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沉冤录

三个青年争妻

【原文】

陆春江为上海令。乡民杜某,有女及笄。父已许字赵子,而不告其妻;妇固悍妇,复不谋于夫,而许王氏子;女之舅氏不知其事,又以女许婚某姓子焉。无何,三姓之子婚各有日矣。杜争持之,久不决,相与讼于县。

陆悉召三姓之子与杜之妻女集讯之。并质女以所愿,女泣曰:“从其一则负其二矣,吾宁死也。”陆故迫之曰:“愿乎?”曰:“愿也。”曰:“死则不能复生,汝无悔。”女曰:“死则死矣,何悔为?”陆令胥吏饮以芙蓉膏,须臾僵矣。杜及妻大恸,三姓之子亦惨沮无言。陆曰:“谁愿敛其尸者?”赵氏子挺身曰:“愿。”遂以尸归赵氏,且以他两姓之聘仪为赙,而嘱其厚葬焉。既而女复苏,众始悟所饮非芙蓉膏,乃陆所以委曲成全之也。

《新世说》

【译文】

陆春江任上海县令。乡下百姓杜某,有一个女儿到了束发的年龄,父亲已经把她许配给赵家的儿子,而没有告诉自已的妻子;他的妻子本来是一个蛮不讲理的妇人,又不和丈夫商量,而许配给王家的儿子;女儿的舅父不知道那些事,又把外甥许配给某姓的儿子为妻。没有过多久,三姓的儿子都定下了结婚的日子。杜某争着坚持把女儿许配给赵家的儿子,长久不能解决,相互告到县里。

陆春江县令把三姓的儿子都召来和杜某的妻子、女儿一起审讯。并且问女儿愿意许配给谁。女儿哭着说:“嫁给其中的一家,就会对不起其他两家,我宁愿死了不嫁。”陆春江县令故意追问她说:“愿意死吗?”回答说:“愿意。”县令说:“死了就不能再活,你不要后悔。”女儿说:“死就死了,还后悔什么呢?”陆春江县令命令胥吏给女子喝下芙蓉膏,一会就僵死过去了。杜某和妻子悲痛极了,放声大哭,三姓的儿子也惨痛沮丧得说不出一句话。陆县令说:“谁愿意收殓尸体安葬?”赵家儿子挺身而出,说:“愿意。”就把尸体交给赵氏子,并且把其他两姓送的定婚礼作为安葬费一起给他,嘱咐他好好办丧事。不久,女子苏醒过来,大家才醒悟所喝的不是芙蓉膏,而是陆县令用来委婉曲折成全他们的婚事的一种药物。