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千纸鹤
千纸鹤
大个子低着头俯视着又瘦又小的小不点,心中百感交集。而小不点却沉着那娇小的脑袋,看着空白的地面不敢抬头仰视大个子黝黑的脸孔。他们就这样沉默了许久,没有一个人先开口打破这死一般的寂静,远远的只能听见风儿吹打着树叶在空中摇曳着并伴随着沙沙的声音。大个子终于忍不住了,开口说道:
“小不点,我爱你。”
恐慌至极的小不点没有抬头看大个子,依然是低着头,她用脚蹭了蹭地上的石子儿,轻声地说:“我知道。”这细微的回答真的很轻很轻,只有飞过的小鸟和落叶才能听到小不点的声音。
大个子放大了声音又说:“我爱你。”
小不点没有看大个子,略微高声地说:“我知道。”
大个子把声音提高如同是要世界上所有的人都知晓似的吼道:“我爱你!”
小不点用此刻已经无法抑制自己的心情,愤怒地瞪着大个子回答道:“我知道!”
于是一场是有简简单单六个字的对白,在两个人的嘴中流出。这个世界仿佛就只拥有那两句话。
——“我爱你!”
——“我知道!”
小不点最后还是含着泪花,远远逃跑了。大个子看着地上小不点留下的斑斑脚印心里不是滋味,那句“我知道!”依然在耳边萦绕,大个子也不明白小不点到底是爱他还是不爱。可是果断的大个子终于鼓起勇气,踩着小不点的脚印,一路风风火火的追过去,还不忘记喊着那句:“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这里所有拥有生命的景物都看着他们,默默祝福这一对处于爱情边缘的人们。可惜的是大个子并没有追上小不点,也许是大个子人太高又有些肥,或者是大个子太粗心让小不点给丢了呢?小不点听见后面大个子的热烈的表白,心中如同熊熊烈火在燃烧,她手足无措,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不能让大个子给追上。小不点很聪明,绕进她儿时与大个子一起玩耍的小弄堂。当她躲在胡同的墙角后看着追得气喘吁吁的大个子一边抹着汗还在奋力追赶她的时候,小不点哭了,哭得很伤心,很难过。当时,她便有一种冲动要告诉大个子让他别追了。可小不点还是没有从墙角后面出来,眼睁睁地看着焦急万分的大个子从那里经过。
见大个子离开了,小不点从胡同里绕了出去,回到了家,她回到家里的时候外面下起了小雨。望了望安静地躺在书桌前的电话,心想:
不知道,大个子没追上我会怎么样,现在都下雨,他应该也回家了吧。他该不会打电话给我吧?……
于是,小不点像一只徘徊不前的小鸟,在卧室里踱着步,最后经过了一番思想斗争才决定把电话线拔了。可是当她刚躺在**,有担心起大个子。担心他会不会伤心、难过。
其实,大个子和小不点从小就是玩到大的,就是人们常说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小不点因为人小,所以老是被别的孩子欺负,大个子看不过去,就为小不点强出头,成了小不点的护花使者。可等小不点上中学,依然还是个小个子,瘦细纤弱的,就像一只精致可爱的袖珍花瓶。于是小不点的绰号就这样一直流传了下去。可是大个子呢,到了中学则是噌噌噌的往上长,而且是个魁梧的小帅伙。结果这对儿时的玩伴却相差30来公分,不过大个子却发现自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小不点,虽然小不点人小,可心地善良;虽然小不点人小,可是她活泼可爱,全身上下充满了无限的青春活力。大个子的爱已经达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连他自己也无法解释。这样的爱已经持续了很久,直到他们各自考进了大学,大个子才鼓起勇气对自己心爱的人说出自己的感觉。然而,小不点也是个聪明伶俐的女孩,她又怎么会不晓得大个子的心意呢?可是小不点总觉得自己个子小和大个子站在一起丝毫不瞪对,所以就老躲着大个子。但大家都是邻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小不点唯一可以做的就是逃、逃、逃……
小不点躺在柔软的**丝毫没有什么睡意,她心里依然挂念着大个子。其实小不点心里有大个子,只是她不敢承认罢了。这一夜她辗转反侧,听着帘外雨潺潺的雨声,脑海中所出现的全是大个子的身影。第二天早晨,睡不着的小不点很早就起了床,她打开窗户有意识地望过去,对面的窗户紧紧地闭着,那半掩着的窗帘悠悠地拖到靠着窗户的写字台上,写字台的主人是大个子。小不点心想:有多少个春秋我们站在窗前,说着学校里的见闻,一起背诵单词,一起念着美丽的小故事共同回味。可是今天,大个子你又在哪里?在哪里?
心中的百感交织在一块,心里的酸楚也隐隐作痛。小不点依然望着那窗户,心里既期望着主人的出现,又担心他的出现会让自己而尴尬。伴随着一阵咳嗽声,窗户悠悠地开了,还发出“吱吱”的声响。脸色苍白的大个子站在窗前看见小不点,脸色微微红起。小不点自然是尴尬万分,慌忙地伸手就要关自家的窗户。大个子咳了几声用沙哑的声音问道:“你昨天跑哪儿了?”
小不点的手立刻缩了回去,低着头不回答。接着又是几声剧烈的咳嗽声,大个子又问道:“你到底去了哪里?”
这声音越发低沉,更含有悲凉的味道。小不点喃喃地说:“我……我……转进了小时后一起玩的胡同,径直回家了。”
大个子也沉着脸,许久才自言自语道:“我真傻,怎么没到小胡同里去看看呢?”
小不点看见大个子咳嗽不停便十分关切地问:“你这是怎么了?病了吗?”
大个子微微一笑,颇有苦中作乐的感觉。
“昨天淋了雨。这不,发烧了。”
小不点明白大个子是为了自己而病的,眼中流露的是无限的悔恨。可是她的心也是心如刀搅。
大个子又说:“你为什么要逃跑。”
小不点微微泛红的眼睛望了一下憔悴的大个子,略带愤恨地说:“我不逃又该怎么办?”
大个子长吁一口气,自言道:“你不逃又怎么办?你不逃又怎么办?可是我爱你!我爱你!”
小不点哭了,心里只默念着:我知道。
“可是我们不可能在一起。”
大个子暗淡的眼睛突然发出了光芒,“为什么?”
“你我相差太多,你应该找个比我好,比我合适的。”
大个子听了这样的话,竟然歇斯底里地狂笑起来。
“难道就因为那讨厌的身高差距,你就要把我活生生地CANCEL掉吗?”
“不!我……我……”
大个子的脸涨得通红,问道:“你到底爱我吗?”
“我……你不要问我。我要关窗了。”
“小不点,你能不能不要逃避。你关了窗我就架木板爬过来。”
小不点惊异地看着大个子坚毅的脸孔,似乎有些不可思议。
“你疯了啊!从这里摔下去可是会出事情的啊!”
大个子冷冷一笑,说:“你知道我什么都做得出来。只要让你不去逃避,我什么事都做的出。”
小不点强忍着泪珠儿,依旧关上了窗,只期望大个子可千万别真的爬进来。大个子是个言而有信的人,他利马架上木板顺势要爬过来。楼下的阿姨问大个子这是干嘛,他则依然我行我速的,弄得很多人好奇的人前来围观。这一场轰轰烈烈的求爱显得有些神话,可是大个子他为争取爱的方式的确是让躲在窗户里边的小不点所感动。小不点最终还是一把拉住在半空中摇摇晃晃的大个子,他们紧紧相拥在一起。天空中永远回**着那句对白:
“我爱你!”
“我知道!”
……
“我爱你!”
“我知道!”
……
大个子低着头俯视着又瘦又小的小不点,心中百感交集。而小不点却沉着那娇小的脑袋,看着空白的地面不敢抬头仰视大个子黝黑的脸孔。他们就这样沉默了许久,没有一个人先开口打破这死一般的寂静,远远的只能听见风儿吹打着树叶在空中摇曳着并伴随着沙沙的声音。大个子终于忍不住了,开口说道:
“小不点,我爱你。”
恐慌至极的小不点没有抬头看大个子,依然是低着头,她用脚蹭了蹭地上的石子儿,轻声地说:“我知道。”这细微的回答真的很轻很轻,只有飞过的小鸟和落叶才能听到小不点的声音。
大个子放大了声音又说:“我爱你。”
小不点没有看大个子,略微高声地说:“我知道。”
大个子把声音提高如同是要世界上所有的人都知晓似的吼道:“我爱你!”
小不点用此刻已经无法抑制自己的心情,愤怒地瞪着大个子回答道:“我知道!”
于是一场是有简简单单六个字的对白,在两个人的嘴中流出。这个世界仿佛就只拥有那两句话。
——“我爱你!”
——“我知道!”
小不点最后还是含着泪花,远远逃跑了。大个子看着地上小不点留下的斑斑脚印心里不是滋味,那句“我知道!”依然在耳边萦绕,大个子也不明白小不点到底是爱他还是不爱。可是果断的大个子终于鼓起勇气,踩着小不点的脚印,一路风风火火的追过去,还不忘记喊着那句:“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这里所有拥有生命的景物都看着他们,默默祝福这一对处于爱情边缘的人们。可惜的是大个子并没有追上小不点,也许是大个子人太高又有些肥,或者是大个子太粗心让小不点给丢了呢?小不点听见后面大个子的热烈的表白,心中如同熊熊烈火在燃烧,她手足无措,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不能让大个子给追上。小不点很聪明,绕进她儿时与大个子一起玩耍的小弄堂。当她躲在胡同的墙角后看着追得气喘吁吁的大个子一边抹着汗还在奋力追赶她的时候,小不点哭了,哭得很伤心,很难过。当时,她便有一种冲动要告诉大个子让他别追了。可小不点还是没有从墙角后面出来,眼睁睁地看着焦急万分的大个子从那里经过。
见大个子离开了,小不点从胡同里绕了出去,回到了家,她回到家里的时候外面下起了小雨。望了望安静地躺在书桌前的电话,心想:
不知道,大个子没追上我会怎么样,现在都下雨,他应该也回家了吧。他该不会打电话给我吧?……
于是,小不点像一只徘徊不前的小鸟,在卧室里踱着步,最后经过了一番思想斗争才决定把电话线拔了。可是当她刚躺在**,有担心起大个子。担心他会不会伤心、难过。
其实,大个子和小不点从小就是玩到大的,就是人们常说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小不点因为人小,所以老是被别的孩子欺负,大个子看不过去,就为小不点强出头,成了小不点的护花使者。可等小不点上中学,依然还是个小个子,瘦细纤弱的,就像一只精致可爱的袖珍花瓶。于是小不点的绰号就这样一直流传了下去。可是大个子呢,到了中学则是噌噌噌的往上长,而且是个魁梧的小帅伙。结果这对儿时的玩伴却相差30来公分,不过大个子却发现自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小不点,虽然小不点人小,可心地善良;虽然小不点人小,可是她活泼可爱,全身上下充满了无限的青春活力。大个子的爱已经达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连他自己也无法解释。这样的爱已经持续了很久,直到他们各自考进了大学,大个子才鼓起勇气对自己心爱的人说出自己的感觉。然而,小不点也是个聪明伶俐的女孩,她又怎么会不晓得大个子的心意呢?可是小不点总觉得自己个子小和大个子站在一起丝毫不瞪对,所以就老躲着大个子。但大家都是邻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小不点唯一可以做的就是逃、逃、逃……
小不点躺在柔软的**丝毫没有什么睡意,她心里依然挂念着大个子。其实小不点心里有大个子,只是她不敢承认罢了。这一夜她辗转反侧,听着帘外雨潺潺的雨声,脑海中所出现的全是大个子的身影。第二天早晨,睡不着的小不点很早就起了床,她打开窗户有意识地望过去,对面的窗户紧紧地闭着,那半掩着的窗帘悠悠地拖到靠着窗户的写字台上,写字台的主人是大个子。小不点心想:有多少个春秋我们站在窗前,说着学校里的见闻,一起背诵单词,一起念着美丽的小故事共同回味。可是今天,大个子你又在哪里?在哪里?
心中的百感交织在一块,心里的酸楚也隐隐作痛。小不点依然望着那窗户,心里既期望着主人的出现,又担心他的出现会让自己而尴尬。伴随着一阵咳嗽声,窗户悠悠地开了,还发出“吱吱”的声响。脸色苍白的大个子站在窗前看见小不点,脸色微微红起。小不点自然是尴尬万分,慌忙地伸手就要关自家的窗户。大个子咳了几声用沙哑的声音问道:“你昨天跑哪儿了?”
小不点的手立刻缩了回去,低着头不回答。接着又是几声剧烈的咳嗽声,大个子又问道:“你到底去了哪里?”
这声音越发低沉,更含有悲凉的味道。小不点喃喃地说:“我……我……转进了小时后一起玩的胡同,径直回家了。”
大个子也沉着脸,许久才自言自语道:“我真傻,怎么没到小胡同里去看看呢?”
小不点看见大个子咳嗽不停便十分关切地问:“你这是怎么了?病了吗?”
大个子微微一笑,颇有苦中作乐的感觉。
“昨天淋了雨。这不,发烧了。”
小不点明白大个子是为了自己而病的,眼中流露的是无限的悔恨。可是她的心也是心如刀搅。
大个子又说:“你为什么要逃跑。”
小不点微微泛红的眼睛望了一下憔悴的大个子,略带愤恨地说:“我不逃又该怎么办?”
大个子长吁一口气,自言道:“你不逃又怎么办?你不逃又怎么办?可是我爱你!我爱你!”
小不点哭了,心里只默念着:我知道。
“可是我们不可能在一起。”
大个子暗淡的眼睛突然发出了光芒,“为什么?”
“你我相差太多,你应该找个比我好,比我合适的。”
大个子听了这样的话,竟然歇斯底里地狂笑起来。
“难道就因为那讨厌的身高差距,你就要把我活生生地CANCEL掉吗?”
“不!我……我……”
大个子的脸涨得通红,问道:“你到底爱我吗?”
“我……你不要问我。我要关窗了。”
“小不点,你能不能不要逃避。你关了窗我就架木板爬过来。”
小不点惊异地看着大个子坚毅的脸孔,似乎有些不可思议。
“你疯了啊!从这里摔下去可是会出事情的啊!”
大个子冷冷一笑,说:“你知道我什么都做得出来。只要让你不去逃避,我什么事都做的出。”
小不点强忍着泪珠儿,依旧关上了窗,只期望大个子可千万别真的爬进来。大个子是个言而有信的人,他利马架上木板顺势要爬过来。楼下的阿姨问大个子这是干嘛,他则依然我行我速的,弄得很多人好奇的人前来围观。这一场轰轰烈烈的求爱显得有些神话,可是大个子他为争取爱的方式的确是让躲在窗户里边的小不点所感动。小不点最终还是一把拉住在半空中摇摇晃晃的大个子,他们紧紧相拥在一起。天空中永远回**着那句对白:
“我爱你!”
“我知道!”
……
“我爱你!”
“我知道!”
……
爱情只是一扇敲错的门
生命中总有些美丽的错误无法预料,就像总有些冷酷的分离无法避免一样。
三年前柳絮飞舞的的春天,我大学毕业来到这座风光如画的南方小城,在一家合资企业担任翻译。当时人地两生,举目无亲,性格内向的我又几乎没有什么朋友,每天除了朝九晚五的上班,便是关在房里看书。有一天,浴室的水管坏了,屋子变成了汪洋大海。我拿着毛巾东堵西塞,不但不起半点作用,反而把自己弄得浑身湿透。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有人敲门,同时还呼喊着楼上邻居的名字。在这千篇一律的水泥匣子里弄错了方向是常有的事,我大声回答他:“错了,再上一层!”那人不依不饶地继续按门铃。我被那自信而固执的人烦得受不了了,就没好气地冲过去一把拉开了门。
是个穿工作服、有一双深邃细眯眼的大男生。他看着我愣住了。我知道自己的样子很狼狈难看,连忙说了句“你找错了”,就想碰上门。他伸手推住门,犹豫了一下,才仿佛怕冒犯了我一样小心翼翼地问:“你家水管坏了吗?”我点点头,他说:“我是修理工,我……可以帮你。”
就这样我认识了雷。熟悉后他常笑说:“如果那天我不轮休,如果不是表哥请我来吃饭,如果不是走错了楼层,如果我不那么坚持敲门……缺少任何一环,我们都不可能认识。”确实,缘分让雷走进了我的生活,开始是他帮我修水龙头、安电灯、换纱窗,后来我们便常常一起出去吃肯德鸡、看《泰坦尼克号》、上网冲浪。刚从家庭羽翼和校园象牙塔走出的我,对外面的世界傻乎乎地一点也不懂。是雷打开我白纸黑字古堡的窗口,把明朗的阳光照进长长的雨季,唤起我一直沉睡的热情和希望,让二十年没有色彩的生命蓦然生动!我仿佛才刚刚睁开眼睛,第一次看见了蓝天下可爱的花鸟虫鱼,第一次敏感到自己心灵内纤柔的喜怒哀乐。从前连在路边小摊吃羊肉串都不会的小女孩,现在学会了耍赖地玩电子游戏,尖叫着开碰碰车,看球赛时疯狂地打口哨……甚至在半年一次回家探亲的长途汽车上,我也不再烦闷,而是平心静气地听着破烂中巴上走调扩音器放出的老歌,对着车窗外一闪而过的零星桃花微笑,心底跳跃着莫名的欢欣鼓舞。因为我知道,当我到家时,电话铃便会清脆地响起,长线那头会传来熟悉关切的声音:“喂,路上顺利吗?”被人关怀和重视,是多么好的感觉啊!
转眼间整整一年过去了,我们的关系渐渐变得微妙。他每天都会来看我,早上打电话叫我起床,下午下班来给我熬汤。我们都隐隐约约地感到,对方已成了自己骨肉相连的一部分,是生活里离不了的牵挂和依靠。
一天夜里,我突然生病了。恰在这时,雷来了。他说他正在上夜班,不知怎地总觉得心神不宁,强烈地感到我有什么事,于是请假跑来了。看我满头大汗昏昏沉沉的样子,连忙扶我下楼打的到医院。一检查,急性阑尾炎,医生立刻做了手术前的准备工作,给我打上青霉素点滴,说如果情况得不到控制,就马上做手术。雷一直紧紧握着我的手,不停地安慰我。也许是他的关怀,也许是药物的作用,疼痛渐渐减轻,医生看了说不必动手术了,只要输一晚上青霉素就可以了。
这个寒冷的冬夜,窗外雪花无声飘落,病房的灯光昏黄黯淡。雷一直在床边守护着我。似睡非睡中,我恍惚听到他用轻柔如梦呓的声音给我读泰戈尔的《飞鸟集》: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而鸟儿已飞过……
我多么希望他能把那句我们都明白的话说出来啊,但他没有。
很久以后我才从他表哥那里辗转得知他的真正想法。他说,他只是个连高中都没有毕业的小小修理工,而我是大学本科的白领,他不敢跟我开始一段注定没有结果的恋情,只要默默地关心我就够了--爱不一定要回报,何必非要说出来,互相伤害得遍体鳞伤才分手呢,保持现状至少大家心里还有一段美好的回忆。
我不喜欢这种似是而非的借口。不管别人怎么想,我一直坚持认为,学历、金钱和阶层不是真爱的鸿沟,在上帝面前,每一个高贵的灵魂都是平等的。但我不能说出口,这些必须要他自己去领悟。如果他是真的爱我,确实离不开我,那他眼里的世俗障碍自会应刃而解。我期待着他的醒悟。
但是有一天,他告诉我,他要结婚了,未婚妻是同厂的女工。
一刹那间,我的眼泪疯狂涌上眼眶。我拼命控制住自己,不让眼泪掉下来,镇定地微笑着说:“恭喜你。”
可怕的沉默。
我们都不敢再说话,怕只要一开口,所有的坚强都会冰消瓦解。可怜可悲的现代人啊,面对身份地位的悬殊,没有直接讲出“我爱你”的勇气,更不敢象梁祝那样与世俗阻力做抗争。其实,真正的压力来自他自己内心。他不敢跨过鸿沟,怕承担不可知的结局,说白了,就是爱的力量还没有强大到足以抵抗自私。
忽然,雷张开双臂,把我紧紧抱在怀里,热泪一滴一滴落入我的黑发,那分明是他内心痛苦的挣扎。我的矜持在这一刹那土崩瓦解,只想鼓足勇气对他说“留下来吧”,但他毅然放开双手,低着头大步走了出去。
这时我才真正明白,我们的爱情,原本就只是敲错了的一扇门。
一年后,我考上了研究生。就要离开小城的时候,我收到雷寄来的一张照片。照片上,他和相貌朴实的妻子搂着可爱的小女儿,眼中是成熟男人的平稳安详,还有一丝不动声色的淡淡忧伤。
我的泪再也忍不住了。
我知道,我们只是凡人
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
这不是一个神话的故事,而是为了使你领悟一个道理!
从前,有一座圆音寺,每天都有许多人上香拜佛,香火很旺。在圆音寺庙前的横梁上有个蜘蛛结了张网,由于每天都受到香火和虔诚的祭拜的熏托,蛛蛛便有了佛性。
经过了一千多年的修炼,蛛蛛佛性增加了不少。
忽然有一天,佛主光临了圆音寺,看见这里香火甚旺,十分高兴。离开寺庙的时候,不轻易间地抬头,看见了横梁上的蛛蛛。佛主停下来,问这只蜘蛛:“你我相见总算是有缘,我来问你个问题,看你修炼了这一千多年来,有什么真知拙见。怎么样?”蜘蛛遇见佛主很是高兴,连忙答应了。佛主问到:“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
蜘蛛想了想,回答到:“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佛主点了点头,离开了。
就这样又过了一千年的光景,蜘蛛依旧在圆音寺的横梁上修炼,它的佛性大增。一日,佛主又来到寺前,对蜘蛛说道:“你可还好,一千年前的那个问题,你可有什么更深的认识吗?”蜘蛛说:“我觉得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
佛主说:“你再好好想想,我会再来找你的。”
又过了一千年,有一天,刮起了大风,风将一滴甘露吹到了蜘蛛网上。蜘蛛望着甘露,见它晶莹透亮,很漂亮,顿生喜爱之意。蜘蛛每天看着甘露很开心,它觉得这是三千年来最开心的几天。突然,有刮起了一阵大风,将甘露吹走了。蜘蛛一下子觉得失去了什么,感到很寂寞和难过。这时佛主又来了,问蜘蛛:“蜘蛛这一千年,你可好好想过这个问题: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蜘蛛想到了甘露,对佛主说:
“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佛主说:“好,既然你有这样的认识,我让你到人间走一朝吧。”
就这样,蜘蛛投胎到了一个官宦家庭,成了一个富家小姐,父母为她取了个名字叫蛛儿。一晃,蛛儿到了十六岁了,已成了个婀娜多姿的少女,长的十分漂亮,楚楚动人。
这一日,新科状元郎甘鹿中士,皇帝决定在后花园为他举行庆功宴席。来了许多妙龄少女,包括蛛儿,还有皇帝的小公主长风公主。状元郎在席间表演诗词歌赋,大献才艺,在场的少女无一不被他折倒。但蛛儿一点也不紧张和吃醋,因为她知道,这是佛主赐予她的姻缘。
过了些日子,说来很巧,蛛儿陪同母亲上香拜佛的时候,正好甘鹿也陪同母亲而来。
上完香拜过佛,二位长者在一边说上了话。蛛儿和甘鹿便来到走廊上聊天,蛛儿很开心,终于可以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了,但是甘鹿并没有表现出对她的喜爱。蛛儿对甘鹿说:
“你难道不曾记得十六年前,圆音寺的蜘蛛网上的事情了吗?”甘鹿很诧异,说:
“蛛儿姑娘,你漂亮,也很讨人喜欢,但你想象力未免丰富了一点吧。”说罢,和母亲离开了。
蛛儿回到家,心想,佛主既然安排了这场姻缘,为何不让他记得那件事,甘鹿为何对我没有一点的感觉?
几天后,皇帝下召,命新科状元甘鹿和长风公主完婚;蛛儿和太子芝草完婚。这一消息对蛛儿如同晴空霹雳,她怎么也想不同,佛主竟然这样对她。几日来,她不吃不喝,穷究急思,灵魂就将出壳,生命危在旦夕。太子芝草知道了,急忙赶来,扑倒在床边,对奄奄一息的蛛儿说道:“那日,在后花园众姑娘中,我对你一见钟情,我苦求父皇,他才答应。如果你死了,那么我也就不活了。”说着就拿起了宝剑准备自刎。
就在这时,佛主来了,他对快要出壳的蛛儿灵魂说:“蜘蛛,你可曾想过,甘露(甘鹿)是由谁带到你这里来的呢?是风(长风公主)带来的,最后也是风将它带走的。
甘鹿是属于长风公主的,他对你不过是生命中的一段插曲。而太子芝草是当年圆音寺门前的一棵小草,他看了你三千年,爱慕了你三千年,但你却从没有低下头看过它。蜘蛛,我再来问你,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蜘蛛听了这些真相之后,好象一下子大彻大吾了,她对佛主说:“世间最珍贵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现在能把握的幸福。”
刚说完,佛主就离开了,蛛儿的灵魂也回位了,睁开眼睛,看到正要自刎的太子芝草,她马上打落宝剑,和太子深深的抱着。
故事结束了,你能领会蛛儿最后一刻的所说的话吗?“世间最珍贵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现在能把握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