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沉冤录

某生猝死疑案

【原文】

粤东某生,聘某氏女,国色也。偶出观剧,被为富不仁者所见,重贿女毋,私之。往来甚密,恐旁人执奸,乃于女卧榻下,穿一地道,通后院空室中:倘有恶耗,为潜避计。

未几,某生入泮,使人来订婚期。富室与其母女谋,使生入赘而毙之。母女皆诺,告媒曰:“婿家无父母,老妇亦无夫无子,两无依倚,如肯入赘,两得其便;否则姑缓,俾女待我卒也而后于归。”媒复之,生欣然愿赘,期于清和之吉。

完姻时,男女亲朋集贺者数十人,同观花烛,无不啧啧羡新妇美者。生喜甚,送客入席,即归新房,与妇对酌。时无一女客,生得意畅意为欢。新妇不作恒常羞涩状,竟执爵相酬饮。生入醉乡时,外客闻内宅惨呼一声,共骇愕间,见新郎衣履如故,散发复面,狂跃而出。群欲询之,已疾奔出外,客皆追随,行里许,遇大河,即跃水而没。客呼渔舟捞救不得,经日夜不知尸所在,客叹息而返。新妇与母俱惶急候于堂,见客回,泣问:“新郎安在?”客告之故,并叩其由来。老妇曰:“婿方在房中筵宴,忽发狂冲出门,我辈不知所以,谅出外诸亲友必阻之使归,何任其投河而没耶?是客杀我婿也。”遂鸣诸官。官讯客,皆曰:“我等猝不及防,追之不及,事出意外,岂有至亲好友见死不救哉!”讯诸新妇及母,则哀求还尸而已。官至河涘验勘,****大河,流长源远,无从求尸,遂为疑狱。

未几,易一令,有明察声,见前官交有是案,反复推求,恍然曰:“婿投河而反诬客,非诬客也,欲证新郎之死以实之也。是必有故。”变服为星卜之流,访诸其邻。邻人曰:“有某富室,素与妇、女无故亲,忽往来甚密,我侪亦疑有故。但是日新郎发狂投河,众目共睹,岂有他哉!”令曰:“汝见之否?”对曰:“我亦在座。”令曰:“汝视新郎貌作何变色?”对曰:“披发复面不及见。”令曰:“道在是矣!富室安在?”对曰:“今日犹见其入新妇家也。”令辞去,易服,率健役百余,突至妇家,围其前后户而搜之。仅有母女在,叩官欲何为。令无词以答,举步将入闺中。老妇横身阻曰:“此嫠女室,三尺童子不许入门,况为民父母而不知礼乎?”令微哂曰:“欲为汝婿明冤耳!”妇曰:“倘入室而无冤可明,将如何?”令曰:“我偿汝婿命。”乃呼役,掖老妇出。令入房,见铺陈精洁,皆常用什物,无可疑者。正踌躇间,俯视床下一男子履,回顾新妇,骇然失色。令呼众役入,移床而观,则地板有新垫者,命役举之,地道见。令乃带役入,穿出至一空室,室隅鲜衣少年伏焉。执之。推门至院落,见地有新挖状,命役启之。生尸在,经夏不变,喉◆痕显然。遂出,聚案内人证,一讯服辜,论如律。乃知生醉后,妇、女与富室共◆其喉而毙之,从地道舁入后院埋之。投水之人,系富室以重价觅善泅者为之也。

《续客窗闲话》

【译文】

广东东部的某一个读书人,和某姓女子定婚。那女子美貌绝伦。偶然出去看戏,被一个富有而不讲仁义道德的人看见,用重金贿赂那女子的母亲,和女子私通。往来非常密切,害怕旁人捉奸,就在女子的床下,挖通了一条地道,通到后院的空房子内,假使有险恶韵情况,就准备潜逃到那里。不久,某读书人入学,派人来定结婚的日子。富家子弟和母女二人订计,叫读书人进家作上门女婿然后把他弄死。母女一切都答应了,告诉媒人说:“女婿家没有父母,老妇人也没有丈夫和儿子,两人都无依无靠;如果肯进女方家作上门女婿,两人都得到好处;不这样作就暂且缓期结婚,等到女儿侍奉我死了以后再出嫁。”媒人带回女方的话,读书人高高兴兴地愿意进女方的家,约定在天和气清的时候,选一个吉祥的日子结婚。

完婚的时候,男女双方的亲朋好友集聚贺喜的有几十人,一起观赏他们的洞房花烛,无人不啧啧称赞并羡慕新媳妇的美貌。读书人欣喜异常,招待客人入席以后,就回到新房,和新媳妇举杯对饮。当时旁边没有一个女客,读书人十分得意,痛快地享受新婚的欢乐。新媳妇不作通常情况下羞涩的姿态,竟然举起酒杯敬酒劝饮。读书人喝醉酒以后,外面的客人听到内宅里一声惨叫,正在一齐惊讶的时候,就见新郎衣服鞋袜象已往一样,散开头发遮着脸,狂奔出去。大家正要询问的时候,已经很快跑到室外去了。客人都追出去跟随他,新郎跑了大约一里左右,遇到一条大河,就跳进水里沉没了。客人喊打渔的船捕捞救人,没有找到,经过了一天一夜寻找,也没有发现尸体,客人们都发出叹息回来了。新媳妇和母亲都惊慌急迫地在堂上等候,看见客人回来,哭着问:“新郎在哪里?”客人们告诉了刚才发生的事情的经过,并且问出现这个情况的原因。老妇人说:“女婿在房中饮宴,忽然发疯冲出门去,我们不知道原因,料到跑到外面的亲友,一定会阻拦叫他回来,为什么听任他投河沉到河里呢?是客人们杀了我的女婿。”于是告到官府。官府审讯客人,客人都说:“我们感到事出突然,来不及阻拦,追又追不上,事情实在意外,难道有至亲好友见死不救的吗!”问到新媳妇和母亲,却要求归还尸体而后了结。官员来到河边实地调查检验,一条大河浩浩****,源远流长,无处找尸,于是成了疑案。

不久,换了一个县令,有明察的声誉。看了前任县令交待的这起案子,反复推敲思索,恍然大悟地说:“女婿投河却反过来诬告客人;她们并非要诬告客人,是想借此证明新郎的死属实,这中间必定有诈。”于是换了服装扮成看相卜卦的人,到女家邻居中查访。邻居说:“有某一个富户,一向和老妇人、女儿无亲无故,忽然来往十分密切,我们也怀疑必有原因。只不过那天新郎发疯投河,大家亲眼看见,难道会是其他的人吗!”县令说:“你见了没有?”回答说:“我也在座。”县令说:“你看到新郎的外貌有什么变化?”回答说:“披头散发遮盖了脸来不及看清。”县令说:“问题就在这里了!富户在哪里?”回答说:“今天还见他进新媳妇家里去了。”县令告辞出去。换了衣服,率领健壮的捕役一百多人,突然到新媳妇的家,把她家的前后门包围起来进行搜查。进门一看,只有母女二人在,问官员想干什么?县令无言回答,抬脚要进新媳妇的房间,老妇人横着身子阻拦,说:“这是守寡的女儿的住房,三尺高的孩子也不许进门,何况为民父母的县官,难道不知道礼节吗?”县令微带讥笑地说:“要为你的女婿明冤。”妇人说:“假使进了屋没有冤可明,将怎么办呢?”县令说:“我给你的女婿偿命。”于是喝令捕役挟持老妇人出去。县令进房,发现铺盖陈设精美整洁,都是常用的家俱服装,没有可疑的东西。正在犹疑的时候,低头见床下一只男人的鞋,回头看新媳妇,惊恐得脸色都变了。县令传呼众捕役进来,移动床铺观察,发现地板有新垫的痕迹,命令捕役取开以后,地道出现了。县令就带着捕役进去,穿过地道出去到了一间空房里,屋角有一个衣著鲜明华丽的少年潜伏在那里,便逮捕了他。推开门到了院落,看见地下有新挖过的痕迹。命令差役挖开土地,读书人的尸体在下面,经过夏天没有腐烂,喉间掐扼留下的痕迹明显。于是出去,聚合与案子有关的人证,一次审讯犯人就认了罪,按照法律条款定罪结案。才知道读书人喝醉以后,老妇人、女儿、富户子一起扼住他的咽喉把他掐死,从地道抬进后院掩埋。投水的人,是富户用高价找的会浮水的人扮演的新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