不能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而打探别人的隐私,也不要擅自翻看老师和其他人的笔记本。”
小溪听后很惭愧,向他道了歉。
”
礼仪小常识
从法律角度讲,对于未成年人的日记,偷看并不犯法,因为监护人有这个监护权利;对于成年人的日记,偷看就犯法,侵犯了写日记人的隐私权。从道德角度讲,偷看任何人的日记都是不道德的行为,至少是对对方的不尊重,哪怕对方是个小孩。偷看他人日记是一种应受到谴责的行为,但如果行为人仅仅是自己偷看,并未向他人披露或泄露日记的内容,则仅仅是道德谴责范畴的行为,无法追究其责任。如果偷看他人日记,并将日记中涉及个人隐私或阴私的内容有意的加以扩散或传播,则有可能构成民事侵权,侵犯日记主人的名誉权或人身权。造成一定后果的,可以主张侵权赔偿。如果在偷看了他人日记后,蓄意捏造或歪曲日记内容,并向他人散播,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会涉嫌构成诽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