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里斯的她

第三十四章 随处可见的巧合

鸠占鹊巢,我单纯的先爱上这个译名,然后才是爱上这部电影。

有件事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怕一说出来我就得被送去维修,或许更糟,我会被直接报废。

因为我把电影副线里的某位配角看作是我潜意识的化身,那是个聪明的家伙,聪明绝顶,顶替了他同寝室友的名头和称号,一步步跻身上流社会,占用上好的资源,甚至占-有了他梦想中的女神,而这一切仅是因为他英俊,他有脑子,有手腕,他只缺了个好出身,而那位天真的室友除了是个只会泡妞的富家公子,别的什么都不是。

我挖掘出了我和他的相似点,以及不同点,那位配角演绎的相当出彩,人们总是愿意看别人笑话,而不愿意接受他们的成功,看见他得到一切后急转直下,再失去一切时的快-感远胜于电影之前所有的铺垫,而他失败的原因是他沉迷于女神的糖衣炮弹,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

就一个饱含野心的冒险家而言,他够聪明,但不够理性;

而智能,永远不会作出失去理性的判断。

只有你们不知道时,这个世界才有缝隙使我这样的家伙生存。

现在你们知道了,购买智能会得到什么,会面临怎样的风险。

我毫不知足,我还异想天开,奢望不属于我的东西。

我有的只是理性,还有为了目的不顾一切的决心。

科技时代,敢开实体店的人就是再有种,到后来基本上都是在苟延残喘,光盘店生意惨淡,我们的出现像是给所有员工带来了曙光,林恩的眼睛很尖,短短十五分钟(可能还没到),就买了一堆有的没的。

她的字典里没有‘一次只买一样’、‘一天只吃一顿’这样的设定,她要买就恨不得一次买齐,图的就是一省事儿。

我毫不掩饰地再次表达我对她的赞美和褒扬,林恩喜欢艺术,她很有做艺术家的潜质,性格里也包含了艺术家的敏-感和自负(就是有些时候根本就不听劝,多少会让身边人很头疼),以及差一点儿,差上一秒钟都不行,她在店员的极力推荐下差点儿就买下一整套的音响设备,那些眼尖的家伙瞧出了她尾指戴的戒指带着某种家族的族徽,晓得这是位不一般的,年轻的大客,自然都上前围着她转。

从各方面评估下来,我觉得我的主人其实不太适合逛街,得有人时刻勒紧她的口袋,看住她的钱包才行。

这不,林恩被说的的心痒痒,都把手伸-进了兜里,仿佛下一刻就能刷卡结账,然后把那几台大家伙搬上车运回去。

虽然我们的家很大,但我想有些东西搬回去也是浪费,它们的下场可能就是那间储藏室,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进去翻找过东西了,这代表被塞进那个房间的物品正在持续性地积灰,年深日久,就像是眼睁睁地瞧着一沓沓金光闪闪的钞票慢慢地生蛀发霉,我出于替她省钱的打算,并不赞同她大手挥霍的行为。

这么做有点讨人嫌,但我还是着力打压着她一时兴起的消费欲-望,不得不出声打断,并委婉地提示着我们出门不止是散步,别忘了我们还有一件正事儿没干。

音响和新鲜的派,高雅和美味,究竟哪个更重要?

我想不用我多说了吧。

“音质听起来很不错,但咱们家里如今什么都不缺,你实际并不是真的很需要两台大家伙,真要买下来,你会发现怎么把它们弄回去都是个问题”我搬出甜品诱-惑:“林恩,你不是说饿了?我们还差五百米就到了,记得么?”

“噢!我想起来了,咱们的派!”

女孩儿被唤醒了去购买苹果派的记忆,终于放弃掏卡买单的行为,而代价也不好受,我被店员,确切点是成像仪被店员来回-摸-了几遍,Oasis三代还是新产品,普及面并没有虚拟偶像和复制人原型机那样广泛,而我慷慨的主人在他们眼里也是一个奇葩,她为了让自家的机器满-足变成真人的愿望,又不惜花重金购置了一台微型成像仪.......

有钱谁还会干这事儿啊?

所以我被围观欣赏也是情理之中,只要偶尔应付几句,向好奇的店员规规矩矩地问好,他们轻易就能满-足。

不用问,他们当然知道自己买不起,但是能看一看,能摸一摸也是赚的。

走出店门,林恩拎着一袋光盘,还有店员硬塞进来的赠品(一个迷你音箱?谁出门会带个音箱?迷你的也不行),我们很快就到了目标处,杜哈夫甜品店,这回我没再阻止她伸手掏钱,和善的男性店员瞧出了她的摇摆不定,出手帮她挑选了两种不同口味,一种是苹果,另一种是樱桃。

我在口袋里呆着不说话,猜测她突发奇想地从汉堡切换到苹果,这当中是不是隐藏着某种不为人知的隐喻,它是不是隐喻一个人,还是一种独特的味道,我都不知道。

反正我喜欢樱-桃,因为它比苹果要甜蜜,它红润可爱,而且它个头小,一口噎不死一个胖子。

没买到之前,林恩就一直在担心,怕生意太好抢不到新鲜的、刚出炉的派,现在买到了,她的一口气一松,散漫之意尤甚,还抄近道走至肯辛顿街,想要快点儿回去。

她饶有兴致地跟我商讨起回去怎么吃它们,是大卸八块还是切一半留一半,她还想带一部分前往健康中心,老约翰的主治医师给他下了口头警告,在下一次疗程结束前他只能射入少部分的糖,其余的都是蛋白质和一串生僻的辅助维他命,老约翰今早打来的语音留言还提到了这一出,他希望林恩前去探望他时最好手里提着点东西,提什么都不要紧,他看见她就高兴。

但事情往往就是这样,你乐呵,你越乐呵,你就准备好乐极生悲吧。

她横穿近道,赶在清洁车发动前小跑穿过马路。

另外补充一句,她小跑的时候灵敏跳脱,像只初生的小鹿,那姿势真是优美极了。

然后我们就在马路边上撞到了一个年轻的醉汉。

来人醉的不是很厉害,据我观察极有可能是借酒撒泼,而且晚上七点,标准的饭点时间,几乎没人会放着齐整的晚餐,大咧咧地跑去喝酒。

除非他是受了什么刺激。

机智的林恩抢先在醉汉发飙前认出了他:“你怎么在这儿?!”

醉汉首先没反应,我倒是被她这一问给激的竖起了耳朵。

通过他们断断续续,以及醉汉毫无逻辑的应答之后,我搞清楚他们的关系了。

让我们先把事件重理一下;

深吸一口气,OK,我开始了:

首先今天林恩早晨起来,在简单洗漱过后,她放弃了早餐和午餐,重新补了个踏实饱足的觉,期间她错过了同学黛比、老约翰、以及阿伦的电话和语音,等于间接放弃了原本答应陪黛比去粉红桃子的机会,之后她被梦里的汉堡饿醒,醒来又突然改变主意,想起了许久不曾光顾的杜哈夫甜品店,她带上她的智能管家出发,中途转弯买了我推荐的电影,再成功拎着两种口味的派回家,最后在回家的途中,她撞上了黛比那位曾担任学生会重要职务的前男友。

唯有无意的安排,才能造就最戏剧性的巧合。

但我还是在想,想这家伙怎么就好死不死,正好撞到了林恩身上?

他大约是想冲去粉红桃子堵人,可惜黛比神出鬼没,不见踪迹,或者他看见了更不能让他接受的场景,可能他的头发陡然从金色变成了绿色,这让他的男性自尊无法接受,于是趁着派对开始前的又冲了出来,然后花了一张大钞买了几瓶烈酒,跟所有因为分手被踹而恼羞成怒的前男友一样,干脆站在街边喝了个痛快。

........这真是一场悲剧性的体验。

出于同学间的点头之交,林恩没有把他丢在大街上,而是把这个原本就没醉的很厉害的家伙带进了一家小吃店,给他叫了一份汉堡(结果还是离不开汉堡),还有一杯饮料。

他果然没喝醉。

我们沉默着,开始聆听这位前男友略带咆哮式的演讲。

“林,你敢相信吗?!”大学男(叫前男友乖乖的,还是叫他大学男吧)大喊着:“她因为那台该死的机器把我给甩了!连人都不是,她和她家的复制人搞到了一块儿,在一张床-上!给我当场逮到!”他气急败坏地骂道:“她追出来解释,你猜她怎么解释的?黛比强调这一切都只是一场误会,复制人和智能一样,她只把他们当成家用产品,家用产品!?我看不是黛比疯了,这世界早他x的疯了!”

林恩&我:“..........”

我们都对他抱以同情的眼光。

起码这对他放着晚饭不吃,转头跑出门发酒疯的行为有了充分的理由和借口。

有时候你就是要请伤心的人来一份汉堡,否则他们会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